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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读后感精选

经历读后感精选

《经历》是一本由[英] 马丁·艾米斯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79.00元,页数:2018-8,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经历》读后感(一):马丁和金斯利(10分钟pre整理)

今天我要和大家推荐的作品是马丁艾米斯的《经历》。马丁艾米斯是金斯利艾米斯的儿子,他们两个都是当代英国著名作家,上一对这么著名的父子兵还是大小仲马。马丁艾米斯目前在英国文坛如日中天,可能只有麦克尤恩、拉什迪和他一个咖位。我去年在上海见麦克尤恩的时候,麦克尤恩说,如果只让我在当代英国文坛选一部作品,那我选马丁艾米斯的《经历》。所以我也是吃了他的安利,回去看了这部回忆录。

首先来看这本书的封面。这张照片是1970年在伦敦巴尼特区一个饭店拍的,左边是马丁,右边是金斯利。马丁21岁,金斯利48岁。金斯利在模仿萨特,他指着大家说,存在先于本质,当然是用法语说的,全场哄堂大笑。可见金斯利对萨特不满,吃饭也不忘调侃。这个一脸冷漠的人就是马丁,他的颜值非常高。大家可能不知道的是,马丁童年时被三个不同的男人性侵过,所以他终身恐同。他文字里的阴沉忧郁,和他婚姻的不顺利都和这个有关。

从1955年开始讲起。这一年金斯利依靠Lucky Jim 拿到了毛姆文学奖,这个奖非常奇怪,不直接给作家,而是逼着作家出国旅游,报销出国旅费。金斯利选择了去葡萄牙,但是他航行恐惧症、飞行恐惧症、电梯恐惧症、黑暗恐惧症、幽闭恐惧症、恐高症,出去旅游对他来说是折磨。19年后,25岁的马丁依靠《雷切尔文件》获得毛姆文学奖,他去妈家度假,过得非常开心。

1963年,对于马丁是非常重要的一年,这一年,他的童年结束了。金斯利在写出Lucky Jim 以后名利双收,把他原来的老婆希拉里甩掉了,换了新的老婆伊丽莎白 简 霍华德,简称简。希拉里不懂文学,简则是著名的作家,在当时也是远近知名,写作技巧和文采都比金斯利更好。马丁和妈妈一家的关系特别好,比如说和表弟,和姨妈,离婚以后,他是和爸爸过,所以他觉得自己幸福的童年完全结束了。其实金斯利早就对希拉里一家不满,韦尔奇太太影射希拉里的母亲。

1975年,金斯利和马丁两个人闹翻了。马丁之前谈了个女朋友,是丘吉尔的孙女,金斯利特别高兴,觉得自己可以通过儿子进入上流社会了。马丁很不高兴,觉得父亲在利用自己的婚姻,于是换了个女朋友。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来金斯利多想往上爬。另外,马丁在这一年出版了死婴这部小说,金斯利特别不满意,他觉得自己是反实验小说起家的,儿子却写起了实验小说,写的东西和乔伊斯的一样,没人看得懂。马丁当然不高兴,所以两个人掰掉了。金斯利和马丁两个人其实都想往上爬,金斯利是爬不上去恼羞成怒,马丁是好不容易爬上去了一定要稳住圈子,富一代和富二代想的东西是不一样的。英国社会的贵族观念相当可怕,马丁送自己的儿子路易斯上了贵族学校,结果被骂是暴发户,富三代了还是如此,可见金斯利和马丁在上流社会生活的处境。

1980年,这一年对金斯利特别重要。这一年,简把金斯利给甩了,简在生活品味、音乐品味、购物品味上比金斯利高太多,她和金斯利实在过不到一块去。金斯利受到了重大的打击,走向消沉。这一时期金斯利写的小说比如说斯坦利和他的女人们,非常的厌恶女性,非常的偏激,实际上就是因爱生恨,直到1986年写老恶魔的时候,才稍微好一点。1980年以后,金斯利和他的前妻希拉里,以及希拉里的现任丈夫一起生活,渡过了最后的十五年,成为了文学史上的奇观。

1990年,金斯利终于有了女王的爵位,高兴的像是范进中举,5年以后他就去世了。父亲的去世对马丁的打击特别大,他原本以为没有中年危机这么回事。但是父亲的死,让他失去了自己和死亡之间的中介,从此他要独立面对死亡了。因此,他开始了对生命的思索,写成了《经历》这一本回忆录。

其实这部回忆录远不止和金斯利有关的部分,还有他的亲人、他的朋友,和几乎所有你能叫得上名字的文坛名流,但是今天时间有限,我们不能再继续介绍了,非常可惜。

马丁不按时空经历写回忆录,而是根据意识流动的顺序,他把所有人的经历当作自己的经历,也把自己的经历当作所有人的经历,打破了真实和虚构的界限。他的回忆录的预设读者恐怕不是我们,而是不同的人,比如说直接加入了书信原件。马丁继承了乔伊斯的传统,写的回忆录相当具有先锋性,这也是他的小说的特色。

总之,请大家阅读这部非常精彩的回忆录。

《经历》读后感(二):艾黎:《经历》译后记

《经历》译后记

文|艾黎

2000 年,《经历》出版时,马丁·艾米斯五十一岁。开始写作这本书的四五年前,他跨入中年。和所有的人生一样,那是个会发生很多事的年龄。1995 年前后的十八个月间,他经历了:离婚结婚,非婚生女儿的出现,消失了差不多二十年的表妹原来成了系列杀人者的牺牲品,大型的牙科手术,更换经纪人,《情报》出版过程中的种种是非,更不消说还有父亲的去世。

在这样的一个人生中点上,艾米斯回头看,盘点他的“经历”。

“我”的回忆

作为回忆录,看起来艾米斯真正写自己的部分不多。重要的青少年时期,他呈现的是当年写给父亲和简的信件。而周围的人似乎才是他着墨的重点:父亲、母亲、简、露西、迪莱拉,还有和索尔·贝娄、克里斯托弗·希钦斯、朱利安·巴恩斯的友谊。

但个人的回忆录一定是个人视角的回忆。熟稔英国文学传统的艾米斯取用“经历”作为书名时,无疑是指向弥尔顿的《失乐园》、布莱克的《纯真之歌》(Songs of Innocence)和《经验之歌》(Songs of Experience)。纯真是生命的本初,是伊甸园中的亚当和夏娃。撒旦化身的蛇令他们犯下了原罪,“失去的纯真再不复得”(《失乐园》)。艾米斯笔下的“纯真”是童年,是母亲,是英格兰的乡村。当他提到父母的离婚是童年的结束,“从那时起,就全是城市,全是伦敦,全是世事经历了”,读者免不了读出其中的言下之意:一边是童年、乡村的“纯真”,另一边是世故练达、富有“经历”——是“经历”破坏攫取了“纯真”。

金斯利·艾米斯和简·霍华德两位小说家的情事,在小艾米斯回忆录的草蛇灰线中,容易被解读成文艺女爱上知名作家“小三上位”的狗血情节。事实上是,简和金斯利在1962年的切尔滕纳姆文学节相遇的时候,简已出版四部小说,在伦敦的文学圈中小有名气,而且她是这一届文学节的总监。金斯利·艾米斯也出版了四部小说,以 1954 年出版的《幸运的吉姆》出名。金斯利是受邀嘉宾,与美国作家卡森·麦卡勒斯、约瑟夫·海勒、法国作家罗曼·加里一起参加题为《性和文学》的小组讨论。此前,简已为金斯利的小说《爱上你这样的姑娘》(1960)写过书评。说到金斯利笔下的人物:他觉得荒唐的那些人,写起来滑稽极了,可是大多数时候,人物都很乏味。作为一部喜剧小说,而且是一部有关“有魅力和无魅力”的人的小说,这样的评论不是不犀利的。2016 年,阿尔忒弥斯·库柏的伊丽莎白·简·霍华德传记出版,书名为《危险的纯真》(A Dangerous Innocence),是不是对艾米斯的书中记录简的文字的一种回应和批驳?

而且这也不完全是一部作家的回忆录:艾米斯极少提到自己的作品。和同为作家的父亲,读者看到的不是文学的薪火相传,却是同行之间的既相近又相轻。儿子的作品父亲看过的极少。题献给父亲的《伦敦场地》,父亲不曾读过。而父亲的作品,是给儿子最好的遗赠,儿子借着回忆录写了他的书评。对父亲被时人诟病的政治观点,既有批评也有庇护。金斯利的好友诗人拉金身后出版的书信集,因为在私人通信中显露出来反人类尤其是种族歧视的一面,令他声名大跌。而金斯利有儿子护着,小艾米斯在校读此回忆录的同时,也在校读利德编辑的父亲的书信集。

后现代的回忆

前文提到的艾米斯写自己的部分并不多,那是为什么呢?同样的离婚,父亲的两次离婚他说得详详细细,甚至还企图解释和简离婚的契机在于伦敦电影院里那场傅满洲的电影。而对自己的离婚却语焉不详,连前妻的名字也只零零星星提到过几次。

虽然原版封底将这本书作为“自传”(autobiography)来介绍,而且“回忆录”(memoir)和“自传”也时不时混着用,甚至还有称作自传体的回忆录。两者的写作无疑都借助回忆,都是回望时的记录:这一刻的感受,以及感受当年的感受。因此,在自传和回忆录中,事件对个体的情感影响可以说比事件本身更重要。但这两者之间,就我看来,应该有所区分。

区分的关键在于回望时记录的方式方法,及重点所在。自传和传记一样,通常是按时空线索来叙述的,告诉读者这一路发生了什么。而回忆录不一定是以时空顺序来写,而是从自己的立场向读者的展示。自传是要画成一幅完整的自我肖像,而回忆录则可能是碎片散事,马赛克似的任由拼贴。比如纳博科夫的回忆录《说吧,记忆》,由发表于1936年和1951年间的一些回忆短篇组成,出第二版时又经过修改和扩充。就像书名所提示的,发声的是“我”的记忆。而记忆的重点是周围的人事,这也是回忆录和自传不同的一点:后者的重点更在于自己,回忆录则和小说相近,注重叙述过程中的构建。

不以自我为中心的回忆录,这无疑也和马丁·艾米斯的后现代写作相关。艾米斯在回忆录中用了他小说写作的主要手法。在 BBC 的一次采访中,他提到在写这部回忆录时,“我对平行故事和重复主题的热衷没有减少,哪怕对真实性我一丝不苟。”书里不断有一些人生的大主题:童年、友情、爱情、亲情、死亡。艾米斯虽然没有写很多的自己,却不时会提到自己“经历”别人的“经历”:在自己失去牙齿的时候体会母亲提到失去牙齿时的心情——“一条一路通向我灭亡的隧道”;在“全景” X 光机里短暂体会表妹被禁闭的时刻……对这些“经历”的回忆、选择、书写,好比是把过去拆开了重新组装,重要的部件便是“主要事件”。过去造就了现在,通过现在对过去的回望,而重新阐释接纳现在,继续未来。

艾米斯后现代挑战性的另一点是:谁是作者预设的读者?似乎并不是陌生的你我。一方面这是艾米斯对英国媒体特别是小报喜欢拿他说事的回应,另一面像是写给周边亲友的公开信,书中的“你”有时特有所指。事实上,书中也包括了很多信的原件:自己写给父亲和简的,写给姨妈的,写给巴恩斯的……让不是圈内的读者觉得像是走进了别人家的宴席,眼花缭乱,窥探到了精彩,又不全然是其中的一部分。艾米斯想表现被侵犯的私密:自我被消融、肢解、阐释、组装。不断增补的脚注,更为过去的经历添加新的层面,像是洋葱,层层叠叠地往外延展。

父亲反现代,而儿子越到了后现代。马丁·艾米斯秉承的是贝娄、纳博科夫、乔伊斯的传统。《经历》为艾米斯的真实之“构”,而有些“真实”留在了虚构之“构”中。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或者想知道十年后的艾米斯,请看《怀孕的寡妇》,马丁、罗伯、萨丽在那儿都能找到真实的影子。

译者余话

“Experience”在中文中,作为动词一般是译作“经历”,而指实践中得到的知识、技能时,译作“经验”。为了体现书名,都一致译作“经历”。通读下来,并无膈应。

在原文中,艾米斯在对话的开头用了很多的破折号,表现两个人之间的对话;而引号是引用某个人的话。除了版面上的简洁,这无疑也是向乔伊斯致敬——在《尤利西斯》中见得到很多这类破折号的用法,是艾米斯作为后现代作家的特征之一。遗憾的是,在穿上中文的靴子的时候,这一点也不得不处理掉了。

这是一部中年的书,老的走了,新的来了,人生一程一程地往前赶。中年之前是“尚未觉醒的”,中年之后的“觉醒”无疑就是中文中的“不惑”、“知天命”。在手持电子设备上“速读”的年代,这本书不符合大多人的阅读兴趣,但你若同我一样,在中年的点上跟着艾米斯往回看,再往前看,必有许多感同身受、惺惺相惜的一刻,知道“想说却还没说的,还很多”。

艾黎

2018 年初于英国莱斯特

《经历》读后感(三):从来就不该讨人喜欢的作家人生

for《读书》杂志

写作实力旗鼓相当的文坛夫妻多,父子却不多。一来若是父亲太显赫,儿女总有生活在阴影下的压力,不敢提笔,提笔了也立刻会被好事之徒拿来跟父亲比较;二来作家也不喜欢鼓励子女以写字为生,因为知道这里面运气因素太多,弄不好就要喝西北风;三来万一子女真的写得太好,父亲心里也不一定会欢喜,多少会有被后浪推走的失落感。总之,这里边关系复杂得很,处理好不容易。金斯利·艾米斯和马丁·艾米斯大概是英国文学史上绝无仅有的特例了,堪比法国的大小仲马。父子二人都是各自时代的顶尖小说家,有丰富的私生活能让媒体兴奋地嚼舌根,也颇有树敌的能力。

比起伊夫林·沃那遮遮掩掩的回忆录,马丁·艾米斯的《经历》实在太够意思了。他没有回避父亲金斯利·艾米斯的私生活(多半因为没法回避),写自己童年被性侵也一样掏心掏肺,他还写了被连环杀手绑架虐待至死的表妹(英国轰动一时的大案),写中年时与已经成年的亲生女儿相认,写自己的一口烂牙带来的种种困扰……这不是一本能在“得到”上用十几二十分钟总结出任何有用的知识点的书,更无法缓解白领的知识焦虑,因为它的核心不是知识,而是经历。

出身中下阶层的艾米斯父子都是贵人迷,虽然嘴上爱说自己是进步人士。金斯利会做关于女王的梦,仅止于亲吻,如果梦见撒切尔夫人,“通常会更深入一点。”他封爵是1990年,已经68岁了,到去世为止只享受了五年的爵士称号。马丁从小就上私校,能够接触到平时接触不到的富家子弟,他花了不少力气想要养成一番贵族仪态,可是被一口烂牙弄得功亏一篑。穿着仪态、口音谈吐都可以培养熏陶,但是天生的烂牙,让人一望即知你的底细。艾米斯父子的牙口都不好,马丁的尤其差,于是他学会了一辈子拍照尽量不露出牙齿。马丁成名后,他的牙科手术也能成为报纸头条的调侃对象。《经历》用了大段篇幅讲述烂牙的自卑(烂牙还往往与性能力有关),辑出来就是一本烂牙者自嘲手册。马丁还乐于与同样有“极坏的牙齿和极好的文章”的文豪相比较,比如纳博科夫和乔伊斯,如果艺术成就和生活经历都无法比,那就比一比谁的牙烂得更厉害。

马丁交往的女朋友也不乏名流,比如丘吉尔的外孙女爱玛·索姆斯(翻译有误,译成了孙女),社交名媛玛丽·费尼斯、后来的沃尔德格雷夫伯爵夫人(翻译有误,译成了女伯爵),还有蒂娜·布朗——“蒂娜还是个本科生时,就已经是个名人了(而那是一个无人能出名的年代):实验戏剧的剧作人、新闻人、美人、奇才。要走进她在学院里的房间,我得跨过候着的电视台的人、来采访的人、写人物侧写的人。”蒂娜·布朗从英格兰发展到美利坚,历任《闲谈者》《名利场》《纽约客》《清谈》、“每日野兽”网站的主编,是连接英美的文化圈社交女王。马丁结过两次婚,第一任妻子是美国哲学家安东尼娅·菲利普斯,婚内与她的好朋友伊莎贝尔·丰塞卡偷情,之后与安东尼娅离婚,与伊莎贝尔结婚。《经历》一书即题献给现妻。据马丁的好友(也是他二婚的伴郎)克里斯托弗·希钦斯说,追求丰塞卡的人可多了,萨尔曼·拉什迪也是其一,不过情场老手马丁很快就在长长的队伍中蹿到了最前头。

马丁·艾米斯一生树敌无数,最有名的大概就是与朱利安·巴恩斯夫妇翻脸。马丁离开了共事23年的英国经纪人帕特·卡瓦纳、也就是巴恩斯夫人,转投了妻子丰塞卡的美国经纪人安德鲁·怀利,据说可以得到更高的预付版税。巴恩斯给马丁·艾米斯写了愤怒的绝交信,一众文人在媒体上口诛笔伐,痛斥艾米斯见钱眼开、薄情寡义。A. S. 拜厄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讥讽艾米斯大概离婚和看牙都需要钱。《经历》里轻描淡写地提到这事,说金斯利中断帕特的代理时并没有失去友谊,怎么到了他就闹得这么不可收拾。马丁没法引巴恩斯的信(“这张纸是属于我的物品,但版权归朱利安所有。我不会从信中摘抄,只想说信中最后一个短语是人所周知的某个口头语。那个短语由两个词组成。总共七个字母。其中三个是‘f’。”),只能引用自己给巴恩斯写的回信(“那封信是属于他的物品,但版权归我所有”),为了表明自己不是主动绝交的那个人。

生长在文学之家的好处自不必言,父亲有名,儿子也能沾光,“没错,所以说整件事心照不宣地靠点关系。任何一家伦敦的出版社都会出于庸俗的好奇心出版我的处女作”——所谓庸俗的好奇心,无非就是想看看父子在文学上较劲儿。金斯利·艾米斯和诗人菲利普·拉金是好朋友,马丁则是另一代人,他和克里斯托弗·希钦斯、克莱夫·詹姆斯打成一片,他自己认的文学上的父亲导师是索尔·贝娄。金斯利是反现代主义者,而马丁是后现代。

《经历》中这样描述金斯利对马丁小说的看法:

在《金斯利·艾米斯书信集》(扎卡里·里德编)中,金斯利给好友菲利普·拉金写信说:“现在当然马丁比我更有名。”“马丁要去国外待一年为了避税……这个臭小子。他才29岁。臭小子。”菲利普·拉金去世后,他的书信集出版,因其中表现出的落后观念和色情倾向被媒体大加鞭笞。马丁当时在写此书的书评,他跟父亲有过这样一次对话:

马丁在写作《经历》的同时,阅读了扎卡里·里德编辑的金斯利书信集校样。令他大大送了一口气的是,金斯利的信没有他担心的那么过分,无非是对同辈作家(有些还是他的朋友)的作品评价略过刻薄而已。应该一提的是,金斯利是抱着死后要出版的心态写下这些信件的(1956年他给拉金的信里说:“等咱俩都死了,咱俩的通信出版时,那些小子们可等到一顿大餐了。”),也许这就是他要的效果。

金斯利的书信集里,也收了许多他写给小说家伊丽莎白·简·霍华德的情信,也直白地表达了他想同时在剑桥有家室、伦敦有情妇的想法。最后妻子受不了了,跟他离婚,又被媒体大大炒作了一番。两个儿子跟父亲,女儿跟母亲。

对父亲的离异再婚,马丁的心情大概比较复杂。他自己婚变时,对孩子充满内疚,发现能够诉说苦衷的竟然只有父亲,因为他要对孩子做的,也是父亲曾经对他做的。《经历》的体例比较奇特,不像别的回忆录大致有个时间顺序,而是有几个模糊的大主题,在其中穿插了许多马丁在学校时期写给后妈简·霍华德的信,主要诉说自己的寄宿学习生活,可见简是真正照料他生活的人。简也是文化圈名流、切尔滕纳姆文学节的组织者,金斯利就是在文学节上遇上她的——金斯利参加了简组织的小组讨论,主题是《性和文学》。

马丁兄弟俩第一次见到简的情形是这样的:

这段描写突出了简的魅力所在,除了外在的美貌,更重要的是经历——马丁这本书的题目。在少年的马丁眼中,简就是经历的象征。她比父亲档次高,父亲也是有点高攀了。这段婚姻持续了将近二十年,后来金斯利开始酗酒,导致了性无能。1980年底的一天金斯利给拉金写信,告知简已经离开了他:“也没跟谁跑了,就是自己走了。她这么做一半是为了惩罚我不再想跟她做爱,一半是因为她意识到我没有那么喜欢她。”接着他一边说“总算解脱了”,一边又承认“一想到她永远不会在我身边要比习惯她在我身边糟糕太多了”。金斯利的小说《杰依克的东西》(1978)写一个59岁的牛津教授与失去力比多进行了一番斗争,也算是没有浪费一丝一毫的人生经历吧。

金斯利不愿乘飞机、开车或是乘地铁,生活中最简单的事情都要依赖别人,离了女人根本没法过日子,何况他还害怕一个人过夜。自从简离开他后,他就开始在晚上狂吃甜点(甜食产生的满足感可以部分抵消夜晚的焦虑和恐惧),每每把脸颊塞得像篮球一样大,在短短几年里体重就翻了倍。西里尔·康诺利说:“每个胖子的身体里囚禁着一个瘦子,拼命地挥舞着想要被放出来。”金斯利·艾米斯说:“每个胖子的外面,还有一个更胖的胖子想要把他逐渐围起来。”后来在马丁兄弟的安排下,金斯利和前妻希拉里以及她的第三任丈夫基尔马诺克男爵住到了一起。金斯利支付日常开销,希拉里照顾他的起居。在这十五年中,金斯利写出了杰作《老魔怪》,捧得布克奖。在马丁眼里,母亲起初是没有经历的天真妹,三婚之后有了很多经历,她开过汉堡热狗餐车,在美国开过炸鱼薯条店,店名取自金斯利的成名作《幸运的吉姆》,相当成功,在西班牙开过小吃酒吧……但在有了经历之后,她还能重回天真,这让马丁惊异不已。

晚年的金斯利又胖又酗酒,没了力比多自然没法继续拈花惹草,他给拉金写信说:“没啥大事……我去俱乐部然后喝醉,要么看书然后喝醉,要么看电视然后喝醉。”醉酒导致他多次摔跤,最终搬进了医院病房,在精神创伤、中风、老年痴呆、肺炎的齐齐摧残下去世。

马丁·艾米斯写父母终究心怀慈悲,这是一种真实,比较一下外人的描述,那是另一种真实。戴维·洛奇在《写作人生》中有一篇长文《金斯利·艾米斯的起起落落》详细评述了金斯利的生平和创作,可以作为《经历》的最佳补充。作为艾米斯父子当中的一代人(金斯利生于1922年,洛奇生于1935年,马丁生于1948年),又读过父子二人的所有作品和相关传记、书信,洛奇的观察和判断公允而准确。

首先是金斯利和拉金的关系,他俩在牛津认识后便成了死党,通信时非常亲密,如果把部分段落单独抽取,完全可以被视作恋人之间的情书。拉金明显认为自己对金斯利写《幸运的吉姆》有很大帮助,建议他在故事重点和结构上进行重大改变,对这本书的成功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金斯利的成功,却影响了二人的友谊,拉金自己的文学事业迟迟不前,自然心生怨念,何况金斯利还不断向他汇报自己在情场上的累累战果。据扎卡里·里德的金斯利传记,1958-59年,艾米斯夫妇在美国普林斯顿待了一年,“金斯利玩弄女性的行为,还有希拉里比他稍显逊色的通奸行为,似乎达到了一个顶峰”。里德称之为“他们婚姻中最狂野的一年”。他俩分别与邻居夫妇私通,甚至在普林斯顿引发了一阵换妻风潮。金斯利是其中的煽动者,毫无节制地跟每一位性感女人调情。他回英国后便迫不及待给拉金写信吹嘘:“我喝酒和性交比任何时候都要厉害……那第二件事,我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干……在你能得到的时候,你要尽量抓取,你瞧。”即便是一个普通读者,此刻也可以想见拉金的内心活动。1960年代二人有几年停止了交往,后来虽然不露声色地和好,恢复了通信,但已经不如之前的率真和频繁。恢复交往,可能是拉金作为诗人渐有名气之后,终于克服了对金斯利成功的妒忌。

洛奇说金斯利·艾米斯的影响基本上限于英国本土,在美国和欧陆没有留下印迹。他代表的是一种反现代主义的倾向,主要表现是质疑乔伊斯、庞德、艾略特、伍尔夫等现代派的权威。与现代派的晦涩文体、破碎情节、异国情调的场景、偏爱借用神话相比,艾米斯描写普通地方的普通人。洛奇说金斯利的性格里有攻击性的特征,他从厚颜无耻的粗鲁和偏见中得到一种恶魔般的快乐,考验着朋友和家人忍耐力的限度,然而读完他的小说,“我们掩卷长思,不仅要钦佩金斯利·艾米斯在他的创作中,是多么冷酷、诚实地探索和面对自己性格中不太讨人喜欢的方面。”

作家的人生,从来就不应该是讨人喜欢。

《经历》读后感(四):肖一之评《经历》︱名人艾米斯

来源:澎湃新闻 《经历》,[英]马丁·艾米斯著,艾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8年8月出版,405页,79.00元

马丁·艾米斯是一位英国作家。马丁·艾米斯是一位英国名人。

对英国小报来说,名人艾米斯不过碰巧是位布克奖长期陪跑作家,这位文坛浪子高调的作风和丰富的私生活才是吸引狗仔紧紧咬住他不撒口的诱饵。拜小报不懈的关注所赐,纵然艾米斯已经不再年轻,英国文坛的“坏小子”名单上却永远都少不了他。

艾米斯的情人可以开出一张长长的名单,从《纽约客》的前主编蒂娜·布朗到奥斯卡影帝丹尼尔·戴·刘易斯的妹妹,名厨兼主持人塔玛欣·戴·刘易斯都曾经是艾米斯的女友。2013年,第二波女权主义运动的主要思想家之一杰曼·格里尔把她的文稿出售给了墨尔本大学,研究者竟然从中发现她写成之后没有寄出的给马丁·艾米斯的三万字情书。1993年艾米斯和第一任妻子美国学者安东尼亚·菲利普斯离婚,更是一场英国小报的盛宴,他被写成了抛妻弃子追求美国富家女的负心人,他的第二任妻子、出身于美国富豪卡普兰家族的美国作家伊莎贝尔·丰塞卡也被牢牢钉死成闯入别人家庭、勾引已婚男子的祸水。

2008年,丰塞卡出版了一本题为《依恋》(Attachment)的小说描写一位纽约出生在牛津受教育的四十六岁女性婚变的故事,小说主人公和她本人家庭生活的相似之处又在媒体里掀起了一波新浪潮,把艾米斯的情史又推到了新一代读者的视线中。

当然,就算不提他的感情生活,艾米斯也从来都不可能远离聚光灯。他是著名作家兼学者金斯利·艾米斯的儿子,十六岁的时候就在经典电影《牙买加的风》里扮演过重要角色,二十四岁就凭小说《蕾切尔文件》获得毛姆小说奖,一举成名。艾米斯在媒体面前常常口无遮拦,很快就把自己卷进了一场又一场的笔墨官司。2010年2月艾米斯接受了GQ英国版的专访,在访谈里艾米斯宣称英国就是一个被伊斯兰主义威胁的三流国家,英国人沉迷于肤浅的娱乐和性当中,甚至颇为政治不正确地说:“现在女性有太多权力,对她们自己不是什么好事。”他的嘴有多大,可见一斑。

艾米斯对女性的态度一直都为人诟病,甚至还直接影响了他在文学奖项中的竞争力。早在1989年的布克奖决选中,尽管有评委会主席大卫·洛奇力荐,马丁·艾米斯的小说《伦敦场地》还是没能进入布克奖短名单。评委会里的两位女性——小说家玛吉·吉和学者海伦·麦克奈尔——都强烈反对让艾米斯入选,理由正是艾米斯的小说对待女性角色的态度极其糟糕。最终捧走布克奖的,正是上届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石黑一雄。

1995年艾米斯小说《信息》的出版,简直就是一场完美风暴,在媒体的报道里,艾米斯的自大、傲慢和自私令人瞠目。他要求出版社预付五十万英镑的版税,为了更好地在美国市场上推销自己的小说,他甚至不惜撕毁和自己——同时也是他父亲——的长期经纪人帕翠莎·卡瓦纳的合约,转投到绰号“豺狼”的安德鲁·维利麾下。艾米斯还因此和卡瓦纳的丈夫、同为著名作家的朱利安·巴恩斯公开反目。一时间关于艾米斯生活奢靡的报道布满英国小报,他花了两万英镑治牙的事情更是一夜之间成了他最大的罪状。

就是这样的马丁·艾米斯在2000年出版了自己的回忆录《经历》(Experience),这部回忆录的中文版今年由上海译文出版社推出。面对《经历》,任何对艾米斯过往有所了解的人都不禁有所迟疑,这位个人生活和文学创作互相纠结多年的作家是不是决定干脆满足一把所有人的窥私欲,把自己的私生活统统暴露在公众的视线中,一次性把小报的生意挖断根,用隐私来给自己的声望再添一把火?艾米斯的回忆录的确大卖了,光是在报刊上连载据说都让他挣了十万英镑,但对艾米斯的创作抱有尊重的读者也松了一口气,作家艾米斯还是非常清楚,名人艾米斯只是他写作的副产品,他首先还得是个作家。

风格大师艾米斯在这本回忆录里的每一页几乎都在展示他的语言魔术,而这些精心雕琢的词句本身也绝非仅仅是为了炫技而存在,它们合力给愿意搁置被八卦媒体塑造的偏见的读者一个窥探英国中年男子马丁·艾米斯内心的机会。与其说这是一本优秀的文学回忆录,不如说这是一本绝佳的中年危机思考录。作家这个身份对艾米斯来说其实同时是“文学人,普通人和纯真人”的混合体,而在他的回忆录里,文学人艾米斯并没有抹去普通人艾米斯经历的苦痛,也没有回避纯真人艾米斯的天真或者不谙世事,而是用高度风格化也异常精准的文字记录了人到中年经历的亲人离逝和肉体衰朽,同时也让读者得以一窥没有被小说家提炼成精致的虚构叙事的作家生活的原貌,毕竟这本回忆录的诞生和中年男子艾米斯生活的变故密不可分。2000年和《经历》同时出版的还有艾米斯父亲金斯利·艾米斯的书信集,而1995年,马丁·艾米斯的牙齿荣登小报头条那一年,他失去了自己的父亲。

丧父正是艾米斯动手写这本回忆录的契机之一,他在前言里写到:“我写回忆录是因为现在我父亲已经不在了,我一直都知道我必须得缅怀他。他是个作家我也是个作家,讲述我们的故事感觉就像我的责任一样——这是桩文坛趣事但同时也仅仅是又一对父子的故事。”在整本回忆录里,艾米斯笔下的金斯利·艾米斯确实更多只是父亲而不像一位文坛的先行者。他号称从父亲那里接受的唯一文学创作建议是:“你一句话里不能连用三个-ings。有的时候连用两个都不行。-ics,-ives,-lys和-tions这些后缀都一样。前缀也是如此。”

幽默作家金斯利·艾米斯在儿子的回忆录里多数时候是个笨拙的父亲,多少有点战战兢兢地在履行着自己的职责。金斯利·艾米斯惧怕远行,也没有处理实际事务的能力,年老之后甚至不敢一个人在天黑之后待在屋里,但是这样一个人在陪着自己的孩子们登上帝国大厦顶层的时候却能克服自己的恐惧,没有当众尖叫出来,因为他不想让孩子们失去安全感。幼年的艾米斯时不时会在半夜被母亲开灯弄醒,接着就会看到母亲扶着父亲在自己的房间里坐下,父亲大口喘着气。成年之后他才知道,敏感的父亲经常从噩梦中惊醒,而让他安定下来的最好方法就是让他坐到孩子们的房间里。在孩子们面前,此时他知道自己必须要拿出勇气。

这位笨拙的父亲也有非常可爱的时刻,当金斯利·艾米斯必须要向自己青春期的儿子们传授基本的性知识的时候(英文里叫“谈谈小鸟和蜜蜂的事情”)他给儿子们讲了一个意味深长的荤段子,而在确认自己的两个儿子都不再需要自己提点之后,他带着儿子们去了药店,一口气给他们买了一百四十四只避孕套。可惜这样的时刻在艾米斯的回忆录里并没有那么频繁,更多的时候他笔下的父亲只是一位固执的老人,他支持越战支持核武器,抱怨自己的儿子一把年纪了居然还是个左派,看到《终结者二》在电视上播放的时候,就会冲着屏幕上的琳达·汉密尔顿嚷嚷:“把你的头发剪了……把你的头发剪了。”

虽然马丁·艾米斯说父亲就给过他那么一条文学建议,他的作家父亲对他写作的影响远远不止于此。艾米斯自己也明白这点。当有记者问到他最崇拜的美国作家索尔·贝娄是不是他文学上的父亲的时候,他的回答是:“但是我已经有一个文学上的父亲了。”无需借用弗洛伊德的理论,任何熟悉艾米斯父子作品的读者都能发现他们写作之间的关联,黑色幽默和讽刺是艾米斯父子的小说里都不可或缺的元素。但如果要把《经历》作为一本作家成长的文学回忆录来读,那么在儿子的回忆里,金斯利·艾米斯恐怕是最不会鼓励儿子的作家父亲,而有这样一位父亲的艾米斯还能成为作家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尽管金斯利·艾米斯说过喜欢儿子的第一部小说,他却宣布“看不下去”他的第二部小说,他也“从来不鼓励我写作,从来不邀请我追求那遥不可及的事。他表扬我的次数要比公开批评我的次数少,这效果倒不错”。父子俩对文学的理解也极不相同,父亲对纳博科夫的《洛丽塔》极尽鞭挞,而儿子却坚信纳博科夫风格化的写作本身就是一种道德选择,文字之中天然含有他对自己人物的褒贬。

而在阅读《经历》的过程中,读者会越发清楚地体会到艾米斯的作家父亲到底给他留下了什么样的文学遗产,那就是深深地渗透进艾米斯家日常生活的文学氛围。艾米斯从小就生活在二十世纪中叶的英国文坛的中心,有一位好客善饮的名作家父亲意味着英国当代文学史很多时候就在他家里展开。金斯利·艾米斯和菲利普·拉金是从大学时期起的好朋友,拉金也是马丁·艾米斯的哥哥菲利普·艾米斯的教父。当艾米斯一家在西班牙远游的时候,他们去拜访的朋友是已经定居西班牙的现代小说家兼诗人罗伯特·格雷夫斯。而桂冠诗人塞西尔·戴·刘易斯则是在艾米斯家的客房里度过了人生最后的时光。从散布在《经历》各处的父子间关于文学,关于政治的种种争论里很明显可以看出,艾米斯很清楚,和父亲的每一次交锋都是对自己文学才能的磨砺。

但是《经历》首先还是关于普通人艾米斯的故事,他讲述的是每一个儿子都必须经历的痛苦。当父亲,这位站在儿子和死亡之间的人离去之后,幸存者只有通过回忆才知道前路该如何走下去。缅怀父辈就免不了要用文字重构父亲如何从盛年雄伟的身姿缩小为成年子女眼中干瘪的老人,而艾米斯也几乎没有回避父亲最后的糟糕的生理状况。金斯利·艾米斯患上了肠易激综合征,他会毫无预兆地变得歇斯底里,他不按医嘱吃药,他渐渐地只剩下了本能的部分,照顾他成了全家的负担。艾米斯引用《死魂灵》里的一句话给父亲的衰老做了注解:“免不了也逃不掉的老年,是可怕而恶意的,因为它从来都不会给任何回报,什么都不会还回来!”

对艾米斯而言,父亲的衰朽不止在肉体上,他还要面对父亲在创作上的溃败。“我担心他可能已经完了。他的诗歌读起来像是快要挥发干净的残液,他的小说听起来像是一场要拖到深夜的漫长争论。”当儿子成长为一位重要作家的时候,父亲却缩回了自己的世界,把写作变成了一位老人发泄怒气的排遣。因此,在一般的父子关系之外,艾米斯还要承受自己文学引路灯暗淡的痛苦,目睹一位小说家最糟糕的噩梦,看着父亲失去了控制语言的能力。

在父亲跌倒然后被诊断为阿兹海默症住院的最后日子里,艾米斯家的人轮流去医院探望父亲,艾米斯会陪父亲默写四十遍家里的电话,要面对父亲突发的短暂失语,得一遍遍地和父亲确认现在是晚上六点还是早上六点,还要读书给父亲听只是不再期望父亲会有任何回应。作家金斯利·艾米斯已经不在那具身体里了,那里只有被困在疾病强加的沉默里的病弱父亲,他偶尔会说“轻轻抱一个”或者“再轻轻抱一个”。

艾米斯在记录父亲重病的时候插入了很多过去的回忆,而这些回忆每一则几乎都是感人至深的短文,最为打动人的一个细节来自他回忆的父亲的一次醉酒。除了是位小说家,金斯利·艾米斯还有另外一个头衔,那就是一位善饮之士,他曾经自嘲道:“我时不时会意识到我还有这么一个名头,那就是,我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酒客之一,如果不是最伟大的酒鬼之一的话。”他的《日常饮酒》至今还是英语文学中关于杯中物的经典散文。但是父亲书中关于喝酒和宿醉的诙谐哲思在儿子眼中则是全然不同的景象,尤其是当父亲年纪渐长却依然手不停杯的时候,艾米斯深深地为父亲担忧。一个周末,父子俩晚饭后回家的路上,大醉的金斯利·艾米斯在埃奇韦尔路中央的交通岛上跌倒了,艾米斯写道:

我在他身下到处摸索,想找个地方把他支撑起来,但是他身上每个地方都在倒下,跌落,寻找着最低点,就像一场泥石流。

我最后还是把他弄回了家。他找到了点平衡,找到点往上的劲;我把我的肩膀塞到他的腋下,然后慢慢地把他顶起来。这整件事情没有一刻不带着百分之三的喜剧性。就算他的脸只能到人膝盖那么高,两眼惊恐得发直,就像一个正在陷入沼泽里消失的人一样,他也从来没有失去那种微微的又惊又乐的表情,对正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对他身体的重量,对重力的贪婪,对如车轮滚动不止的时光。爸,你太老了不能再搞这种屁事了,我满可以这样对他说。但是何必要找麻烦呢?你以为他不知道?你太老了,爸——不能再这么瞎搞,不能再这么乱来了。你太老了搞不动了。

然而艾米斯失去的并不只有他的父亲,前言的标题《我的失去》还包括其他的逝者。被英国历史上最出名的连环杀人犯之一弗雷德里克·韦斯特绑架杀害的表妹露西·帕丁顿,上吊自杀的情人拉莫娜·西斯以及染上艾滋病去世的小舅子布鲁诺·丰塞卡,他们和金斯利·艾米斯一起组成了他必须要在《经历》里讲述的生命中的一个个空洞。这一连串的死亡可能会让人有点怀疑艾米斯的生活未免太戏剧化了,恐怕连十九世纪小说家都不敢把这样密集的灾难加诸自己笔下的人物身上。艾米斯也想到了,但是他依旧决定要把这样的生活记录下来,因为生活在小说家看来最糟糕的地方就是它“一塌糊涂的形状和荒诞的不确定性”,其中的每一处转折要不就是一眼便能看穿的,要不就是耸人听闻的,但是这样的戏剧性已经贯穿了他的生活,他只能选择把它记录下来。记录也正是他决定写作这本回忆录的第二大动机。

艾米斯的记录并没有沉浸在悲痛之中,相反,整本书情绪的节制、内敛,与他在知道父亲得了阿兹海默症之后的反应如出一辙:“如果你是个英国人,当你面对这样的前景时你会怎么办?你不会拧手哭泣。你只会耸耸肩然后‘干’笑一声。”这本回忆录也并不回避滑稽和欢乐的时刻,艾米斯青年时代的各种荒唐事或者各路文坛人物的逸闻俯仰皆是。当著名诗人菲利普·拉金来到艾米斯家的时候,拉金只会给他哥哥四便士,给他三便士当礼物,因为他是个不舍得花钱的悭吝人。阅读《经历》的乐趣之一,就是你永远无法预测艾米斯会在下一句话或者下一条脚注里顺手写到哪位名人。这样看似随机的关联在艾米斯看来才是未经掩饰的大脑思考的原初状态,也是他想要在回忆录里记录下的作家生活的真实状态。

然而,记录对艾米斯来说还别有他图。深感被英国媒体伤害的艾米斯,还是忍不住想找机会扳回一城。在《经历》的中段,艾米斯花了很长的篇幅来讲述了自己在美国拔掉满口烂牙重新植牙和戴假牙的经历。是的,就是那次被小报积极炒作的他花了两万英镑就为了换来完美笑容的治牙经历。在艾米斯的笔下,治牙和虚荣毫无关联,出问题的不光是他的牙,他的下颌骨里还长了一个肿瘤。牙医拔去了他的牙齿,也拔去了他自我认知的一部分,他从这种具体的身体疼痛开始,与过去的自己拉开了距离,有了反思人生的机会:“我的嘴给了太多人太深的伤害。它撒过谎立下过虚假誓言。它不真诚地,不谨慎地,不节制地亲吻过……”

当然,这本回忆录里艾米斯的坦诚宽容也是有限度的。他在附录里单独列出一章来痛斥英国媒体的堕落,而在他终于忍不住要讲述自己和朱利安·巴恩斯反目的故事的时候,他先是宣称巴恩斯写给他的绝交信版权不属于自己,他不会引用信中的内容,却又马上透露:“这封信的最后一个词组是句很常见的粗话。那个词组就两个单词。这两个单词一共有七个字母。里面有三个都是f。”没错,巴恩斯对艾米斯说的是fuck off(滚的蛋)。

不过正因为如此,阅读马丁·艾米斯的《经历》本身也成了一种独特的经历。毕竟,在英国文学的传统里,自从威廉·布莱克写成了《天真与经验之歌》(Songs of Innocence and Experience)之后,“经验”(Experience)这个词就不再只是单纯地指经历过的人和事,它也意味着纯真的丧失,意味着越来越难无条件地接受美好的一面。但是艾米斯在他的回忆录里提醒了我们经验的另一面:在经验的冲击之后,纯真依然可以幸存,即使名利场中的老手也有不再矫饰,暴露自己所余不多的纯真,然后要求我们理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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