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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浪漫》读后感摘抄

《血色浪漫》读后感摘抄

《血色浪漫》是一本由都梁著作,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2017-9-1图书,本书定价:平装,页数:,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血色浪漫》读后感(一):血色浪漫时代!

写在前面:昨晚的最后两章是下班后在小食堂和回公寓熄灯前看完的,做事要有始有终故事结束了总要感慨几句。 很庆幸当年看了这部叫做《血色浪漫》的电视剧,更欣慰多年以后的今天能有时间静下心来通读都梁老师的原著,通过此剧认识了刘烨,更被他所扮演钟跃民一角的故事深深吸引着,那是一个特殊的红色敏感年代,以“顽主”、“老兵”自称当时所谓“垮掉的一代”却抒写出了一部真正的血色浪漫时代!一个只在乎过程不关心结局的人是潇洒的、是自由的、是不会被世俗眼光所羁绊的,钟跃民更是幸运的出现在他人生中的三个女人反映了不同阶段处境下的人物侧写,周小白犹如白开水般的清澈初恋;秦岭最接近相像于他的第一个女人,同处黄土高坡陕北的她赋予了钟跃民绝望寂寞中的希望;高玥一个最能理解、最爱他却始终没拿爱情或是婚姻去束缚他的自由,钟跃民这种一直在路上、对感情极其不负责的游戏人生态度,似乎不该有任何形式上的结局,人生的绽放是美丽且短暂的,而钟跃民却将这个点在漫长的逆境岁月中无限延期放大,这就是属于他的人格魅力,一个红色年代下的血色浪漫!

《血色浪漫》读后感(二):血色时代,浪漫情怀

终于读完了早就该读完的书。

我未曾经历过那个红色的时代,那是疯狂而黑暗的岁月,也是北京顽主们刻骨铭心的青春。我不知道作者想讽刺这个时代,还是对其进行缅怀。宇智波佐助曾说过,把自己沉浸在过去里缅怀伤痛才能确认自己的初心。当然活着不是为了缅怀过去也不是为了憧憬未来,而是享受“在路上”的美好瞬间。

先来谈谈钟跃民。这是个及其复杂的人,我不认为任何一种艺术形式能把他演出来。他是一个行动与思想永远保持一致的人。有些人想的深做的浅,自己憋屈;有的人想的浅做的深,不够成熟。而他,遇事通透,做事随心。作为朋友,何其有幸。他最吸引我的大概是对朋友的真心和对自己的反思。总之,钟跃民很好,但是我有不喜欢他的权利。

秦岭,整本书最喜欢的人。她洒脱,理性,好学,美丽。她是生长在那个年代的现代女人。因为太过理性,所以将受伤最小化,同时希望最小化。我不相信她没有想过与钟跃民共度余生,只是她知道答应求婚的后果。两个独特又相似的人,注定彼此欣赏又彼此无缘。还好,她遇到了一个,值得共度一生的人。想来她的一生一定是平淡且幸福的。

宁伟,他带给我的震撼不亚于主人公。我始终相信,一个上过战场或受过天灾的人,是看淡生死的。他们认为活着的每一天,都是赚来的。时光与感情会让他们格外柔软。就像钟跃民说的,即使他是杀手,我仍然不恨他。他还是那个枪林弹雨中为我拼命的宁伟。世上本无对错,众人各有定夺。

其他主角就不一一赘述了。这只是一群有着不同人生观的朋友们互相包容,互相尊重,一起走过的血色时代,而他们有着最纯粹的浪漫情怀。令人神往,也望而却步。

我是个俗人,做俗人也没什么丢份儿的。

《血色浪漫》读后感(三):血色浪漫

大学时候读过,当时非常喜欢这小说,非常喜欢钟跃民,就是因为太喜欢这小说,所以知道电视剧改编太多所以就没看。当时还没有在豆瓣写评论的习惯,所以找不到具体当时读完的感受。前段时间看了电视剧,发现我居然不是很喜欢钟跃民,我最喜欢的是张海洋,所以想再看一遍小说,找回我喜欢的钟跃民,想着可能是电视剧演不出小说的感觉,但是,我仍然不喜欢钟跃民,不能说不喜欢,应该说没那么喜欢,而且很不认同钟跃民的生活方式,用一个形容,那就是作。真的是不同时期看会有不同的感受,十年前什么心境啊,现在什么心境啊。

钟跃民、郑桐和袁军是一起长大的哥们,用一个字形容他们,那就是贫。故事分为几个时期吧:

顽主期:出生于1952年,故事从1968年说起,那年他们初三毕业,等着毕业分配。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一切都不正常,包括这些孩子,他们每天的任务就是团伙间的比拼。钟跃民他们仨在京城那也是很有名的顽主或者叫流氓,其实明明是干部子弟,就是闲的才到处打架。在北京当顽主,钟跃民当的轰轰烈烈,在圈里很有名气也很受尊重,张海洋和周晓白就是这会认识的,成为一生的朋友。

插队期:后来和郑桐到陕北插队,不管是去要饭还是饿肚子,钟跃民都是那么兴奋,那么有激情,带领着知青去县城要饭跟人家拼架,跟着村里的老汉学信天游,听着信天游听到流泪,在这里认识了秦岭,一个唱信天游跟钟跃民很像的女孩子。

部队期:就去当兵,这是钟跃民干的最久的一件事情了,一干就是十几年,1969年到1984年,开始在部队跟张海洋一起也是无法无天,受处分是常事,但是两个人很有能耐,最后都干到了正营级,期间跟张海洋作为正副队长参与过战争,结识了农村兵吴满囤,全书的悲剧性人物宁伟,这一时期是钟跃民一生中最正经最认真的一段时间,最后干久了觉得没意思,受不了约束,闹了好多年终于转业。

转业后:转业这时,郑桐已经大学毕业到中科院了,袁军接着待在部队,周晓白已从军医大毕业分到了北京总部医院,转业后张海洋直接到了刑警队,所以十几年不在一起的朋友终于又在北京长聚了。而钟跃民不想脱了军装又穿警服,于是一个正营职干部摆起了煎饼摊,合伙人是一个等着分配工作的转业女士兵高玥。煎饼摊被查收后,去了家大公司,也是干的轰轰烈烈,过上了纸醉金迷、花天酒地的生活,还好钟跃民有底线有原则,除了女朋友多点,没干什么违法的事情,那时犯罪的好多都是转业军官。但是,钟跃民因为借给宁伟的钱还是住进了大牢,终于又有新的体验了。短暂的牢狱生活出来后,钟跃民倒是很随遇而安,想去找个扛大个儿的活,别人也许觉得丢人,但钟跃民觉得我靠劳动吃饭光荣,而且已经计划把包工头顶了,但是朋友让他开出租车去了。出租车也开的很开心,可惜不久就被高玥弄去当饭店老板了。饭店挣够了钱,就又腻了,于是自驾去了沙漠,寻找古城,在可可西里加入反偷猎队伍,最后给高玥打电话要钱,身上就剩2毛了,钱都给队友买吃的了,高玥说马上买机票去。。。。。。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这会钟跃民已经四十多岁了,也许会玩累,没多久就和高玥一起回北京了,然后忽然想起来自己还没有过过结婚生孩子的生活。

看的时候很多地方都笑的不行不行的,我依然喜欢钟跃民,但不再是那种绝对喜欢,应该说欣赏跟合适,聪明、幽默、优秀、血性、理智、浪漫也善良(也许说讲义气更合适),最重要的是他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对人生他有着清醒而理智的见解。他的人生是真正的游戏,一场接着一场,每场都要玩的精彩。这种人有背景有能力,所以有资本特立独行,即使与众不同但每时每刻都精彩。他最大的资本是家庭,爸爸以前是师长,后来是副部级干部,独生子,家庭条件优越,所以他才可以为所欲为,才能按自己的想法去生活,因为没有任何负担。

电视剧和小说基本吻合,台词甚至变得也不多,最大的不同是张海洋和袁军的角色安排,电视剧里的张海洋很多都是小说里袁军的角色,电视剧里张海洋不仅是钟跃民的战友也成了他们背景聚会的主角,但小说里仅仅是战友,北京的聚会还是郑桐和袁军,周晓白在电视剧里嫁的是张海洋,但在小说里嫁的是袁军,也就说,电视剧削弱了袁军的角色,增强了张海洋的角色。很多细节电视剧都没有交代,比如袁军的背景、郑桐的背景,纸醉金迷时期的种种行为,还是小说最好,能完全表现出钟跃民,让我能完全理解钟跃民,电视剧还是有点片段式。但是,我仍然喜欢电视剧里的张海洋,小说里就没电视剧里那么鲜活了,毕竟电视剧的很多戏份都是小说的袁军的。

小说里多次提到《在路上》这本小说,我也是大学时候看的,就这个名字就很喜欢了,里面有句名言“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曾经我把这句话发表在我的校内网上,所以那会我会那么那么喜欢钟跃民。现在我明白,那会的我追求的也是一种在路上的生活,毕业那年我正确的选择应该是远方而不是家乡,我低估了自己在路上的毅力,以为自己够了。哈哈,这么多年过去,我终于不再喜欢这句话,想要安居乐业,但是,却不知道还有没有这个机会,呵呵,有点讽刺。很可惜,我不是钟跃民,我真的没有他想干什么就能干成什么的勇气和能力。当然,我也不需要成为他。

活着本身没有意义,因为活着就是意义。这部小说写的是一个大时代,写的是一群特定时代下特定的人群,每个人的人生轨迹各不相同,各有各命,各有各的活法,这样一群人不代表那个时代的所有人,但是可以从他们身上看到一代人的成长与奋斗,看到一代人的青春与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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