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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与玫瑰读后感锦集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锦集

《夜莺与玫瑰》是一本由[英]奥斯卡·王尔德 / [英]查尔斯·罗宾逊著作,中国宇航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29.8,页数:24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一):“用散文写成的小诗”

很喜欢的一本童话集,每篇故事篇幅不长,情节浅显易懂,但寓意十分打动我。七篇童话故事中,很多小时候读过而不求甚解,长大后重看才懂作者构建的“善与恶”、“美与丑”。王尔德的笔既是一缕柔软而精致的柳条,又是一把锐利森冷的刀,披着童话的薄纱对那个年代的一些社会问题进行辛辣的讽刺。查尔斯的插画、林徽因的译文也为这本书增色不少。

选为书名的《夜莺与玫瑰》一篇讲述了一个残酷的爱情悲剧。一位青年学生爱上了教授女儿却求而不得,在万物凋零的冬天想要一支玫瑰去邀请心上人跳舞。树上的夜莺听后历尽苦难,用自己的鲜血与生命成就了一支象征真爱的红玫瑰。青年学生摘下献去后,却被教授女儿弃若敝履,他回到屋中说了一句:“爱情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夜莺这个“至美”的形象是歌颂为了心中追求而甘愿付出生命的无私精神,青年学生与教授女儿则是讽刺了当时社会人们之间利益关系的冰冷无情。

七篇当中没有一篇不是词藻绮丽字字珠玑的,《少年王》、《夜莺与玫瑰》、《幸福王子》三篇尤为喜爱。王尔德的童话简直赏心悦目,本身就是一种美了。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二):读后感

说起来好久没看童话类文学。上次看的还是很久以前的《小王子》。说起来当时看《小王子》被同学说幼稚,肤浅~可他们的网文小说就很高大上?甚至断定别人啥都不会,你就是看不懂,不适合你。想起了本书中的火箭,自诩清高,看他人如俗物,却不知所谓的“俗物”眼里真正的它又如何? 《夜莺与玫瑰》关于爱情。夜莺泣血,红玫瑰得成,别人以生命代价换来的高尚爱情,在有的人看来不如珠宝首饰来得宝贵,在有的人看来不如哲学理论来得有用。嗐,可笑。 《幸福王子》关于幸福。幸福是什么呢?绝不是那坐拥高高在上的权力带来的荣耀。对有的人说,健康就是幸福,温饱就是幸福,分享传递幸福就是幸福。这个王子和燕子都是幸福的信使啊,这让我想到雷锋同志,或者那些愿意分享幸福的人。 《忠实的朋友》关于友谊。友情也需要双向奔赴,朋友不是利用,它可以是共享和分担,但绝不是一味搜刮和承担。这故事一个是傻子,一个是小人,小人只会在乎得到什么,即使给了一辆小破车,却能用这不值得一提的小恩惠反复蹂躏傻子,傻子最终付出生命代价也不明白它的小人朋友。 《驰名的火箭》关于自我。太过高估自我的人,最后啥也不是。 《少年王》关于贪婪。贪婪会致死,无穷无尽的欲望,加速灾难的来临。 《星孩儿》关于慈悲。国外文学常用的爱能化解一切,要心怀慈悲,感恩父母,自然的给予。 《巨人的花园》关于分享。自私的人只有寒冬,懂得分享才如沐春风。 ps:英文版以后再看[/cp]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三):你是那有情人吗?

夜莺为之歌唱、为之献身的是什么?不是青年,不是青年的爱,是爱本身。渴望着爱的人得到了什么?是久久的仰望,深深的叹息,不息的思念,时时的心碎,最后等来无情的拒绝。于是爱的盼望破碎,敞开的心封闭起来。用生命歌唱着爱的鸟儿得到了什么?它换来了一枝红玫瑰,一朵为爱歌颂的红玫瑰,它象征着爱,更象征着对爱的信仰——这朵红玫瑰却被不懂爱的人弃于污泥。“爱”而不得,“爱”而背弃,“爱”而无果,夜莺为之啼血浇筑的“爱”,值得吗?值得“爱比生命更可贵”如此的信仰吗?受尽苦楚,为何仍要爱?

我们不知道,我们只能看到——夜莺它整夜整夜地歌唱,它用鲜血浇灌出一朵花,它是这么做的,它愿意这么做,有一只夜莺它这么做了。那朵红玫瑰,是它对爱的颤栗、梦想和皈依,而凝聚的结晶。夜莺创造出属于它的神圣信仰。

这不就是真正伟大的艺术家所做的事吗?他们握住了神圣刹那降临的光,他们的目光洞穿了人的灵魂,他们捧出自己的炽热来铸造那“光”——生命里的真东西。总有不解,总有鄙夷,总有封闭,总有弃置,总被辜负——他们不怕辜负,终其一生将其凝练成晶,歌唱出一朵无与伦比的红玫瑰。于是他们创造出属于他们自己的神圣信仰。仅仅是属于他们吗?

我们只能怀着谦卑与虔诚而叩问自己——那“真东西”,是不是也属于我们?

至于红玫瑰有怎样的结局——即便被弃于污泥,它已然成为王尔德笔下的文字,永永远远地留驻在“有情人”那里。

你是那“有情人”吗?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四):童话

本书收录了奥斯卡·王尔德的几个童话故事,我已经不记得小时候是否看过他的故事了,现在看童话故事没有小时的童趣,更多的是讽刺和伤感,这也是王尔德的写作特点。

成年人的童话里没有那么多的纯真,有的是对现实生活的批判和嘲讽,作者本人应该是个非常有趣的人,可惜不被当时的时代所融。

这本书的亮点在我突然发现译者是林徽因,有点儿小惊喜哦~

前几天刚吐槽过翻译的问题,今天对比了林徽因的翻译确实颇富美感,文字的优美跃然纸上,提升了读者的阅读快感。

夜莺与玫瑰

8.6

[英]奥斯卡·王尔德 [英]查尔斯·罗宾逊 / 2015 / 中国宇航出版社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五):幸福不在他方

很喜欢《幸福王子》里的幸福王子跟小燕子,纯真,善良,勇敢。 起初小燕子喜欢芦苇,不顾闲言碎语天天待在她身边,但当同伴都飞往埃及越冬,他也开始对爱人心生怨言。曾经觉得对方纤弱的细腰点燃了爱情的火焰,现在又觉得微风拂过她就与风缠绵。芦苇不愿意离家出走随他浪迹天涯,他便认为对方自私,玩弄自己的感情,然后开始启程前往埃及。 他渴望完成自己的旅行梦想,但当遇到雕像幸福王子的时候,心软的他却一次又一次地给对方做使者去帮助别人,甚至是欺负过他的人,而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他也感受到了温暖(其实我觉得他们是同类,只不过幸福王子做了他的引路人)。幸福王子彻底失去双目后,小燕子决定永远陪在他身边。他开始担起幸福王子的梦想,去城里转悠,然后回去跟他诉说穷人的苦难。之前幸福王子让小燕子把自己最后一只宝玉制成的眼睛也挖去帮人的时候,小燕子先是劝阻最后又含泪答应,但现在,幸福王子提出把身上贴满的金叶全都撕下来送给穷人,小燕子没有拒绝,也不过问,一一照做。因为现在的他是真的懂他吧!

当寒冬来临的时候,小燕子因为没有了食物充饥取暖,知道自己马上就要死亡了,仅仅只有一次飞到幸福王子肩上的力气。小燕子爱幸福王子胜过自己的生命,但临终前却只是克制地问,will you let me kiss your hand?(相比之前跟芦苇告白的勇敢跟坦荡,这里真的太戳心了。忍不住想到了王尔德的经历,同性之爱或许真的很难宣之于口吧)所幸的是,幸福王子说,but you must kiss me on the lips,for I love you.小燕子吻了幸福王子的嘴唇,随即倒在他的脚下停止了呼吸,这时候,幸福王子那颗铅做的心也碎裂成了两半。(虽然世人认为这是天气太冷冻裂了。不被世俗接纳的爱情也落落大方地表达,幸福王子是个勇敢纯真的人。无论是什么样的爱,双向奔赴真的都太美好了。)

幸福王子活着的时候快乐无忧,不知道什么是眼泪,死后成了雕像,反而因为看到人世间的苦难频频落泪,他想帮助他们,但他的双脚被钉住了。直到小燕子出现了,陪他爱他懂他,帮他一起完成心愿。幸福王子对世人的爱是无私的,但是对小燕子仿佛更多的是“索取”:明知道他迫切地想要去埃及,却总是贪心地让他再呆一个晚上帮他完成心愿。我觉得幸福王子最高光的时刻,就是生命的最后一刻有坚定、勇敢地告诉对方我爱你。

最后说一下小燕子两段感情给我的感受:真正的爱,是发自内心不计回报的付出和为对方妥协自己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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