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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粉世家(全三册)》的读后感大全

《金粉世家(全三册)》的读后感大全

《金粉世家(全三册)》是一本由张恨水著作,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出版的1127图书,本书定价:68.00元,页数:2013-7,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金粉世家(全三册)》读后感(一):一个大家庭的衰落也与教育有关

这一部书上中下够三本了,故事很长,纨绔子弟金燕西娶了寒门小户冷清秋,当然不曾爱惜,仍然花天酒地胡混生活。后来金铨中风过世,金家也算树倒猢狲散了,燕西分了几万块钱家产开始继续花天酒地,清秋不管不问反而受气,清秋圈楼为牢囚禁自己,后来金家失火,清秋抱了孩子走了。金家分家的分家,上山的上山,出国的出国,也是各自自谋生路各自过活。 想起林则徐的话,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再大的家业也不够子孙挥霍无度,还长了好吃懒做花天酒地的恶习。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给子孙留下许多钱财不如教他一条谋生之路。所以教育还是大事,一个大家庭的败落也与教育有关。

《金粉世家(全三册)》读后感(二):辜负红粉朱楼春色阑

《金粉世家》大名鼎鼎,我小的时候不少朋友追剧的对象,也时常看到人引用其中的人物形象。虽然看完《啼笑因缘》后的我对张恨水的作品没有什么好感,可总是觉得人家如此大名鼎鼎,大约是我看的是中篇小说,没有体会到张恨水作品的妙处?于是一咬牙,看了长达九十万字的的代表作《金粉世家》。看完非常失望。家世衰败爱情爱情迷茫也没有我以为的那样深刻动人。

将《金粉世家》与《红楼梦》相提并论的话未免对张恨水有所不公。毕竟能写出那样旷世杰作的古往今来也只有一个曹雪芹。但金粉世家无疑吸收了《红楼梦》的一些思路。要我说的话大约是从这里开始的。(黛玉和宝玉讨论探春严厉管家。)黛玉道:“要这样才好。咱们家里也太花费了,我虽不管事,心里每常闲了替你们一算计,出的多进的少,如今若不省俭,必致后手不接。”宝玉笑道:“凭他怎么后手不接,也短不了咱们两个人的。”黛玉听了,转身就往厅上寻宝钗说笑去了。

当然,宝玉不是燕西,不是那种纨绔子弟。之所以不是,一方面是家教森严。宝玉出园子是有数的,每次出去因为什么都是要告诉老太太的,回来也是要先去见老太太的。迟一会儿,老太太就不免着急,将下人们挨个训责。宝玉想出去悼念金钏,都得找借口说去北静王那里,还得赶着快点回去。好容易溜出府去,最调皮的小厮茗烟也不敢带他去乱七八糟的地方,只敢带去袭人家。真出了问题,老太太非扒了他的皮。贾宝玉想给秦钟修修墓都不自由,还是柳湘莲掏了几百钱。贾宝玉出门都难,更别说在外过夜。另一方面,宝玉的经济也没有那么自由。宝玉平时并不用钱,零花钱也有限。并不是说他零花钱少,但多也有一定之数,就像燕西开始时每个月固定有几百元零用钱。宝玉屋里的钱也都堆在那里,全书下来也没见他用几回。只有请大夫、给姐妹们买小玩意、买点见不得家长的书、家里赌钱之类寥寥几次动用了他的钱。只是这样的家教森严也不过是因为年幼,娶妻之后家里也会给安排一些正经事做,有事做就有钱挣,参考贾琏,时间和财务上也就都有了自由。

设想一下,如果宝玉同黛玉结婚,遭遇山陵崩,老太太和贾政都去世。宝玉跟着薛蟠等人一起出去玩,捧捧戏子之类的事情大约也还是做得出来的。我们继续往俗里想啊,红迷不要骂我。黛玉生了孩子,会不会为了孩子着想劝诫宝玉?黛玉还是不是宝玉那个最知己的灵魂伴侣?所有美好的爱情都不能这样往下细想。毁了原著的同时也毁了心底对爱情的期待。

冷清秋和冷母,最开始的担心总是齐大非偶。她们考虑的是自己门第卑微,高攀之后能不能融洽。事实上根本不是门第问题,是识人不明。如果不是冷清秋而是白秀珠嫁入金家,一样会跟燕西有调和不了的争吵。唯一的不同就是白秀珠不会像冷清秋一样隐忍,而会大吵大闹,要离婚也要轰轰烈烈的离。说白秀珠跟金燕西会博弈的更加出色一些我信,基本会像玉芬两口子类似。但你要说秀珠就能管住燕西让他不捧戏子,那我绝对不信。 燕西并不是偶尔贪玩的孩子,燕西已经成了积习难改的纨绔子弟。

冷清秋在电视剧中貌似塑造成了白莲花,但在书中她远不是那样。燕西没有疯狂用心追求她,燕西租了房子,送了些小礼物。不管是衣料还是鞋子,到最后的项链,是冷清秋作为一个年轻姑娘想要而不可得的。冷清秋没有丝毫抗拒这些礼物,也没有丝毫抗拒一个贵公子的追求。甚至会在西山同燕西发生关系。在当时以清秋的教养,这是非常出格的事情了。虽说男女可以自由的交朋友,但白莲花白玉花之流都未必随便与恩客发生关系。燕西并未强迫清秋,清秋最多可以说是半推半就。嫁入金家,清秋心中是有点得意的,这样从未见过的好房子,终于名正言顺的住进来了。

金燕西当时的花花公子作风还没有那么严重,但也可以看出花钱随意惯了,办事又不怎么靠谱。冷清秋只期待燕西这样大手大脚的花钱买礼物只是为了她一个人。可惜她错了,燕西发现钱的力量几乎是无穷大的,只要他肯出钱,无论是可人的白莲花还是腼腆的白玉花,没有拿不下的。反倒是已经娶进门的冷清秋成了最碍事最无趣的。论起来,清秋虽家贫,在一众姑嫂中也并没有落下风,之前担心的齐大非偶也没有给清秋以难堪。她那几个嫂嫂,哪个是好相与的,哪个是让婆婆省心的。婆婆看她家贫反而怜惜多一点。其实只要两个人夫妻一心,那几个嫂子是欺负不到清秋的,况且几个大姑小姑都护着她。

只有燕西,越来越肆无忌惮,父亲在时还略有个管束,还有几位胡闹的哥哥顶在前面,让父亲顾不到他。父亲不在彻底过上了有今天没明天的日子,今朝有酒今朝醉。一分钱都挣不来,花钱却肆无忌惮。冷清秋终于绝望,携子离去。最后燕西也并没有想起清秋的好,连儿子也并没有惦念。西山脚下的偶遇,与其说是燕西怀念清秋,不如说是怀念初遇清秋时诸事顺意的自己。

所谓的后悔和怀念,都是我们希望燕西有的。可惜,他没有。真要是能落得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可惜不能。

《金粉世家(全三册)》读后感(三):道是多情似无情

道是多情似无情 看完整部《金粉世家》已经凌晨两点,为了缓解眼睛的压力,起来在客厅的窗子边站着,最近正值春季,我所在地方的天气老是阴晴不定,晚上春风灌进来,吹得人心摇动。春天易多梦,这《金粉世家》就好像一个梦,一百一十二回,一场民国大家族从纸醉金迷到繁华落尽的大梦。 很多人知道这个故事,大概是因为十几年前的那部电视剧,英俊潇洒的七爷,单纯清雅的冷清秋,一脸骄傲的白秀珠,和着一堆形形色色的人物。那时候的我还很小,每天回家做完作业便跟着母亲看电视,看电视的同时也看着母亲在一部又一部的电视剧里欢笑流泪。剧情哪里还记得那么多,只记得大片大片的向日葵、百合花,只记得金燕西到学校里追求冷清秋时拉下来的横幅,只记得火车站里两人相遇又错过后金燕西怅然若失的神情,就是这神情让我十多年来都觉得,金燕西是爱着冷清秋的,然而我在书里,饱尝了失望的味道。 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曾写过一句大家都耳熟能详的话:“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多么苍凉刻薄,多么清醒深刻。电视里以为白秀珠和冷清秋是这白玫瑰与红玫瑰,孰不知,这其中之一是冷清秋,另外一枝玫瑰却可以是很多人,是白秀珠,也是邱惜珍,更是白莲花、白玉花······ 金燕西在追求冷清秋时可以花很多心思,租房子、开诗社、送大礼,甚至费尽心力赢取自己家人同意,让父母办了一个无比盛大的婚礼,将从前的女朋友白秀珠抛在一边,纵然从前有过多少亲密的关系,写过多少浓情的话语,相见时更多的是厌恶心情。与冷清秋成婚后,因为性格不合,时常争吵,金燕西便出去捧白莲花白玉花两个戏子,期间时不时还想要通过白秀珠的关系获取一点利益,全然记不得曾经与冷清秋之间的爱意,就连冷清秋在一场大火中跑出了金家后,他也不甘不愿地在家人的督促下登报寻人,称她为“冷先生”,好不讽刺。 冷清秋读过一些书,文笔和字都非常不错,难免带了一些文人的傲气,并且家庭比较贫寒,与金家实在不能相比,嫁到金家之后常小心翼翼,做人做事不得不察言观色,其中有一个场景总让我想起林黛玉来。林黛玉进贾府这一回被选入高中教材是非常有必要的,不仅因为它是经典,更因为这一回,将林黛玉在贾府中将来的境遇交代得清清楚楚,并透过林黛玉的视角来真实还原贾府的一切情况,物尽奢侈,人事繁杂,繁杂到现在我都没有把这本书看完。有一个场景我记忆十分深刻,说的是几个人在贾母那吃饭,林黛玉不知道规矩,但她又十分聪明,先看别人如何做,洗手漱口擦手等等,一步一步,跟着别人学,唯恐自己出了错。这冷清秋婚后遇到过年,到金母房里挑礼物后要到大厅去行礼吃年夜饭,她十分担心自己会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书中这样写到:“虽然不知道有些什么礼节,好在自己排最末,就是行礼,也要到最后,才摊派到自己头上来,到那时候,看事行事就得,也不必预先踌躇了。”这样一看,倒是和林黛玉的境况如出一辙了。 越是察言观色、小心翼翼,就越是要出问题,冷清秋毕竟年岁尚轻,本就是青春灿烂的年华,又因为生长在小家庭,很多人情世故并不十分懂得,进到这个大家族中,有人欣赏她也有人不喜欢她,欣赏她的是金燕西的两个姐姐和一个妹妹,道之、润之和梅丽,不喜欢她的是两个嫂子,大嫂佩芳和三嫂玉芬。因冷清秋说话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由此便生出了诸多误会,加上冷清秋有时又对金燕西的纨绔行为直接点出不妥之处,所以久而久之,新鲜感一淡,缝隙渐渐产生,矛盾不断升级,由此,便是生疏了。生疏到冷清秋写决绝信回来,写到:“行矣!燕西。生生世世,吾侪不必再晤。此信请为保留,即作为绝交之书,离婚之约”时,金燕西的内心都不起一丝波澜了。这红玫瑰最终成了“蚊子血”,谁也不知道最后娶了邱惜珍的金燕西有没有把她当成那“朱砂痣”。我只要一想起,那晚他们在西山之中赏月谈话、玩闹定情的场景,就不免一阵心酸。那晚景色颇美,云淡月高,薄雾笼罩,都说“人生若只如初见”,开始越是欢乐到极致,最后就越是伤感到极致了。 如此一番深情,算是白白付与。情深意切的金燕西,对众人都是如此,看似是真真的一个有情人,实则多情的人最是无情。 整本书当然不岂止只描写了这几个人之间的纠葛,有人把它比作“民国的《红楼梦》”,这算是一种肯定和称赞。这当中对民国时期这个大富人家的描写是很详细具体的,每一个人物形象都很饱满,人情世故从一场酒席、一个舞会、一场麻将、一个家庭聚会就可以通通展现于人前,诗词戏曲,礼尚往来,莺莺燕燕,好不热闹。这能够让后人更多感受到那个时代守旧与变更共存的一面:虽是传统式的大家族模式,但也有了很多新兴观念,比如一夫一妻,比如尊重女性,比如打破门第阶级的婚姻观,比如打破传统的未婚先孕事件,甚至最终金家散尽之后都按照西方习惯各自建立了小家庭模式······这都体现出那个时代的特点。 整个故事节奏缓慢,平淡讲述,唯一的高潮点就在金冷二人的那场婚礼上,极尽奢华,让人心生羡慕,冷清秋看着这么一个金碧辉煌的金家,觉得不可思议,像在做梦,梦中酣畅淋漓,也总有不甘的梦醒时分。 这一个金家,在金铨突然去世后,就开始分崩离析,一场大火,终结了冷清秋和金燕西曾经的热烈爱情,也终结了这个繁极一时的盛大家族,就像红楼里的那场大火一样,“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一梦醒来,书中个人也有了各自结局,张恨水当如我一样喜欢冷清秋,所以给了她决绝果敢的性格,给了她不委屈求全、保持人格独立的结局,让她脱离了一个没有担当、不付责任的男人。不知最后她是否能一直以卖字画为生,也不知她是否能和已成为电影明星的金燕西重逢(当时的电影明星地位是非常低的),都无所谓了,反正直到故事的最终,金燕西仍然是不懂得冷清秋。反正,故事到这里便结束了,说到这里,我的梦也该醒了。 感谢这世界有这么多美好书籍的存在,让我这样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能感受一个又一个不同的人生。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二日凌晨 于不二居中

《金粉世家(全三册)》读后感(四):道是多情似无情

道是多情似无情 看完整部《金粉世家》已经凌晨两点,为了缓解眼睛的压力,起来在客厅的窗子边站着,最近正值春季,我所在地方的天气老是阴晴不定,晚上春风灌进来,吹得人心摇动。春天易多梦,这《金粉世家》就好像一个梦,一百一十二回,一场民国大家族从纸醉金迷到繁华落尽的大梦。 很多人知道这个故事,大概是因为十几年前的那部电视剧,英俊潇洒的七爷,单纯清雅的冷清秋,一脸骄傲的白秀珠,和着一堆形形色色的人物。那时候的我还很小,每天回家做完作业便跟着母亲看电视,看电视的同时也看着母亲在一部又一部的电视剧里欢笑流泪。剧情哪里还记得那么多,只记得大片大片的向日葵、百合花,只记得金燕西到学校里追求冷清秋时拉下来的横幅,只记得火车站里两人相遇又错过后金燕西怅然若失的神情,就是这神情让我十多年来都觉得,金燕西是爱着冷清秋的,然而我在书里,饱尝了失望的味道。 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曾写过一句大家都耳熟能详的话:“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多么苍凉刻薄,多么清醒深刻。电视里以为白秀珠和冷清秋是这白玫瑰与红玫瑰,孰不知,这其中之一是冷清秋,另外一枝玫瑰却可以是很多人,是白秀珠,也是邱惜珍,更是白莲花、白玉花······ 金燕西在追求冷清秋时可以花很多心思,租房子、开诗社、送大礼,甚至费尽心力赢取自己家人同意,让父母办了一个无比盛大的婚礼,将从前的女朋友白秀珠抛在一边,纵然从前有过多少亲密的关系,写过多少浓情的话语,相见时更多的是厌恶心情。与冷清秋成婚后,因为性格不合,时常争吵,金燕西便出去捧白莲花白玉花两个戏子,期间时不时还想要通过白秀珠的关系获取一点利益,全然记不得曾经与冷清秋之间的爱意,就连冷清秋在一场大火中跑出了金家后,他也不甘不愿地在家人的督促下登报寻人,称她为“冷先生”,好不讽刺。 冷清秋读过一些书,文笔和字都非常不错,难免带了一些文人的傲气,并且家庭比较贫寒,与金家实在不能相比,嫁到金家之后常小心翼翼,做人做事不得不察言观色,其中有一个场景总让我想起林黛玉来。林黛玉进贾府这一回被选入高中教材是非常有必要的,不仅因为它是经典,更因为这一回,将林黛玉在贾府中将来的境遇交代得清清楚楚,并透过林黛玉的视角来真实还原贾府的一切情况,物尽奢侈,人事繁杂,繁杂到现在我都没有把这本书看完。有一个场景我记忆十分深刻,说的是几个人在贾母那吃饭,林黛玉不知道规矩,但她又十分聪明,先看别人如何做,洗手漱口擦手等等,一步一步,跟着别人学,唯恐自己出了错。这冷清秋婚后遇到过年,到金母房里挑礼物后要到大厅去行礼吃年夜饭,她十分担心自己会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书中这样写到:“虽然不知道有些什么礼节,好在自己排最末,就是行礼,也要到最后,才摊派到自己头上来,到那时候,看事行事就得,也不必预先踌躇了。”这样一看,倒是和林黛玉的境况如出一辙了。 越是察言观色、小心翼翼,就越是要出问题,冷清秋毕竟年岁尚轻,本就是青春灿烂的年华,又因为生长在小家庭,很多人情世故并不十分懂得,进到这个大家族中,有人欣赏她也有人不喜欢她,欣赏她的是金燕西的两个姐姐和一个妹妹,道之、润之和梅丽,不喜欢她的是两个嫂子,大嫂佩芳和三嫂玉芬。因冷清秋说话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由此便生出了诸多误会,加上冷清秋有时又对金燕西的纨绔行为直接点出不妥之处,所以久而久之,新鲜感一淡,缝隙渐渐产生,矛盾不断升级,由此,便是生疏了。生疏到冷清秋写决绝信回来,写到:“行矣!燕西。生生世世,吾侪不必再晤。此信请为保留,即作为绝交之书,离婚之约”时,金燕西的内心都不起一丝波澜了。这红玫瑰最终成了“蚊子血”,谁也不知道最后娶了邱惜珍的金燕西有没有把她当成那“朱砂痣”。我只要一想起,那晚他们在西山之中赏月谈话、玩闹定情的场景,就不免一阵心酸。那晚景色颇美,云淡月高,薄雾笼罩,都说“人生若只如初见”,开始越是欢乐到极致,最后就越是伤感到极致了。 如此一番深情,算是白白付与。情深意切的金燕西,对众人都是如此,看似是真真的一个有情人,实则多情的人最是无情。 整本书当然不岂止只描写了这几个人之间的纠葛,有人把它比作“民国的《红楼梦》”,这算是一种肯定和称赞。这当中对民国时期这个大富人家的描写是很详细具体的,每一个人物形象都很饱满,人情世故从一场酒席、一个舞会、一场麻将、一个家庭聚会就可以通通展现于人前,诗词戏曲,礼尚往来,莺莺燕燕,好不热闹。这能够让后人更多感受到那个时代守旧与变更共存的一面:虽是传统式的大家族模式,但也有了很多新兴观念,比如一夫一妻,比如尊重女性,比如打破门第阶级的婚姻观,比如打破传统的未婚先孕事件,甚至最终金家散尽之后都按照西方习惯各自建立了小家庭模式······这都体现出那个时代的特点。 整个故事节奏缓慢,平淡讲述,唯一的高潮点就在金冷二人的那场婚礼上,极尽奢华,让人心生羡慕,冷清秋看着这么一个金碧辉煌的金家,觉得不可思议,像在做梦,梦中酣畅淋漓,也总有不甘的梦醒时分。 这一个金家,在金铨突然去世后,就开始分崩离析,一场大火,终结了冷清秋和金燕西曾经的热烈爱情,也终结了这个繁极一时的盛大家族,就像红楼里的那场大火一样,“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一梦醒来,书中个人也有了各自结局,张恨水当如我一样喜欢冷清秋,所以给了她决绝果敢的性格,给了她不委屈求全、保持人格独立的结局,让她脱离了一个没有担当、不付责任的男人。不知最后她是否能一直以卖字画为生,也不知她是否能和已成为电影明星的金燕西重逢(当时的电影明星地位是非常低的),都无所谓了,反正直到故事的最终,金燕西仍然是不懂得冷清秋。反正,故事到这里便结束了,说到这里,我的梦也该醒了。 感谢这世界有这么多美好书籍的存在,让我这样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能感受一个又一个不同的人生。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二日凌晨 于不二居中

《金粉世家(全三册)》读后感(五):一玄妙不可捉摸之悲剧

今日阅毕《金粉世家》,真是茫茫百感,不知从何说起。每每读完一本酣畅淋漓的书,总能对“写作”一事油生感慨:在结构、文体、质感的种种作用下,一个足不出户的人能沐浴到北极的日光;用高科技买下的书,可以让一个现代人体会到上个世纪业已成灰的荣辱变迁。但骨子里又是叛道的人,思维深处的两个禁区:一曰“神化”,二曰“妖魔化”。所以怎么也不能承认自己的“灵魂”被文学“洗涤”,“精神得到升华”,有位辩手说辩论是“唯一一项可以全方位恶心人又不挨揍的活动”,那对我来说,阅读大抵是“唯一一项可以全方位满足八卦心又不遭嫌的活动”。

按照自己的阅读计划,这个寒假的第一本书,是福楼拜的《情感教育》,可惜译者水平有限,实在难以接受:这么优秀的作家怎就被翻译成了这样?于是暗自许下“有机会一定要学法语以读懂福楼拜”的无稽之愿后便将此书搁置一旁。

常觉得读书眼光高也不是什么好事。一向尊敬的作家说,“年少时喜欢的作品现在看只是一堆错误。”福楼拜说感动只是低俗的专利,“歌德的作品从未令我有落泪的冲动,有也是因为赞赏。”曾经让我心神荡漾的诗句,如今读来也许仍有触动,但他们已不足以令我感伤一个下午那样漫长的时间。而除去韵脚、内涵、逻辑,还有语言本身:惊叹过“既见君子,云胡不喜”的幽微低回,就不会对“既然琴瑟起,何以笙箫默”提起兴趣;回味过“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多情累美人”的余韵,就再难落入“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的窠臼。当然这也没什么值得炫耀,毕竟真正幸福的,总是那个刚刚发现晒太阳很舒服就兴高采烈禀告国王的人。

在这样的时刻,我遇到了《金粉世家》。张恨水不像现代许多作家,在环境铺陈和生字上下足了功夫,其实根本挠不到痒处,他从不用多余的字,颇有些“冰山原则”的中国运用。

读完上卷,心下一奇:公子哥恋上学生妹,不惜重金但求一遇,冷落交际场及未婚娇妻,此书有何异于《何以笙箫默》之于吾辈—一不入流的言情小说,地摊文学的战斗机。谁承想不到一百年,竟以“经典文学”供奉,还非有点功底的文学爱好者不可翻阅。在众多古今之比中,文学素养的持续下降大抵是最无可争议的一条。设若胡适之、陈独秀一干人预见过当今文学的衰败之相,他们是否还会固执地发起那场运动?不得而知。

再读中卷、下卷,竟几番掩卷流泪(许是为清秋这一场错付,但古今中外,谁的眼泪不是为了自己?借他人之遇,饮自身之泣耳)。张恨水就像拿着一把越来越锋利的剪刀,将所有在上卷中卷铺就的温情面纱一点点剪断、撕碎……

冷清秋是何等孤傲的人,这里的孤傲,还不是识得几个字后就对俗世斜睨的那双眼,也不是走路时高高抬起的下巴,更不是当今言情剧中惯用的“冰山美人”、“高冷女神”,而是“行矣!燕西”的隐忍和宽容,是“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的温柔和慷慨,是“君子交绝,不出恶声”的清高和悲悯。可叹聚也孤傲,散也孤傲。当初令燕西驻足回首的,也就是这一晶莹剔透的人儿周身散发的清洁气质,而夫妻情分既失,燕西每会错意而口出恶言时,她不肯为自己辩驳一句的心气,又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一个女子,若全是孤傲,还着罢了,清秋偏是多情的。她给他自由,因为知道改变是那样遥不可及,塑造更无从谈起,才会选择接受与隐忍。他却每负于她,她哭,整夜地哭,及至婆婆来问,又忙着替他圆谎;燕西彻夜不归,她哭,哭出了病,及至母亲赶来才召回了燕西——怕母亲忧心自己的景况;她的诀别信,虽然决绝,却处处留余地,不给他难看,他却一笑置之;他回国后成电影明星,把他俩的往事搬上荧幕,不遗余力地丑化她,泯灭最后一点温情,她只默默流泪,无一恶言。

燕西其实仍是燕西,他还是那个一掷千金、爱面子、好美色、无能、软弱、任性的少爷,就像清秋自己在病中的回顾:“去年这个时候,燕西为着接近自己,在落花胡同租下房子,那一番铺张扬厉,真个用钱如泥沙般。那个日子便不觉得他浪费,只觉得待人殷勤,终于是让他买了这颗心了。清秋由这里一想,自己是个文学有根底,常识又很丰富的女子,受着物质与虚荣的引诱,就把持不定地嫁了燕西。再论到现在交际场上的女子,交朋友是不择手段的,只要燕西肯花钱,不受他引诱的,恐怕很少吧?女子们总要屈服在金钱势力范围之下,实在是可耻。”清秋是理智的女子,尚且迟迟看清燕西的面目,可见贫穷与交恶是使人暴露本性的捷径。

为什么那么多人痴迷于韩剧、言情小说?在我看来,他们迷恋的是一种甜蜜的借口:离开我不是因为不爱我,而是不想连累我;和别的女人亲昵不是移情别恋,乃是挣扎着让我放手……在他们的世界里,人心是一定不移的,梦想是一定成真的,情是一定比金坚的。

可是,走出了编剧导演为你营造出的梦幻世界,现实依然瘦骨嶙峋:情变两字,是很轻巧的;多情是总被无情恼的;阶级是不可超越的,就算是真情,你又如何在一千口唾沫里存活;相濡以沫只是一场想入非非,相忘于江湖更是笑语。

哀哉!情知缺憾破碎方为人生之常态,然以哀叹之态示人又往被冠“悲观”之谑号,况行事作风亦生偏差,何以抱持乎?何以坚守乎?

还是张恨水说得好,“人生宇宙间,岂非一玄妙不可捉摸之悲剧乎?”

一玄妙不可捉摸之悲剧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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