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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烙》的读后感大全

《梅花烙》的读后感大全

《梅花烙》是一本由琼瑶著作,花城出版社出版的214图书,本书定价:9,页数:1996-2,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梅花烙》读后感(一):白吟霜--

最近大伙都在讨论于妈新剧《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时,我才发现我没有看过梅花烙啊!于是赶紧补起!

两个在出生就被互换身世的人,在冥冥之中相遇、相识、相爱!

她是白狐是妖女吗?雪如会说:“她分明就是我怀胎十月所生,我那可怜的女儿”

她是白狐前来报恩的化身吗?浩祯会说“她就是我爱的姑娘——白吟霜”

白吟霜--好喜欢这个名字。为了所爱的人,放弃一切!为爱而亡!

有点儿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桥段,浩祯没死,银霜却为爱已赴黄泉。伊人已逝,只剩肝肠寸断的情郎!

我觉得在场的所有人,都应该感受到了银霜和浩祯至死不渝的爱情!我也是!读完了有点小感伤。

《梅花烙》读后感(二):对爱情期望过高,会毁了人生

于正坐实了是抄袭,但是14年的时候他居然选择抄袭《梅花烙》我觉得挺惊讶 。观众应该不会买账这种狗血苦情戏了吧?这么多年早就应该麻木了。 当年我有个单纯又恋爱脑的大学老师,成天上课拿琼瑶举例子,她上大学的时候天天都看,为里面的爱情如痴如醉。我就出于好奇随便找来看的,我也预计到了这书不好看,因为我和她脑回路从来不在一个频道。 一件事从不同的角度看,就会有不同的结果。白吟霜被命运作弄很值得同情,可是如果从公主的角度看这个故事,那公主也是受害者。若说怪福晋一时糊涂,可福晋换子也有自己的苦衷。归根结底还是封建社会重男轻女,才导致的悲剧。

我觉得在当今来看,本书虽然有点反对重男轻女、反封建婚姻提倡自由恋爱的意思,但写的很一般。文笔勉强还算过得去,可人物的语言风格很幼稚。情节不仅狗血而且太过夸张了,人物形象更是扁平。或许因为年代较早才会火。琼瑶给爱情小说开了个头,可不代表写的东西就好看。 我绝对不推荐我的下一代看这种东西,它会让人变的不切实际,对爱情期望过高。实际上可能大部分人到最后都不会有年少时自己向往的爱情,而是柴米油盐一辈子,在平淡中走完一生。现代的婚姻更像利益的交换,对爱情期望过高,会导致被人吃干抹净,一辈子都不快乐。

《梅花烙》读后感(三):没人评论 那我来坐这沙发

哀莫大于心死 随着至爱的人死后可以抛弃一切 最后不得不信白姨太就是白狐 是多么可悲 哎。。相比这话的悲凉,鬼丈夫的结局是可喜的,最终是大团圆结局,所以我更喜欢鬼丈夫,而且为啥喜欢鬼丈夫也有演员因素在里面,鬼丈夫庆幸没有马景涛式的咆哮,受不了那个了鸡皮疙瘩都起了,每回放梅花三弄我都很期待鬼丈夫,无奈要忍受前面的二弄,前面二弄电视剧更像是言情太肉麻了,看的都不好意思了,像鬼丈夫就没这么感受了,所以更喜欢鬼丈夫电视剧,不过看完梅花烙的小说其实没感觉出有多肉麻的说,只多了一份无奈,感慨封建迷信和封建制度害人,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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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大结局的一段话,公主说的对,抛弃了一切,可是你对被你抛弃的那一切又该如何,这不是又欠下债吗,人生在世就是为了欠债和还债来的,哎。。

“皓祯!”公主紧追于马后,哀声大叫着:“你究竟要去哪里?你什么时候回来?皓祯……天下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懂感情!天下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有遗憾!你这样一走了之,丢下的债,你几生几世也还不清……”

皓祯策马,绝尘而去。把公主、王爷、雪如、皓祥、翩翩、阿克丹、小寇子、秦姥姥、香绮……全抛在身后,把人世间种种恩恩怨怨,纠纠缠缠,牵牵挂挂……都一齐抛下。

他越骑越快,越跑越远,始终不曾回顾。马蹄扬起一路的尘埃,把往日繁华,全体遮掩。

远处,有苍翠的山,有茂密的林,有无尽的旷野,有辽阔的草原……,他奔驰着,一直奔向那遥远的天边。

《梅花烙》读后感(四):青春的底色是荒唐

在琼瑶阿姨浩浩荡荡数十册的等身著作中,这一本只能算个不大不小的中篇。久仰大名,我想来看看这位饱受争议的作家,是怎样讲故事和写人物的。 一口气读完这本,很想说点什么,不吐不快。这些年作者受的批判也够多了,从文字到她本身。诚然,这一系列小说的语言和情节,都带有“神化”和“浮夸”的成分,作者在后记里也承认这点。她说,要为人们平淡单调的日常生活,注入些“不寻常的事”。她笔下的爱情,世界上不存在。关于这一点,我表示认同。 但是,我非常反对,简单粗暴地给作品贴标签。就比如——这是我在B站确切所见过的——你不能只用“绿茶”去形容斯嘉丽,也不能只用“圣母”去形容玫兰妮。她们性格当中或许多多少少都有缺欠,但这缺欠不是她们的全部。管中窥豹,又怎么能看到全貌。所以,我眼中的梅花烙,并不是一本所谓“无脑言情小说”,它是特定时代背景下,一点新鲜的,与主流观念不太一样的产物。 我坚定认为,所有脱离时代背景和故事环境的批判,都是耍流氓。就像你不能说因为贾政娶了王夫人,又娶赵姨娘周姨娘,所以他是不折不扣的渣男一样。在那时候,这是正常的事,没人会觉得不妥。我们没法用二十一世纪的现代观念,去要求从前的人。 回到书本身。封建时代里,书中都是悲剧人物,生与死,成与败,全在上位者一念之间。为了增加戏剧冲突,还有许多“天意弄人”的桥段。不得不说,琼瑶阿姨的文字实在太有画面感了,看到男主角动情悲吼,我就能想到电视剧里眼红咆哮的场景。 其实我觉得,有意义的不是故事本身,而是整个故事所透露出那种“轰轰烈烈”的精神内核。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谁还没有中二过。误认为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中心,一点喜怒哀乐波动都觉得宇宙崩塌,末日来临。天大地大,也拦不住我要长大。固执愚蠢,唯我独尊。不犯傻怎么能叫青春呢。十几岁的年纪里,多得是不顾一切的傻事。 但告别了那个年代,你会发现,原来地球离了谁都照样转,无论哪种情都不是生活的全部,再也说不出“为了你我能与全世界为敌”这种写在小说里都嫌幼稚的话。因为我们变成熟了,变理智了,轻易不会为一些得不到的东西要死要活,搞到众叛亲离,难以收场。 然而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同时也变得妥协,退让,可以商量。得不到,那就换一个好了,没必要一棵树上吊死,还有退而求其次的其他选择。得不到就,那是疯子做的事,正常人不会做。 可是虚构作品里,少了这点“疯”,就不够动人。蒋勋先生说,我们偏爱梁山伯祝英台、罗密欧朱丽叶这种文学形象,也许正是因为生活中妥协了,让步了,因而心底那个不妥协、不让步的自我,就在文学作品里重生。面对天命、礼教,不麻木,不认命,而要努力抗争,冲破禁锢躯体和思想的牢笼。这对习惯了情理与礼法约束的我们来说,确实显得惊世骇俗,乃至不可理喻,但这并不是全盘否定它的理由。

苦情也好,荒唐也罢,至少它曾为我们带来一点,早已丢失的刺激。从这点上来说,我喜欢这种“轰轰烈烈”,这种“莫名其妙”,这种“不可理喻”,这种“头脑发热”。因为合上书,我看见了我的青春。

我早已丧失向这个世界宣战的勇气,可依然爱着敢于挑战世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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