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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经典读后感有感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经典读后感有感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是一本由罗斯科·庞德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0.00元,页数:85,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后感(一):法律与社会控制

本来80页的小册子,以为轻而易举可纵览。最初的一遍确为浮光掠影,不知其所以然。读完更不明白到底何为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怎样的法律以怎样的方式控制了怎样一种社会?实然和应然的交错,令人不知所云。而中间还不时对概念进一步额解释,似或打乱了全书的逻辑。又还有对各种学派的观点的阐述,让人更为力不从心。过完第二编则稍显清晰,大体能找到庞德对于书中的四个章节的问题的回答。其间细微之处虽仍难解,但总算窥得一斑。而全书的中心思想应同样在经验和理性中反复。虽然庞德告诉我们“我们必须永远记住:在我们的法律中记录着为理性所发展的经验和被经验所考验过的理性这样一种教导传统。”但对于理性和经验这两者本身,特别是理性,又是一种怎样的面貌,尤难断定。化用庞德的句子,是实在的理性还是理性的理性?但总之,这本书能够带给我们,我想,或许在启发我们进一步思考的层面具有更大的意义。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后感(二):社会控制是一个综合问题,不能仅仅依靠法律

想以最后一段话来作总结:法律秩序在社会秩序稳定下来之前还不能停顿下来。只有社会秩序稳定了,相应的法律假设才能被承认和被制定出来,从这些假设中推论出来的原则才能被公认为解决争端的权威性指示。在这个期间“法院”(在我国应当理解为立法机关)必须像过去一样,通过经验来发现并通过理性来发展调整关系和安排行为的各种方式,使其在最少的阻碍和浪费的情况下给予整个利益方案以最大的效果。

庞德的书完成于1930、40年代,坦白的说大部分我都读的似懂非懂,但最后的一个结束语却让人深思。我的理解中国的社会秩序还存在不稳定的情况,还有许多人蠢蠢欲动的想改变自己的阶层,还有许多人可能被动的被改变了。人心躁动的年代,很难产生法律秩序。大部分法律都是东一块西一块,无序可言。想起《罗马人的故事》中,罗马的开拓者们设定的一整套政治制度也是经过了好久才能把贵族与平民整合在一起,也就只好呵呵了。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后感(三):法学的基本问题

翻译有些问题,但瑕不掩瑜,小小的册子字字珠玑,精简地表述了法律与社会控制的关系,法律的概念、任务及价值,值得再三品读。

文明是人类对外在的或物质自然界和对人类目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的或人类本性的最大限度的控制。为维护文明社会,阻止反社会的行为,便需要社会控制。当其他手段如道德、宗教的支配力渐弱时,法律对社会控制的作用尤为重要。

法律把权力的行使加以组织和系统化,排解和调和各种互相冲突与重叠的人类需求,以维护和促进文明。法律记录着为理性所发展的经验和被经验所考验过的理性此种教导传统,并非纯粹的统治阶级利益与机械操作的规则。

法律发现、承认人的利益并通过赋予法律权利进行保障。权利是以经验,以文明社会的假设或以共同体的道德感为基础的合理期望,包括假设他人不会故意侵犯自己,假设采取某种行动的人将保持应有的注意以防止自己遭到不合理损害的危险,假设他人信守诺言等。

法律的价值尺度包括,从经验中寻找某种能在丝毫无损于整个利益方案的条件下使各种冲突和重叠的利益得到调整,再同时给予这种经验以合理发展的方法;依照一定时间和地点的文明的法律假说进行评价;社会秩序的权威性观念。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后感(四):内容梳理

1.文明是人类力量不断地更加完善的发展,是人类对外在或物质自然界和对人类目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的或人类本性的最大限度的控制。p10

2.这种对内在的或人类本性所取得的支配力—它究竟是什么,它是怎样产生的,它是怎样得以保持、促进和流传的?p10

3.这种支配力是通过社会控制来保持的,是通过人们对每一个人所施加的压力来保持的。p11

4.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是道德、宗教和法律。p11

5.什么是法律?法律的三种意义:(一)法律秩序;(二)一批据以作出司法和行政决定的权威性资料(在后文中写到了)(三)卡多佐所称的司法过程,加行政过程。此外还有一些理想的成分,一些公认的权威性理想。p25、26

6.法律秩序的权威的渊源是什么?三个层面:强力;同意;(第三个是正当性问题,没有讲清楚)p31、32

7.法律的任务:正义。正义并不意外着个人的德行,意味着一种制度:能使生活物资和人类对享有某些东西和做某些事情的各种要求的手段,能在最少阻碍和浪费的条件下尽可能多地给以满足(这种方式的出发点是个人对享有某些东西或做某些事情的要求、愿望或需要,即耶林以来所称的“利益”)p39

8.权利意味着合理的期望p48

9.价值问题。一种文明的理想、一种把人类力量扩展到更可能最高程度的思想、一种为了人类的目的对外在自然界和内在本性进行最大限度控制的理想,必须承认两个因素来达到那种控制:一方面是自由的个人主动精神、个人的自发的自我主张;另一方面是合作的、有秩序的组织起来的活动。p78、79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后感(五):关于《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的读书笔记

首先是对作者的认识。罗斯科·庞德,二十世纪最负盛名的法学家之一,曾任哈佛大学法学院的院长。 他是"社会学法学"运动的奠基人,美国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的早期代表人物,该运动主张更加实用地并依据公共利益来解释法律,并侧重于实际发生的法律过程,反对当时美国法学界盛行的法律实证主义。 其次是对文本的理解。全书共80页,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文明和社会控制”论述了文明、社会控制与法律的关系。书中这样写到“文明是人类力量不断地更加完善的发展,是人类对外在的或者物质自然界和人类目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的或人类本性的最大限度的限制”。只有在文明社会中,我们才能安全地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进行研究、实验和调查,我们人类才能进步,社会才会发展。文明的维护需要一种支配力来实现,这便是社会控制。“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是道德、宗教和法律”,“在近代社会,法律成为了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这便是这一章的基本逻辑。看的时候想到民法老师讲的一个关于权利来源的研究,“right from wrong”——权利来源于错误。在原始社会,我们的法律还不健全,没有物权,所有权这些权利。这样部落之间,部落内部个体之间就会为了一些物质分配而进行斗争,这样会导致社会混乱,人力资源、社会资源内耗,个人没有安全感,温饱问题得不到解决,又何谈文明问题。正是通过法律对社会的控制,社会秩序得以建立,社会关系得以和谐,文明得以进步与发展。 第二章“什么是法律”采用了归纳的方法,作者列举了法律的三种意义,即“法律秩序”、“权威性资料、根据、指示”、“司法过程和行政过程”。其中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一小段关于法律与权力关系的论述。“今天许名人都说法律乃是权力,而我们却总是认为法律是对权力的一种限制。社会控制是需要有权力的——它需要用其他人的压力来影响人们行为的那种权力。作为社会控制的一种高度专门形式的法律秩序,是建筑在政治组织社会的权力或强力之上的。但是法律绝不是权力,它只是把权力的行使加以组织和系统化起来,并使权力有效地维护和促进文明的一种东西”。这与我国提出的将权力关进的制度笼子,依法治国思想是相通的。 第三章“法律的任务”一开始举了个例子,如果看电影不有序排队就会出现秩序混乱,谁都进不了电影院的情况。有的人为了看电影会不择手段,有的人会直接选择放弃。在生活中,人们会为了满足个人利益而相互竞争,而不当竞争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这时大多数人的利益是不能得到保障的。而法律的任务就是维护社会秩序从而保障大多数人的利益。文中这样写到“一个法律制度通过下面一系列办法来达到,或无论如何力图达到法律秩序的目的:承认某些利益;由司法过程(今天还要加上和行政过程)按照一种权 威性技术所发展和适用的各种法令来确定在什么限度内承认与实现那些利益;以及努力保障在确定限度内被承认的利益”。后面作者用归纳的方法论述了利益分为个人利益、公共利益、社会利益。以及不同学者对“什么是权利?”这个问题的看法。 第四章“价值问题”作者一开始这样写到“价值问题虽然是一个困难的问题,但它是法律科学所不能回避的”、“法律是个实际的东西。 如果我们不能建立一个为每个人所同意的普遍的法律价值尺度,也不能由此得出结论,我们必须放弃一切而将社会交给不受制约的强力。我们有着几个世纪以来用法律来调整关系和安排行为的经验,而且我们已经学会了去发展这种经验,并利用它去衡量和评价各种利益。爱因斯坦曾教导我们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曲线的宇宙中,这里没有任何直线、平面、直角或垂直线。可是我们并不因为这一原因而放弃进行测量直线和平面等等是不存在的。但是作为一种实际活动的各种假设,它们为了某种实际活动的实际需要,已经相当接近真实。被近代各种法律体系所假设或接受的价值尺度,也是这样。即使我们不能证明它们,我们却可以利用它们,把它们看作为了我们的实际目的已经足够地接近于真实”。于是作者在法律在实际上对价值尺度这个问题怎样处理提出了三种方法即经验、假说以及权威观念。作者最后似乎也没有给出一个最终的答案。 全书看完自然很多都不理解,我认为这是正常的,因为没有深厚的法律基础。书中提到的很多人物根本没听过,就更别提他们的思想了。书名就是全书的思想,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就是控制社会秩序,保障利益。使得文明得以发展,人类社会得以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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