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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言》读后感100字

《誓言》读后感100字

《誓言》是一本由[美] 杰弗里·图宾著作,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8.00元,页数:36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誓言》读后感(一):看到有人说什么完美,看到8.3分,我忍不住了

本书第119页:

“被提名人最终确定,他的履历堪称完美。2009年3月17日,奥巴马总统提名印第安纳波利斯州联邦地区法院首席法官戴维·汉密尔顿(David Hamilton)就任第七巡回上诉法院法官。汉密尔顿已经经过谨慎的审查。他在审判席上工作了15年,在美国律师协会赢得了最高评级;印地安那州的资深参议员、共和党领袖”

注意两个印第安纳,我保证不是我打错了,是印错的。仅仅三行就能错这么离谱,你说本书校过吗?类似的错误贯穿始终。这叫完美?这叫粗制滥造!

《誓言》读后感(二):大法官也是普通人

十九世纪的大法官们更愿意重述他们前辈们重复了无数次的神话:他们不看报纸和电视;他们远离政治;他们都很相近,几乎不可分辨,他们是中立的法律适用者。大法官们都身着黑色法袍,在公众视野中是隐身人。

而这个情况到了二十世纪变得完全不同。托马斯曾经告诉一群法律系学生,他喜欢去“他们那些不入流的场所,墙壁上挂着动物尸体……和我不能吃的食物。”他告诉另一个团体,他最喜欢的宪法修正案是南北战争后的修正案,因为如果不是它们,“我现在可能还在稻田干活”。托马斯还听乡村音乐、开房车。他喜欢看电视足球节目,打桥牌和高尔夫球,因为他认为那是富人们的爱好。

这听起来更像是普通人,而不是高级司法官员,更不像是如神般存在的最高法院大法官。

“大法官是普通人”,这一主题事实上早已引起了作者们的注意。20世纪30年代出版的《九个老男人》(The Nine Old Men)、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出版的《最高法院的兄弟们》(The Brethren)和21世纪初出版的《最高冲突:美国最高法院控制权之争的内幕》(Supreme Conflict: The Inside Story of the Struggle for Control of the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都关注了大法官个人。而杰弗里•图宾,《誓言》的作者,作为美国有线新闻网和《纽约客》的法律分析师,享有远超德鲁•皮尔逊和罗伯特•艾伦(《九个老男人》的作者)的社会尊重,也不像鲍勃•伍德沃德和斯科特•阿姆斯特(《最高法院的兄弟们》的作者)那样专注于内幕八卦。相反,图宾想要表明,大法官像普通人一样在工作中纠缠于个人感情,而这一点大法官之前很少承认。

《誓言》读后感(三):最高法院与美国政治 by 胡胜

刊登在《现代快报》2014年9月14日。

在奥巴马宣誓就任总统的第二天,他的法律顾问克雷格和法律顾问办公室的二把手巴伦聚在一起,开始满腹狐疑地讨论“他到底是不是总统?”如此荒谬的问题,原因很简单,因为奥巴马在宣誓时,没有一字不落地死扣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总统就职誓词,出了点“小瑕疵”。杰弗里·图宾(Jeffrey Toobin)在《誓言:奥巴马与最高法院》一书中,起首就写出了这个错误。

作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奥巴马和他团队的政治倾向是自由主义,宪法观点是“活的宪法”。显然,这个宪法观的对立面是共和党人秉持的“原旨主义”及它的近亲“文本主义”宪法观。但是此时,奥巴马和他的法律团队飞快地向他们的对立面“文本主义”投降了!他决定重新进行一次总统就职宣誓!这次史无前例的“二次就职宣誓”就此立下了一个案例,以后的总统就职典礼只要有一点瑕疵,就要循此案例重新来一遍。

图宾认为“这个小小的错误反映了,最高法院和政府最高领导人总统之间的矛盾和紧张关系”。

法官不参与辩论是一个庭审常识。

但是,在图宾的描述里,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在庭审过程中时不时地直接与一方的律师进行辩论,或者发表一些有明显倾向性的提问,比如,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在审理亚利桑那州自由企业俱乐部诉班尼特案中,在向代表亚利桑那州出庭的律师提出的问题中明显地设了陷阱。这样的提问由对方律师提出,要比由法官提出合适得多。

在这里,读者看到的,不是深藏在法袍里面的大法官,而是一群赤膊上阵的布衣之士。

在全书最精彩的《律师、枪和金钱》一章里,图宾用他的雄辩,通过对哥伦比亚特区诉海勒案抽丝剥茧的精妙剖析,把“原旨主义”宪法观的荒谬之处展现在读者面前。先贤们说人民可以拥有武器,在18世纪,武器最多就是一把滑膛枪而已,但是现在,武器包括导弹、原子弹,这些武器人民能拥有吗?

毫不夸张地说,这几页的剖析是全书的亮点,给人以酣畅淋漓,如沐春风,如饮甘醴的痛快。关于海勒案的剖析,完全可以单列出来,作为法学院法律实务教学中法庭辩论的教材。

说到底,美国的大法官们也不能免俗,他们看上去独立于政党、政府、立法机关,但是他们毕竟是由总统任命的,而总统之所以成为总统是要由政党提名的。其实大法官们,也只是政党宪法观的代言人。

《誓言》读后感(四):想提一下翻译中的问题

想提一下翻译的问题。

首先第14章的标题,“约翰·保罗·史蒂文斯:九十页的天鹅之歌”

(“THE NINETY-PAGE SWAN SONG OF JOHN PAUL STEVENS”)

中swan song意为“绝唱”(参考wiki:http://en.wikipedia.org/wiki/Swan_song)

直译成“天鹅之歌”略有不妥。

另外,183页有句话不通顺:“正如比尔·巴恩哈特和吉恩·施力克曼合作的传记《约翰·保罗·斯蒂文斯:独立人生》中所记载的,问题出现了,史蒂文斯家是否动用了保险公司的资金以支撑酒店。”

原文:“As chronicled in John Paul Stevens: An Independent Life, a biography by Bill Barnhart and Gene Schlickman, questions arose as to whether the Stevens family had embezzled funds from the insurance company to prop up the hotel.”

——————————————此处翻译为“受到质疑”比“问题出现了”更合适。

此句中提到的这本传记中文版也已经于2012年出版(http://book.douban.com/subject/10801589/),标题为《最高法院的“独行侠”—— 约翰•保罗•斯蒂文斯大法官传》。本书中的翻译没有保持一致,而且一会儿是斯蒂文斯一会儿是史蒂文斯。

此外,一些校对上的问题:

P185 Maryan Mullholland Simon 使用了中括号,全书中还有几处也出现了这样的问题;

本书中处理所有类似于“乔治·W.布什”的名字时,代表middle name的字母和last name之间用英文的“."来隔断,由于中文里并没有“."这个标点,我认为应该也采用点在一行中间的“·”。

本书整体的翻译没有问题,但多少有点僵硬,尤其在原文中使用破折号的地方,翻译成中文后句子主体被截成两段,不够顺畅。有些注释显得多余,如1英里折合1.6公里等。

《誓言》读后感(五):《誓言》中文版序言(杰弗里·图宾)

中文版序言

1830年代,亚力西斯•德•托克维尔在美国旅行,他对当时的美国作了一个极为贴切的评论,时至今日依然有效。“美国发生的所有政治问题,或迟或早,终将转化为司法问题。”从那时到现在,不可避免地,这些政治问题都会诉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誓言:奥巴马与最高法院》所讲述的就是联邦最高法院最近这喧嚣的六年,以及它的大法官们。这是一个关于法律与政治的故事。

美国人很不愿意从政治角度来看待他们的联邦最高法院。人们心中预期,或至少希望,大法官们能仅以法律为依据作出判决,而不考虑当时的政治纷争。然而,《誓言》的主题却是,这样的希望正在落空——最高法院所践行的美国法正是美国政治。在最高法院中所发生的民主党与共和党之争,与在国会或白宫中发生的没什么两样。

表面上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没有政治压力。大法官是一种终身职位;非经国会大多数议员同意,他们不被免职。(罢免大法官的事情在美国从未发生过。)他们可以依据自己所理解的是非曲直和法律理念来作出判决,所有的大法官都忠于法治。这是美国制度最值得骄傲的一面。最高法院的案件依据宽泛的(有时难以界定的)原则来判决,大法官们的判决可能对也可能错,但正因为判决是他们在免于政治压力的条件下作出的,所以为人们信服。

但如果说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独立于政治,则是一种误解。正如《誓言》中的故事所述,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提名和确认程序都与政治紧密关联。总统总是试图把与自己政治和法律观点一致的人送入最高法院。巴拉克•奥巴马之所以会提名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和埃琳娜•卡根,就是因为她们和总统一样属于民主党,并且她们在投票的时候会倾向于总统一方。这并不是因为总统命令她们这样做——这在美国制度下是不可能的——而是因为她们自身就具备了与总统相同的政治倾向。政治倾向才是奥巴马提名她们的真正原因。出于同样的理由,一般情况下,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和塞缪尔•阿利托会遵从共和党的路线投票。这不是因为乔治•W.布什给他们施压,而是因为他们自己的司法哲学倾向,这个倾向也是布什选择他们的原因。

《誓言》在核心部分讲述了美国社会生活中一个根本性而经久不息的争议:政府权力的范围。美国宪法对联邦政府的权力作出了明确限制。本书中最具戏剧性的案例是全国独立企业联合会诉西贝利厄斯案,这个案例事关奥巴马总统签署医疗保险法的合宪性。2009年,国会通过了《可负担医保法案》,法案强制要求美国公民购买医疗保险。(当然,政府会为买不起医保的人们提供补贴。)而在最后一刻,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改写了投票,转而支持医保法,这就让(通常是罗伯茨对手的)奥巴马赢得了总统任期内在最高法院所取得的最重要胜利。

首席大法官在医保案中改变投票,这个举动也凸显了本书另一个最重要的主题:大法官也是凡人,他们对问题有着复杂的、不可预知的见解。在美国(及作为我们法律传统来源地的英国),法官都身着黑色法袍。如此安排,背后的理念是:让所有法官看起来都相近,几乎不可分辨,这样他们就更容易被假定为中立的法律适用者。“法官皆同”在理论上是可能的,但现实却并非如此,且有趣得多。

尽管大法官们都博学多识、成就卓著,但他们是九个极为不同的人。六名男性,三位女性;六位天主教徒,三个犹太人;有一个非裔,还有一个拉美裔(索尼娅•索托马约尔,美国历史上第一位拉美裔大法官);四位大法官在纽约市度过青少年时代,他们是安东宁•斯卡利亚、鲁斯巴德•金斯伯格、索托马约尔和埃琳娜•卡根。六位大法官是哈佛出品,另三位是耶鲁毕业生,别的法学院的一个也没有。他们性格迥异:金斯伯格和阿利托羞涩;斯卡利亚和布雷耶外向;虽然罗伯茨和卡根聪明绝顶,但或许手握摇摆票的安东尼•肯尼迪才是最重要的那个人,因为他控制着许多案件的结果。

正如书中所展现的那样,今天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大趋势与个人气质合力作用的产物。生活和人同样不可预知,它们永远都会有令人惊奇之处。《誓言》所要传达的是,真实生活中蕴含的那种混乱的真实,而人们也正是在这种条件下,为了最高的政治利益展开法律斗争。我希望,其中的趣味与深意能让中国读者有所启发。

杰弗里•图宾

2013年5月于美国纽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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