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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在午后读后感100字

死在午后读后感100字

《死在午后》是一本由[美]海明威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6.00元,页数:367,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死在午后》读后感(一):海明威真让人恶心

啰嗦、油腻、自觉幽默、偶尔再开些荤段子玩笑,可能觉得这样很文人雅痞吧,出版社是不是错把冯唐的名字标成了海明威? 作为一本彻头彻尾的西班牙斗牛入门指南,海明威用24w字充分展示了他有多爱斗牛这项活动,也同时对所有因差点死掉而心生惧怕的斗牛士表现出了惊人的高高在上,“没有勇气”、“吓破了胆”、“平庸”、“小心谨慎安全第一”、“一代不如一代”、“没有自尊、没有技巧、没有德行”,因为他们怕死、不敢再让牛角顶穿自己的大腿骨,所以他们没有表演出完美的艺术,不是值得尊敬的艺术家,名字应该拿来给小便池命名。 艺术这个词真好用。因为艺术的存在,马的死是不必关心的、冲向观众席逃走的牛应该被苛责为不够勇敢、注定死于某场比赛的剑杀手只要在真正死之前露出一丝犹豫或花招都是可耻的。一切为了观众眼中的艺术,台下所有活着的人或动物算得了什么?可是好笑的是,这么喜爱痴迷斗牛的海明威被问及为什么不当个斗牛手时,却知道用“我会死”来回答。这时候艺术和勇气就要让位给活着的价值了? 看本书的同时也去看了些斗牛视频,无论是牛被刺死还是斗牛士被捅伤的画面都非常令人不适,我无意质疑这种野蛮残暴的传统为什么会作为一个国家引以为豪的文化延续至今,但坐在观众席上大放厥词的海明威简直就是个混蛋。

《死在午后》读后感(二):公牛•死亡•纯爷们儿

观看斗牛的人可以分成两大类,借用心理学的术语,一类人认同于动物,即把自己放在牛的位置上;另一类人则认同于人,与斗牛士声气相投。所以主张动物权利者,应该前往西班牙巴斯克的小城毕尔巴鄂,据导游欧内斯特•海明威介绍,毕尔巴鄂的人们热爱公牛,讨厌斗牛士。“要是在毕尔巴鄂人们喜欢上了一个斗牛士,他们就买一头比一头大的公牛让他斗,斗得他最后闯祸为止,不是坏了名声就是送了命。这时候那些毕尔巴鄂的好事者就会说:‘瞧——一个个都是一样的货色,都是胆小鬼,都是冒牌货。给他们几头大一点的公牛,他们就原形毕露了。要是你想看看大公牛到底有多大,脑袋上的牛角有多粗,牛怎么样将脑袋伸过围栏,让你觉得牛好像要扑到你怀里,看台上的观众有多野蛮,那些斗牛士怎样让牛吓得死过去,一句话,要看个究竟,那你就得到毕尔巴鄂去。”

尽职尽责的导游海明威还介绍了公牛的爱情。他专门写过一个短篇叫《忠贞的公牛》,说公牛作为一种动物是一夫多妻的,但偶尔也会碰上一夫一妻的。有一头用于配种的好公牛忠贞地爱上了一头母牛,对其它母牛不理不睬,于是被恼火的主人送上斗牛场,英勇战死。对这个听来伤心的故事,海明威开解说:“所有的故事,要深入到一定程度,都以死为结局,要是谁不把这一点向你说明,他便不是一个讲真实故事的人。特别是关于一夫一妻制的所有故事都以死告终……如果两人你爱我、我爱你,那么他们是不会有幸福的结局的。”你要查一查这导游的履历,才知道他对此感触颇深,他不仅在《永别了,武器》中把忠贞的女主人公写死了,自己更是乱爱无数,还结了四次婚。

归根结底,海明威自己是绝对以“人”为中心的,尽管他宠爱过许多猫、四只狗、两匹马,但是他猎杀过的狮子、羚羊、野牛、大鱼远远超出。在《非洲的青山》里,他曾直白地写道:“我不在乎杀死任何东西,任何动物,只要杀得干净利落,反正它们早晚都得死。”理解了这一点,也就理解了海明威对西班牙的乡愁,这个国家热爱斗牛,因为这个国家的人们对死亡感兴趣,他们不讳言死亡、不装作死亡并不存在,他们稍微花一点钱就能在午后看到死、看到避免了死、看到不肯接受死、看到愿意、看到死的诸般面孔。海明威本人从青年时代开始,在西班牙观看了三百多场斗牛,目睹过几千头公牛被杀,写了两部关于斗牛的专著,自带干粮跟着斗牛士巡回全西班牙。在他看来,斗牛“是一门绝无仅有的艺术家身处生命危险的艺术,是一门表演的出色程度完全有赖于斗牛士自尊的艺术。”想起不相干的女诗人普拉斯的一句诗:“死,是一门艺术,我要使之分外精彩”。在这个意义上,海明威最后用猎枪轰飞自己天灵盖的死法,真是爷们儿。据说,听到这一噩耗时,他的朋友、斗牛士胡安•贝尔蒙德只说了三个字:“干得好!”

附:

老太太说:“你知道,我对你越了解,就越加不喜欢你。”

海明威答:“了解一位作家始终是一个错误。”

读来莞尔。

吃到美味的蛋,不满足,总还惦记着生这个蛋的鸡,看到鸡在窝里的真相,又大大失望——这大略是热心读者的普遍遭遇吧。记得某个夏天,我通读了能够找到的所有有关海明威的资料,最后整明白了一件事:他之所以表现得比纯爷们儿还要纯,是因为矫枉过正,是因为在童年时期,他的母亲喜欢给他作比较女性的装扮。因此上,战争,狩猎、钓鱼,斗牛,酗酒,飞车,皆是为了证明他自己的“男性气质”而已。怪道他笔下的男主人公们阳刚得过火,却又活动在细腻的忧伤的整体氛围之中。老实说,自从崇拜变成了怜悯,我对他也就没了兴趣。

这本书是繁琐的“斗牛手册”,最是那些荡出去的闲话好看,比如著名的“冰山风格”,比如对福克纳的明褒暗贬,还有对战场的描写,对青年时代旅行西班牙的记忆,都不错。时而蹦出来的胡说八道也很提神,比如这句:“不能把一个严肃作家跟一个板着面孔的作家混淆起来。一个严肃作家可能会是一只秃鹰或一只兀鹰,甚至是一只鹦鹉,但是一个板着面孔的作家始终是一只可恶的猫头鹰。”

杰弗里·迈耶斯的《海明威传》里,说海明威东非之行共捕获三头狮子,一头水牛,二十七头别的动物。动物保护主义者,来吐口水吧。

《死在午后》读后感(三):我用四年读完此书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没有看过一场斗牛,没有阅读过任何跟西班牙斗牛文化有关的文章,也没有读过这位大名鼎鼎的美国作家任何一本书。2012年年初,我从图书馆的书架上抽出了这本用硬纸板装帧,封面只有一幅斗牛士疑似被牛角挑起飞在空中的简笔画,和右下角简洁的书名——《死在午后》。那个“死”字吸引了我,直觉这是一本很酷的书。然而,看了几章后被那种平铺直叙的写作手法和不感冒的内容闷到看不下去了,它成为了我第二本“看不下去”的书(第一本是梦野久作的《脑髓地狱》)。 什么年纪读什么书,那时的我是一枚从大学新鲜出炉的无业游民,想随波俗流考个专插本,结果没考上,又继续随波俗流地投简历找工作。我不知道,在中国僵化的教育环境下,有多少人是跟我一样懵懂又麻木地走进了社会。那时的我,注定没有耐心读完这本书。出来工作的最初两、三年,除了为考试而硬记的课本外,阅读量基本为零,直到某天开始写论文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写过什么了。那种写文章时一气呵成、行云流水地敲打键盘的愉悦已经离我远去。 突然发现,自己整个人都褪了色,不会写文章了。 然后便开始了疯狂跑图书馆的日子,再然后,开始读期刊和各路APP上的文章填充碎片时间。阅读量多而碎,碎而杂。读了很多软文,读完了除那本红楼梦论著外张爱玲的所有小说,尝试读历史小说,读心理学书籍,从书本中寻求人生启发,书本成为了我最好的陪伴。 2016年是我毕业出来工作后的阅读井喷年,这一年我读了17本书,超出了“一个月读一本”的目标,养成了“不带书不能出门”的习惯。一本又一本翻下来,最后决定重新挑战这本“读不下去第二”,读了一个多月,从年尾读到年头。 读这本书时我的状态都是“在路上”:上班的路上、下班的路上、拥挤的地铁车厢内,冷呼呼的公交车站里......旁若无人,专心致志地沉浸在书本里——我就如同第一次观看斗牛的小孩,对斗牛不带任何支持或反对意见,耐下心来了解这件事情。由于没有一点认知基础,我必须全神贯注地读这本书,一刻也不能走神,必须思维跟上眼睛的节奏,想象力跟上思维的节奏。书中多得是靠想象力无法完成理解的地方,只能靠思维作推断理解。 例如,书中解析术语Multa部分:“对斗牛士的罚款不过是闹剧而已,因为所有剑杀手的合同里都有一条规定,即对他们所处的罚款由赞助人支付。这一条款的确定至少有三十五年的历史了,第一次加进这一条款是为了防止赞助人以自己定的数目雇请剑杀手,然后又叫总裁判以剑杀手参赛的要价与赞助人的还价之间的差额,处以罚款。”读第一遍的时候我完全懵逼了——我觉得自己读到了假中文……要细读多遍才能理清其中的逻辑:“以自己定的数目……”中的“数目”是指赞助人雇佣剑杀手的报价,剑杀手跟赞助人之间讲的是交易,在这卖跟买的过程中,剑杀手和赞助人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定下一个双方都满意的价格作为实际支付数目,但是狡猾的赞助人还是绞尽脑汁希望在交易中获取最大利益——把支付给剑杀手的价格压低,于是乎就有了要求总裁判对剑杀手处以罚款的行为。这罚款是赞助人的报价跟实际需要支付价格的差价,也就是说,赞助人在借总裁判的手把那部分差价从剑杀手身上要回来,把支付的价格变回最初赞助人的报价。所以后来才出了规定,要求对斗牛士的罚款由赞助人支付,赞助人就不能再耍这套花招了。不得不感叹一下:财富的争夺绝对是推动人类文明发展的最大动力。 以上只是挑战读者思维的一小段,还有需要结合场景想象的,例如描述剑杀手的招式,投短标枪时绕半圆跟绕三分之一圆根本想象不出有什么区别,这些都是需要观看过斗牛表演才能理解的内容,光靠想象去理解会比较吃力,但看过斗牛的人会一下子就明白并且会自动在大脑里情景再现。关于这一点,老爷子在书中的第一章也提及过。然而,我还是光靠想象硬啃完整本书……全书最令我想象力无能的是穆莱塔的样子,一直跟红披风的样子混淆,后来还是得百度一下。其次是书中多如繁星的人名,除了反复出现的何塞利托、贝尔蒙特和占了很长篇幅的马艾拉之外,其余的边(lan)读(ai)边(fa)忘(zuo)。好想知道译者在翻译此书的时候有多崩溃。 整本书读下来,我的思路是这样的:斗牛为什么在海明威眼中是一件艺术品——认识到马会在斗牛中死亡或受伤——接受马的死亡或受伤——开始同情公牛——觉得这是一场人与公牛间不公平的较量——了解剑杀手的成长、生活和斗牛场上的遭遇——明白到斗牛也是跟英超、德甲、NBA一样是赛季形式但跟生与死有关的运动——明白到剑杀手和公牛在这场较量中各自的尊严——明白斗牛为什么被海明威誉为艺术品的原因。虽然仍然没有打算要看一场斗牛,但这本书却影响了我对于“了解”这个动作认知的深度:斗牛不仅仅只有它所表现出的血腥和残酷,还有它所展现出的智力和勇气的博弈,背后复杂的商业因素,以及人文和地域差异的细节,都被海明威像撒网的渔翁一样囊括在这本跨文体作品中。

书中除了写斗牛,还加入了作者对写作的看法,著名的“冰山原则”便是出自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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