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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的读后感大全

《社会契约论》的读后感大全

《社会契约论》是一本由[法] 卢梭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页数:177,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一):社会契约论

之所以看这本书,起源于最近一直在思考的一系列问题:我们平日所说的国到底是谁的国;一个国家是不是合法,到底怎么样才能建立起一个合法的国家;为什么会说我们的一个邻居得国不正;以及人类从君权神授到主权在民的思想历程中穿插了怎样的理论基础。虽然,让·雅克·卢梭的这本代表作《社会契约论》没能解答以上的任何一个问题,但也给了我足够的启发与思考。卢梭在这本书中所体现的主权在民的思想极具跨时代的意义,以至于其为后来《独立宣言》以及《人权宣言》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作为与伏尔泰并列为启蒙时代的两颗巨星,两人的哲学倾向却完全不同,借用著名史学家威尔·杜兰的一句话来总结这两人,改革者多倾听伏尔泰的意见,而革命者一定会去读卢梭。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二):总结

卢梭首次在订立社会契约的理论中引入“公共意志”这个新概念,公意是非常深刻、现实的新概念,但也是危险的,极权统治者会鼓吹公意,以达到操纵公意的目的。卢梭是一个自由主义者,卢梭认为个人必须自由,否则便不配为人。但是卢梭的公意理论也为极权主义铺平了道路。卢梭主张主权在民、取消等级划分、建立民选立法机构,这些理论对之后制定美国宪法和法国大革命产生了影响。

卢梭认为所有人的自由和财产的权利都属于共同体,共同体权利大于个体权利,个人组成共同体的同时也将意志授予了共同体,所以只有一个共同体意志,就像一个人的意志一样。卢梭认为公意是广泛的赞同也就是多数表决结果,他认为公正必须给公意让步,这是一个很危险的观点,当公意和公共利益主导一切,个人的个体利益就会被侵犯,个体的意志、自由、利益会被集体的利益和意志所限制甚至是毁灭。这个危险的论点为建立极权主义国家提供核心概念。同时卢梭主张公约的必要性,个人只表达个人利益,就不是公意了,公意不是个人意志的简单汇总,公意是所有人为了公共利益考虑得出的结论。从这个论点可以看出卢梭是个方法论的集体主义者。

卢梭认为一个好的国家是由民选的立法机构和智者担任的政府机构组成的,只有主权者也就是集体公民拥有立法权,集体把执法权授予了部分公民。卢梭认为最理想的政府形式是由选举而非世袭的贵族制政府。

卢梭认为国家、城邦只是一个道德人格,它的生命在于它的成员的结合。人民结合成共同体的原因是义务,义务的基础是成员们的公约。公约必须体现多数人的意志。他认为这个基本公约保障了人自然、道德、法律的平等。共同体的法律限制所有人独立的自由、财产,个体只有公约赋予的部分自由和财产保管权。卢梭认为只有限制人类自由发展赚取财产的权利,才能消灭贫富不均和财富带来的特权。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三):【转】吴雅凌: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汉译及其影响

【作者简介】吴雅凌,上海社科院教授-研究员,法国巴黎第三大学比较文学博士,目前从事比较古典学研究,著有:《黑暗中的女人:作为古典肃剧英雄的女人类型》、《偏移 : 从荷马到拉辛》、《修辞与方向 : 在极强的风行前》;译有:《神谱笺释》、《劳作与时日笺释》、《俄耳甫斯教祷歌》、《俄耳甫斯教辑语》、《柏拉图对话中的神》、《沉睡的记忆》、《被拯救的威尼斯》、《伦敦文稿》、《特勒马科斯纪》、《别想摆脱书 : 艾柯、卡里埃尔对话录》、《卡米耶·克洛代尔书信》等。

【延伸阅读】

【转】黄裕生:从极端自然状态到社会状态——论卢梭的政治哲学(社会契约论)书评 (douban.com)

【转】汪炜:卢梭与作为哲学问题的自恋(社会契约论)书评 (douban.com)

汪炜 | 从自然法到政治法——《社会契约论》副题考(社会契约论)书评 (doub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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