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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险家公会:移动的香格里拉读后感锦集

探险家公会:移动的香格里拉读后感锦集

《探险家公会:移动的香格里拉》是一本由[美]凯文•科斯特纳(Kevin Costner),[英]乔恩•著作,未读·文艺家·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58.00元,页数:76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探险家公会:移动的香格里拉》读后感(一):没有使用精装硬皮本,就是一个疲软的决定

当然,除了疲软的封面无法支撑这个庞大而柔软的书页之外,全书印刷的劣质油墨,让人不忍目睹。夸张的销售策略和离奇售价,就是骗一个保本,骗两个赚一个。

整体故事安排来说,也没有离奇到令人惊讶的程度,画面简单,神幻色彩低。

就小读者来说,故事的展开线索太乱。就成年读者来说,故事的确缺乏深度和创造力。

《探险家公会:移动的香格里拉》读后感(二):真正的香格里拉也许就在探险的路上

“谢谢你带我来这里,亲爱的,我希望你能原谅我冒然闯入。”

终于,一路颠沛流离、一波三折,却又殊途同归,所有的探险者到达了目的地——“圣地”香格里拉。这趟探险之旅,对故事中的人物来说,充满悬念,却也是一趟自我历练,也许有的小兵到最后都还没搞清楚此行目的究竟为何,但我想每个人都找到了属于自己心中的“圣地”。对于阅读者我来说,这趟探险之旅,却是充满了奇异色彩,更是带着多重惊喜的阅读体验。

首先吸引我的,自然是“移动的香格里拉”。毕竟,作为一本外国小说,以“香格里拉”作为“主角”,对我这个中国读者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然而,事实证明,我想太多了。书中并没有太多对“香格里拉”的详细介绍或直白的传奇故事,甚至前半部都没怎么见到“香格里拉”四个字,枉我一直在寻找它。寻找到后来自己都快忘了“香格里拉”

《探险家公会:移动的香格里拉》读后感(三):一条在史实中找不到的探索之路

1 故事

《探险家公会:移动的香格里拉》 讲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探险之旅。

由于一段在探险家公会里与表亲不太愉快的经历,阿瑟•奥格登赌气般地带领一支队伍,启程去往北极,途中不仅出现了诡异的事情,而且最后只有阿瑟•奥格登一人生还,而他本人身体极其虚弱,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事。

多年后,阿瑟•奥格登的弟弟约翰•奥格登收到了哥哥的信,上面有探险家公会的标志,让他前往纽约。随即他带着他的奥格登骑兵队,离开了正在打仗的战场,送信者巴肯选择跟他们一起,一路来到纽约,途中遇到了好心施救的哈罗小姐,还有一个身系谜团的小孩伯特伦和另一个谜团重重的男人斯隆。

来到纽约面见哥哥,了解到人们猜测世界战争的发生是因为有人闯进了圣地,意指阿瑟闯进了香格里拉,并带走了一块玉,破坏了世界和平。他也受到了惩罚,命不久矣,除非回到香格里拉,也许还有一线生机。弟弟约翰•奥格登决定一探究竟,就此踏上寻找香格里拉之旅。

2 形式

这本书最有意思的在于漫画和文字穿替,一段新的对话,或突然有什么令人紧张的情节出现时,就会用漫画展示,而来到一个新的地方,有新的场景要铺垫的时候,就会用大段大段的文字展示,细节尽显。不会叫人对不停歇的密密麻麻的字望而却步,又使整本书更刺激,险象一下浮现在眼前。

到了最后故事突变时,一幕幕看下来竟然给人一种看电影的感觉。

书内不单单有漫画,还有小物件复古的插图,写在信里的文字,看起来旧旧的纸质,略微有《忒修斯之船》的意味,却易读得多,一本值得收藏的纸书,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3 情感

本书最大的情感莫过于阿瑟•奥格登和约翰•奥格登的亲情,还有就是奥格登骑兵队或友情或兄弟情。这些情感,好像从来都不会透露半分,甚至一开始表现出来是冷漠的,但是当伦顿想要杀了汤姆的马,以及最后兄弟俩四目相对,阿瑟对弟弟说:“约翰,我们曾是少年啊”的时候,你却知道它确实存在。

结尾谜团揭晓时,好像一束光刺破层层乌云,斯隆先生得到了解放,阿瑟•奥格登得到了解放,这不仅仅是一趟肉体的冒险之旅,也是一趟精神的冒险之旅。普世的智慧,人生的意义,种种答案在路上,在人与人的情感羁绊中,在与世界的交流和联系里,而不是谜题,谜题和答案本身是没有意义的。你费尽心思要找寻答案,而寻不得;或已经知道答案没有意义,所以放弃人生,前者走火入魔,后者萎靡颓丧,这两种都不可取。

冥冥中有一种力量指引前进,我觉得这不是鬼神之说,不是宿命,而是使命,每个人都应该有属于自己的探险之路。

“我希望我能早点明白这一切,一个人活在世上,如果不赌一把的话就会失去人生的导向,人也会随波逐流,走上黑暗的道路。”

《探险家公会:移动的香格里拉》读后感(四):《探险家公会》:一部能“撩拨人们好奇心”的小说

最初,买这本书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探险家公会》这个名字,或者是它故意做旧的装帧,而是因为它的五位作者之一:凯文.科斯特纳(另外两位是乔恩.贝尔德和瑞克.罗斯)。

凯文.科斯特纳

凯文.科斯特纳,刚提到这个名字时,你会想到什么?《完美世界》、《与狼共舞》和《保镖》?对,这个人就是著名的集演员、导演和制片人于一身的男人。我着实没有把他跟“作家”这个词联系到一起。

你知道一件事如果想吸引大家去发现探索,那就必须能撩拨人们的“好奇心”。把凯文作为作者之一,出版社商的目的无疑是达到了。而这个故事也是因为一个人们对神秘城市——香格里拉的“好奇心”被撩拨之后,引发出诸多连锁事件的冒险故事。

在探险家公会纽约分会,阿瑟.奥格登因为的一个无脑的赌约,让自己踏上了一场北极冒险之旅,并误打误撞地进入了传说中的移动城市——香格里拉,并受到了香格里拉的诅咒重病缠身。而为了医治哥哥,约翰.奥登格和他的“奥登格骑兵队”不得不开始了一场冒险之旅,而在这次冒险之中,他们上天、下海、入地环绕了整个地球。从伊比利亚到阿根廷;从纽约到保加利亚,再从伊比利亚到尼泊尔,一次次化险为夷……最终发现,这一切一切都是位于菲力迪瓦城堡的神秘修道院院长的阴谋。

这部小说的历史背景是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年~1918年),1914年6月28日,奥匈帝国皇储斐迪南大公夫妇在萨拉热窝视察时,被塞尔维亚青年加夫里若·普林西普枪杀。成为第一世界大战的导火线。这个事故在本书中也有描述,并把它归咎于“玄学”,其实这也是故事的需求。

另外一个有趣的背景是,当时各国之间在欧洲打红了眼,但是他们的贵族们却在纽约不分敌我地一起花天酒地,一种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的感觉。以至于电影明星哈罗小姐也能用她的美色,向萨克斯公爵借到当时很先进的交通工具——的梅特尼希号飞艇……最后也免不了被毁的下场。(哈罗小姐在这故事里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提供”交通工具)

……

就讲到这里吧,毕竟这是一本有“悬疑色彩”小说,(它给人的感觉就是“随时随地能被拍成电影”),剧透太多就失去了看下去的意义和动力。

……

另外需要吐槽的是:书太厚了,就不错出上下册吗?每次躺着看书都是一个体力活。

《探险家公会:移动的香格里拉》读后感(五):《探险家公会》——在地球另一端寻找香格里拉

其实许多时候,人类体会到的那些“最深刻的人生哲理”,往往兼有“物极必反”“阴阳相合”的特性,比如最常见的“明人不做暗事”与“兵不厌诈”等。连带着在面对时间和空间的变动而颇感无奈的时候,也恨不能直接动用全部意义截然相反力量,彻底改写一切不如意的现实--《指环王》系列电影中,灰袍巫师甘道夫被炎魔的鞭子缠住坠入深渊,却无意中升了个级,变成了白袍巫师,自称随炎魔坠入的深渊至暗之处,却是高山之巅。所以,当探险家公会的阿瑟·奥格登在加拿大坠入一道极深的地缝后,故事反而要从世界的另一端,从一个年轻的传令兵巴肯踏上自己的送信之旅开始。 他的任务,恰巧是替长官送信给另一个奥格登,阿瑟的兄弟约翰·奥格登少校,并留在军中“做帮手”。彼时,奥格登少校刚刚攻破阿尔萨尔城,手下的骑兵正在尽情剽掠,享受战果,但他刚刚看罢巴肯送来的字条就下令全体撤离。巴肯作为外人,只看到了没烧干净的残留字条并偷听到奥格登少校要离开是因为他的姐姐向他求助。士兵们虽然粗野成性,大多却早已习惯服从于奥格登少校的命令,巴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竟然也鬼使神差地决定跟随这支决意脱离上级指挥的叛军一起踏上未知之旅。奥格登少校一路研读阿瑟的探险日志,得知自己本来好好在美国待着的兄弟,仅仅是因为打赌吹牛就硬着头皮踏上了探险之路,甚至还是只打算做个样子,到一个无人区暂住些天,编一个“无实物”的故事就回来。可惜,虽然他的脑洞与犀利的自我吐槽堪比王尔德头脑中臆想的东方故事,但他现在情况很不妙。 所以奥格登少校没多少时间了--作为叛军,他乘船回家的路上不幸遭遇事故,巧合地被销声匿迹的漂亮女演员伊芙琳·哈罗小姐搭救,然后“自然而然”地夺取船只,继续往家里赶。他的骑兵们则稀里糊涂地按他的意思,莫名地跑到南美洲寻找一名叫巴恩斯的孤儿。他还遇见了一位“熟悉的陌生人”:一位爱慕他的姐姐弗朗西思又失踪了的人,斯隆先生。只不过他的样子同以前大不一样,似乎怀揣着什么惊天的秘密。一群带着大帽子、远看就像一道奇异景观的黑袍修士也在不时地阻碍他。奥格登少校好不容易回到家,已经不成人形的阿瑟告诉他,自己误入了一个神秘的地方,应该是传说中“会移动的香格里拉”,自己的巨大伤痛都是因为从那里偷出了一块玉石,唯有回到那个地方才能获得拯救。奥格登少校不信邪,但看在姐姐的面上,还是同意了去探寻香格里拉下一个可能会出现的地点;斯隆神出鬼没,遮遮掩掩,而且竟然能够运用奇特的方法,从巴恩斯头脑中套取信息,具象化香格里拉;黑袍修士们则固执地守护自己心中信仰的神圣之地,宁可自己找不到,也不让别人去找;哈罗小姐看似柔弱,却因为与各类大人物有交情,处处给奥格登少校莫名的助力--“找到香格里拉,让该去的人去”,似乎还能起到消弭战争,让那些旧日的老贵族们多少感到自己还活着的作用。于是,一系列似乎根本用不上地图的怪异行程磕磕绊绊地开始了······ 只是,故事的最后,香格里拉的神圣无暇、凡人难极之处,解读出来,却是“放手”二字。虽然感到世上仍有牵挂,却还是更想弥补旧日的巨大过错,送孩子回家;亲人纵然不舍,也想让病痛远离所爱之人,让他获得真正的安宁;放下他人挑逗起的执念,回归自己的真实生活;放下昔日的好勇斗狠,“自己找路回去”。情最深处,往往话语不多,却坚实而有分量。顾不得写上“他道”“我说”,画出来的反而更显真切。一个故事附会的传奇,一个注定难寻找的人生的意义,也许永远在我们身处的地方穿透地心直到地球的另一端,那里注定是我们寻到又会放手、回忆起真正的人生追求的神奇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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