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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维坦的诞生读后感锦集

利维坦的诞生读后感锦集

《利维坦的诞生》是一本由[美]托马斯·埃特曼著作,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8.00,页数:42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利维坦的诞生》读后感(一):翻译的太不行了,建议抱着字典去啃原版

“利维坦的诞生”无疑是历史政治学的巨著,长期居于国外大学借阅榜的前列。看过大量的书籍,其中重要观点的引用均指向本书。于是兴冲冲的买了一本,可是读之却感觉消化不易...不是因为思想的深邃,而是翻译的通顺程度实在不敢苟同。列举两例:

“如果中央有效权威的消失有助于为农村经济社会的转型创造各种条件,那么这一点在城市地区中甚至更为确切。因为意大利和法国南部的许多罗马城市在黑暗时代丝毫没有变化,虽然在规模尚有所缩小,而且他们的附庸领地也被抢夺了许多”-此长句几乎是外文语序的直译,未做任何优化和调整。

又如:“中央权威的崩溃可能首次使经济确立一种与政治秩序相比较起来是自主的牢固措施”- 此短句即使在结合上下文的情况下也十分费解,且不通顺。而此句居然是一段的段首,起到总领的作用。

-来自一个 硬啃到58页,啃不下去的读者

想到另一个问题,翻译某巨著的动力的出发点应该是何?应该是热爱,和抑制不住的冲动,迫切的想要把书中的观点介绍给读者。如果为了完成某项任务,抑或在学术版图上添加一笔或许选择更冷门一点的书籍更为合理。因为翻译的巨著必然有人来阅读,有人来评判,如果味同嚼蜡,学术履历上的这一笔或许只能成为不那么光彩的墨滴。

《利维坦的诞生》读后感(二):是要和谁对话呢?

看到《读品》的评价,埃特曼似乎有要和Tilly叫板的意味。

这一部既非政治哲学学、亦不是政治思想史的大部头,原型是作者在哈佛大学社会学系的博士论文。原本的目的是要探讨"现代早期欧洲的战争与国家建设",“分析14世纪-1789年间英国、法国、西班牙、普鲁士等国的连绵战争对管理方法、财政状况和军事组织所造成的冲击”。

再看下去,才发现Tilly只是埃特曼的对话者之一。对于欧洲中世纪和现代早期的国家建设,埃特曼认为,已经有五位学者发展了各种范围广博的理论:奥托·欣茨、查尔斯·蒂利、迈克尔·曼、佩里·安德森,以及布莱恩·唐宁。其中既有历史学家,也有社会学家和政治学者。

他的讨论集中在与政治科学更具通则性的一系列问题上:在欧洲国家建设想形成性岁月中,为什么有些国家会朝着宪政主义发展,而其他一些国家则形成了绝对主义国家?为什么军事压力使一些国家成功建起了高效的、原初的现代官僚制,但却使另外一些国家陷入功能高度紊乱的管理体制中无法自拔?简言之,埃特曼想要解释在同一时间跨度中,以下四种国家是怎样形成的:

世袭绝对主义(拉丁国家)、官僚宪政主义(英国)、官僚绝对主义(德国)和世袭宪政主义(匈牙利)。

针对既有理论,他认为①地缘军事竞争②迈向绝对主义的必然趋势③国家建设这三个因素在上述国家中都是非常普遍的,因此它们本身不能解释各种欧洲国家发展路径的差异性。相对的,他提出自己的三个因素:

1、到18世纪为止,国民代议就干抵制王权压力的能力决定了既定国家逐渐具有政权的性质,因为王权必然追求绝对主义,而绝对主义又是地方政府特定的一个作用。

2、国家机构的性质在一个既定的欧洲政体中是因回应地缘军事竞赛而出现的,但国家机构的性质首先是由最初建构这些机构的条件决定的,但这些条件在12-18世纪之间却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

3、代议机关对行政管理和财政基础结构的独立影像。

。。。。。。。

所以看到最后完全迷茫了。。。

《利维坦的诞生》读后感(三):笔记

piv 首先,作者把利维坦国家分解为体制结构和机构组织。在体制结构形式上,作者遵循绝对主义与宪政主义这种普遍认可的二分法.....pv在机构组织方式上,作者遵循韦伯的世袭制与官僚制二分法。

pix 作者以法国大革命为界,把之前的现代国家建设视为不包括民族观念和民族建设的体制结构和机构组织建设,之后由于主权国家蜕变为卡尔·施密特所说的:“机器装置”和“法治国家”,惟有借用法国式的人民性民族主义或德国式的种族性民族主义才能进行社会政治总动员,由此才能成为民族—国家建设。

px 作者虽然赞同利维坦诞生的经济因素,但反对单纯的经济史解释,而是把经济因素置换成税源和财政,以此考察地方政府和代议机构与王权的博弈过程。同样,在财政与国家建设方面,作者赞同财政制度改革对国家建设的影响,在书中大篇幅地运用丰富的史料讨论国家税收问题(尤其是英国,足足有80多页),而且基本上通过财政制度体系和行政管理体系来考察宪政与专制的分野。

p374 另外一个因素也有助于决定一个既定国家机构的最终性质:代议机关对行政管理和财政基础结构的独立影响。

p374 然而,在具备强大国民议会的国家里,那些代议机关的利益和目标有着更重要得多的威信。这样,英国议会很大程度上是那些根本不同情全职官员的纳税人代表,他们从一开始就明确反对世袭制的基础结构,虽然在13世纪晚期的创立之初曾一度认为世袭制是恰当的。在17世纪晚期,议会为王权提供一种议院制的支持措施,让中央政府范围内的改革者可以克服世袭官员的顽固抵抗,可以在现代早期建立起一种新的行政管理和财政体制,从而让英国——与瑞典一起成为官僚宪政主义(bureaucratic constitutionalism)的最好典范——在18世纪成为一股影响世界的力量。

p376 用这种方式来思考的话,对于私人和家族致富以及社会增强来说,行政管理和财政制度的创立与扩展无疑意味着一次无与伦比的机会,因为它不可避免涉及的是,从所有人口中抽取财富,并且又集中到-表面上是为了公共利益-国家组织的资金上。对寻租群体来说,一旦把财富聚集起来,这样的财富就意味着一块令人垂涎欲滴的肥肉。寻租群体可能是政府官员、金融家、军队、地方的政治首领,或者还有可能是由国家补贴的公司企业的雇员。实际上,当代观察家有很好的理由把现代早期欧洲出现的行政管理和财政制度视为“新秘鲁”(new Perus),因为这里堆满的财富比东印度群岛的财富更多。正如欧洲的个案所阐明的那样,所有非常优秀的寻租群体如果没有受到控制和监督的话,就将以一种最适合他们自己利益的方式来组织国家机构,并且完全不关注整个国家的长远后果,包括防御能力、国内公共事业或者国际经济竞争力。此外,利益一旦得到巩固,他们就将顽固地抵制所有针对改革的种种尝试,进而试图重新组织世袭制的基础结构,他们以这样一种方式来提高自己的影响力,丝毫不愿改变他们的基本性质,我在第三章已经把这个发展过程的特征表述为“非理性化的理性化”。

《利维坦的诞生》读后感(四):《利维坦的诞生》误译举例

第68页:“他们也要带领自己招募的‘公司’(company)参与战争”

查一下字典就会发现company有“连队”的意思。出现这个错误令人费解,因为134页“company economy”正确地翻译为“连队经济”。但前三章所有其他应该被翻译为连队的地方都译成“公司”;

第81页:“这样的情况包括衡平法院(chanceries)和秘书职务的扩展”

这可能是不加考证直接照抄字典而产生的错误。只有某个时期之后英国的chancery才可以翻译为“衡平法院”。搜一下衡平法是什么,就能知道“卡斯蒂尔和阿拉贡的衡平法院”有多么荒谬。

第83页:“同时,不信教人员开始进入以前只为教士保留的职位”

作者没标出原文。可是这里的“不信教人员”几乎可以肯定是平信徒的误译。

第153页:“(七年战争)耗费了法国11亿到13亿里弗左右,或者是前一次战争的50%以上”

前面已经列了“前一次战争”的耗费是7亿570万里弗。“是前一次战争的50%以上”应为“超出前一次战争50%”。

第155页:“然而,从1771年废除议会那一刻开始”

可以断定原文是法文Parlement,作者望法文生英文义。Parlement中文通译为高等法院,虽然的确有评议政事的职能。

第162页:“围绕83个部门(departements)创立一种稳定的地区行政管理框架(1790年1月)”

又一个望文生义的例子。departement是大革命期间划分的新省份。既然原文已经提了“地区行政管理框架”,译者继续不加考证望文生义,令人遗憾。

第175页注109:“在法国与在英国一样,国王在法庭上不得要求恢复债务”

完全不通的句子。据上下文,应为“法庭不得要求国王偿还债务”

第187页:“因为大教皇格列高利在公元597年派遣僧侣奥古斯丁(Augustine)到肯特(Kent)执行一个任务”

“执行一个任务”是对mission(传教)的误译无疑。

第219页:“在荷兰掠夺查塔姆的激怒下,1667年结束了和平”

1667年英荷签订《布雷达和约》,“结束了和平”显然是“结束战争,实现和平”之误。原文可能是concluded in peace

第295页:“纳贡从1756年的13.7万增加到1786年的20万”

综合上下文,13.7万和20万是普鲁士常备军的数量,怎么会被翻译成“纳贡”的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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