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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守爱情的作文(精选10篇)

关于坚守爱情的作文(精选10篇)

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关于关于坚守爱情的作文(精选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篇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这句话选自庄子的《逍遥游》,电影《大鱼海棠》也是在此基础上创作而成。有人说这部电影抄袭宫崎骏系列电影,但是大部分场景加入了中国风的元素。

这部电影讲述了掌管海棠花生长的少女椿不顾族人的反对,毅然决然要牺牲自己一半的寿命,来复活曾经在人间救过自己的男孩“鲲”的灵魂,在好朋友湫的帮助下与天命抗争的故事。

椿不顾族人的安危,毅然决然的送鲲回到人间。当她看到族人落难生死不明时,她的心动摇了想要回去帮助族人,可那时族人已经不相信椿了,还赶走了她。她只得带着鲲和湫离开,来到了家乡与人间的交界,湫不想他爱的人只有短短一半的寿命,于是他答应了灵婆的交易,用自己全部的寿命换回了椿丢失的另一半寿命,化作人间的云烟陪伴着椿。

仔细回想,影片中的人物面对死亡都没有丝毫畏惧,他们都理解了生死,于是就化解了害怕的情感。道家认为圣人就是对万物自然本性有完全的理解,他们就不再受世间的变化而影响。

第二篇

这天,女同事白雪邀我参加晚上在她住处举行的生日Party,虽然我已经有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朋友,但美女有约,我哪能不去呢?

信口跟女朋友撒了一个谎,我就买了一大束意义含糊的鲜花,赴白雪的宴会去了。

白雪住在东郊,但具体住在什么地方,我不太清楚。兴冲冲骑着单车赶到东郊,我掏出手机给白雪打电话:“白雪,我快到了,你在哪……”你说丧气不丧气,白雪还没来得及告诉我她住哪儿,手机没电啦!

还好,路边一个报摊上摆着一部电话。看报摊的是个两鬓苍苍戴眼镜的老头儿,我连忙扑过去:“大爷,我用一下电话!”谁知这老头儿把头一抬,拿了张报纸就把电话盖上了:“这儿没电话!”

这时,过来一位包着头巾的姑娘袅袅婷婷地走到老头儿跟前,娇声道:“大爷,我打个电话!”老头儿本来怒气冲冲的脸一下子像盛开的菊花,立马把报纸从话机上拿开,连声道:“好好,你打,你打。”说完,从桌边绕出来,还搬了个凳子给姑娘。那姑娘坐在桌边,拿起电话就聊天了:“喂,老公啊,今晚,我给你做红烧肉啊,我用小火给你慢慢地炖,炖到八成熟,我再给你放佐料,什么葱啊,姜啊,香菜啊,对了,你不愿吃太烂的,我早早给你盛出来,等你回来吃,你说好不好……”那姑娘打起电话没完没了,我在边上把肚子都气炸了,这叫什么事,明明有电话,不让我打,见了人家姑娘就眉开眼笑,还搬凳子给人家坐,这个老头儿是不是有点那个呀。

姑娘啰啰嗦嗦总算打完了,却还是坐在桌边不走,好像还有什么事情忘了说。我一个箭步上去就按住了电话:“大爷,您也别太那个了吧,你不能光让姑娘打,不让男人打呀!”老头儿腾地一下红了脸:“你个小子,你想到哪儿去了?好好,你打,你打!”我心下不由微微得意,不抓着你痛处今儿这电话肯定打不成了。我抓起电话,拨打白雪的手机,不通,连电流声都没有!一看,电话机根本就没有电话线!

“那这姑娘……”我结结巴巴地问老头儿,老头儿长叹了一口气:“你是问她为啥打电话吧?告诉你,她是个疯子!她每天都要到这儿来打电话,这部电话就是为她准备的!”

姑娘名叫郑静,丈夫是个消防战士,在一次救火中牺牲了。丈夫是在一次晚饭前接到命令的,那晚,郑静为丈夫做了他最爱吃的红烧肉,因为那天是丈夫的生日,可惜丈夫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受到刺激的郑静一下子神经失常了,原先这个地方的报摊确实有个公用电话,郑静的新家就离报摊不远,有时候郑静会在这里给丈夫打电话,自从丈夫走了,郑静几乎每天晚上都来这儿打电话,而且内容永远都是红烧肉……

老头儿抹抹眼角:“以后这报摊儿的主人也去干别的了,我就接了他的报摊,也安一部和原先一样的电话,为的就是这姑娘,只不过电话没线而已,我是害怕她再伤心……”我张大了嘴:“大爷,您是怎么知道她这些事的?”老爷子抽了一下鼻子,叹气道:“因为,因为我就是她公公!自从她疯了后,就不认识我了,这孩子,心重,丈夫那晚没有吃上红烧肉,她疯了,还惦记着……”

郑静仍然坐在桌边,神情怔怔地,只是用手指着我的车筐,我知道,她看到了车筐里的花,我把花捧了出来,递给了郑静。郑静突然满脸喜悦,口中不知喃喃说些什么……

这晚,我没去赴白雪的宴会,把鲜花也送给了一个疯子,但我的心出乎意料地顺畅。我找到我的女友,告诉她,一个疯了的人还记着丈夫没吃的一顿晚餐,我们更应该给爱情一个坚守的理由。

第三篇

关于坚守的作文

伴随着阵阵的花香而至,轻快的音符跳跃在指间。只是一个人静静的行走在天际;只是一个人默默地倾听着海的旋律;只是一个人在默默凝视那繁华樱花;只是一个人停留在流星滑落的地方。就是这样静静地,静静的坚守,那份你我之间的约定,静静地等你来赴约,那份你可能早已忘记的约定、

有一处樱花,开的那样繁华,开在某路的街头。你说过,会陪我到某年某月某日,却把我丢在某市某地某街;约定的五年还剩三年,今年的樱花开得好美,美的那样繁华,静静的随风而飘落,却不知埋葬的是多少忧郁的气息。可是没有那年的樱花开得艳丽,你说过,五年后的这个时候,你会陪我一起看樱花雨,你会陪我看流星坠落,你还记得么、

年与时驰,意与日去。转眼三年已逝去,我今年仍守候在树下,守候着你的出现。明年,你会来么、我一直坚定地就是,这份,唯一的你我之间的誓言。我一直站在你的身后,只要你回头就可以看得见我的存在。我会一直在这棵树下等你,等下去、到天荒地老的那一天,到海枯石烂的那一瞬间,你会出现么、

花开了,又落了,我全然不知,是否这尘土埋葬的,就是那最最纯真的誓言?习惯的气息,习惯的等待,习惯的听那首歌,习惯的默念那份誓言,习惯了坚守这份誓言。也许你已经忘怀,但我会依然在每年的这个时候都静静的停留在树下,默默等待你的出现、

想念的味道,淡淡的感觉,清凉的海风,都夹杂着一种气息---我对你的坚守、

你会来么、?

我等你、

第四篇

他对她一见钟情,认识第二天便求婚。但一次车祸后丈夫失忆,妻子照顾丈夫,他说∶谢谢您对我这么亲切。第二天,妻子推丈夫去散步,他突然让等一下。妻子愕然。丈夫不好意思地说∶那个…虽然我们昨天才见面,但请你和…和我一起生活吧”一见钟情是一种命运,再次遇见,我依然记得。

哥们告诉他:追女孩就讲鬼故事,她一怕就往你怀里扑。他去学恐怖鬼故事,学时自己都哆嗦,然后去讲给同桌听。他快讲到最吓人的地方时她果然啊的一声扑进他怀里。他一边偷着颤一边搂住她。可后来他发现她胆子很大根本不怕鬼。他问她当初怎么会叫,她睨着他:我怕我再不叫,你马上会把自己先吓哭!

那天,他把她叫到他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 他对她说、我们分手吧 她冷笑,低头问、为什么 他苦笑道、果然还是这样 她冷哼,依旧冷笑不语 他说 、我喜欢上别人了,他温柔,可爱,善解人意 她笑的更加妖娆了,淡淡的开口、没想到你依然这么肤浅 他有些激动地说、更重要的是她离不开我,而你有我没我都一样 她说、喔,那拜拜了 。转身离开 她再次转过身,他已走远 她泪流满面浅浅的说、当初是你说的,你最喜欢我这个样子~

第五篇

从接到阿阳的电话到出现在他面前,不过才二十分钟时间,他面前已经有了四个空着的酒杯。我走过去,他只抬眼看了看我,示意我坐到他对面的座位上,把端在手里的半杯酒一饮而尽,又招手让服务生再给他加了一杯,同时给我叫了饮料。

我用饮料默默地陪他喝完了第六杯酒。

他放下杯子,拿起桌上的烟,熟练的打着了火,然后靠在椅背上,一手抱在胸前,托着拿烟的手肘,那只拿烟的手紧紧的摁着太阳穴,闭上眼睛,开始叙说:

“我今天见到她了。还是那么瘦,还是那么平常,也还是那么的温柔……”

随着他的叙说,我与他一起回到了昨天。

阿阳和桔子的认识是充满戏剧性的。

那是他们初中的最后一次运动会,不知道谁突发奇想,把象棋也列到了比赛项目。阿阳过五关斩六将,好容易进了决赛,遇到的就是此次进入决赛的唯一的女生桔子。

说实话,桔子并不是个漂亮女孩子,瘦瘦高高的,五官平常的很。阿阳虽然向来是个风流才子,却真的没把桔子放到眼里,但是,向来以君子自居的他在那天还是放了水,让桔子赢了。

从此后,桔子好像就认定他是个好人,是她的朋友,见了面,都是满面春风地打招呼。

后来,中考初选过后,全校的有望升重点高中的同学组成了一个班,被学校重点照顾。

桔子和阿阳都进了这个重点班。那天,他一进教室,桔子就在第三排招呼他,让他过去,他也没多想的就过去了。然后开始了为期三个月的同桌生涯。

有时候,有些人,你以为TA只是你生命中的过客。拾起的漫不经心。

初始,阿阳真是没有把桔子放到眼里的。桔子实在是普通的很,长得普通,性子也平常。既不会像其他女生一样娇滴滴的说话,也不会掩着嘴装害羞。她就只一门心思的对人好。

她认为阿阳是好人,是她的朋友,好就对阿阳好,完全没有条件的那种。打理桌子,给他带早餐和零食,陪他在自习课上偷偷玩儿飞棋,偷偷下象棋。一开始,阿阳有些不太习惯,同时心里又有些得意的,怎么也是一种骄傲吧。慢慢的也就习惯了。反正桔子就是脾气好的很。

后来他们一起入了高中。

入了高中的桔子和他不是一个班,但还是对他好,常常给阿阳送东西,帮他洗衣服。宿舍的哥们都偷偷的叫她阿阳的小媳妇。阿阳虽然嘴里有解释说他们误会了,但心里还是得意的。也并不是十分的制止。

后来,阿阳的父亲意外去世了,本来就脆弱的母亲精神崩溃,妹妹又小。他不得不辍学,去挑起家庭的重担。

走出学校走到社会,十七岁的少年不只是经历了家庭的巨变,更是心理上的巨变。

曾经傲人的成绩没有用了,曾经的风流倜傥更没有用了,那些敏感和自尊,统统都不能保留了。母亲需要照顾,妹妹也需要照顾。而他不过是个十七岁的孩子。有时候想哭都不敢的。他怕他一认怯了就没有信心扛下去了。

桔子每周放假,都会去他家里看看他。多数时候,他是在外面奔波的,桔子就陪着卧床的母亲说说话,帮着小妹妹一起整理一下家务。

每次来时,会给他带一本书或者一张卡片,有时候只是她从哪儿捡得一片叶子。

她的频繁的到访,给了他极大的安慰,让他更有勇气坚持下去。

后来,桔子考上了市里的大学。每周都会给他写厚厚的一封信。有时候还会是两封。

写她大学的生活,写她读过的一本书,看过的一部电影,吃过的一种食物……

慢慢的,他感觉他跟着她一起读了大学。这虽然不能弥补他没能够上大学的遗憾,但也聊以自慰了。

后来,他做生意,常去市里,每个月,他们就约着见一面。就在他提货的市场之外。因为当天要打来回,相见的时间很短,都来不及吃一顿饭。很多时候,只够打个照面,说个十几二十分钟的话。

但不管他什么时候到,总是见桔子已经等在市场外了。

即使只是匆匆的一面,对他,也是很感觉温暖。

在他,桔子真是个好朋友啊,真是个讲义气的好女孩儿啊。

他不是不懂,只是不想懂,如此而已。

他们这样相交几年,桔子一直陪着他,陪着他适应了社会,经商上了轨道,经济好转,家庭稳定下来,母亲的精神也好了起来。

也陪着桔子走过了三年多的大学时光。

在桔子大四的这一年,阿阳的生意做得已经很红火了。家里说亲的不断。

母亲一直劝他找个合适的定亲。

母亲不是不知道桔子的好,只是,自己的家庭和自己儿子的文凭,都比不上桔子,她怕儿子等半天鸡飞蛋打,或许,她还怕儿子文凭比媳妇低,将来受气。

在他商铺的隔壁是个服装店,老板桑红是个年轻的姑娘,漂亮的紧,一直对他有意。母亲和妹妹都倾向于她。

他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因为,他和桔子之间,从来没有明言,没有说过爱或者不爱,当然,他知道桔子对他好,但是没有明证的事情却总是让人无端的感觉不踏实。同时,他也感觉母亲的担心或许是对的。以前的时候,自己无论是读书还是下棋,还是其他,都是稳稳地压得过桔子的,现在桔子的文化程度比他高得多了,这让他无端有些自卑。

可是,放手又不舍的,告白又不敢,怕伤了自尊。

那天,他翻来覆去,思考良久。

放是舍不得的,这么多年下来,桔子快成了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此时,他自己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桔子的重要性),但是,拿又惴惴的,拿得也不甘心。这么多年,他一直是被桔子追着跑,被桔子宠坏、捧高了,放不下自己的架子,或许还有些自卑在里面吧,因为自卑而自傲。

一夜没睡,天刚蒙蒙亮,他起来上厕所。

这一排全是商品房,只有一个公厕在商品房的后街。

回来的时候,隔壁的后门也露出了灯光,听到他的脚步声,漂亮女老板桑红娇脆的声音响起来:“阳哥,是你吗?”

他停住脚,嗯了一声。

“阳哥,你过来帮个忙,我脚卡住了。”

他打开虚掩的门,看到穿着漂亮的水红色丝质睡衣的桑红半趴卧在地板上,她的一只脚卡在了货架后的角铁上,白生生的腿半露着,胸襟低垂,露出一点儿胸前的春光。

阿阳脸红了,他有些慌乱的蹲下身子,控制着自己的眼睛,帮她的脚从鞋子里脱出来,还没等他站起身来,桑红的双臂缠了过来,然后是胸,整个的上身……

他不是被强迫,只是被引诱。

事后,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空得很,恐惧的很,他迫切的想见到桔子。

于是,他衣服都没来得及换,拿了钱就坐上车去了市里。

桔子在这儿读了三年半的书,这是他第一次走进她的学校。

学校很大,很美。一栋栋的教学楼,一块块的草坪,一处处的林地,一对对自信飞扬的年轻人……

他有哭得冲动:大学,曾是他年轻时并不费力的梦想,如今却只能成为幻想。

他的到来简直让桔子欣喜若狂,甚至都没有关注到他的反常,喋喋不休的向他介绍自己的学校,急于把自己的生活分享给他。

他突然有些点自卑,有些羡慕和嫉妒,带着自己都不敢承认的一点恶意对桔子说:“桔子,我定亲了。”

桔子拿着棒冰的手突然就僵在了半空,愣愣的看了他半晌,像不认识似的,眼里甚至没有任何的情绪,保是黑洞洞的。

他被看得有些惊慌,把头扭到一边,想解释,却又没有开口。

时间过了好久好久,久到桔子手里的棒冰都化了,顺着她的手腕滴下来,滴到她的花格子裙子上。

他看那一滴滴粘稠的东西落到面料上,慢慢洇开,他突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联想:那棒冰,那水,就是自己吧,终将从桔子的生活中消融、消失。

这想法让他恐慌,他抬起头来,他害怕这傻姑娘当了真,更害怕这傻姑娘会哭。

但是,桔子脸上的表情却是奇怪的很,不是伤心,也不是绝望,只是一种僵硬,就像是木乃伊。眼睛干涸的很,黑洞洞的。

但这个表情却让他的心脏受到极大的震动,他感觉自己的心突然就疼了一下,疼得喘不过气,说不出话来。

他伸出一只手,试图隔空去抓住她。

但,距离太过遥远。他只是徒劳的抓住一把空气。

桔子此时却动了,她收回目光,看了看阿阳伸着的那只手,眼睛又转向四周,然后走到不远处的一个垃圾桶前,把棒冰棍给放进去,又直接把淌满了棒冰水的手在裙子上擦了擦,然后顺着林间小路,走向深处去了。没有回头,也没有踌躇。

格子裙在树隙里闪动,很快地消失了。

阿阳捂着胸口,蹲下了身子,感觉自己的心也随着那条格子裙消失了。

那天,阿阳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回到家的。等他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尽了。

当他疲惫不堪的打开家门的时候,他差点以为自己走错了家门。家里是满满的要溢出来的喜庆氛。

穿着漂亮的水红色秋裙的桑红坐在客厅的沙发中间,母亲和妹妹一边一个,妹妹还靠在桑红身上,亲昵的如同亲姐妹。

还没等他明白过是什么事来,妹妹就蹦了过来,一边拉着他的胳膊向桑红身边摁,一边说:“哎呀,哥,你可真厉害,你和桑红姐都确定关系了,也不告诉我们。刚我们都给你看日子呢。”说着又有些神秘有点坏的一笑,在他耳边说:“这要是再晚了啊,我的小侄可能会等不及哟。”说完自己先咯咯的笑了起来。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阿阳一直在等,等桔子的消息。

他从心底里感觉,桔子不会就这么放手吧,毕竟喜欢了自己这么多年。

尽管他心里不安很重,但他拒绝去相信,他和桔子相识了六年多,桔子对他好得没法说。以前的时候,两人之间,桔子是绝对的主动者,主动的和他联系,主来他家里,这次应该一样的吧?会的吧?

四十天过去了,桔子的消息没来。

阿阳自己在这四十天里,简直过得像做梦,做什么也提不起精神来,不管做什么,都想起桔子。

他知道,自己比自己想像的更加在乎桔子。

很多时候,我们以为某个人只是我们生命中的过客,却不成想,她会成为我们生命中的一部分,甚至不可切割。可,在我们拥有的时候,又放手的太容易。

到最后他终于不能忍受没有桔子的痛苦,打算把所谓的自卑、自尊放到一边去找桔子的时候,被他选择性遗忘的桑红找到了她的母亲:她怀孕了。

接下来的事情,阿阳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度过的,定婚,结婚,短短一个月,就完成了,稀里糊涂的,他就成了桑红的老公。

结婚的那天晚上,他痛哭失声:桔子,他最终失去了他的桔子。

当时,他不明白这是为了什么,只是抱怨命运,只是感伤自身。

结婚后的日子没有他想像中的好。桑红个性很强,在生意上样样抓,在生活上也一样,不只是他得听她的,她的母亲和妹妹,也在她手下俯首。与随和的桔子完全相反。

他更加的思念桔子。但是他知道自己没有资格再去打扰桔子。

其后,他们没有再联系。

六年过去了,今天的相遇猝不及防。

桔子还和以前一样的高瘦,但是衣着时尚,气质文静,她的美不像桑红那样的张扬,却有着一种安定人心的静然。

桔子至今还是一个人。他心里又是心疼又是隐密的欢喜。

他忏悔似的把自己当年的事情一一交待。

桔子静静地听完,然后用很大很亮的眼睛盯着他说:“其实,促使你走到今天的,不是什么命运,是你的选择。当年,你始终不表白,从来就是暧昧,咱俩相交六年多,你从来没有主动做过什么;当年你和桑红的事情一出,你如果把事情告诉我呢?当桑红怀孕时,你也告诉我呢?“

最后,她总结似的说:“你从来不伸手,又如何能够打开一扇门呢。”

是啊,他从来没有主动做过什么,甚至没有去牵过桔子的手,又如何去期望命运女神对他的眷顾?

越想越难过,这么多年来他一直难过,却一直把这些推给命运,而今天桑红的话让他意识到,他自己所有的结局都是自己选择的结果,这让他受不了。

故事讲完,他又叫了一杯酒。却没有喝,只是拿在手里转啊转,眼睛透过杯酒,透向辽远的虚空,他像梦游似的说:”你说,我是不是自作自受?“

我轻轻的啜了口饮料,轻缓的说:”这个世上,能够契合相爱的本来就难以遇到,即使遇到了,有的人是因为羞于表白而错过,有些人是小问题而不肯道歉而错过,还有很多因为父母家人的反对、世俗的事件而错过。能够修成正果的爱情,其实是凤毛麟角。“

他喝了一口酒,说:”我发现我真的很爱她很爱她,没有她,我的生命就不完整,生活就不完美。如果我离婚,桔子还会跟我吗?“

我有些惊异的抬起头,或许真的是这几年生意的顺利给了他极大的信心,才让他有这样的勇气和底气,我却不敢苟同。

在爱情的路上,最大的过错就是错过。

当初的时候,不管是出于自尊还是自卑,轻易的放手,今天就应该承担自己选择的责任。

我把杯子放到桌子上,转缓的转动着,杯子轻轻的磕击桌子的声音清越遥远,我说:”你当初既然选择了放手,就不要再轻易打扰她了,你觉得,你让她背负上破坏人家庭的名义,对她有什么好处?还有,你的两个孩子怎么办?“

不要因为爱过,就成为你任性的资本,也不要因为错过,就成为悔恨的永恒。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有一种爱,叫放手。

爱的时候,倾尽全力,死了也要爱。放手的时候就别再捡拾,给彼此平静,是对爱最大的尊重。

第六篇

我是从一所农村中学考上那所著名大学的。刚上大学的时候,我身上有着农村学生的典型特征:衣着寒酸,胆小怕事,沉默寡言,并且深深地自卑。一开始我就为自己的大学生活做了安排:努力学习,争取奖学金;周末做家教,挣生活费;多余的时间就靠坐图书馆打发时间。

然而林和江的出现却打乱了我按部就班的生活安排。他是学校广播站的站长,比我高一届。在新生欢迎大会上,他作为学生代表致词。看到他的刹那,我就被他周身散发出来的光芒深深吸引住。

一见钟情这种事在我身上发生了。回到寝室,我推翻了之前对大学生活的所有构想,我不漂亮,如果再那么平凡地生活,他可能永远都不会注意到我的,我应该让自己变得优秀,甚或完美,耐心地等到他来对我说“我喜欢你”。

第二天我就报名去考广播站了。广播站是学校最有影响力的社团,要求严格也是众所周知的。这次他们只招一个播音员和一个采编记者,报名的却有几百个,主考正是林和江。当我用带有浓重方言的普通话读完材料时,发现几个评委已经笑趴下了,一个男生说:“这样的也来报考广播站!”林和江也好不容易忍住笑,他说:“小妹妹,回去练练普通话,以后有机会的。”

没想到一腔热情居然换来这样滑稽的结果,我的眼泪终于没能止住,十分狼狈地逃回了寝室,然后便打了退堂鼓。没想到几天后在食堂吃饭,居然遇见了他。他还记得我,主动向我打招呼:“小妹妹,要勤加练习哦。”我的心一下子又跳了起来,我想,4年,还有4年,我会等到我的王子的。

那以后,我几乎是拿出了当初考大学时的劲来练习普通话,每天疲倦而又心无旁骛地向着目标冲锋。很快机会就来了,两个月后,广播站因为走了一个播音员而不得不再次公开选拔。这次的主考是上次笑趴下的那个男生,看到他,我微微有点窘,可是一想到日后可以和林和江共事,我还是鼓起勇气把那首煽情的诗念完了。男生听完,一脸欣喜的样子,说:“你大一的?不错不错,我们就选你了。周六晚上站里同事聚餐,你也参加吧,顺便认识一下台里的兄弟姐妹。”他显然已经忘记我就是两个月前让他笑趴下的那个女生了。

同事聚餐?也就是说我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认识林和江了!我兴奋得无以复加,早早就做好了准备。可是周六晚的聚餐让我又喜又悲,喜的是我如愿以偿见到了他,他微笑着向我敬酒,说:“你是那个大一的小妹妹,恭喜你终于成功了,跟着你们的新站长好好干!”悲的是,离开的那个播音员就是他!这次聚餐就是为了替他饯行的。

这也许是老天对我开的一个大大的玩笑,或者小小的考验。学校每月会给广播站员工一笔不少的补贴,这对我这个每月要为生计发愁的农村孩子来说是个不小的诱惑,所以我不能放弃。林和江已经做了学生会主席。于是我在熟悉广播站的工作之后,也很快地将重心转向了学生会。

要想进学生会这一全新的领域,我必须从头做起。要有竞选资格,必须先在班上担任一个要职。我全力以赴,终于争取到了团支部书记的职位。一学期的兢兢业业工作之后,我被系里提拔为宣传部长。这时候,寝室的女孩子都已有了自己的另一半,她们对我执著于工作感到不可理解,常常劝我:“叶宣,花开的季节可不长,不要浪费了自己的大好时光哦。”我总是苦笑,她们哪里知道,在女孩子的这个季节,我早就听到了自己花开的声音,并且立志把自己的花开得最美。

大二下学期,校学生会换届大选,得知林和江将连任主席,我兴奋极了,因为校团委已经找过我,希望我能担任宣传部长。新领导班子的碰头会上,林和江看到我,很惊讶地开玩笑说:“怎么又遇到了,咱俩缘分可不是一般的深啊。”我在心里暗笑,这种缘分也不是一般人能制造出来的啊。

共事一个多月以后,我发现很难看到他的影子,我惴惴不安地想,难道他又有什么事?果然,没多久,校团委找到我,问我有没有兴趣任校学生会主席。“我?!那林和江呢?”这是我最关心的问题。“哦,林和江嘛,他主动请辞了,好像是准备考研,只好放弃手上所有的工作。人各有志,勉强不得呀!”

回到寝室,我郁闷了好久。我们是不是真的没有缘分?否则两年多了,为什么我们总像两个奔向不同目的地的路人,还来不及看清对方的表情就擦肩而过呢?可转念又想,这么久了,我们两个人都没有谈恋爱,是不是只是缘分未到?想着想着,我新的决心下定了——追随他去考研。

林和江报考的是北京大学。我一听就傻了。这时候的我,因为忙,无心顾及学习,英语四级还没过呢,成绩排在年级的一百名以后。我不知道我和林和江的距离还有多远,但我知道我和北京大学的距离十分遥远。

可我还是决定要试试——如果每个女孩都是一朵花,那我就太平凡了,除了怒放,我想不到可以引起别人注意的方法。我放下手上所有的工作,在校外租了个很小的房子,开始了艰难的考研拼杀。室友们笑我,背单词背得像傻子,高数题做得像疯子,政治说得像领导班子。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像得了厌学症一样,看到那一摞摞厚厚的考研资料就恶心犯晕。好友陪我爬山散心,我站在高高的山坡上,忍不住大喊:“北大!我一定要考上北大!”好友被我的举动吓了一大跳,她问我:“你为什么总是把目标定得那么高呢?你不感到累吗?”我哭了,哽咽着说,你不懂的。

大三那年4月份,林和江的考研成绩出来了,很遗憾,离录取线差了二十多分。我也长长地舒了口气,心想明年我考不考得上也都无所谓了。林和江找了份工作,在省电视台做主持人,我窃喜,幸好我对学校电台的工作比较熟悉,也许毕业可以朝这个方面奋斗。

按照学校的惯例,6月份会举办一个经验交流会,找来大四一些比较出色的学生给学弟学妹们一点学习或找工作的指导,林和江自然也在被邀请的行列。那天的交流会我也参加了,我坐在角落里,心情很复杂,有些期待,也有些害怕。

交流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主持人突然问了林和江一个问题:“大学4年,你一直走得很顺利,我想大家和我一样,都很想知道除了你自己的毅力,还有没有其他的力量支持你前进呢?比如说……”主持人狡黠地眨眨眼,转向观众说,“亲情,友情,还是爱情?”台下哗然。林和江显然没料到这招,怔了好一会儿。大家安静地等待着。他突然起身走下台,走过我的身边,看到我的时候甚至还朝我点头笑笑,然后变戏法一样地从我身后拉出一个女孩子。他说:“就是这个女孩,她一直默默地支持我,怕影响我的工作,4年来都不愿透露我们的关系。没考上北大,我觉得很遗憾,但更多的是庆幸,几年来我总以为幸福在前方,却忘了身边触手可及的幸福,幸好上帝给我机会去发现并且珍惜她。现在我要对她说声‘谢谢’。”这时,观众席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我很坚决地离开了现场,我觉得这真像一部煽情而又低俗的肥皂剧,当男女主人翁团聚的时候,总会有蹩脚而受伤的第三个人偷偷哭泣。我也终于知道,在我最期待爱情的时候,上帝不小心睡着了。

我给自己放了两个月的假,和所有女孩一样,乐此不疲地买自己喜欢的衣服,和男孩子约会,吃街边小摊上辣得掉眼泪的麻辣烫。3年来,我一直在马不停蹄地奔跑,很少有闲下来的时候,我发现这样的生活也很好。大四那年,我放弃了实习,继续准备考研。那年,我考上了北京大学的研究生。

照例是一年一度的交流会,主持人问我:“你的经历很像上一届的林和江,都做过广播站的站长,做过学生会的主席,也都考过北京大学的研究生,可以说是太巧了,或者也可以理解为你是把他当成目标在追赶,是这样的吗?”

我愕然,然后平静地说了一段很励志的假话:

“是的。4年来,我一直把他当做我的目标。我进校的时候,他就已经很优秀了,光芒四射。那时,我还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小姑娘,但是我决定要追赶他,所以,4年来,我一直在奔跑……我想证明一点,男孩子能做到的,女孩子也可以!”

说完,我颓然坐下。

观众席里响起热烈的掌声,可是,只有我自己听到了,心中花开过后花瓣脱离花朵的声音。

第七篇

一个女人曾不无自豪地告诉我,她每次和男友分手,总能设法留下他的房子。现在她已经有房子两幢,自用一套,出租一套。以后就是不工作,也不用为钱发愁了,靠租息足以衣食无忧。

我没她那本事,一方面是因为我有点儿女权,骨子里总认为天底下只有自己的房子最舒适自由,就算他心甘情愿给,住起来也不那么理直气壮。另一方面是我自己有房子住,多了还得花心思经营,遇到性情古怪的房客担惊受怕,不如写稿赚钱来得痛快。所以每次和男友分手,总是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在她看来,我一定很傻,女人青春短暂,爱情又很虚无,不留下点具体物质,岂不太亏?我却不这么看。爱情不是做生意,怎能用亏赚输赢来计算?如果一定要量化,从经济学的观点看,相反,我倒以为自己赚了,而不是什么吃亏。

算起来,我平均每三年谈一次恋爱。每次恋爱,直接的产物是一部长篇小说、三百多篇散文。稿费加版税足以买一幢房子。虽然不能出租,但文学作品可以连续和重复使用,所带来的收益不仅不比租息低,而且具有不磨损、不用修缮、不会贬值等优点,更不用担心拆迁、地震、失火等意外。这只是有形的收益,如果再加上无形收益——在构思、写作过程中,思维能力、驾驭和运用语言能力的提高,以及做人和艺术修养等方面的提升,这些将伴我终生,价值无法计算。所以每场恋爱下来,我都觉得自己像百万富翁。

不仅如此,因为恋爱时不用费心惦记男人的钱袋和房子,所以不必委屈自己取悦他,也不会小心计较付出是否有回报,可以享受一份简单轻松的爱,快乐而自由,恬静而从容。交出的是一个真实的我,在一次次相互碰撞与交融中,汲取营养,被爱滋润,成长为另一个同样真实的新我。

所以,爱情是很重要的一课,尤其是对女人,可以让你学到很多东西。以我之见,男人可供女人爱的,无非有三样——身体、思想和财富。身体无论多么可爱,只能即时享受,不能带走。能够带走的惟有思想和财富。两样都有固然好,如果不能兼得,一般女人会取硬件。但我不会。不是我多么高尚,而是人性复杂。这个世界上除了王子和哲学家,很少有人对失去的财富不耿耿于怀的。就算当时心甘,日后也难保无悔无怨,不说上几句闲话甚至坏话。就算能保持沉默,也会在心理上保持一种曾有施于你的永久优势。所以每次和男友分手,我只取软件,除了思想,别的一概不要。

其实细想想,世界上还有什么比思想更有价值呢!那是一幢可以生出许多房子的金房子啊!可惜很多女人不明白。

第八篇

“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时间是古老的看客,将往事随风易了。花儿在雨露浇灌下,有了生命的陪伴,于是有了风雨兼程。凛冽的秋风徐徐吹着,奏起悲切的哀歌,轻擦大地,发出一阵阵悲鸣。再回首,已是白头。

彼时的南极弯湖畔,相对而坐两人紧盯着面前的人儿,仿佛一阵风吹过就会再一次别离。

“露娜,我们是不是错过了些什么”

“是的,错过了那年我们都欠缺彼此一个“你爱我”。

再回首,满是沧桑,满是别离的笙箫,不再有殷殷期盼,有的仅是难得的相遇。

“年老头,还记得吗?”

具体的时间我早已忘却,留给我的是青涩的爱情和愣懂得回忆。秋日的风带着凉意,从脚下吹过,带着青色的记忆随风飘散。

露娜来自外地,这一年我们相遇同一所大学,白色衬衫的她宛若画中走出的人儿,让人心疼,却又不敢伸手抚摸她稚嫩的面庞,因为我知道,我永远不配拥有,未来的路,我希望她可以自己走下去,我怕我给不了她太多太多。就这样,没有人知道两个没情商的孩子是如何度过那一段青涩的岁月。

被录取的那天他们就已认识了彼此,就这样简单的相识,起伏中开学了,第一天却也不觉陌生。

“露娜,难道不认识我了?”年白笑着挑侃着眼前的女孩子,她扬了扬眉头,唇角轻启,淡淡地笑了。有种熟悉叫自然,没一天,他,她都一起吃饭,逛街。

还曾记得某一天,朋友们觉得他们很合适,于是便孤立了他们,没办法的两个人只好凑成一对到处流浪,每一个街角,每一处地方,都有背影的痕迹走过。

发丝飘飘,你骑车的倩影,早已在我心中落下一片烙印,留下一片很深的裂痕,数落出了我心中难言思绪。

“露娜,本想在那个周末让你陪朋友去骑车就好”

只是仿佛为了凑合我们,她们选择了视而不见,心里的柔软被刺痛,于是―我陪你!

没有说出口的爱情,永远不是爱情,捅不破窗,看不见远处的风景。

荷花池里传来阵阵清香,才发现时间隔的这么久远。

夜晚的群星闪烁,年白站在阳台上思索着明天的工作,这日以继夜的忙忙碌碌,那一团微闪的明月,让他想到了她,只不过如今早已形色匆匆,如今的你,还好吗?不知这样单纯,不谙世事的你还会像曾经那样被骗吗?或许那样单纯的你已经消失不见,愿你一切安好。

脚下的红木砖瓦房矗立在眼前,月光照射在红色的砖瓦上,火红的漆色褪去,仅剩内部白色的土砖,一道道裂纹在覆盖着,仿佛轻微一碰就会化为碎屑。这块砖瓦,就像流逝的青春一样,残破不堪,点醒了此刻的我,没有了曾经对梦想的激情,有的只是向死而生的期望。再次伸出手,摸摸那漫天繁星,只是你早已不见踪迹,我的世界,早已浮华。

工作后的我日夜疲倦,找了个不爱的人结婚了,只是婚姻并不长久。为了生活,不得不选择,只是三年后我们便离婚了,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触碰过爱情,再也不敢触碰爱情,它是我心中的禁区,没有人再踏过。

至今我也六十七了,不过一将死之人而已,活了这么多年,没有生的喜悦,有的仅是满腔蓄谋。幸福对我而言,就是对你仅有的思念才算得上幸福。

“露娜,你呢?大学过后你怎样了呢”

“没怎么,跟你一样过的很不幸福”她笑了笑,他们眼中尽是彼此的身影。

年白倒了杯红酒,递给了曾经心中的恋人,他们相视而笑。

随后年白站直了身子,靠在小船的围栏上,孩子般的伸出双手,拥抱着蔚蓝的天空,露娜从后面看着他的背影,才发现原来幸福这么简单,起身跑了过去,年白侧过脸,看着她白皙的面孔,苍老的白发,心里传来一阵阵心疼的感觉。

他拥抱着她,只不过,这个年纪他们白发苍苍,早已没了年轻的悸动和青春的疯狂,静静的享受着海风吹下的舒爽,这样一直下去,一直下去……

珍惜生命中出现过的每一个人,敢于将爱说出口,别在生命的尽头才知道,他或她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第九篇

男才女貌,似乎是一种经典。但漂亮的素苹,其学历反而比丈夫高,当时,她第一次把男友带回家时,竟把自己母亲吓得倒退两步。在家人的反对声中,素苹义无反顾地跟了他,并历经贫穷、政治迫害,等到春暖花又开时,她已人老珠黄。

结婚20年的纪念日当天,正好是洋人的情人节,我为他们一家人照相,素苹女儿问她爸爸:“你想送什么礼物给妈妈?”

素苹丈夫一脸正经地说:“我跟你老妈站在一起时,她便可以享受别人的赞美,说她年轻,有气质说得她心花怒放。这是因为老爸的丑突出了她的美。所以,我这堆牛粪供奉了这朵鲜花,让她在平凡的生活中可以常听到人们的赞叹。那么‘我’这个礼物就很珍贵了,一生都送给她……”

素苹的女儿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

而索苹则幸福得双眼潮湿。她告诉我,10年前的一个清冷月夜,是她的生日,当时,家里穷得连盐都买不起,更不用说送什么鲜花巧克力了。那夜,她丈夫背着她在天桥上来回走了近半个钟头,上上下下,穷开心。因为没钱,她男人便挖空心思背着妻子,为了让她高兴,为了让月色更美好。

这种浪漫,刻骨铭心。丈夫一直是个有骨气有情义的难看的穷人,他让心爱的女人做了一辈子的幸福皇后。因为爱,他成为素苹愿意一辈子收藏的礼物。

第十篇

很感人的爱情故事——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他对她一见钟情。

他跟她是大学同届同系不同班的同学,在大一新生报道那天,几千名新生排队等候办理注册,他穿者蓝色格子衬衫,恰巧排在她后方,从那天起他就对她一见钟情了。

四年来,他从来不敢去表达他对她的爱慕,他只能用他的沉默跟陪伴来表达他对她的爱,成为她最要好的朋友。

她参加合唱团的高音部,他则是钢琴伴奏,她在学校谈了几场恋爱,他就成为忠实的听众,她毕业后出国留学,他就在当兵时写了一封封的信件到美国去鼓励她,她回国后没几年就结了婚,可惜新郎不是他。

她不是嫌他不够优秀,也不是不知道他对她的好,只是因为彼此太熟了,她无法想像,哪一天她跟他从朋友变成情人后会是什么样的情况?所以她跟他之间一直在友情与爱情的模糊地带来回摆荡。

她始终坚持她跟他之间只是好朋友,不愿正视却依赖着他对她的好。而他却因为缺乏勇气加上一向温吞的个性就这么错过彼此的缘分。

在她的婚礼上,他上台致词祝福她幸福快乐。

一个月后,他悄悄的瘦了五公斤。

从此,她失去了他的消息。

她的婚姻并不如想像中的幸福。

因为她个性好强加上事业心旺盛,她根本没有多少心思去经营她的婚姻。

加上她以前习惯了他的细心、体贴及陪伴,让她觉得自己丈夫对待她的方式去跟他的好作比较,她开始怀疑当初怎么会看上现在的丈夫,她开始生气觉得丈夫不如一个好朋友来得了解她关心她疼惜她爱护她。

一年后,她主动提出离婚要求。

单身后的她在工作上更有活力、在职场上更有魅力,经过几年的努力,她终于在广告界挣出一片天空、占有一席之地。

功成名就后她开始觉得生活空虚寂寞、开始怀念他对她的好,可是,她没有勇气回头去找他。

因为,她不知道他这几年来过得如何?

因为,她不再是以前的单纯年轻的她。

因为,她收到了他寄给她的喜帖。

在他结婚前一个月的某个周末,他约她出来吃顿晚饭,她很疑惑为什么他即将结婚,却还要约她出来见面吃饭?

那顿饭其实吃得很愉快,他跟她好像回到了学生时代,她唱女高音他弹钢琴。

社团的同学、彼此的老师、参加过的活动……

许多过往会议在彼此的记忆间流动激扬,许多的陈年逸事在两人的对谈间重见天日,他跟她都觉得好像回到了那个纯真单纯的学生时代。

“下个星期,我要结婚了。”他放下刀叉,突然冒出这句话。

“恩,恭喜你。对方一定很不错,才会让你愿意跟她结婚。”

“有件事我想告诉你。”他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了起来。

他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男生刚考上大学。在注册那天他慌慌张张的跑到学校的时候,看到注册的新生们大排长龙,他心里又急又慌正在不知所措的时候,这时有个女生很亲切的向他走来,问他是不是要办理注册?他发现那个女生竟然跟他是同系不同班的同学,他好高兴,觉得这个女生真是善良、是个好人。他发现那个女生有双明亮的眼睛、笑起来有对可爱的小虎牙和酒窝,从那天开始,他对她一见钟情。可是,他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去表达他对她的爱意,她是那么纯真、那么善良、那么聪明慧洁、那么讨人喜欢,他的个性一向温吞又不善言词,只好默默在她身边陪着她做她的好朋友。就这样大学四年过去了,他准备在毕业典礼那天告诉她:他爱她。是她却在毕业典礼的前一天文岸上在电话中告诉他说,她要出国念书了。他刚萌生的勇气一下子小时得无影无踪。她心想,毕业后他当兵她出国念书,他实在不忍心挑这个时候向她告白,要她等他两年的时间,所以就等她念完书回国后再说吧。她出国念书他当兵的那段日子对他来说是最难捱的岁月。不单是因为他不在她身边,而是她在美国认识一个台湾留学生。他知道一个人在一向的日子是很寂寞孤独的,而她又是个怕寂寞的人,所以她尽可能的每个星期写信到美国去问候她、鼓励她、替她打气,可是她在回信中除了抱怨在美国生活种种的不方便之外,有很大的篇幅在谈论她在美国如何认识的一位台湾留学生,她在信中告诉他,她又恋爱了。她在信中告诉他,那个台湾留学生对她有多好、有多爱她,最后她写信告诉他,回国后她准备跟那个台湾留学生结婚。他好难过,事情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就算他没有亲口向她表白,可是他一直用行动去关心她、照顾她、爱她,难道她就真的完全没有看到他的努力,真的不知道他爱她吗?还是从一开始就全都是他自己一厢情愿、自作多情?当他受到她的喜帖时,他听到自己的心“哐”一声,碎了。

爱比死更冷。

他鼓起最后的勇气去参加她的婚礼,看见她穿着婚纱一脸幸福甜蜜的样子,也看见那个台湾留学生、现在的新郎。他本来想看她一眼就先走人,却被眼尖的她瞧见他的出席,磨着他要他上台说几句祝福的话。

他人站在台上望着底下坐着的新郎新娘,突然觉得他跟她之间的距离变得很遥远,遥远到她不再是那个在大一新生注册时,在他前面排队等候注册的那个女孩。也不记得他是如何狼狈的逃离会场,只知道他后来床上整整躺了一个星期,一个月瘦了五公斤。

他决定要忘记她。他向公司办理留职停薪,一个人躲到日本东京去念书。

在那,他认识了一个同样是台湾去东京念书的女生。

那个女生在他最失意的时候鼓励他重新站起来,

那个女生温柔细心的陪伴他、照顾他、包容他的过去,

那个女生让他重拾信心、再度相信爱情,

那个女生后来就成为他现在即将结婚的妻子。“

虽然他很爱他现在的妻子,可是她在他心底还是占有一席之地。

所以他今天才会约她出来见面,告诉她这个故事,一方面把这段他跟她的过去做个结束,一方面把他的心从过去的记忆中解放出来。现在,他终于能够放开对她的眷恋,全心全意去爱他新婚的妻子。

她听完这个故事后沉默不语,只能礼貌性的恭喜他终于找到了他的幸福。

她跟他举杯嘱咐彼此之后,她就推说还有点事要先走了,他要送她回家,她不肯;她要他赶紧回家多陪陪他的老婆。

在回家的路上,她不由自主狠狠的哭了起来,完全不理会脸上糊掉的妆跟计程车司机投来异样的眼光。

她所有的坚强自信在那一刹那全部崩溃,她一直都告诉自己,他是她最好的饿朋友,什么话都可以对他说。

她有时后觉得她跟他的关系好像是相恋很久的恋人,彼此有着完美的默契。

她心底其实一直在等待着,有一天他会对她说出那三个字:“我爱你”。

她心底一直不能原谅他为什么不会像其他男生一样,主动积极的去追求她。

她一直矜持觉得女生应该等男生来追求,而不能够主动去追求心仪的男生。

错过了,一切都错过了。

缘分就这么与彼此擦肩而过,再怎么不情不愿不甘不舍,一切都结束了。

是她自己放弃了他的追求、是她不懂倾听他的沉默、是她不相信自己的心、是她忽略了爱一个人其实是有很多种方式、是她在心底要求他为什么不说出他爱她的时候,她其实已经深深的爱上他了。

错过了,就再也不能够回头、无法回到过去重新开始。

一切都是她自己造成的结果,再怎么后悔伤心难过怨怼都已经来不及了。

她心底浮现出一幕幕他跟她共同的曾经、拥有的记忆,

在结婚典礼上他热泪盈眶的祝她幸福。

在她刚回国的时候,他陪她走遍整个台北市找房子买家具。

在她在美国跟她前夫交往时,他是她最好的听众跟军师。

在她只身去美国求学的时候,他送她一本她在合唱团参加所有演出的剪影。

在她在合唱团唱女高音的时候,他永远是最好的钢琴伴奏。

在她大一新生注册的时候,她就发现有一个穿着蓝色格子衬衫的男生慌慌张张的站在人群之中,那个男生有点呆有点稚气有点可爱有点帅,是她喜欢的那一型帅哥,那个时候她对他一见钟情了。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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