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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弗兰德斯读后感1000字

摩尔·弗兰德斯读后感1000字

《摩尔·弗兰德斯》是一本由笛福 Daniel Defoe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17.7,页数:329,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摩尔·弗兰德斯》读后感(一):摩尔·弗兰德斯

要是跳出时代来看,摩尔·弗兰德斯的人生要是放在现代可谓新潮,甚至可以算是人生励志剧,完全可以拍成韩剧。母亲是盗窃犯,出生在监狱。嫁了五个丈夫(不仅嫁给了第一个情人的弟弟,而且还有自己的异母弟弟以及有夫之妇)。做过窃贼,出卖过肉体,而最后还体面的发家致富痛改前非,成为了“夫人”。这真是一部另类的《女人的一生》,女性的《奥德修纪》。

只是她的人生经历是发生在十九世纪的英国。所以故事情节甚至非常吸引人(特别是其盗窃的经历),但读完后一回想还是让人心酸。如果说《悲惨世界》是表现男人女人和小孩的悲惨,那此书就是专门集中在女性上,摩尔·弗兰德斯只不过是一个混得好的芳汀。如果说《悲惨世界》没有说出悲惨的原因(至少没有直接指出)。那此书就直接说出原因:金钱。因为摩尔·弗兰德斯只有美丽,没有金钱。于是她的人生就注定了。甚至她的一生就是为金钱所围饶。这就是世界的真实。

《摩尔·弗兰德斯》读后感(二):她的不幸和有幸

我看的并不是这个版本。但我相信内容是一样的。

文章平铺直叙。但其中不乏很多经典的生活哲理的话。值得玩味。

内容讲述一个女人(在十八世纪)一生爱情、经济状况的跌宕起伏,讲述为了生存(或虚荣、贪婪)而不懈挣扎的故事。故事是个完满的结局。作者没有狠心留个悲剧结尾,或者把读者悬在那里。

这是一个不懈努力的女人,是一个从傻妞转变成长为更懂得看事务本质的聪明女人。努力的过程,和不气馁是值得学习的。低谷的人们也应该永远想办法生存。当然,要有道。这个女人有反思, “记己有耻”——《论语•子路》,我觉得就很难得。也希望,有羞耻心的人能多些。这是一个身体强壮的女人,这是一个不怕前路的女人,这是一个不断思考生存本质问题的女人。

咱们换个角度来讲:这是一个幸运的女人,童年和青少年时期的成长还算得上可以的,优越的家庭环境,能受教育(背景是十八世纪,住家保姆)。这是一个幸运的女人,有人爱,即便当是诱骗,也献出了金钱和那么多美言(对比下当下N多傻妞被骗时候都没有得到过什么金钱和那么努力的美言)。这是一个幸运的女人,人见人爱(对比下现在有几个女人能那么自信被人见人爱)。这是一个幸运的女人,男人没有嫌弃她是“离异”。这是一个幸运的女人,遇到了老女管家,更多关键时刻给予援手而没有落井下石或乘人之危。她靠偷窃弄来的钱财给她保管的那么好,替她经办买置了多少关键的东西。(试问有几个特别努力结交的朋友能做到这一点)。她是一个幸运的女人,隔着大洋彼岸留下的遗产一直被完好的保存着(看看周遭近在咫尺的亲兄弟间为了侵占财产各种斗争,更别提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乘人之危那都要归属于精明了。)

慨叹她的不幸和有幸外,希望每一个读者都能取其所长,学其精神,大胆阔步走出自己的辉煌前路。

《摩尔·弗兰德斯》读后感(三):笔头风月

笛福的《鲁宾逊漂流记》真正把全书从头到尾读一遍的在我认识的人里面并不太多,而对于这个倔犟的孤独男子在孤岛上努力求生的故事却为最广泛的大众所知。也许只有汤姆·汉克斯才有这样的资本去把自己养胖、然后在拍摄的过程中渐渐失重,给大家最真实的视觉效果。对于他的身体如何损伤我们暂且不谈,这样的敬业精神已经值得我们去观瞻一下《荒岛求生》。

至于他其他的作品大家也许就不那么熟悉了,《摩尔·弗兰德斯》,一个英国女贼的故事,最近读到,有些意外。其实在这个意外之前,在读到英文版的introduction时我已经意外过了。笛福,本名福,父亲是个传统的国教信仰者,后来笛福反对国教而与家庭破裂。1695年之后自称笛福,他的写作几乎是和巴尔扎克之类的人一样的——还债。他第一次结婚的时候,得到了3700英镑的妻子带来的嫁妆;而他经营的纺织品行业,则让他欠债17000英镑之多,这笔钱相当于现在的1020000镑,对于一个普通商人来说,这不啻为一笔巨款"

债务给他的压力促使他去写作——他本来是给辉格党做间谍的,不过看来他没能从那份工作中得到足够的薪水。这让我想到前几天吆喝着要辞职的白宫首席发言人托尼·斯诺,据说他的年薪是16.8万美元。对于某些人来说,再多的钱也是不够的吧。杨白菜说:“现实有限,欲望无穷。”倒是有些精辟呢。

对于摩尔所面对的一些问题,其实我完全有些其他的看法,尽管我对于她的选择并不想多做评价,而笛福的写作固然不是为了说教,却也处处在教育年轻女孩怎样认清形式的危险——“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那个引诱她失身的大少爷,其实打错了算盘,这个女孩子本来就可以为他献身而不需要他费尽周折。而二少爷的痴情虽然得到婚姻,却因为身体的虚弱而早早逝去。

我没有数过,她究竟死去了多少丈夫;而在那个年代,我相信,没有丈夫的女人也不见得活不下去。她在最早的时候为自己确定的目标不过是一个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的劳苦人——那时他还不知道那个她仰慕的妇人是个暗娼。而终于她发觉自己的双手无法供给自己所需要的“蕾丝花边生活”时,“婚姻卖淫”便在她生命中反复上演了。

异性相吸,这倒是有一定的道理。天地阴阳,摩尔通过自己的一些手段得到了不只一个丈夫。那个后来被证明是她弟弟的男子,那个银行职员,那个最后跟他走到一起的抢劫犯,还有那个被宗教的光辉所照耀而抛弃了她的男人,所有一切似乎都与纯洁的爱情无关。没钱?免谈!地位或者荣耀与身体无关,本能的欲望总是要释放,而摩尔只是很好的利用了自己的身体和男人的渴求。

摩尔自称和五个男人结过婚,和十三个男人睡过觉,我不太清楚这些数字的确切含义,而一个以自己身体谋生的女人若是只有这些主顾的话,她的生意看来真是不怎么样。弗兰德斯是个荷兰名字,据说当时泰晤士河畔的许多高级妓女都是荷兰人,异乡求富,倒也是个高妙之计。年老色衰,纵不能衣锦还乡,倒也能够在老家给自己找个终老的地方。就像是布鲁克斯先生永远不杀自己认识的人,而蓝宇中的陈捍东也说,“太熟了就不好意思玩了”,有些时候我们不得不“只爱陌生人”呢。

摩尔自己年老色衰的时候也开始用胭脂了,而现在的女孩子过了二十五岁若不用眼霜就很难遮住眼角的皱纹——现在时间折磨人的效率快了许多;而生活的痛苦却并没有减少,反而更加紧凑了。摩尔出生于监狱,母亲因怀着她的缘故获得了缓刑的机会——她自然是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的——她未出生便成为被别人利用的工具。乳母养育她,在她很小时便需要工作谋生;后来到了贵妇人家里,成为大家的谈资和大少爷泄欲的对象。其实她是一个寂寞的妇人,对于她后面的偷盗还有抛弃自己的孩子,我觉得都不过因为她受过太多苦,对生活已经没有了什么信心——丈夫屡屡死去,她只能依靠自己。

我所比较好奇的是那个时候的偷盗——蕾丝花边竟是贵重物品之一。生活难以为继的妇人们结伴偷窃的过程倒也有些意思。其实这些女人都是些不怎么聪明的女人,而她们自己也认为自己的被捕或者逃离都不过是命运在作祟。终于摩尔被逮个正着,那些在监狱等她的女人们,一方面带了不相信的眼光瞻仰着自己的偶像,一方面暗自庆幸“哼,你也有今天!”人啊,是见不得别人幸运的。

她在兰开夏地方结婚的丈夫最终与他一起到了美国的弗吉尼亚,尽管他们都是被发配过去的,而他们却依然能够在那边过上很好的生活——有钱能使鬼推磨,不只适用于中国。笛福其实还是一个好心人,他不忍让摩尔接受命运彻底的轮回。若是她能在她出生的监狱中结束自己的生命,那才算是一个完满的圈圈。摩尔的叙述似乎没有什么感情色彩,而我们若是稍稍注意一下,就会发现她自己暗含的无辜。管他呢,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无辜的。

笛福虚构的这个故事毕竟还是虚构,即使有再多的泰晤士河妓女在那边作证。他所描述的弗兰德斯的灾难也非他所经历,种种性事不过是笔头的风月,就像是曹雪芹的“远山含黛”或者兰陵笑笑生的“五女争风”,总是有些遥远呢。现实中,我倒是更喜欢每天在路上看那些扭动的美臀,这才是真性情。

《摩尔·弗兰德斯》读后感(四):文学作品中那些“堕落(薄命)”的女子

读《摩尔•弗兰德斯》,时不时总会激起我的道德评判;尽管也会自觉地压抑这种卫道士的倾向,但还是无法克制对弗兰德斯的厌恶。前半段与大公子偷情,又嫁给二公子,虽然她也是受害者,但其轻薄愚蠢实在让我喜欢不起来。到了书末,在死亡的近距离威胁下,她终于忏悔了。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号称已经回归上帝的迷途知返的羊羔,依然在欺骗救她的牧师,甚至到弗吉尼亚与亲生儿子重逢后心心念念的也是母亲留给自己的遗产,对自己的儿子也无半点坦白。一句话,从始至终,我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女人!甚至产生了这样一个疑问:到底是笛福不懂女性(谎话连篇),还是我不懂女性?

联想起以前的一些阅读体验,于是开始着手写这篇随笔。其实最初萌发的这类想法,是读《名利场》时想写“文学中的那些极品女”,女一号当然是多愁善感、装腔作势、愚蠢乏味的爱米丽亚。不过,一时想到的样本太少,所以没能成文。于是先试写这一篇,以后再在阅读中慢慢增加案例。是为缘起。

虽然不喜欢弗兰德斯这个人物,但我还是要承认:这部小说绝对是经典之作,笛福也绝非浪得虚名者。他深刻地领会了一个道理,借弗兰德斯之口说出来:“贫穷使我(人)陷入深渊,贪婪使我(人)留在深渊。”(189)而我在小说中所遭遇的那些堕落女子,无一不与贫穷、虚荣联系在一起。归根结底,或许虚荣的成分更大一些,受了一些恰当或不恰当的教育,对现状感到不满,努力提升自己的地位,用古语说即“不安于室”,才在各种价值错位、社会错位中堕落,并越陷越深。

女一号,简便起见,暂定为摩尔•弗兰德斯(1722)。她是出生于新门监狱的私生女,但被人好心地收养。作为侍女,却接受了当时最好的淑女教育。于是,她的“野心”也上了一个档次:从原本只是想靠女红自食其力的“贵妇人”变成了名副其实的“贵妇人”,妄图嫁给收养她的富家大公子。从她一生的主要经历——短暂的婚姻过后,靠做情妇、骗婚、偷窃为生,尤其是偷窃——来看,其实她从未脱离过自己出身的那个阶级:她的母亲便是由于偷窃而被送进新门监狱,而后在殖民地弗吉尼亚开始她的新生活。母女二人的经历何其相似!这反映了一个古老的说法,或许也是笛福的信念,即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子会打洞。阶级是固化的,任何想超越阶级的行为必将以失败告终,任何人都逃离不了自己的阶级(命运)!贫穷是罪恶的渊薮,但不合时宜的教育所激发的虚荣、贪婪之心,更是孕育犯罪的温床。

女二号,蓓基•夏泼(1848)。与出身于商人阶级的爱米丽亚不同,夏泼的父亲是画家、母亲是歌剧演员,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又都早逝。她在寄宿学校时便是半工半读,出校门后的命运就是找到一个家庭教师的职位,然后安分守己、孤独终老。但是,以她的心性(机灵)和教育(连痛恨她的校长都不得不承认她多才多艺、很有造诣),她决计不肯埋没自己。拥有出众的才华和风情,夏泼将婚姻视为进身之阶。一群男子(除了高大上的男主都宾同学)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她选了一个丈夫,却与别人长期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在毫无必要的时候,她也会习惯性地勾引别人,甚至好友的丈夫。用巴塔耶的话说,“无目的的作恶才是真正的恶”。这都让人想起她父亲的嗜酒与艺术家气质、母亲的低贱职业。萨克雷想传达的信息或许是:再高的天分、再好的教育,都无法弥补出身的缺陷,甚至会使人产生不切实际的幻想,从而失掉自食其力、诚实生活的机会。资产阶级出身的爱米丽亚是圣母,一生只围着两个男人转:丈夫与儿子;而边缘出身的夏泼则连合格的母亲都不是,对家庭、社会的责任观念都极为淡薄。这种话语体系,既体现了阶级的压迫,也体现了性别的压迫。

女三号,包法利夫人爱玛(1856)。爱玛出身不算显贵,但也是小康家庭。不过,她最后因破产而自杀,差不多也能跟贫穷扯上关系。而其堕落的根源,用李健吾的话来说,就是“包法利夫人是一个农村姑娘,在修道院受到贵族教育,一心向往贵族生活,养成游手好闲的习惯作风”。依然是受到不适合自己阶级的教育,妄图超越阶级界限,从地主跻身贵族。这或许也是一种反讽,努力争取上进,却堕入万丈悬崖。不过,后世也有许多文学评论者将其堕落看成是女性没有理解能力、误解了书本、不懂区分现实与虚构的缘故。

女四号,潘金莲(1617)。作为头号“淫妇”,潘金莲比她的外国同伴们要早上一两百年,也是招来骂名最多的一位。而究其本性,不过就是生得美又通世故,不甘侍女的地位罢了。七岁上女学,知书识字(谈话中引王祥卧冰的典故),会诗词歌赋(如《西厢记》),“九岁卖在王招宣府里,习学弹唱,闲常又教他读书写字。他本性机变伶俐,不过十二三,就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品竹弹丝,女工针指,知书识字,梳一个缠髻儿,着一件扣身衫子,做张做致,乔模乔样。”正如《悲惨世界》中所言:命运决定了谁是妓女谁是女王。如果机遇好些,心性再刚强些,生在秦淮,或许能成一代名妓。但潘金莲先被主妇赶出家门,后嫁武大郎(任谁嫁了武大郎都会憋屈的吧),勾引武松、毒杀亲夫已经是性格扭曲了。西门府里又是姬妾争宠,她既没有吴月娘的地位,又没有李瓶儿的钱财,为了争取生存空间更是无恶不作。至于她的“淫”,或许是个人偏见,总觉得是男性的“意淫”。

再来看潘金莲的前身——唐传奇里的步非烟与《刎颈鸳鸯会》里的蒋淑珍。步非烟“善秦声,好弄诗笔”,“嫌武生粗悍”,潘金莲更不幸,嫁的是半人侏儒。而蒋淑珍则是“自小聪明,从来机巧,善描龙于剌凤,能剪雪以裁云。心中只是好些风月,又做得几杯酒。年已及笄,父母议亲,东也不成,西也不就。每兴凿穴之私,常感伤春之病。自恨芳年不偶,郁郁不乐。”另一个杜丽娘,只恨不遇柳梦梅而已。“却这女儿心性有些跷蹊,描眉画眼,傅粉施朱,梳个纵鬓头儿,着件叩身衫子,做张做势,乔模乔样,或倚槛凝神,或临街献笑,因此闾里皆鄙之。”这却有些精神不正常了。

从宋代话本发展到明代小说,经济因素开始起了重要作用。潘金莲的悲剧是贫穷失怙与情场失意的双重悲剧,或许还要加上教育不当。诗词歌赋本就容易动人心性,而女性被认为更容易受情绪控制,于是才有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训诫。因此,在贾府林黛玉才要自谦“些许认得几个字”,读《西厢记》还要到僻静无人处,失口说出词曲更被认为有失身份。

那些“堕落(薄命)”的女子,既受到封闭的社会阶级体系的压迫——任何试图超越自身阶级地位的努力都将导致灾难性的后果,也受到男权话语的束缚——不安于室、不守妇道,最终必将万劫不复。而之所“红颜”才薄命,丑女无盐、明代马皇后都能母仪天下,就是男权话语的规训——娶妻娶贤,纳妾纳色。只有貌丑安分,才能牺牲自己成全男性。而稍微有点儿姿色才质,又受过如男性一般的教育,便总想超越自己,不依附于某一固定的阶级或男性。在某种意义上说,那些“堕落(薄命)”的女子其实女性群体中失败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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