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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朝着东南走·横活经典读后感有感

年月日·朝着东南走·横活经典读后感有感

《年月日·朝着东南走·横活》是一本由阎连科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200图书,本书定价:22.00元,页数:2014-3-1,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年月日·朝着东南走·横活》读后感(一):黑白阎连科

1.年月日

庄稼是农民的生命 最后结局可以说他俩终于融为一体了 人与动物、植物在这篇小说里 都是平等的 当世界仅剩你一个人类 你可以把任何东西 当作活得 当作有思想的 当作你的朋友 当作你的精神寄托来倾诉衷肠 这也符合患难更惜真情

2.朝着东南走

如何保持对日复一日乏味生活永远的热情 如何克服对新鲜事物的贪欲 究竟是默守常规还是打破常规 是每个人都会站在十字路口思考的问题

《年月日·朝着东南走·横活》读后感(二):相见恨晚4——不知道该起什么题目

年月日·朝着东南走·横活

中篇集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4年3月一版一印 ISBN 9787020100965

《年月日》有人说,这是中国的《老人与海》,从某个方面来讲,当然有道理,但是比起硬汉海明威永不止息的搏斗精神,阎连科更多出一重牺牲与奉献的主题,在我看来,这才使他更加偏向和着意的。小说结尾处先爷以肉体滋养玉蜀黍株的生命状态和情景十分震撼人心,而他的牺牲所换来的,是七株绿油油的希望,而这希望同时也孕育痛苦,以及伟大,我们不难看到纸页背后阎连科对于耙耧山脉的这种生命状态饱含热泪的自豪,也不难设想,代代传承,农民还要面对荒年,还要出走流浪,但耙耧山脉总还会有“先爷”(或许还有一条盲狗)以斗志与牺牲,来坚守土地、滋养希望。这种伟大、震撼、悲凉而常态的生命是中国农民的天性,日子积累成月,月积累成年,年一轮一轮重复着日子,他们守着土地、他们融为土地。

《朝着东南走》“母亲唤——你朝东南是、往死里去的呀——”这句话成为我理解这篇小说的钥匙所在:不妨将父亲朝东南走的举动看作一个男人一生的象征:在少年时代受到某种含混的启示选定了一个方向(那里究竟有什么他也不知道),一开始,他接受指引前行,但很快,他就对这种指引和前行产生困惑——这样的生活有什么意义?那里是否真的有我所想要的、能够是我满足的东西?——他也就进入了青年时代,于是,停留、徘徊、迷茫,但远方的幻影依然有巨大的诱惑,使他终于再度上路,那时指引已经消失了,但那个方向已经植入在他的脑子里;这次,他遇到一个女人,这个女人给了他家庭、给了他温存、给了他日子、是他从一个男孩一个青年蜕变成一个男人,日子一天天过去,幸福与日俱增,但也很快就开始单调乏味,于是,远方重新勾动起他心中的躁动与好奇,很久之后,他又上路了,他一路上还会经历什么?阎连科没有讲;那东南方究竟有什么?是一个开放性的结局,但是聪明的读者已经可以猜到——那里是人生的终点,死亡。这就是一个男人的一生,他不安分,终生都在向某个方向前进寻找,然而直到死,他可能才会回想起,在自己曾经停驻过的哪一站,已经拥有了想要寻找的美满幸福。而“我”作为父亲的儿子、后代、继承者,也会慢慢长大,重新开始他的旅程……

《横活》是一篇痛快之文,鲁耀活得痛快、作者写得痛快、读者读得痛快——为什么这么痛快呢?世风日下,太多伪君子,倒需要一个真实坦荡的“下九流”,真小人、真心肠、真逍遥、真可爱。

2018年4月24日

《年月日·朝着东南走·横活》读后感(三):生命岁月

无意中读了阎连科的《年月日》,不长的一部中篇小说,却读得很慢,常常一句话会反复看上几遍,读完后有点失神,仿佛被小说里酷烈沉重的阳光晒得有点发晕。

小说挣硬结实的文字,像重重的土块,层层垒叠,渐渐变了一座巍峨耸峙的山峦,又像土脉里渗出的水滴,缓缓流聚,终于汇成汹涌澎湃的生命之河。在这样的故事里游历,如行蜀道,“扪参历井仰胁息,以手抚膺坐长叹”。

大旱降临,先爷和瞎狗,守着仅发的一株玉米苗儿,待它抽花结穗。

先爷是个强悍的人,存粮尽了,就刨地里发不出的种子,种子被鼠搬了,就掏鼠洞劫鼠粮,鼠粮也尽了,就掘洞捕鼠。井枯了,把褥子扔到井底吸水,褥子被鼠吃了,就顺着鼠迹寻到远处的山泉。先爷有足够的生存智慧和经验,上天虽然用苦旱紧紧追逼,却总难将他逼到绝处。先爷相信自己撑得下去,先爷总能对着老天大笑:饿死谁,还能饿死你先爷?!先爷会对天上暴烈的太阳狠狠地挥动鞭子,抽得炽白的日光一片片碎裂。

先爷在泉水峡口与一群黄狼对峙了一天一夜,这样的对峙让人想到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生命本身对活下去这件事有多么坚执,当黄狼最终悻悻退去,先爷身上生命的火苗闪亮如天上的星子。

先爷对世界有自己的好奇和思索:为什么庄稼叶一片一片的长,树叶两片两片的长?那个读书人讲人都站在一个圆球上,他一定是错的。但是先爷不会去问,因为怕人家答不出下不来台。先爷是个很义气的人。

先爷去搜逃灾人家家里的存粮,想的是要记住斤两,日后足足归还。先爷在水泉边遇到黄狼,许了给黄狼带饭的愿,如果黄狼没有带着家族来堵他,先爷一定是会带饭去的。先爷从吠日的祭坛上放了瞎狗,养在自己身边。先爷最后是把瞎狗当子女当朋友的,否则犯不上用两面字的铜钱去糊弄瞎狗。先爷跟瞎狗说,我先死就投胎成你,你先死就投生成我的子女,咱俩还在一处,先爷是认真的。先爷不把自己看得比别的生灵重。先爷看得最重的是那唯一的一棵玉蜀黍。

先爷对土地和粮食的情感,既像崇拜神明,又像养护子女。玉蜀黍是村里剩下的唯一一株,是从前和未来的粮食中间一条细细的血脉。先爷做的,就是守住这条血脉。

天地很公平,它既给予又索求;天地很不公平,它会任性地降下残酷的试炼。天地给一切生灵生命,又玩笑似的逼迫这些生命,让他们拼尽全力才能存活。先爷是在和老天争着一株粮食,护着它经了旱灾风灾鼠灾,数着日子等它抽苗开花结穗。玉蜀黍结籽时缺了肥,行将饿死的先爷把自己给了玉蜀黍作肥料。玉蜀黍的根须最终穿过先爷的身体,两者密密地交缠扭结,这是农民世世代代对土地和粮食的献祭。小说的最后,先爷用生命供养的玉蜀黍留下了七粒种子,逃荒归来的村人留下了七个人如先爷般守护七株新种出的玉蜀黍。希望就这样延续下去,人对土地的献祭也会延续下去,如不灭的星辰。

这是一个看似传奇的故事,但小说的名字却似乎在暗示,这是生命的常态。一日一日地活下去,便是真实的历史。

这历史里,有生命的强韧生猛,有人与自然间那种欲语还休,相迎相据,相爱相杀,还有人与粮食和土地的血脉相关。而这些,都是在孱弱的都市人身上渐渐消失和淡忘的。也许这就是为什么,这篇小说会如此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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