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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死不渝读后感1000字

至死不渝读后感1000字

《至死不渝》是一本由[美]约翰·狄克森·卡尔著作,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288,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至死不渝》读后感(一):至死不渝

《至死不渝》一书的故事性大于推理性。只看内容简介也会对莱斯利的真实身份感到好奇,至于如何在密室中杀人,是“密室之王”卡尔的专长。但毕竟《至死不渝》成书于1944年,所以在当时看来很新颖的密室,在现在看来感觉也不那么震撼了。

但大师终究是大师,据说卡尔一生中共设计出五十余种不同类型的密室,创作了无数的不可能犯罪。《至死不渝》也许不是最经典的一本,比较期待《三口棺材》。

说到书名,小吐槽一下,我一点儿都没看出来迪克对莱斯利怎么至死不渝了,明明都快被哈维爵士吓崩溃了,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啊。

《至死不渝》读后感(二):大概是卡尔的推理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一本

《至死不渝》 (TILL DEATH DO US PART) 作者:约翰·迪克森·卡尔 推荐指数:⭐️⭐️⭐️⭐️⭐️ 我必须说!用这本压轴是正确的选择!!卡尔的书我读过最负盛名的《三口棺材》,还有《歪曲的枢纽》、《女巫角》、《燃烧的法庭》和《犹大之窗》,但是显然《至死不渝》这本更对我的胃口。 它的有趣之处在于作者不断地给我们信息,让我们为自己的推理“立”证据,但是却又不断地逐个击破我们立的证据,让整个证据链很难立得住脚。所以我们会追问又追问,真相到底是怎样的?然后一头扎进去,津津有味地看完。 故事情节非常有意思,以为是坏人的人不坏,以为是好人的人是骗子,以为是天使其实是恶魔……如果说推理小说家的目的是混淆视听,让读者被他牵着鼻子走,那么无疑卡尔完全做到了。反正我是怀疑过三个人,但却根本没有怀疑过真正的凶手。 美中不足的是揭秘的情节太短,而且凶手的自白显得有点没有意义。他为何要留下这段自白? 反正感觉前240页(共270左右)是非常精彩的,绝对不失为经典的密室之作!!!

《至死不渝》读后感(三):举例子和作比较

一个男人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一个女人,女人致命又可爱。然而在游园会的帐篷里,意外发生了,女人算命时发生了争吵,一发子弹击中了主人。女人是无意的么?受伤的占卜师自称谋杀案专家,他告诉男人:“那个可爱的年轻女子已经有四十一岁了。她毒死了她的两位前夫和一位情人,甚至连著名的犯罪专家菲尔博士都不知道她是如何做到的!”男人该相信谁?

而后发生的密室毒杀,封的并不算很严,在命案现场有人对房屋枪击,从而形成了一件简单的误导。举例:某人事先将砖块打断,然后在别人面前拍砖,你会认为这是一个无懈可击的表演么?

邮票事故是第二起命案,两起案子都和女人有关,并且有了一个很好的推论,这里是关于凶手身份的误导。举例:某人开车去接女朋友,路口一个女孩正好招手,你觉得这两人什么关系?

来比较一下,前者的误导在一开始就含有刻意的成分,很容易看穿,越是不可能的状况就越可能有猫腻,什么徒手从热油里捞铜钱啦,踩刀山啦,若非技巧就是有不能见人的机关。密室在小说中无形中被合理化了,可是其内在的不合理性不能视而不见。诡计的说明到此。

隐藏凶手其实钻了我们思维的一个空子,我们都知道排除不可能的剩下的不管如何都是真相,但我们没法知道可能性大的是否就是真相。表面没有明确否认的证据的情况下,更容易接受可推结论。推理小说里真相只有一个的说辞一直是最大的误导。误导解释完毕。

《至死不渝》并不算一个能够把误导说清楚的小说,但它是一本用的很好的书。

补充一个关于误导的例子:这句话本身没有误导。

上述是一句莫名其妙又涵义深刻的话,换句话来说,没有误导本身就是一件误导。

《至死不渝》读后感(四):John DIckson Carr 的《Until Death Do Us Part》(至死不渝)阅读后之简评(无剧透)

今天刚收到的书,在Amazon上估计也还是新品的样子,本书延续Carr的密室风格,并且兼之推理小说中比较难写的毒杀。在书腰上,有着时下最流行的:简介条。上面写着“结局时翻盘”,“英国《泰晤士时报》盛评”和某日本读者的赞誉。书腰上还写着“媲美《燃烧法庭》”的力作。(这些赞誉之词并非完全照抄,只是我本人重新意译了下)。

我本人看到这个“封条”自然也是十分兴奋,自然就直接投入阅读之中。在完成阅读的90分钟内,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作品非常流畅,可读性非常之强。而且谜题的引出非常好,一开始直接就如同对读者提出了挑战般,提出了本书的核心谜题,也就是书的简介中的密室毒杀问题。而且在小说中,也有各种炫目的迷惑读者视线的叙述。诡计的解决,朴实而又精巧。可以说,是为上乘之作。但是我个人认为并非是Carr最好的密室毒杀作品。个人认为《红寡妇命案》更有趣。(现假设读者度过这本书……)

原因(可能会含写作手法等剧透,不喜勿看):

1、本作没有一贯的哥特风,没有营造出Carr的拿手的氛围渲染,有些缺憾。没有人物背景的深刻的挖掘。(从这里可以看出我是Ellery Queen的狂热读者)。这篇作品《至死不渝》不以场景见长,而是以诡计见长。

2、在本作中,我半逻辑半直觉,推理得出了凶手是谁。而在《红寡妇命案》中,我完全没想到那手法,而且随事件的展开,更是随着调查而扑朔迷离。我认为这本书可能和Carr的《皇帝的鼻烟壶》是同时期作品,风格类似(当然诡计种类不类似)。都属于小巧精悍。

3、因为我喜欢Carr中的H.M.系列。(如果这可以算是原因的话)

总之,粗评就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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