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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之书读后感1000字

丛林之书读后感1000字

《丛林之书》是一本由[英]约瑟夫·鲁德亚德·吉卜林著作,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9.9,页数:464,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丛林之书》读后感(一):人与自然 和谐相处

吉卜林(Joseph Rudyard Kipling)第一位获诺贝尔文学奖的英国人(1907年获奖)

父母原籍英国约克郡 1865年这对年轻的新婚夫妇远渡重洋赴印度工作 当年吉卜林在孟买出生 1871年不满6周岁的吉卜林和3岁的妹妹一同被送回英国接受教育 1882年17岁的吉卜林中学毕业 回到印度 此后7年 一直在印度从事报纸的编辑和繁忙的采访报道和写作 1889年24岁的吉卜林再次踏上家乡英国的土地时 俨然已是一位引人注目的文坛新秀……

之所以要去翻作者的这段生活经历 是因为 我不明白 一个英国人-吉卜林怎么能做到 把华丽精致的英语和印度的异域风情完美融合 写成《丛林之书》这样具有无与伦比美丽的人与自然的童话 如果我只能推荐一本童话书 我就推荐它 适合所有人阅读

至于 丛林法则 毋庸置疑一定存在

谁制定 如何遵守 谁修改 一直在变

莫格里 那个人类的孩子 被狼养大 成为狼人 精通一切丛林法则 成为丛林之王 最终 人的天性又使他返回人的社会 过人类的生活

只是 会不会有一天 他厌倦了人类的生活 重返森林

极美的语言 极美的故事 只是通篇阅读时 一片阴影始终相随

《丛林之书》读后感(二):莫格里的反人类之歌

毫无疑问的是,莫格里是这本书的主角,尽管这本以极其细腻之笔法描述的类似短篇集的《丛林之书》,讲述的全部都是丛林里各式各样的事情,而莫格里,尽管到了终章的段落,他已经无限接近于丛林的主人,不仅有着丛林居民的敬畏,也赢得了他们的心,但他却依旧在尴尬的时候,表达出了和丛林的格格不入——是的,莫格里是一个人类,在还没有记忆的年龄,被一头猎豹用一只公牛换取了在狼群里活下来的资格的人类的小崽子。

在这类似短篇集的丛林之书里,每一则故事看起都有着独立成篇的完整情节,以致于串联起来充满了支离破碎的即视感——没错,它们看起来怎么都缺乏某种承接的默契,让上一篇里抑扬顿挫的丛林的歌谣,与下一篇里浓墨重彩的跳跃的画面,格格不入。但妙就妙在破碎的线索总可以在起承转合的地方连点呈现,并且留出了足够的空间可以让莫格里的脑袋露出来,那是一颗风餐露宿且以此为乐的蓬松的脑袋,也是一颗从小就经受着丛林的法则并且深深的把它烙印在自己的灵魂里的聪明绝顶的脑袋。

当然,还有他比狼更为锐利的闪动着刀锋的光芒的眼睛——那是他自称为一员的自由民的团队,臣服于数千万年以来约定俗成的律法,诸如每一只母狼都可以为她尚无狩猎能力的小崽子讨一块肉而任何人不能拒绝之类的律法,完美和道德的程度甚至超过了所谓的人类的文明。

是的,莫格里在十七岁以前都不喜欢人类的世界,当然也没有任何笔触在结尾的时候可以让人认为,十七岁以后的莫格里喜欢上了人类的世界,吉卜林似乎隐约的提到了一句无数年以后莫格里在人类的村庄里结了婚,但这并不等同于他喜欢上了人类的世界。

当他第一次试图进入和自己看起来更加相似,至少比狼相似的多的疑似同类的聚居地,带给他的只有失望和愤懑。狼,那种被大多数的小说或故事描述为阴冷残暴的族群,至少不会对同类设下陷阱。甚至狼与狼之间的决斗,要躲到所有丛林居民视线的外面,不能让同类相残的戏码,影响到了自由民们的沉着。

从某种程度来说,莫格里对于人类世界的不解和厌弃,想来代表了吉卜林本人对于人类世界的不解和厌弃。尤其是把莫格里这样一个棕色皮肤的印度半岛原住民小孩作为得到自然力庇佑的主角,而零星出现的白皮肤的人仅仅保有稀薄的敬意,这让人不得不联想到英国在印度半岛的殖民统治,尽管带去了法律和知识,但总是难免做出违背了生命与丛林之间从远古的神话时代就达成的某种默契,自然就失去了神明的宠爱,也失去了吉卜林的欢喜。

但吉卜林是公平,一如丛林和自然的神明,对于所有遵循着契约的居民一样的公平。他自带韵律的文字,如同一幕幕音乐剧一样欢腾的上演着重复了连年岁都忘记的那么长的时间的桥段,从春天到雨季,从干旱的喝水时间的狩猎禁忌期到奔腾的洪流把享受不尽的食物送到鳄鱼嘴边的时节。

只要四季在更迭,丛林的居民就坚信着正常的生活节奏终究会回归。或许在漫长的等待的过程中,他们无法预知自己的命运之线是否在丛林法则的指引下,通往安康的未来,但他们始终保有一颗虔诚的灵魂,恪守着丛林的律法。不过并非每一个丛林的居民都是那样安分守己的跟着日升日落的指引,在属于自己的时间和位置,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当所有的居民都避之不及的红豺如同可怕的掠夺者一样朝丛林袭来的时候,莫格里生气了。相比多年前与奸诈的瘸腿老虎之间的恩怨情仇,红豺对丛林法则的嘲弄,以及他们伤害了小狼崽子和不计丛林生息的杀戮方式,激怒了莫格里。

算起来,他应该只是十五岁的少年,蓝黑色的头发任性的披散在棕色的肩膀的肌肉,就好像是藏着未知力量却没有办法看清的深夜的丛林在月光下的投影。蟒蛇卡阿教会了他如何利用丛林居民的本能,而来自猎豹和熊的知识则让他的身体充满了伺机而动、一击即中的能量。他不仅仅是丛林的主人莫格里,也是可以跳跃在大树的枝丫间的猿猴莫格里,还是能够在平坦的草原的边缘把豺甩开距离的公鹿莫格里,更是充满了狩猎的天分的狼莫格里。

他打败了所向披靡的一整群红豺,他成为了丛林里真正的主人。

丛林原住民的强悍的体魄,还有他属于人类的脑子的本能,让他成为了丛林真正的主人。

吉卜林在称颂人类的高人一等吗?

并没有。

丛林之书里所有得到自然神眷顾的人类角色,都有着对喧嚣与荣耀唯恐避之不及的本能。那一个有着高贵种姓甚至融入了白皮肤的人们的上流社会的人,从未得到过内心的平静与上天的宠爱。可是当他卸下了锦缎华服,披上了破旧僧袍,朝着传说中的圣地,默默的以世俗的施舍来维持基本的生计之后,才渐渐的洞悉到了自然的法则,并且最终掌握了和自然对话的能力。他和那些热闹俗世边缘的村民,如同莫格里和他的子民一样,从不以取乐杀生,注意克制自己的贪念和脾气,绝不触犯丛林的法则。最后,丛林把善意回报给他们。

就如同丛林把愤怒,回报给对同类设下陷阱的或许是莫格里妈妈的村庄一样。那是可怕的力量,丛林里的动物,不论是食草的还是食肉的,他们听从共同的主人的寓言,驱使他们变得强壮以及充满力量,遵循着最初的神性的驱使,朝着共同的目标激发丛林的力量,这力量,可以吞噬人类的一切所有物。这是人类没有的力量,不仅仅是因为从来居民不会对同类设下陷阱,更重要的是千百万年以来,他们始终保有对丛林法则的虔诚和敬畏。而不像人类,自以为掌握了滚烫炽热的红花的秘密,就可以掩盖内心冰洞般的阴寒深冷。

吉卜林在缅怀人与自然最朴素的情结吗?

并没有。

当动物的本能被人类的文明吞噬,即便是莫格里的猎豹老师也曾经身陷牢笼而懵懂无知,即便是神一样的大象也难免在刺棒的驱赶下偶尔才能想起自由的神圣舞蹈,即便是跟着军队南征北战享有阅兵时盛装荣耀的战马和骡子……他们明明拥有着丛林的力量,但也被最初的神明的训导所诅咒而无法摆脱人类的控制。

那是在最初的神话时代最初的神邸给予人类的财富,那是任何生灵都无法直视而难掩怯懦的眼睛,哪怕是丛林的王者也对此悻悻不乐。所以,这是莫格里走上丛林法则巅峰的原因吗?吉卜林给了他人类的眼睛和丛林的灵魂,于是他所向无敌,他就是丛林。

这是吉卜林文字的力量,让阅读和回忆的过程都充满了节奏和回响。其实不仅仅是莫格里的故事,让人忍不住一遍又一遍的去思量人与自然的微妙关联,北方的爱斯基摩人和冰川与海豹对抗着饥饿寒冷的故事,依靠打架来确保自己的窝与小孩的长大的海豹们与猎杀者之间的角力的故事,丛林深处看管着宝藏而不知道王国陨灭的白色眼镜蛇的故事,不过出现在蓝天白云之下就会无端端的让人的性命流逝的奇怪的刺棒的故事。

或许是因为一切都脱胎于丛林里的生活片段,于是吉卜林用充满了丛林的丰富感的声调来组成了一幕幕交相辉映的咏叹,从印度次大陆的深色的人和动物的皮肤,到北极圈的白色的人和动物的皮肤,到山区斑驳的人和动物的皮肤,一切都有着会发光的气质,然后与丛林的法则形成了彼此唱和的恢弘大戏。

所以,尽管你读到了无数的反人类式的和谐与美好,但这一切却唯有被吉卜林的笔译成了人类的话语,才绽放出莲华一样的璀璨。毕竟,我是永远都无法感受到让莫格里周身兴奋的丛林主人的语言——让我感动的,是吉卜林人类的文字的力量,以及把丛林法则描述成为正面的褒义的兼具光芒与荣耀的定义。

终于到了终章,十七岁的莫格里的丛林冒险随着老朋友们的衰老而接近了尾声。

如同人类的世代更迭交替一样,丛林的居民也跟随四季的轮回生死交替。

他的迷失,就好像所有的叛逆期小孩的迷失一样,揪心又难受。但丛林的居民并没有察觉到莫格里的神憎鬼厌,他们或许做好了准备,他们或许早已知道莫格里的不同。

他们或许只是静静的等待最后的离别。

这是一章难堪的阅读,淡淡的忧伤在莫格里的任性妄为里凝结成了某种无奈。莫格里如同他曾经说过的一样,从青蛙莫格里,到狼莫格里,到猿猴莫格里,到公鹿莫格里,最终做回了人莫格里。他不舒服,他不欢喜,他不懂,为什么莫格里会想要把莫格里从丛林里赶走。

这是多么反人类的设定,人莫格里在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以后,他不快乐,他很难过。

让人沮丧的未见得是分离的忧伤和无法回头的落寞,而是莫格里无法面对一个符合自己位置的设定。

吉卜林的高明在这里达到了高潮。他错落不忘留白的句子,重新回溯了莫格里十几年的丛林生活,他抑扬顿挫的歌谣,再次描绘了莫格里和丛林家人间浓墨重彩的往事。

兽群的歌谣,贯穿了整部书的来自兽群的歌谣,进入了天地和声的副歌环节,每一个节拍都叩击着心门,每一个音符都震动着魂灵。

让人欲罢不能,却又缺乏再度翻开第一页的勇气……

《丛林之书》读后感(三):动物的故事,成人的寓言

英国小说家、诗人吉卜林于1884年以一篇名为《百愁门》的短篇小说正式开始他的文学创造。此后,吉卜林便不断发表诗歌和短篇小说。1888年,他出版了《山中的平凡故事》、《三个士兵》、《加兹比一家的故事》等七部引人注目的短篇小说集。1907年吉卜林更是凭借其作品《基姆》获诺贝尔文学奖,当时年仅42岁,是迄今为止最年轻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吉普林的写作风格以观察入微、想象独特、气概雄浑、叙述卓越见长,这样的语言风格在吉卜林于1894年创作的《丛林之书》一书中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此外,兼为诗人的吉卜林在这15个故事每一个的开头和结尾都写了一段诗,点明或发挥他所讲故事的要点,令整本书更加富有了浪漫主义色彩。

《丛林之书》是一部动物故事书,这些故事分别发生在印度的狼窝、白令海的海豹栖息地、喜马拉雅山上的神殿,乃至英国人民的后花园,可以说本书所描绘的地域之广,跨越的领域之大,令作为读者的我们叹为观止。

这本故事书共包括15个既可相互独立,但在内容上又相互联系的故事。书中有许多会说话、形态夸张、性格各异的动物,并且统统被人格化了,像陪伴狼孩莫格里长大的棕熊巴洛,野心勃勃的老虎谢尔可汗,强悍凶猛的黑豹巴赫尔、暴力却不乏温情的岩蟒卡阿等等,这其中狼人莫格里的故事占据了全书故事的1/2。故事从莫格里还是一个刚学会走的赤身小娃娃独自生活在狼群里铺开来,以狼孩莫格里的成长、被驱逐、复仇、守护丛林、返回人群为故事脉络穿插展现于全书的各章节,可以说莫格里的故事是贯穿全书的精髓所在。除此之外,这本故事书中还穿插了其余7个关于动物的故事,居住在白令海的海豹柯迪克、以成为家獴为荣耀的哩叽·啼叽·嗒喂。当然也有一些关于人的故事,如放弃了上流社会身份和财富追求苦行僧生活的虔信者普伦和成为大象驭手的小图麦等等。可以说,作者吉卜林借用发生在动物身上的故事,为我们讲述了一系列充满人类生活寓意的故事。

1.总有那么一段时光需要我们独自面对

在《丛林之书》里,作者吉卜林在一开篇就花费了很大的笔墨,用《莫格里的兄弟们》、《卡阿的狩猎》、《老虎!老虎》三个故事为我们介绍了狼孩莫格里的由来和成长过程。莫格里是一个被狼养大的红种人孩子,他善良、勇敢并且聪明。他之所以会出现在狼群里,这还需要从生活在西奥尼上中那群狼说起。

在印度西奥尼的山上住着一群狼,为首的是一个叫阿克拉的孤狼。而离西奥尼二十英里外的维恩贡嘎河附近,则住着老虎谢尔可汗。谢尔可汗因为激怒了自己狩猎区的村民们遂对西奥尼起了觊觎之心,并将矛头对准了西奥尼的村民。莫格里便是谢尔可汗对西奥尼村民发起攻击时逃进西奥尼狼群的,当时他还只是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小娃娃。因为老棕熊巴洛愿意教授他丛林守则的承诺和黑豹巴赫尔付出的一头公牛的代价,莫格里得以被西奥尼狼群所接受,成为了在狼群议事会上有一席之地的族群成员。

在西奥尼狼群的十一年里,莫格里学会了丛林里的生产法则以及各种动物的主人话语,并且拥有了和丛林动物们一般的狩猎技能和体能。只是随着庇护他的狼群首领阿克拉的不断老迈以及谢尔可汗的伺机怂恿,狼群里新一辈的狼们对非我族类的莫格里起了排斥之心,并借推翻阿克拉之机驱逐了莫格里。不得已,莫格里回到人类的村落,并在机缘巧合之下回到了亲身父母的家中。

虽然如此,谢尔可汗对莫格里、对西奥尼狼群始终虎视眈眈,为了自身安危,亦为了阿克拉,莫格里借助老棕熊巴洛、黑豹巴赫尔和巨蟒卡阿的力量,利用水牛们铲除了谢尔可汗,并从西奥尼狼群手中护下了阿克拉。但此时,人类村落里的枪手借着莫格里杀死老虎的事情将其定位巫师,驱逐他。

被狼群驱逐,又不容于人群的莫格里,带着和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狼崽儿们离开了狼群,在丛林里过上独自狩猎的生活。

像每一童话故事都有一个“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的结尾一样,作者笔下关于莫格里的第一个故事也定格在了莫格里和他的四个狼崽兄弟一同返回丛林的背影里。这是一个开放性的结局,返回丛林后的莫格里是凭借着人类的出类拔萃的智商、直立行走的灵巧、各类丛林动物的技能成为丛林里的异族首领,创造出一段传奇故事,亦或是最终因为不同于猛兽们的血液而被排挤,而无所归依,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都会知道的是,他一定会活下去,成为一个聪明、果敢、善良的人。这正是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无论你身处什么样的环境,无论你的周边的人们如何的对待你,只要你不放弃希望、不放弃勇气,在忍耐中积蓄力量,习得各项得以傍身的技能,对朋友报以宽和,对仇人回以果决,才能活出自由的模样。

没有一种关系是恒久不变的,总有那么一段时光需要我们独自成长。

2.挣脱精神的桎梏才能活出想要的自己

《白海豹》讲述的是一个关于开辟新疆图的故事。柯迪克是诺瓦斯托什纳海滩上绝无仅有的一只白海豹,因为无意中目睹了人类对海豹的屠杀而立志要为海豹族群找到一块不被人类发现、没有杀戮的安宁之地。可是,在诺瓦斯托什纳海滩上却没有一只海豹赞同他的这一美好愿望,包括他的父母。就算是玛莎弗拉族群的最后一只海豹说出的“有一天,会有一只白海豹将引领海豹族群去往一处安宁之地”这样的古老传说,也依旧停止不了其他海豹们对柯迪克这一企图心的嘲笑和无视。在他们看来,人类对他们的杀戮是海豹族群天定的命运,亘古不变,甚至成了一个真理,海豹生来就是为人类所屠杀的。

这种种的不理解、嘲笑,都没有阻挡柯迪克寻找海豹天堂的决心和行动,甚至在历经五年的追寻中所锻炼出的体魄和技能,令他在成功找到安宁之地后返回族地得以获得族群话语群的资本。

通过追踪海牛的足迹,柯迪克最终在一处海底隧道的背后找到了一块人类未曾踏足、环境适宜的安宁之地。

在说服族人随他迁徙去新的居住地时,柯迪克仍旧遭遇了巨大的抵抗,最后才在与一只只青壮海豹的决斗中获胜的强大气势中取得了大多数海豹的跟随。

虽然过程很艰辛,但总算结果是好的,柯迪克自幼时便立下的美好愿景终于开了花结了果。可是,在我们现实的生活里,有多少人的美好愿景都在日复一日的虚度光阴中消磨殆尽,在一会时运不济一会境遇不堪的推脱怨怼中化为泡影。人生在世,没有任何一件事是理所应当的,空洞白净瑟缩高台的日子虽美好,但终归有堕入深渊的远忧。所有岁月静好安稳如画的生活都需要你我与这人生短兵相接,攻城略地般地去赚得。想要获得新生活,就要打破现有常规,想要打造新天地,就要不惧流言奋勇向前,不畏艰不惧难,更不受流言蜚语人世陈规所左右。

人生真正的困境不仅是路遇艰难,而是你在这一生短短的三万多个日子里,有没有真正活出自己。

3主动选择比被动挨打更重要

《哩叽·啼叽·嗒喂》的故事讲述的是一只原本生活在丛林之中的獴因为一场暴雨而无家可归,被特迪的父亲带回家豢养。在獴的族群中,能够成为一只家獴,在人类有许多房间的屋子里跑来跑去,是每一只獴的最大愿景。所以哩叽·啼叽用他从曾经做过家獴的母亲那里学到的来自家獴的教养和礼仪,获得了特迪一家三口的喜爱,特别是在花园里从一条小蛇口中救下特迪之后,聪明、灵巧、机警的哩叽·啼叽成为特迪家中不可或缺的成员。尽管如此。哩叽·啼叽并未沉迷在人类为他提供的舒适的环境和可口的美食当中,因为他知道在这座人类居住的院子里也住着眼镜蛇纳格和他的妻子。尽管獴是蛇的天敌,但哩叽·啼叽知道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无所顾忌,尤其是在第一次与纳格照面时险些遭到他们的伏击之后。所以,每一天哩叽·啼叽都提醒自己不可以沉溺美食,以保持身体时刻的轻便和灵活,不可以放松警惕,因为纳格是一只活在暗处的幽灵,随时可能向自己发动攻击。

在偷听到纳格和妻子密谋要将特迪一家杀死,逼哩叽·啼叽离开,好让这所舒适宽敞的人类居所成为纳格、纳格妻子以及他们25只即将出世的孩子的安居之所的计划后,哩叽·啼叽将计就计,主动出击。利用纳格潜藏在浴室以偷袭男主人的计划将纳格杀死在浴室里,又借助鸟的帮助,调虎离山地除掉纳格那25只尚未孵化的蛇蛋,并用仅存的最后一只蛇蛋迫使纳格安娜情绪崩溃,失去判断,将之铲除,并由此获得了特迪一家的感激和尊敬。

读罢想来,这只名叫哩叽·啼叽的獴所展现的故事精髓彷如现在流行的你本可以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却选择了更拼命的人生轨道。成为一只家獴,实现了獴族的终极理想,并获得主人一家的喜爱和信任,这样的哩叽·啼叽完全有权为自己感到骄傲,享受自己的牙齿、蹦跳、咬合所带来的舒适,可他却没有。他时刻警醒地看到四周潜藏的危机,预见可能发生的危险,不让自己沉迷在已有的舒适圈中,保持警惕和战斗力,在危机最终来临之前,主动出击将一切危险的可能扼杀在最初的阶段。

这就像我们的生活一样,当问题不太严重时,主动喊停,做出有建设性的选择和决定,不拖到最后等着承受后果,被动挨打,被动反应,只有这样,所谓的现世安稳岁月静好才是真正的人生安好。

4.人性里的贪婪是最可怕的东西

在《国王的驱象刺棒》里,莫格里跟随卡阿来到之前去过的冷窟,遇见了守护国王财富的老眼镜蛇白兜帽。白兜帽作为王国财富的守护者已经在冷窟里驻守了千百年,所有曾经来到冷窟觊觎财宝的人类都化为了白骨。尽管莫格里一再和白兜帽强调它所守护的财富的主人早已湮灭在历史的车轮里了,它对莫格里的到来依旧抱有敌意。

最终莫格里依靠自己的力量和年轻,打败了白兜帽。可面对冷窟里的财宝,莫格里却陷入了这些有什么用的迷茫之中。最终,因为对驱象刺棒上印有伙伴大象哈提的族群故事的好奇,而决定将这个棒子带出去给哈提。白兜帽对莫格里说,这个棒子的出现将意味着死亡。对这句话不解的莫格里在目睹因为棒子出现在丛林里的短短一天时间已经死了6个人的事实,在发出“人类杀生不是为了猎食,而是为了取乐”的感叹之后,将驱象刺棒送回冷窟。

读完此章,感觉是之前《让丛林来吞噬》的续写。在《让丛林来吞噬》里,村落的人们为了强占梅苏阿家的牛羊田地,不惜杀死莫格里的父母好霸占其家产。而《国王的驱象刺棒》里,为了一把古老的驱象刺棒,一夜之间死了6个人。国王财富的守护者白蛇问莫格里,为什么你没有死。莫格里说我也不知道,尽管为了这个棒子,一夜间死了6个人。

也许莫格里之所以没有因这个棒子而丧命,是因为他不贪。在莫格里的认知里财宝不当吃不当喝,拿在手里还累的慌,实在是不如一顿饱食来得实在。所以他并不把这个棒子放在眼里。而当他发现这个棒子确如白兜帽所说是代表死亡时,他立刻决定将它还回去。

白兜帽说,“错不在这饮血的东西。麻烦出在人的身上”。使得,人类很贪婪,而这贪婪引起的的谋杀、残害无一不是因为人性中的贪婪。面对金钱,想要获得更多,面对珍宝,想要据为己有,面对利益,想要独占鳌头。靠自己得不到的,就只能靠强抢、靠豪夺。

所以,人性里的贪婪,是一切人与人之间杀戮的源起。

5. 没有谁能随随便便走向成功

就算强悍如西奥尼狼群也会有惧怕的生物,那就是一群矮小精悍的红豺,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野狗。因为他们灵活、凶狠、并且成群结队,就连老虎或是大象这样凶猛伟岸的丛林霸主遇见他们,也会绕道而走。《红豺》的故事背景正是来源于此。

在莫格里15岁的这一年,西奥尼丛林遇见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一群来自德干红毛猎犬,正在以不断猎杀的形式实施着他们的迁徙,西奥尼丛林则是他们的必经之地。作为在丛林里长大的一份之,莫格里想自己从小长大的西奥尼狼群承诺会与他们在此次与野狗的狩猎中生死同命。通过与岩蟒卡阿的谋划,莫格里决定借助丛林岩石上的小不点居民—黑色印度野蜂的力量消灭德干红毛猎犬群。

在狩猎的过程中,莫格里利用野蜂们讨厌野蒜气味的特性保全了自己的安全,并成功地将猎犬群们引向了野蜂群和毗邻溪流的断壁,使得猎犬们在野蜂、狼群的合围攻击下全军覆没。莫格里也因此一役获得了人人敬畏的丛林首领的殊荣。

看到这里,我们似乎能够找到莫格里从一名刚学会走路的幼童成长为一名有勇有谋带领狼群战胜灾难的勇士、首领的人生轨迹,在这个轨迹之中,既有被狼群的驱赶、被同族人类的追杀、既有巴洛、巴赫尔、灰兄弟、卡阿这样不离不弃的伙伴,也有给与他温暖和爱的狼爸狼妈以及人类生身父母梅苏阿。无论这一路经历过怎样的失望和迷茫,勇气、冒险、挑战、乐观始终贯穿在莫格里的骨髓之中。这也是他之所以最终能成为丛林里的异族首领的原因所在。

人生几多风雨,惟有坚强、勇敢、冷静、智慧地面对,才能成为最终的胜利者。

6.追逐希望永不放弃《蒯猑》

这是一个追逐希望的故事。在追逐的道路上,我们都会遇见自己所惧怕的事情,或者会遇到一些看似绝望的的障碍,更甚者,我们还会有自身的所谓局限和极限。而这一切的惧怕、绝望、局限,无不来自我们内心深处的胆怯。我们为自己限定了高度,认为那是一个自己无法突破的极限,我们暗示自己一切即将覆灭不可转换,认为现在已经到达了最危急无力转机的时刻。于是,一切都在此戛然而止。可是,当你选择信赖自己,选择再多坚持一会儿,也许那希望就出现了,那梦想就实现了。

我们要选择相信自己,即使在最危急的时候,也要相信自己的勇敢与毅力勇敢,永不放弃,这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实现光明愿景的所在。

7.最无情的是人啊《让丛林来吞噬》

有时候伤害往往来自身边最亲近的人,终日相伴同出一脉的伙伴最终为了利益而翻脸无情,这远远比动物来的可怕。

8.没有谁是所谓的真正幸运儿《大象们的图麦》

我们行走在人世间,就如同月球的两面,有眼前的光鲜,亦有背人的寂寥。说到底,人前的一飞冲天,总有人后的演练千百遍。

9.善心永不为人所忘《虔信者普伦的奇迹》

那些所谓的名利头衔不过是虚无的幻影,真正能为人所纪念的,是那颗善如莲花的心。

10.人生没有不散的宴席《春天的奔跑》

你所眷恋的终将随着时间流逝,总有一个地方是属于你的最终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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