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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死刑史:1200—1700读后感精选

欧洲死刑史:1200—1700读后感精选

《欧洲死刑史:1200—1700》是一本由[德]彼得·舒斯特著作,中信出版集团/楚尘文化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58.00元,页数:37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欧洲死刑史:1200—1700》读后感(一):《欧洲死刑史》摘录

《欧洲死刑史》跨览13世纪至17世纪末欧洲中世纪历史,广泛采用当时的市政记录、刽子手日记、旁观者的回忆录等珍贵史料,带读者回到还属于公共活动的死刑行刑现场,了解所谓“刽子手的黄金时代”“女巫迫害潮”“被折磨而神圣的躯体”等等各种凝结了丰富而厚重历史文化因素的死刑史现象。而近500年的欧洲死刑的执行方式和行刑仪式,如砍头、轮轧、绞首、火烧、车裂等,亦是不胜枚举,令人咋舌。

对于一个性情相对温和、还不算黑化的人而言,选择为《欧洲死刑史》提交800字书评时,我可能严重高估了自己的心理承受度QAQ尤其是在我之前才读过理想国M丛书南非“和解三部曲”(《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漫漫自由路:曼德拉自传》、《断臂上的花朵》),并相对认同“修复式正义”的概念时。

《欧洲死刑史》的重点聚集在死于国家杀戮,尤其是那些不得不忍受死刑的人身上,这也是本书副标题“圣徒、罪犯、受害者”的由来。它关注宗教和教会如何对世俗之事施加影响。

——也许他们脑海中回响的还是约翰纳斯·瓦格纳的布道。瓦格纳在布道中说,有些人难以接受犯人被世俗当局处以斩首、轮刑、绞刑等刑罚,对此他要进行反驳,因为这些世俗刑罚并不与“被打入地狱的人将在地狱受到惩罚与折磨”相冲突。“与地狱中永恒当代惩罚、折磨和痛苦相比,死刑只是一个孩童游戏、一个笑话、一种嘲讽。因为现世的刑罚会随着时间而消逝,会随着生命结束而终止。而在来世的地狱,刑罚和痛苦将永远持续。地狱里折磨人的虫是不会死的,地狱之火也永远不会熄灭。”这个魔鬼似的理论,使得现世一切国家暴力和人间疾苦都被缩小了,而且还为每一例残忍的处决提供了借口。

——刑场在中世纪晚期逐渐演变为一个圣地。绞刑架和轮子代表了基督徒的悔恨和恭顺,死亡之路则被理解为仿耶稣之路。

——宗教改革的出现与发展,使围绕死刑犯灵魂进行的争斗变得越来越激烈。如果获胜,死刑行刑便会演变成一个节日、一场表演、一个礼拜,是上帝、受刑者、统治者和民众的大和好。牧师、受刑者、法庭重新各居其位,死刑者被迫扮演主角,向全世界传递一个信息:他们的死是上帝意愿和怜悯的一种表达,所以他们会顺从地将头套进绞绳套中或置于剑下。

——蒙田……在《随笔》中,写道:“对我来说,除了将死刑犯简单处死外,对死刑犯进行的各种折磨都是暴行。我们应该却保犯人灵魂在离世时处于一种好的状态,如果死前对他们进行难以忍受的折磨,导致他们精神错乱而陷入绝望,我们便不可能达成目标。”不过,蒙田接下来的结论却出乎意料地苍白:“我的建议是,一切用以震慑民众的严厉刑罚,都应在犯人死后采用。看着犯人的尸体无法下葬、被暴晒、被肢解,民众也会震惊。这与犯人活着受这些刑罚时,效果是一样的。”

《欧洲死刑史:1200—1700》读后感(二):理性与野蛮,人类这一路走来不容易

经过几百万年的发展,人类从茹毛饮血的生活,踏入农耕时代,开始定居生活,不管是国内外,早期历史上都有不少令人毛骨悚然的刑罚,中国夏商周时期那种五马分尸,炮烙等酷刑。还有中世纪欧洲的绞刑,轮刑,火刑,剑刑,活埋,浸水,四马分尸。恐怖程度令人咂舌,我想《1984》里面的恐吓手段应该不及这些。

在折磨人这件事上,人类真的堪称第一,料理上有多少种手法,在折磨人上就会有多少种手法。

这本书记录着1200-1700这500年的死刑史,也是500年的统治史。

权利机构最初的存在,是农耕促成了私有财产,人口增长,需要一个权力机构来维稳,分配社会劳动价值。逐渐演变成利用权力获取自身的利益,通过税收抢劫人民。

还有宗教支配着社会。宗教为统治阶级证言,一来,世俗的权利用暴力统治着平民,二来,宗教从思想上严苛地控制着人民。经济上由于战乱,马尔萨斯循环让平民阶层长期处于赤贫阶段。

当时死刑犯包括偷盗,杀人,强奸,通奸,抢劫,政治犯,异教徒,乱伦,巫术等等,其中大部分是贫穷引起的偷盗,很多人从小时候就开始抢劫盗窃,虽然统治阶层通过公开行刑处决犯人企图威吓臣民,以儆效尤,但是本质问题没有解决,很多人明明知道自己的命运,为了生存依旧铤而走险。

在对待死刑犯上,统治阶级的法律很不规范,很多罪犯通过求情等方式也可以获得赦免,由于迷信,有时在死刑执行中出现意外事件也可当成是神的意志在干扰审判,故而让犯人免于一死。

相关机构在犯罪侦查上缺乏手段,更多采用暴力逼供的方式,宗教甚至教导那些自称被冤枉的人要坦然面对自己的命运,一切都是上帝的安排。

宗教作为另外一种统治手段,在死刑上也有很多干涉,比如将异教徒,女巫处死,(布鲁诺被当成异教徒烧死在罗马鲜花广场)在行刑之前牧师通过心灵劝导说服犯人皈依宗教,表面是仁慈,其实是为了自身开脱。如果说世俗权利折磨人的身体,宗教则用他们的审判折磨人的心灵。

平民如草芥,性命微薄,不值一提,或因为卷入政治斗争无辜受累,或因为信仰不同,性取向不同被杀。

大部分人缺乏理性思维,迷信愚昧,偷盗尸体,相信血肉人皮有特殊疗效或者作用。社会贫穷,连死人身上的衣服都有人偷盗。

这样荒唐野蛮的时代好像一出闹剧,在现在看来简直不可思议,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是在那样野蛮的社会里,上层逐渐酝酿发酵出了文艺复兴和人文主义,呼唤回归人性(宗教整体上并不支持死刑,因为这个和教义相违背)。

人类一方面有野蛮暴力的一面,但另一方面,作为社会性动物(就博弈论来说,协助可达到双方均可获益。)人类也是有理性的。才会逐渐发展出更加完善的法律,市场经济运作才成为可能。

人非生来就是魔鬼或天使,好坏全由社会塑造。

《欧洲死刑史:1200—1700》读后感(三):此书充满血腥味,我竟然读起来趣味十足!

文/芮娜

死刑是国家统治人民最明显,也是最强烈的一种表达方式。如果你想了解一个国家,或是某个时期,那么就去看它的死刑发展是什么样的好了。

《欧洲死刑史》讲述的是13 世纪至17 世纪末欧洲中世纪历史,书中广泛采用了当时的市政记录、刽子手日记、旁观者的回忆录等珍贵史料,带我们回到还属于公共活动的死刑行刑现场,了解所谓“刽子手的黄金时代”、“女巫迫害潮”、“被折磨而神圣的躯体”等等各种凝结了丰富而厚重历史文化因素的死刑史现象。而近500年欧洲死刑的执行方式和行刑仪式,如砍头、轮轧、绞首、火烧、车裂等,亦是不胜枚举,令人咋舌。

与前人对死刑的研究作品不同的是,它把宗教和教会作为重点研究对象,比如说宗教和教会对死刑犯的影响,行刑的制定,如何使其合法化等,有比较深入的研究。从深层次揭示了各个时代里,社会如何评判、看待人的存在和价值。

同时,作者也会产生疑问,死刑仪制如果没有宗教的介入与渗透,欧洲死刑的历史也许走的会是另一条道路,那会是怎样的路就不得而知了。

《欧洲死刑史》的作者彼得·舒斯特是德国比勒菲尔德大学教授,巴黎社会科学高等学院客座教授,专攻中世纪与早期近代史,在史学的研究上非常有建树。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他查阅了大量史证资料,为书写欧洲死刑史花费了不少精力。通过令人悚然的描述,彼得·舒斯特揭露了圣徒、罪犯与受害者,这三个看似完全对立的身份,其关系远比我们以为的更加亲密。

在彼得·舒斯特讲述的大量案例中,明明死刑犯遭受的都是酷刑,却让人看得津津有味。比如说对死刑犯进行心灵劝说、死刑犯的待遇会比其他犯人更好,因为他们有个特权,除了食物和水,还可以获得葡萄酒,并且毫无限制。看着是不是很爽!为此国家经常会超预算。还有监狱的看守并不是很森严,有的犯人趁其他犯人行刑时会轻松地逃出来。

被处以死刑的犯人都是杀人犯么?还有比杀人犯更令人痛恨的犯人,也会被处以死刑,并且比例更甚于杀人犯呢!有些死刑犯通过考验还会被无罪释放。书中的内容非常丰富,涉及死刑的方方面面,这是一本死刑发展史,我们通过书来了解它的变化。

除此之外,《欧洲死刑史》让我们知道,不论什么时候,贫富差异都会对刑罚的轻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富人可以靠走关系,用钱疏通来减轻(减少痛苦)或免除刑罚。当然,作死的另说,书里提到了一位作死的富人,家人两次用钱免除他受死刑的惩罚,此人仍旧不知悔改,终于金钱与地位都无法来拯救他不说,还把家人一并牵连了。既然你想死,那么我就成全你好了。

总之,内容虽然充满了血腥味,我竟然读得趣味十足!有些案例让人毛骨悚然,有些案例却让人哭笑不得。《欧洲死刑史》真是一本好看好读好玩的书!既能了解一段死刑历史,又能为自己增添了谈资,很下饭!

《欧洲死刑史:1200—1700》读后感(四):从恐怖的死刑史中看社会的发展和宗教的影响

之所以读这本书,并不是仅仅为了要去了解那些千奇百怪的恐怖刑法到底有多么残酷,更是为了了解这一段历史,了解中世纪的欧洲是如何将死刑作为中世纪的一种统治手段。在政治和宗教的相互作用下,各种死刑的方式和数量不断地发生着变化。《欧洲死刑史》这本书,整个过程读起来是很沉重的,面对生命这样一个大的课题,我没办法用平静的心态去观摩生死。

作者彼得·舒斯特(Peter Schuster),是德国毕勒菲尔德大学教授、巴黎社会科学高等学院(école des Hautesétudesen Sciences Sociales)客座教授,专攻中世纪与早期近代史。他在《欧洲死刑史》这本书中, 采用了大量的实例来讲述这段黑暗而沉重的历史。从欧洲的十三世纪到十七世纪中所记录在案的翔实案例,通过采用当时的市政记录、刽子手日记、旁观者的回忆录等珍贵史料,来从多方面、各角度,详细阐述了这种几百年来饱受争议的极端刑罚。

书中对于不同罪犯,不同的死刑方式,描写的非常全面和详细,在宗教和教会对于这段历史的干涉和影响方面,着笔很多,中世纪的欧洲对于宗教的信仰可见一斑,在肯福莱特的《圣殿春秋》中,也可以看出,教会在政治和对于公民权利等方面,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教会对于死刑的态度和看法,对这段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多年来,这种不可逆转的刑罚,一直是统治者用来统治人民和社会的工具,从12世纪起,各种文献中所记载的,对于贵族统治者用死刑惩罚犯罪的记载越来越多,也不断折射出当时社会的阴暗面。由于死刑及其所涉的社会历史文化因素、政治方面、宗教影响等诸多因素相互作用,复杂纷乱,已然被辟为一门引人关注的学科。

在当时的社会,死刑并不是唯一一种对不法行为的赎罪方式,而是最后一种选择。恩斯特·舒伯特在维尔茨堡法律史学家尤尔根·韦策尔的研究基础上,提出了中世纪早期对杀人罪的三种惩处可能性:血腥复仇、支付赎罪金、执行死刑。有时候,金钱的力量也是会起到强大的作用的。

书中对于这段“刽子手的黄金时代”和“女巫迫害潮”的大量历史考证,当权者逐渐通过自行司法来摆脱宗教的束缚后,死刑的数量和形式也是千变万化,让人瞠目结舌。闻所未闻的各种形式的刑罚骇人听闻,砍头、轮轧、绞首、火烧、车裂等,亦是不胜枚举,看的过程中,一阵阵的胆战心惊。死刑史的沉重就这样被一层一层揭示开来,让人压抑的有些喘不过气。

从历史中可以折射出真正的人性,历史的呈现是文化和社会的一面最真实的镜子。感叹时代的进步,让法律更加完善,让社会更加科学, 也感谢此书,让我们看到社会如何评判、看待人的存在和价值。死刑史尤为沉重,在阅读过程中,也有更多的地方值得我们去思考和探究,从历史中,去看到更多本质问题。

《欧洲死刑史:1200—1700》读后感(五):质疑与诘难——《欧洲死刑史:1200—1700》

彼得·舒斯特教授的《欧洲死刑史:1200—1700》这本研究欧洲死刑的著作,主要是从宗教和教会的角度,论述在中世纪晚期至近代早期这段时间,宗教(主要是天主教)对死刑的判例和执行的影响;并且通过大量具体死刑案例的列举和描述,多方位揭示了在前现代时期欧洲死刑的具体风貌特征。例如,什么犯罪行为应被判决何种死刑执行方式、死刑执行的过程——例如轮刑、绞刑、剑型、火刑等死刑种类、死刑犯的待遇、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后的身体和财物处理以及那一时期人们对死刑这种刑罚的观念态度等等,这本书都有所谈及。

在死刑研究这一领域,从宗教和教会的研究死刑,确实可以说彼得·舒斯特教授是第一人。理所当然的他的这本著作可以说是一本死刑研究的创新性著作,扩大了死刑研究的视角。另外,彼得·舒斯特教授在研究过程中,并不仅仅着眼于司法部门判决书、议会薄、监狱账单等官方历史材料,还从私人日记(牧师、侩子手日记)挖掘有用的研究材料,从而使这本死刑研究著作显得特别,内容新颖。然而,尽管如此,在通读这本研究欧洲死刑的著作之后有种强烈的感觉,这本著作有许多值得诟病的地方。

首先,对于一部历史著作,时间和事件应该是特别敏感的东西。在很多历史著作中,往往特定的时间和事件就是论述的逻辑起点。《欧洲死刑史:1200—1700》这本著作,在书名出现1200和1700这两个时间年份,那么通常情况下,可以理解为这两个时间具有特别的意义。如果在没有阅读之前,或许可以理解为1200年关于欧洲死刑可查证的记录时间,或者说在这一年发生了特别的事情,以致于欧洲死刑的历史出现了非常不同的转向。可是,翻阅整本著作都没有发现1200年,也没有讲述这一年发生了什么事情。同样, 1700这个年份数字也是如此。所以,不能不让人思考,1200和1700这两个年份数字放在这里的意义是什么?如果理解成这本著作所涉及的内容,仅仅是框定在这段历史时间,那么显然“1200—1700”改成“约1200—1700”更为合适。即使如此,还是会让人猜想思考这段时间之前和之后,欧洲的死刑是怎么一种状态。

其次,《欧洲死刑史:1200—1700》这本著作,书中讲述的内容确实丰富,但是如果将各个部分的内容加以整合,会发现这本著作似乎没有一条明确的主线。假若把书中具体的死刑案例陈述进行剥离,对剩下的陈述内容进行梳理,那么似乎看不出在这段时间,欧洲大陆死刑这种刑罚清晰的连续的发展演变过程。简单来说,这本著作很难给读者一种时间流动性的感觉。对于一本历史著作来说,这无疑会削弱它的可读性和学术参考价值。或许,能够想得到的安慰性的东西是,历史已经终结,所有一切都必须打上后现代的标签。

再次,《欧洲死刑史:1200—1700》这本著作非常显著的特点是,作者在书中列举了大量死刑案例,其中一些案例甚至能给人带来身临其境的感觉,好像自己就在死刑执行现场,听着死刑犯的痛苦哀嚎,看着鲜血在喷溅流淌,感受着被判决轮刑死刑犯被轧断的手脚松弛而又软绵绵地垂挂着,还看到死刑犯的尸体被分解悬挂起来作为警示标志,以及有时感觉自己待在监狱,身边牧师在对自己说些劝导性的宗教语言。这证明作者的案例陈述能力非同一般,同时让人清楚感受到作者在撰写这本书时所花费的心血。但是,仅仅陈述案例材料,而忽视归纳总结,从而发现特别的、隐藏在案例材料背后的东西,对于这样一本著作是不是就可以了?如若如此,那么这本著作和一部八卦猎奇史著作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最后,正如作者自己所说,他是把宗教和教会对欧洲死刑的影响作为重点研究对象。而在阅读过程中确实可以发现宗教和教会的身影像幽灵般在文字中游荡;并且在作者看来,宗教改革这一历史事件对欧洲死刑这种刑罚的发展演变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作用。例如16世纪以后,宗教改革对弑童、乱伦以及通奸等犯罪和不道德行为的否定批判,致使被判决死刑人数和女性被判死刑人数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作者并没有用大量篇幅进行陈述,代之以寥寥几句简单带过。同时,对于宗教改革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对欧洲死刑刑罚的影响,作者也并没有进行很多的描述。这样,使得作者认为宗教和教会对欧洲死刑这种刑罚,有特别的影响的这种观点被弱化。

总的来说,彼得·舒斯特教授的《欧洲死刑史:1200—1700》这本著作,它突出的地方和它的优点,也是它的缺点;它值得欣赏的地方和它不得不诟病的地方似乎一样多;它是一个既要对它会心一笑,也要对它怒目而视的复杂的混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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