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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始于怀念》读后感100字

《美,始于怀念》读后感100字

《美,始于怀念》是一本由(英)西蒙·范·布伊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页数:352,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美,始于怀念》读后感(一):美好的天堂

其实是不是我们不够敏感,抑或太不知足?

我们身在天堂,却不知道这就是天堂。

全书第一部分中后部较弱,第二部分最好,情歌比较深刻,第三、四部分还行。

但总的来说,还是更喜欢布伊的短篇小说胜于这部长篇小说。

但一些亮点和情感的捕捉还是处理得挺好。

读出一种说不出的谈谈的忧伤,绝望中带有希望。

你明白你终于长大,青春已尽。未来的任何感觉,不论是喜是悲,是心动是遗憾,始终都会意识到其结局,带着你年轻时不曾留意的阴影,百端情绪化作深沉的情感。

你心渊然,不再因为绝望,而是因为耐心。

再去爱恋,你必不能弃掷经历之事,而是从中得到继续活下去的力量!

我们相爱之前是否相爱?

你看尽世界,却一无所悟。

从今以后,你便可以如你所愿地想象你的人生。

过去必须被重新创造为新的东西。

《美,始于怀念》读后感(二):乔治,他是这样的男人

“对于迷失的人,总有一些城市,令他们觉得像是回到了家。”于是,于是故事开始,在雅典。

乔治,“他好似这样的男人,歪在床上读尽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著作。他好似这样的男人,屡屡决心早起,却常年睡过头。他这样的男人,迟迟起来,在床上坐起,伸手摸索烟盒。”他这样的男人,读寄宿制学校,穿黑色牛津鞋、黑袜、吊袜带,一丝不苟却嗜酒异常。

幼时,父亲离开,一个男孩的父亲就这样失踪了,像荷马的“奥赛罗”。在埃克斯茅斯时,时常逃掉下午的课,奔过果园,翻过墙头,穿过原野,来到墓地,和墓地里的死去孩子的孩子聊埃克斯茅斯,想他失踪了的父亲。他来到雅典,在街头整日闲逛,他的爱,犹如一滴色彩,落进清澈里。

Love is ruthless, but the dreamers conquered the world.

《美,始于怀念》读后感(三):-

某种程度上我常觉得让作家们安于写出三流作品、局限于自己能力水平而不自知的原因在于他们过分依赖天赋的灵光一现而不尊重章法,老实说我甚至觉得这个作家并没有什么天赋,唯一比较让人吧咂嘴的是写出这种作品居然是个男性作家。

如果只是单纯的寻找好词好句的话这本书是个不错的选择“定义我们的,正是那些令我们无法自持的激情”,但是如果你想找到前因后果、逻辑思考,你会发现空无一物,把整本书看完我甚至都对这本书书名是如何萌生的产生了巨大的疑惑。

这也就不难解释,作者还要费心思将故事分为四个部分,这番试图自我圆说。

非常厌恶一到人物情绪巨大波动、陷入回忆的时刻,便采用大篇幅的蒙太奇式写作手法,尤其是以为这样的写作方式、碎片的画面、对话能撑起故事走向、角色设定,作者难道没有想过前期没能铺垫好角色的身世背景立住人物,为下文形成铺垫,而要用对话的方式强调展开个人身世经历,可能是自己写作能力不太行的问题么?

“对话如果有戏剧性或戏剧性风格,并与叙述文学艺术性融合,这是令人愉快的,换而言之,他是特定风格和结构中的一个特征。反之,对话就只是自动打字机,通篇是毫无形式感的胡言乱语,一眼望去就像飞碟掠过尘暴区”

《美,始于怀念》读后感(四):我以为的故事在之后发生

“我心目中的完美旅人是西蒙·范布伊笔下的亨利,在痛失所爱后穿着睡衣,用超市的塑料购物袋装上所有的存款,随机选择航班开始了环绕世界的飞行。 他说:你看尽世界,却一无所悟。” 两年前看到这句话时,我热衷于旅行,没有经历过刻骨铭心的爱人,没有无比痴迷的爱好,也没有难以开口的悲伤。之后这句话仿佛一股微弱的磁极将我的生命时速减缓为常速,开始学着去捕获一些生命中的纯粹,于是我不再妄图去寻找什么。 于是,两年后,偶然间我找到了这本书。它就像一块蒙尘的宝石,我捧在手里变得小心翼翼。阅读的过程,满心期待亨利何时向丽贝卡讲述他那凄悲迷人的曾经。 在一个很平常的清晨,没由来的缘故,我再一次翻到这段笔记,一遍一遍地品读,脑海里闪现出一个可怕念头:一开始的故事,并没有回溯。这段话并非他的曾经,而是他的未来。 我拿起这个故事,接着阅读,似乎书中的文字变得比一开始以为的故事更加让人难过。 我突然明白开篇的那句话。“一切皆已在这里,我最后出世。”多么巧合的阅读方式啊。而由此开始,我对于之后每一页的情节展开感到畏惧,总是莫名地开始鼻头发酸。主角们都不是什么幸运的宠儿,他们曾有过悲伤的过往。我很难去忍受三个寂寥又温暖的灵魂相遇后所遭遇的永久失去。想到这儿,我就难过得快哭出来了。 亨利吐露出童年的伤痛后,逃去卫生间呕吐。这样相似的场景一下子在我的脑海里集聚起来。《死亡诗社》里的Todd在得知Neil自杀的消息,在大雪纷飞的校园里时;《嫌疑人X的献身》中石神站在监狱大门前,得知靖子最终选择自首的消息时……似乎在巨大的悲痛涌入体内时,人类的肉体无法盛装这无形重压而出现的正常生理反应。 电脑里的壁纸推送是古罗马广场上的塞维鲁凯旋门。仿佛和印象中与亨利初遇的雅典蒙纳斯提拉奇广场不无二致。在那天清晨稍迟些时候,我得到了预想中的可怕结局。雅典城消失在视野之下。而所爱之人也在片刻间从这个世界隐匿。我的眼睛一下子被温热的泪水填满,字迹从一开始的重影变得像泡沫后的事物,虚幻极了。 亨利用作画的帆布包裹着他已经没有呼吸的爱人。在整个城市的破碎不堪中,他将她带往拥有美好回忆的爱琴纳。夜幕下抱着她,站在悬崖边,将她送给了世界里的世界。这一幕仿佛《英国病人》笔下的艾玛殊和凯瑟琳。爱人的失去叫人悲怆。 “我突然很为曾经发生的一切难过。就好比我们活在这个天堂,却不知这就是天堂。死亡使一切显得真实。”当满世界乱飞了一年后,亨利与乔治开始通信。与昔日的生活重新连接。而在第二年的某一天,重新飞到一开始启程的这个如梦般的雅典城。 他决定去往皮里亚斯博物馆。乔治所说的,遗失之物博物馆。雅典当地的渔夫在海里打捞的已逝之人的物件,所有的东西都无从记载。他们的故事早已融进大海。死亡是美最繁复的形式,也是叫人最难以接受的形式。意识逐渐清醒,充实的悲痛会生出坚定的信念来。自此,他开始蜕脱出新的人生。 这是一个关于美和爱的故事。 如果你是一个喜欢悲剧艺术的人,五十一章开始,就不要往下读了。

《美,始于怀念》读后感(五):美,始于怀念

坐在电脑前,连续花了将近8小时的时间读完一本11万字的小说。抬头的时候,窗外黑乎乎一片。夜深了,我跟自己说。或许是对着电脑屏幕太久的缘故,彼时,头脑犹如被轰炸了一般,茫然沉重,像有无数的碎片在旋转。

在朋友圈分享了书摘,朋友回复,你真是热爱文学。回她一字,嗯。疲惫尽去。

我的生活可以如此充满热忱,是上天赠予我的最美好的东西。我会珍惜。

第一次接触西蒙•范•布伊的文字,几乎是一瞬间就迷恋上了,无可自拔,也无须自拔。虽然故事我看得昏乱,可是那诗性优美的文字,实在是让我忍不住想要再读一遍。

简直可以说,这是一部有些晦暗的小说,书名很吸引人,叫《美,始于怀念》。最先出现的女主角在遇见男主角之前是一个空姐,她的梦想是成为一个画家,因为她认为“人们爱上她画中的时刻,这些时刻超越她自己的人生。”当有人问她,你一直是画家吗?她碰一碰胸脯,答道:“在这里,一直是。不过我在法航做了几年。”

我觉得她很迷人,可是她也有不美好的回忆和过去。而这本书里面的每一个人,甚至都有一些不可告人的往事和秘密。那些往事穿透他们的心灵,成为他们与他人相处的方式,甚至成为他们的选择与命运。

如果不是因为文字足够优美,我很难想象那些真实的人生被那样赤裸裸地书写出来会有多么令人窒息。可是感谢,我在作者大段大段散文诗一般的书写中,明白了只有不断尝试了解或理解才是应对真实最好的方式。因为即便真实总是一件不令人悦目的事,但它也潜藏着无数的无奈,那是值得我们去理解的东西。

原谅我无法详尽这个故事的始末,小说读完我甚至还不能完全地明白在那些人物的身上究竟都发生了些什么。但我在他们的身上看见了深深的热爱、忏悔,还有宽容。

生长于法国郊区的丽贝卡,自幼遭母亲遗弃,被迫跟孪生姐妹共同与疏远的外祖父一起生活。她年轻靓丽,是天生的艺术家。只是暂时迷失在生活中,想从雅典寻求安慰与创作的灵感,试图了解自我并且毫无畏惧地去爱。

乔治,在故事的前半部分,他更像是一个流浪汉,嗜酒,睡在公园里,甚至在街头遭抢劫而被乞丐收留。几乎让人忘记,他来雅典是为了学习古代语言的。他是一个需要被救赎的人。

年轻有为的考古学家亨利,他看似完美,却有着不能与人说的过往。他深爱着丽贝卡,并尝试着有一天能够把自己心底的秘密告诉她。

就是这样的三个人,爱情和友情都在他们身上发生。先是乔治爱上丽贝卡,并与她有了一夜之情。然后是丽贝卡与亨利一见钟情坠入爱河,甚至有了爱情的结晶。在一次醉酒中,乔治撞上了亨利的车,并与亨利成为挚友,亲如兄弟。

在我差点就要确定他们将要展开一段纠结的三角恋的时候,他们的故事却平稳而温馨地前进。他与她依然相爱,她与他没有芥蒂,他与他更甚兄弟。

然后,一场地震剥夺了她的生命。亨利在痛失所爱中,开始了长达两年的自我救赎之路。而原先那个最需要他人救赎的乔治,成了他的守护者。

两年时间,他几乎都在飞机上度过,没有终点,也不知起点,他经过无数的城市,看了无数风景……以此来释放自己的怀念和悲伤。他或许在尝试放下,也在尝试重新开始。

然而,他说,你看尽世界,却一无所悟。

直到最后我都不觉得他放下了。因为爱如人生,但更漫长。有些事根本无法从记忆里抹去。这或许是小说里最吸引我的一部分,虽然还有很多的细枝末节令人心动。虽然故事的最后,丽贝卡的往事令他感觉到背叛,虽然他又那么幸运地宽容了她的背叛。虽然死亡将生命变得真实,却将往事变得无足轻重。虽然他明白了此时此刻的幸福有多重要。明白得好像终于得以奔赴新生,然而,他始终不曾放下她。

她之于他,又何尝不是令一段无法轻易提及的过往。就像一位书友所言,失意与救赎是人类永恒的话题。

我想这或许是小说得以结束的前提。因为失意依然存在,救赎让生活得以延续……并不断有新的面貌,使人得以开始新篇章。

当然,这一切启示对我来说,仍不算作独特之处,真正让我感到敬服的是这位作家的表达方式。他的句子优美,几乎可以把一切平凡的故事书写成史诗。其对生活中一切事物细节的描述,令人对他的品味着迷。他对世事的看法既有一种隔离般的睿智,又充满温情。他的词汇丰富,令写作的我屡屡感到自卑。

他的文字令人仰望。这使我想起一位作家的话,她说,喜欢阅读诗人写作的小说,因为语句优美,不可挑剔。

现在看来,确实是。当然你别将优美理解成空洞的华丽。如西蒙•范•布伊的文字一样,他集诗意、饱满、美感与智慧于一身,却恰到好处,从不累赘。

愿有福的人都能读到他。

——阿迟 201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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