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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作文我的故乡300字左右

七年级作文我的故乡300字左右

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关于七年级作文我的故乡300字左右,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篇

我的故乡在温州,那里有蓝蓝的大海、金灿灿的沙滩,沙滩上还有许多小石子,那些小石子都是彩色的呢!

沙滩边上还有岩石,岩石上有许多小贝壳,我们可以用小木棍把贝壳给挖下来。小贝壳的肉可以成为我们的盘中餐,把许多小贝壳用线串起来,可以做成漂亮的手链和项链。

我的故乡是不是很美丽呢?

第二篇

“这里的山路十八弯,这里的水路九连环……”我的家乡坐落在偏远的鄂西山区一带,山峦重叠,山势险峻,沟壑纵横,溪河密布。土家邻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深沉嘹亮的一曲曲山歌与山间万物共同享受着早晨的一缕缕暖阳,整座山庄弥漫着浓厚的土家风情。

家乡最令我欣喜的东西就数家门前那可爱的小溪了。这条小溪好似一条银蛇,在水雾迷蒙的山崖间时隐时现;小溪可调皮了,时而拍响浅浅河床的鹅卵石,发出悦耳的声响,又唤起小河蟹与青蛙,一起参与这场自然的音乐会,这时,鱼鹰也来凑热闹,咚的一声钻入清澈的水中,可总是把我从夜晚的蛐蛐声的回味中拉出来了。

家乡最好玩的是那吊脚木楼,一家连着一户,伫立在河边,饶有趣味。因为离水近,所以夜晚总是有些不安分的“小家伙”,我还记得楼下的小蛐蛐,它们总是一直不停地叫着,似乎想与我共同商议它们即将到来的“暑期盛典”,但我也不在乎,因为我似乎更喜欢蟾蜍的滑稽嗓音,常常逗得我一宿睡不成觉。盖上一层薄纱的月光通过阳台上开的小窗照射在脸上,是柔和的,就像是妈妈的手轻抚着我的脸颊。当然,我也有夜里偷偷起来的经历,喜欢把手伸进清凉的溪水中,让一条条小鱼游过我的手指间,痒痒的,讨人喜欢;更喜欢打着赤脚在屋子地板里走,老旧的木板发出“吱呀”的声响,同样让我不禁偷笑起来。

每逢过节土家寨都有打糍粑的活动,是那种种植在山泉旁的糯米,又长又白的米粒,在阳光下闪耀着玉石般的光芒。佳节来临之前,每家每户总会提前准备好一袋袋糯米,到节日当晚,家家户户带着自家的糯米到大家约好的祠堂里,摆好打米的锤子,把洗好的糯米煮熟,堆在石墩上便开始一人一锤,喊着呼号打糍粑了!邻里们热情高涨,整座村子弥漫着米香。等端上一碗热腾腾的米酒糍,我们便悠然享受着这碗充满着邻里互相关怀的美食,甜滋滋的,但似乎有几分游子难以言喻的乡里情谊夹杂在其中。

我现在多么想念我家乡的吊脚木楼,多么想念我家乡那可爱的溪水,多么怀念米酒糍粑的滋味!耳旁似乎又时而会传来家乡的呼号,听到鱼鹰落水的声音;我又似乎会注意到我家楼下的蛐蛐声,蟾蜍深沉的喉咙……

离开故乡前,我探望着她,歌声飞来的地方是她,是我可爱的故乡!

第三篇

我爱你皮口 我的故乡

这里是生我养我的地方

这里是我梦想的天堂

蓝蓝的黄海水啊

依恋在你的身旁

茂盛的梧桐树啊

像迎宾女郎一样

为你招来八方宾朋

宽阔平坦的柏油路啊

为你打开通往辉煌的大门

朴实智慧的人们啊

那是你发展的脊梁

一栋栋高楼大厦啊

那是你富饶的象征

美丽的工业园区啊

那是你不断前进的血液

我爱你 我的故乡

我为你骄傲 为你自豪

第四篇

曾经的乡音

是多么的熟悉

常常在我的想耳边回响

故乡的小溪

流啊流,流啊流

那声音就像诗人吟诵

故乡的小路

总是弯弯曲曲

反映人生的点点滴滴

鸟声清脆,花草扑鼻

蝴蝶在翩翩飞舞

故乡啊故乡

你是我魂牵梦绕的地方

第五篇

闫老师是我们班的数学老师,她拥有着一头长发,眼镜下是两个小眼睛。闫老师一般不会笑,想让她露出笑容也是一件难事。她穿衣服也不讲究,每天就那几件。闫老师总在上课前几分钟就来到班上,虽然穿的是高跟鞋,但她还是能以飞快的速度迈着大跨步走进教室,那走路的声音尤其吸引人,又快又大声,老远就能听见。闫老师讲课的声音很大,吐词清晰,坐在最后一排也一样,仿佛就在耳边。闫老师最吸引人的地方还是在她板书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大三角板在黑板上挥舞着,脚也是在不停地走位,那步伐就好似一个舞女一般。没几秒钟一个完美的等腰三角形就出来了,紧接着又是一个快速地转身,放下手中的三角板,拿起一根粉笔,在黑板上快速地把本课的知识点写了下来,那速度快的我已经无法形容了,我只看到了整块黑板在摇晃,移动,就是比我们用笔写草书的速度还快,由此可以看出闫老师多年教书的熟练度非常高,已经达到了红色级别。闫老师上课时总是一副严肃的面孔,但在下课时遇到也会对我们微微一笑,展现出她的另一面。

第六篇

如果把知识比作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深扎进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作酒瓶,那书籍就是香甜可口的美酒;如果把知识比作星空,那书籍就是星空中最耀眼的星星。

谈到读书,我便忍不住把心里想说的话一字不漏地说出来。

我读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天天都让妈妈给我买图书,那时候的我读起书来虽然废寝忘食,却囫囵吞枣,不求甚解。有时候,一本书只需花一小时就读完了,等我把书几乎全部读完的时候,我就嚷着妈妈给我买新书,可是,妈妈却说:“每本书应该多读几次,每次读的感悟都会不一样!这样才能收获到书中的知识!”

我读三四年级的时候,我不再叫妈妈给我买书看了,因为我知道了一个新的图书宝库——新华书店。在那里,我可以借阅到我梦寐以求的图书,使我在知识的田野中开辟了一片新的绿洲。从此,我每个星期都会去新华书店借阅书籍,一借就是好几本书。每次从图书馆回来后,不管多晚,我都会坚持看书,甚至还会熬夜看书。有一次,妈妈发现我熬夜看书,狠狠地批评了我,妈妈语重心长地说:“晚上光线不好,看书会伤眼睛,很容易近视的。”如果眼睛近视了,那我岂不是得不偿失,我恍然大悟,为了我以后能看到更多的书籍,为了不近视,我得保护好我的眼睛,不能让它累着了。

现在,我读五年级了,我看书的速度依旧不变,一两小时就可以看完一本,但是我已不再囫囵吞枣,不求甚解了,我会多看几遍,每看一遍就有不同的体会。现在的我也改掉了熬夜看书的坏毛病,但我没有改掉我渴望知识的心!

书带给我无穷的乐趣,对我而言,书就像一缕阳光,也像雨露,滋润着我这棵小树苗,让我能更好地吸取养分,茁壮成长!

第七篇

我的同桌宫博扬是一个运动健将,别看他平时看起来有些没心没肺,其实他也有乐于助人的一面。 记得有一次语文课,老师给我们报听写。我写着写着,发现有一个字写错了。我连忙打开铅笔盒,里面的铅笔和尺子摆成了一排,根本没有橡皮。我把书包翻了个遍,连橡皮的影子都没有。糟了,橡皮又没带。我急得泪水直在眼里打转。就在我焦头烂额的时候,宫博扬推了推我,把他自己的橡皮递给我,真诚的看了看我,又向我努了努嘴,便转过身去了。我接过橡皮,迅速把错字擦掉,写上正确的,然后轻轻地把橡皮还给了宫博扬。这时,老师正好报下一个词组。我在心里暗暗地想:要不是宫博扬把橡皮借给我,我这次听写肯定考不到一百分了!下课后,我诚心诚意地对他说:“谢谢你,宫博扬,谢谢你借给我橡皮!”他微笑着对我说:“没事,同桌之间要互相帮助嘛!不过,下次可不要丢三落四,要把自己的东西收好,千万不要乱放。” 看,这就是我的同桌宫博扬,一个助人为乐的小男孩!

第八篇

我叫陈啸奕,今年9岁,身高130厘米,体重32公斤,妈妈说我是个小胖子。我是安徽宣城人,现在在城东小学三年级读书。

我个子不高,眼睛不是太大,但很有神。鼻子扁扁的,勉强可以架住眼镜。小嘴巴里长着两颗大大的兔牙,五官虽然不是太精致,但是我自我感觉良好,还有点小帅。

我喜欢看书,因为看书能让我学到很多知识。我还喜欢打篮球,因为篮球是我们男人的运动,而且有利于我们长高。

我也有很多不足,学习时总不能集中注意力,做事马虎,经常挨老师的批评,惹妈妈伤心,但我相信我以后一定能成为老师的骄傲,让妈妈为我自豪。

这就是我,现在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将来可能成为一代伟人的陈啸奕。

第九篇

蔡睿奇是一个身材不太高又机灵的男生。每一次老师在讲课时他都会聚精会神地听,积极回答问题。但一来到操场,他便变得生龙活虎,身手敏捷。

一次下课,我和高畅、蔡睿奇、陈逸晗一起打排球。我和蔡睿奇一组,高畅和陈逸晗一组。蔡睿奇一来就给高畅她们一个“下马威”:把球打到了一个死角,高畅和陈逸晗没接住,我们赢了一球,高兴得互相击掌庆祝。

接着高畅发球,球一过来我就跳起来一个杀球,她们接住了,又打了一高球,我们没拉住,紧接着我又发了一个球。就这样,经过激烈的比赛,我们终于以11比10胜。

这就是我的朋友,又爱学习,又爱打排球的蔡睿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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