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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的村庄》经典读后感有感

《遥远的村庄》经典读后感有感

《遥远的村庄》是一本由刘亮程 原著 / 黄荣华 编注著作,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8.00元,页数:257页,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遥远的村庄》读后感(一):冬之碎语之《寒风吹彻》

寒冷,冷到骨子里的绝望,这是于冬的所有记忆。

我总不停哈气想将冰冷的手烘热,然而就像冲向沙滩的海水一样,不作任何的退去,手此刻就像一块僵硬冰冷的石头,无论你多么努力,它始终如此,终于,我放弃了,我明白冬天已然来临,那是我无法抵抗的寒冷,他似乎有着你无可阻挡的力量。

还记得刘亮程的那篇《寒风吹彻》,第一次去读便不禁潸然泪下。平实的文字里竟给人一种无能为力的绝望,那样的寒冷竟如此痛彻心扉。正如他所说的,每个人的生命都有一个冬天,而它已经到来。很多人都被留在了冬天,于是我们总试图去烤热自己,烤热自己漫长一生的一个时刻。然而我们最终将无法阻止,如同我们抵不过时间。他说,我们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都帮不了谁。一个人身上落的雪我们并不能都看见,我们都只能独自面对自己的冬天。就好比那个被冻死的路人,他的寒冷太过巨大,无论怎样去烘烤,也无法溶化他积了一生的雪,这便是无能为力的绝望。

我从未像此刻般惧怕寒冷,冷与热不同,虽说都是两个极端,都让人难受,可对于热我是讨厌,而寒冷则是恐惧。炎热带来的是躁动,而寒冷就像是一个魔鬼般一点点的吞噬你,由一根手指,一条手臂,一根骨头,一副表情,一种心情而后整个人生,而你却只能任其宰割,你根本无力抵抗,它带给你的只有孤独与绝望。最近,每当有人从我身边飞快的跑过,我总会下意识惊恐的转过身去,害怕那样一阵冷风便可将我冰封。

小时候的我总特别期盼着冬天下雪,总会小心翼翼地接住雪花,兴奋地数着雪花瓣,然后失望的看着那洁白的雪花刚触碰到掌心便化为冰水,但那时的我会随即便寻找更多的。可如今的我已不知该用怎样的心情去迎接那一场纷扬大雪,洋洋洒洒,像是揉碎了的云朵,再以及其缓慢的姿势坠落,好像有太多的不舍,又好像在做最后的告别。一切都是如此的静谧,它似乎容不下任何喧嚣,仿佛在进行着一场华丽盛大的葬礼,埋葬了一片地,一座城,尔后整个世界。所有的色彩,声音,画面,灯光都埋葬在那茫茫白色之中。它只是不动声色的进行着,然而一眨眼却改变了所有。浮华如梦,恍然隔世。是否我们的人生在不经意间早已落满了积雪,当我们蓦然惊醒之时,已再无力抵抗。我已不再那么期待落雪,人生中没有太多的温暖去挥霍。总有一天,你会发现你背负着太多的寒冷在行走。终有一天,你慢慢失去所有感觉,再也无法温暖那冰凉的一生。。。。。。

那漫天的大雪,如同一场美丽的死亡,那么的美,却那么的悲伤,那么的寂寞。可是一切却如此真实的发生着,不曾停止。冬天手上总会因寒冷生起红肿,我知道那一块肉已被我所不知的某一刻的寒冷留住了,我不停地用力揉搓,试图将它唤回,甚至绝望的用开水去烫,然而除了疼痛便只有更深的寒冷。雪莱曾说,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可他是否知道一个冬天到底意味着什么,有很多东西被永远留下了,很多东西被永远改变了,我们再也回不到那一年的春天了。那天去上课时无意中扫过路旁的樱花树,绚丽烂漫中却有什么刺入我的眼里,一根树枝被硬生生折断,露出格外突兀的原木色。像一根针深深扎入内心最柔软处,牵动着每一个悲伤地毛孔,让我不忍直视。没有人知道它是怎么断的,也许是某个寒夜里大风吹断的,也有可能是某个顽皮的孩子无心折断的,又或者只是他寿命已到,已无力再继续。但无论如何,它已被永远留在了这个冬天。有时候我会想这棵树是否知道呢,等到来年春天它发现有根树枝已再不可能抽芽时会哭吗,就好比一个在沉睡之时被砍去了臂膀的孩子,醒来后稚嫩天真的脸庞该扭曲成怎样无助悲伤的表情呢。心像是被什么抽了一下,隐隐作痛,不忍再想。突然之间,多么庆幸,庆幸它只是一棵树,所有的一切之于它而言都将归于沉默。没有人会知道也没有人会在意一棵树在那个冬天失去了什么。。。。。。

冬天像一个残酷的掠夺者。讲春夏所做的一切毫不留情地全部埋葬,一点点湮没所有温度,色彩,声音。。。而我们不过都只是在其中苦苦挣扎的旅人,终有一天,我们都逃不过宿命,将归于那沉默的深处,没有了悲喜的感知,没有了过往的回忆,什么都没有留下,好似什么都不曾来过。天地苍茫,剩下的不过只是无尽的虚无,一直延伸到你看不到也永远无法企及的远方。

我不知道我生命中的那个冬天何时会降临,也不知道如何去面对,更不敢去想象是否会孤身一人,是否会空茫的任凭落雪冰冷每一个毛孔,冰封每一寸气息,是否会在纷繁的白色深处看到更深更冷的黑暗,是否。。。。。。。

我不由的抱紧自己,抱紧那所有的温暖。像一个孩子抱着自己心爱的仅有的玩具,生怕下一秒就会被夺走。我想在这之后我的所有人生都将呵护这卑微的仅有的温暖在吹彻的寒风中度过那慢慢冬日。。。

于2012年12月

《遥远的村庄》读后感(二):自然万物,都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

刘亮程的《遥远的村庄》, 名校师生推荐书系, 语文学习最佳范本, 我特别喜爱的散文集。 在书里,“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 那不只是人的村庄,也是人与万物和谐相处、相融相乐的“桃源”。 在那里,万物生灵都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 自然、灵动、辽阔、深邃,那是自然乡村构筑的自由随意的世界,它如一面镜子,映照出人性的自私、贪婪与卑污。 一. 书里写了什么——万物的生机,人与自然的和谐 在书里,刘亮程写了一个叫黄沙梁的村庄,写了村庄里的花草树木、万物生灵,以及作者与它们和谐相处的快乐满足。 乡村寻常的风物都有自己的生命,即使是无生命的木头、铁锨、土墙、房子,也都有自己的生命。 黄沙梁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充满了勃勃生机;一虫一鸟、一狗一猫,满是无限的趣味;空气、阳光、夜色、大风,都有自己独特的语言。 那土坡上的花不仅会笑,笑起来还像美少女一样情态毕现:有的哈哈大笑,有的半掩芳唇,忍俊不禁;有的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有的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 作者见状,也禁不住的笑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 是花逗乐了人,还是人感染了花?人花共笑,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的田园欢乐图! 那半夜的大风会喊人,它“在草棚和麦垛上发出恐怖的怪叫,像女人不舒服的哭喊,”喊得满天地都是风声。风被父亲关在门外时,拼命的叫喊、闹腾,使劲的把院门推开,鼓满院子。 无形的风像一个有生命的彪形大汉,哭喊着与人对立着,人最终败给了风。 那早晨的第一缕阳光,也会喊人,它把住在村东头的人照醒。“这是一天的头一茬阳光,鲜嫩、洁净,充满生机。”它喂养着村庄的男人和女人们,让他们自足自乐地安于生活。 夜色也会发出声音,它落到房顶时,椽子会嘎巴巴响。 被扔了几十年的木头会说话,张开许多口子。它每开一次口,就说一次话。多年后,木头还能与人相认。 那蹲在枝头上的鸟儿会对人说鸟语。它声音很急切,一句接一句,像在讲一件事,一种道理。 狗在夜里说话,东一句西一句的吠叫,将黑暗中的人家连成一片。 卖出去三天的黑母羊,在半夜中偷偷的跑回家,流着泪,站在门外,像是对它的主人诉说三日不见的思念。 人畜共居一村,相互依恋。人热爱喂养牲口,牲口像是有许多感谢的话要对人说。 在刘亮程的笔下,一切都是活的生命体,是那么的鲜活、生动、充满趣味。它们有声音、有感情、有思想,教会他许多关于生命和自然的道理。 他热爱它们,融入它们,成为乡村万物风景的一部分。 二. 作者的思考——对自然生命的哲思 刘亮程不是单纯的写乡村的生命万物,而是以它们为介质,书写对自然、生命、时间、孤独、死亡、家园和故乡等重大主题的深沉思考。 正是这种哲学思考,刘亮程因此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和“乡村哲学家”。 正像蒋子丹评价的: “身边小事皆可入文,村中动静皆可成诗,散文中透出的那种从容优雅的自信,是多少现代人已经久违了、陌生了、熬长了黑夜搔短了白头也找不回的才华。这当然是一种哲学,是发现的哲学,是悲怀和乐世的哲学,是生命体大彻大悟顶天立地的哲学。” 刘亮程的文章里处处有这种哲学灵光的闪耀。 花草树木里,都有哲理的思考;虫鸟鼠畜中,都是生命的感悟;天地风云里,都有亲切的对话。 他由一株草产生灵感:“人没有草木那样深的根,无法知道土深处的事情。人埋在自己的事情里,埋得暗无天日。人把一件件事情干完,干好,人就渐渐出来了。” 他想做一棵树,安稳的长在村前村后,“一年一年的活着,叶落归根,一层又一层,最后埋在自己一生的落叶里,死和活都是一番境界。” 他说自己是一头通驴性的人:“一个人只有通了驴性,方能一通百通,更通晓人性。”“宁肯爬着往前走,绝不跪着求生存。” 人应该像驴那样,有骨气的活着,活出倔强无畏的自我。 他由“风”、“路”这样思考“生命”: “生命像一场风,我们不知道刮过一个人的这场风什么时候停,不知道风在人的生命中已经刮了几棵树,吹倒几堵墙。” “人的影子一晃就不见了,生命像根没咋用便短得抓不住的铅笔。” 生命是短暂的,不知终结于何时;生命又坎坷曲折,被刮得东倒西歪。 生命的存在又是孤独的,刘亮程多次写到这种孤独,他通过“狼”和“雪”思考这种孤独: “我没有狼的孤独。我的孤独不在荒野上,而在人群中。”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 万物随性皆自得,而人在人群中,在热闹中,却孤独无依。 人的存在方式多种多样,你可以制造孤独,也可以单纯快乐的活着,你可以活的很伟大,也可以平凡的过一生。 刘亮程说:“许多干了大事业的人,临终前都非常遗憾地发现他们竟没干过或没干成一两样平常小事。这使他们只配享用‘伟大’这样空洞乏味的赞美词,而无缘接近平凡了。接近平凡更需要漫长一生的不懈努力。” “与一生这个漫长宏大的工程相比,任何事业都显得渺小而无意义。” “平凡”比“伟大”更接近生命的真实,更需要不懈的努力,而一些人却本末倒置的追求伟大,失去了平凡。 平凡就是亲人相守、夫妻恩爱、一日三餐、柴米油盐,就是不追名、不逐利,就是甘于平静淡泊的日子。 家就是一个享受平凡的地方。 刘亮程这样定义“家”:家不仅仅是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而是长年累月在这间房子里度过的生活,是堆满房子角角落落的那些黄金般珍贵的生活情节。 “人虽非草木,家却是根,把人牢牢拴在一处。” 所以,无论你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工作、居住和生活,那不是你的家,也不会真正留下脚印。只有故乡是你真正的家,是你灵魂的归属地。 “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 那里埋藏着温厚的亲情、珍贵的欢乐和生命的记忆。 生命的结局是死。死不是一个人的事情,而是所有人的事情。 刘亮程说,人的一生像一株庄稼,熟透了就死了。 “一代又一代人熟透在时间里,浩浩荡荡,无边无际。” 无论伟大还是平凡,是帝王将相还是寻常百姓,都像一株庄稼、一棵草一样,败给了时间。 “我也许不会像我想象的方式轻易死去。死去不是我的敌人,不需要我用一生的欢乐与幸福去抵消对付它。” 未知生,焉知死。死是应该像生一样被郑重对待的事情,懂得了生的意义,不辜负,才能从容应对死。 死是我们的朋友,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这是刘亮程的乐观旷达,是尊重自然、热爱生命的人对“死亡”的轻松言说。 刘亮程村庄的风物人事都不是单纯的存在,而是凝结了他哲学思考的厚重意象,带有浓重的个人主观色彩。 所以,对书中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一虫一畜、一路一墙,都不能轻看,而是要思考它背后的深刻思想和哲学意义。 三. 作者的情感——敬畏生命万物 万物皆有趣,万物皆有情,人类应该爱护、尊重它们。刘亮程在书中表达的就是对万物生灵的热爱、感恩和敬畏之情。 人自以为高明,其实人与动植物没什么两样。“万物与我唯一”,我与万物平等,这正是刘亮程表达的思想理念。 许多时候他不只是一个人,还是一朵花、一棵草、一只虫、一头驴。 他在《与虫共眠》一文里写道: “一个听烦世嚣的人,躺在田野上听听虫鸣该是多么幸福。大地的音乐会永无休止。” 人会自寻烦恼,而花鸟虫兽远比人类快乐的多。所以一株草、一只虫的生命绝不比人低贱。 刘亮程热爱黄沙梁的一事一物,爱护那里一切有生命和无生命的风物。 他舍不得拍死叮咬他的老蚊子,任由它吸自己的血;他不忍心赶走小虫子,任由它们在身上爬来爬去;他舍不得把老牲口卖给别人使唤,宁愿它老死吃掉,让牛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面对不断减少的树,他认为,村庄里的人可以再少几个,再走掉一些,但那些树不能再少了,那枝头上的鸟叫不能没有。 他喜爱雪,会把院子扫得干干净净,像迎接一位久违的贵宾一样,把生活中的一些事情抛开,腾出一片干净的地方落雪。 村里人也像刘亮程一样,会留一条直直的路,让风快速地过去,会给声音留路,让它传递人的话语。 他在《通驴性的人》一文里写道: “我的生命肢解成这许许多多的动物。从每个动物身上我找到一点自己。渐渐地我变得很轻很轻,我不存在了,眼里唯有这一群动物。” 这些活物都是从人的灵魂里跑出来的,它们没有走远,永远和人待在一起,让人从这些动物身上看清自己。 牲口是人类的良师益友,教会了我们许多生命和做人的道理。人却奴役使唤它们,却不知珍惜。 在《住多久才算是家》一文里写道:“我背负着曾经与我一同生活过的众多生命的珍贵印记,感到自己活得深远而厚实,却一点不觉得累。” 他是如此深爱的那个村庄,也一直没有离开他。他说: “我做的最成功的一件事,是没让自己从这片天空下消失。”“看看,我的生命上抵高天,下达深地。这都是我在一个地方地久天长生活的结果。我怎么会离开它呢。” 黄沙梁的一切,都有着浓重的珍贵印记,融入刘亮程的整个生命里。 他用自然朴实又饱蘸深情的笔触,书写着那里的万物生灵,用一种关爱、尊重和敬畏的情怀,以及视一切无生命为有生命的宽容、感激和热爱的胸襟,书写了一曲落后乡村的生命颂歌。 那里闭塞落后,却生机勃勃;那里风卷黄沙,却流淌着作者的大爱深情。 那是真实的村庄,也是梦幻中的“桃源”;那里有普通的生物,却鸣奏出不平凡的生命绝响。 2019.4.10

《遥远的村庄》读后感(三):老屋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我的一小炉火,对这个贫寒一生的人来说,显然杯水车薪。他的寒冷太巨大。一个人老的时候,是那么渴望春天来临。尽管春天来了,她没有一片要抽芽的叶子,没有半瓣要开放的花朵。春天只是来到大地上,来到别人的生命中。但她还是渴望春天,她害怕寒冷。我围抱着火炉,烤热漫长一生的一个时刻。我知道,这一时刻之外,我其余的岁月,我的亲人们的岁月,远在屋外的大雪中,被寒风吹彻。

——摘自刘亮程《寒风吹彻》

文/素衣

如果有来生,我希望自己变成一棵树或者一座山,一辈子呆在属于我的那座村庄。当然,做一个十足的傻子也可以,别人要我离开的时候,抱着柱子一个劲地哭硬是不离开。现代化的城市越来越像个关闭人的监狱了无生趣,久不读书,情感已内敛顿挫。猛然看到上面摘录的那段话,记忆的闸门顿开,我突然不可抑制地思念起我的老屋来。

是的。每念及生活过十几年的老屋,我都会像想念至爱的亲人一样心被牵扯得生疼而又蕴含着拂不去的温暖。我想,如果能够,我愿意一辈子就那样热热闹闹又清清淡淡地生活在那座老屋里,一辈子不离开。

事实上,我已经离开那座老屋有十年了。那座承载着我的童年、少年乃至青年时代的老屋,无可辩驳地,我离它已经是越来越远了。它曾经因住满贫穷而幸福的一家人升腾起的源源不断的烟火;它简陋却永远充盈着的欢声笑语;它前庭后院里栽种的葡萄树和石榴树,树上一串串硕大的紫色葡萄和火红的石榴;它屋里屋外尾巴一样跟进跟出的猫儿狗儿;还有那些散落在屋里屋外地上的自制的玩具,女孩子爱玩的橡皮筋,已经断过许多次了,又被细心的父母一节一节接起来,男孩子爱玩的木头汽车和木制的刀枪,磕磕碰碰的痕迹显示着它们曾经历经的数不清的“战斗”;它炉膛里熊熊燃烧的烟火,冬天,一家人围坐在炉火旁边嘻嘻哈哈地吃着烤红薯和烤膜片;它被石榴树遮住的窗口,春和夏,鸟儿的啼叫声好听的像音乐,孩子们睡着了,父母为他们摇着扇子,孩子们在睡梦中还能听见父母讲着的歌谣,于是,孩子们在睡梦中咯咯地笑出了声。它曾经饱含着的丰盈而朴素实在的幸福,无可辩驳地,我离它是越来越远了。

我发誓,十年了,我一毫一刻也没有忘记过那座老屋,那座承载着我的童年、少年乃至青年时代的老屋,那座承载着我人之初的梦想和最真实的欢笑的老屋,那座已经在我心里扎根生长开花结果的老屋,是我的根,我的魂,我的撕扯不掉的血肉。

可是,我终于离开它了。因为,我不可阻止地长大了。

曾经,我也讨厌过那座老屋。

当老屋的近处盖起了一座座向天而起的新楼,当夜色阑珊中从新楼的窗口里飘出一阵一阵更加好听的乐曲声,当我和一群孩子兴奋而勇敢地相跟着终于气喘吁吁地爬上楼顶,当我站在楼顶上迎着风看到更加遥远广阔的天空,当我向着天空伸出手臂,我的双手仿佛能够抓住像轻烟一样滑过天空的鸥鸟和一朵朵近在眼前的云彩和星星时,低下头,望着不远处黑乎乎那么寒酸那么破败那么不起眼的老屋,我的因老屋而起的骄傲和幸福的感觉,一瞬间烟消云散,我是生活在老屋的孩子,这原来不是一件值得夸耀的事。

生活在新楼和老屋的孩子,竟然有着那么多不可改变的不同,这些不同深深地刺痛了我。

当我像个野孩子一样趴伏在老屋的地上弹玻璃球时,新楼里像我一样大的孩子正端坐在沙发上看电视里播放的铁臂阿童木;当我和一群孩子在老屋院子的泥地里你追我赶地飞奔,累了脸都不洗就往炕上一躺呼呼睡去时,新楼里像我一样大的孩子在游乐场玩够了站在蓬蓬流淌着清水的浴室里被父母洗得雪白才躺在散发着棉花香气的被褥里沉沉睡去;当我终于穿上妈妈为我做的花布衣裳蓝布鞋时,新楼里像我一样大的孩子身上穿的是的确良的裙子和好看的塑料凉鞋;当我大口大口就着咸菜吃着掺杂着玉米面的馍馍喝着稀薄的小米汤觉得自己幸福得像个公主时,新楼里像我一样大的孩子正绅士一样一小口一小口吃着面包片一小勺一小勺喝着浓稠香甜的牛奶;当我梳着土得掉渣的麻花辫背着破旧的帆布书包走出老屋去上学时,新楼里像我一样大的孩子梳着的是修剪整洁的童花头,肩上背的是簇新的双背带书包,她们坐在父母簇新的飞鸽自行车架上,骄傲得样子分明明明白白地告诉我,她们才是真正的公主,而我,只不过是个生长在老屋里的丑小鸭。

走出老屋的信念从那一刻开始在我的心里扎根并且疯狂地生长。

从老屋里走出来的我最初的一大段时间里竟然非常坚定地拒绝回到老屋。外面多好啊,我的眼睛看也看不够。我像个淘气又任性的孩子,满身心沉溺在新的世界中乐不思蜀,我很快就习惯了新的世界新的生活,并且学习着举手投足间像个真正的公主。我梳笔直的长发或波浪的短发,我穿最雅致的长裙或最时髦的套装,我习惯了坐在豪华的西餐厅一手拿刀一手拿叉吃味道不怎么好吃的西餐,我习惯了听与老屋乡村小调完全不同的钢琴曲,也习惯了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和残酷的冷漠与伤害,新的生活既让我兴奋又充满了陷阱和我无法抗争的无奈,我也渐渐习惯了挺起胸膛勇敢地面对钢筋混凝土的高楼大厦,却在一个人的时候捂在被子里悄悄地哭泣。

现在回头看,义无反顾地走出老屋的我是多么的幼稚可笑啊,对老屋,我的决然离开简直就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罪恶。十年了,我不仅走出了老屋,轻易地走向了外面眼花缭乱的世界,我更住过了比老屋近旁的新楼还要高要直的大楼,那些明显与老屋天壤之别的崭新的生活让我陶醉至迷惑,让我欣喜又让我浮躁。别拿诧异的眼神看着我,我说的一切都是真的。我渴望新鲜刺激的生活,可每至午夜梦回,我夜夜梦中却与老屋摩肩接踵,在梦中,我一遍一遍用颤抖的双手抚摸着老屋熟悉的墙壁、窗棂,我鼻翼使劲翕动着贪婪着闻着与尘土和尾气混杂的气味完全不同的掺杂着树木和泥土味道的清新的空气,在外面的世界中疲累而浮躁的内心重新寻找到了久违的踏实,老屋像母亲最宽广的怀抱,而我,就是从老屋的怀抱里走出来的淘气又任性的孩子,玩够了闹够了,我无可选择地必然向生命的初始回归,我无可选择地向母亲的怀抱回归。

老屋,是刻在我心里的一尊神像,脱离开老屋的我,自以为可以将老屋附着在我身上的土气抖落掉,可离老屋越远越久,老屋的形象却在我的心中愈加真实和丰盈起来。

思念像泄闸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思念又像缠绵生长的青藤,沿着我的每寸血肉蜿蜒生长。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我不可遏止地思念起我的老屋。老屋仍在,从故乡传来的消息让我突然间落下泪来。多好,老屋在,我的根就在,我就什么风雨都不怕。老屋是我生命的树,我是老屋迎风招展的旗帜,这才是我和老屋之间最真实的关系。

我怎么可能忘记我的老屋呢?

忘记老屋门口父母亲手栽下的石榴树,忘记在树间穿梭飞翔的小鸟和昆虫,忘记老屋矮矮的围墙和墙上间或生长起来的小草野花,忘记躲藏在屋角墙根下蛐蛐蝈蝈的鸣叫,忘记那张老式而简陋的书台,忘记那座用砖瓦砌盖起来的火炉,它的里面总是围着一炉温暖的炉火,忘记那张小小的黑板和那些白色的小石块,我就是用这些小石块在小小的黑板上写下了今生的第一个数字,忘记老屋里那只陪伴了我许多年的有着虎皮花纹的老猫和那只老狗,它们有着人类不可企及的忠实和慈祥;忘记那些真心实意与我相好的童年伙伴,和与伙伴们在一起时开心地一飞冲天的笑声。

我怎么可能忘记呢?忘记老屋,我就会无依无靠孤单成一叶孤帆,忘记老屋,对于我来说,真的就意味着卑鄙的背叛。

走出老屋,我的生命总在向前。今天,当我的生命与繁华共舞,当我可以骄傲地站在新生活的摩天大楼的窗口前与当年的那些孩子们平等地眺望一个一个崭新的风景时,我的心情格外平和和安静。前方的路很远,许多遥不可知的未来,还在向我挑战,可因为又找到了回到老屋的路,我的眼睛变得明亮起来,我的被风雨历练的坚硬的心变得柔弱起来,我的思绪和意念不再羽毛般无根无基地飘荡,我的面具般的脸上又能绽开生命之初最美丽的笑顔。

我不可阻止地长大了,可是,因为有了老屋,我真的什么风雨都不怕了。面对我的老屋,就让我卸下行走的背囊,将我疲累的灵魂安放。

我的老屋,我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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