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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偶然为话题的作文800字

关于偶然为话题的作文800字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作文的形式很常见,但是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关于偶然为话题的作文800字,欢迎大家分享。

第一篇

一个偶然的机会,生物学家罗玉奇得到了一块琥珀,而琥珀里却有一只蚂蚁,罗玉奇想也许是恐龙世纪的蚂蚁,就命它为“恐蚁”。

罗玉奇非常珍爱这块琥珀,每天总要看上十几次。一天他发现恐蚁的姿势有所改变,接着罗玉奇目不转睛的盯着恐蚁。随后又发现恐蚁的四肢不停地在琥珀中微动。罗玉奇连忙找来工具把琥珀切开,小心翼翼地把恐蚁拿出。此后罗玉奇就喂养恐蚁,而这只恐蚁竟奇迹般长大,并逐渐的先是长到蟋蟀那么大,再长到乌龟那么大,它还在长大,最后,它一直长到了像一头猪那么大,虽然它的体重要比猪轻得多。恐蚁每天迈开短而粗的腿在院子里散步,有时候停下来,仰起头,目光四巡像思索,像寻觅。

罗玉奇每天驯养,希望这只恐蚁变的既温和又聪明,功夫不负有心人,恐蚁果然能善解人意,还懂得帮助村里的人们。当人们摆脱困难时,它便显得十分快乐。

一个漆黑的夜晚村民们早已进人梦乡。突然一道白光从天空劈来,罗玉奇一下子被惊醒,戴上眼镜走到窗前一瞧。天哪!好像是一艘飞船,只见从飞船的底部射出一道光柱,这道光柱一下子把在院子里的恐蚁射中,接着又从光柱中缓慢地飘下一个人,不,不是人,是一个动物,很像恐蚁,蚁头上也又两条发红光的触角,只不过比现在的恐蚁小得多,难道……

“噢”,罗玉奇捉摸着。恐蚁被光柱射中后,不停的缩小,直到与那个动物同等大小。

真是不可思议,罗玉奇惊呆了,担心自己看错了,摘下眼镜,揉揉眼,又继续观察。那个动物似乎和恐蚁很亲热,头碰着头,身挨着身,窃窃私语,

听它们说,才知道恐蚁是来自外太空一个叫快乐的星球,恐蚁是快乐星球的王子,来的是皇后,但由于遭到黑暗星球的攻击,快乐星球上的人们也被黑暗星球给囚禁起来,王子和皇后,是偷偷逃出来的,为了拯救快乐星球,王子在宇宙间寻找三种快乐的曙光,但由于太靠近地球,不幸被地球的引力吸入,导致飞船坠毁,与皇后失去联系。王子跋山涉水寻找快乐,恐蚁爬到一颗松树上搜集快乐的信息,就被松脂油滴中。不知过了多少年随着松脂埋入地下,于是它就被关在琥珀里。这次皇后来是问小王子找到快乐的曙光了吗?还为了告诉王子继续寻找快乐。

罗玉奇恍然大悟:原来恐蚁是为了实现种族的崇高理想而来到地球的。我决心帮助它。当罗玉奇转头再看时,飞船已经不见了。

第二天罗玉奇带着恐蚁上路了。

凭着自己的职业直觉,罗玉奇知道了3种快乐。于是他们先去印度,因为那里的人以慈悲为尚,生活为快乐为本。

经过漫长的路程,终于到了印度的一个部落。晚上部落里的人点燃了火把,举行了篝火晚会,大家跳得跳,唱得唱,罗玉奇也融入了他们当中,而在一旁的恐蚁两根触角闪着红光,高兴地喊道“我找到快乐了!”说完,它所说的快乐变成一道赤光,飞向空中便消失了。

第三天,他们去了大自然。

到了森林,恐蚁和罗玉奇看到了万物欣欣向荣的和谐之乐,而万物和谐则变成绿光飞向空中消失了。

恐蚁与罗玉奇又返回小镇,在回去的路上,恐蚁乐于助人,使得它自己很快乐,所以,恐蚁终于收集完了三种快乐而助人为乐之乐,这种快乐变成一道蓝光飞向空中。最后恐蚁变成了人状,他们的头上空出现了一艘飞船,飞船射出一道光柱,慢慢地把恐蚁吸上飞船,恐蚁大声对人们说:“谢谢你们,帮助我找到快乐”。罗玉奇喊道:“不用谢,我们同时宇宙的生物当然要和谐相处了,对了,祝你们的国家富饶,安宁”王子听了激动的留下了一滴凝而不散的眼泪,一下子飞船便消失了。

罗玉奇一直珍藏着着这地泪珠。

一年后。那滴泪珠变得晶莹剔透。有一天罗玉奇带着泪珠去郊游,一不小心丢到了河里,罗玉奇很伤心。

过了一个月,王子来看望罗玉奇,罗玉奇告诉王子痛失了那颗泪珠,王子便亲自顺着河流去寻找。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了。“原来是被一条鲤鱼吞进了肚子,它用力从与嘴里把泪珠倒出来交给罗玉奇,奇怪极了,竟倒出来了一串珠子。罗玉奇对王子说“既然这样就放在那里吧,留一个就行”,“好,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吧!”既然我们很珍惜这个泪珠就叫珍珠吧!”罗玉奇说,“好啊!”

从此这个洁白无暇的珠子就叫珍珠,代表两球友好相处,也留给人们无限遐想……

第二篇

偶然,一直是一个带有不确定性的词,代表着突然出现,代表着意想不到,代表着一切不可知的情况和结果,看似不可掌握无法捉摸,然而,就像钱钟书先生说的那样:“天下没有偶然,偶然不过是化了妆的、戴了面具的必然。”偶然并不真的是偶然,而是不断积累而转化的必然结果。

我们总是喜欢把许多事情都归结于偶然,仿佛这样就可以把一切都心安理得的归结于虚无飘渺的上苍,仿佛这样一切的结果过错从此都与自己无关,自己犯了错,似乎用一句理直气壮的“我都计划好了,谁知出现了偶然情况”就可以敷衍过去,别人取得了什么成就,似乎用一句酸溜溜的“他有什么,不过是偶然得到了机会”就可以全部抹杀。他们像一只鸵鸟一样,将一切的不顺心不如意的归于偶然,一边对他们所认为的偶然结果冷嘲热讽不屑一顾,一边两手空空原地苦等,无所事事的等着那天偶然的青睐。

的确,偶然看似只是突然发生的不可预料的情况,可是世上没有什么可以凭空出现,一切的偶然在出现之前都埋藏着无数隐秘的必然,他们看似是突然出现毫无预兆,实则早已存在于一切的细节之中,你所认为的偶然,只不过是别人把握了一切你所忽视的机遇付出了你所不知道的艰辛之后,理所应当的迎接的必然。

我们只看到麦克斯韦凭借一次偶然的借书结识霍普金斯教授,最后在物理学界建立了电与磁的桥梁的辉煌,却不知那无数夜晚昏暗灯光下一张张草纸中埋首的倔强。我们只看到詹姆斯卡梅隆导演次次出品都为经典,却不知在每部片子背后数年的沉寂与积淀的沧桑。我们只看到了孟非凭借一次意外的机遇声名远扬,却没有看到在那背后小小临时工夜以继日的不辞辛劳和抓住一切机会的顽强。这些人看似偶然的偶然,实则是真真正正用汗水堆积出的必然。

我们总是这样,总是关注着那突然出现的让人成功的偶然,却总是忽视那背后浸透了血与泪的苦痛的必然积淀。我们总是不甘于自己的庸碌与平凡,总是揣着怨愤之心诅咒着苍天的不公,总是哀叹着命运女神的无视。然而没有人的成功只是偶然,没有人的幸运是阴差阳错,与其坐等,不如自己奋起,不如自己抗争,我命不由天,我会用一个个看似的偶然,来堆积出独属于我的必然。

偶然并不是真的偶然,成功,从来都不相信偶然。

第三篇

关于偶然的作文

在我们的生活中,偶然就如同空气一般环绕在我们的周围,几乎明每天都有偶然事件发生,只不过一般的偶然事件都不会引起人们过多的关注。然而,有些偶然却能够让人记忆深刻,甚至一生一世都不会忘记。有的可以造福人类,比如一些发明创造,发明者也不可能预料到一件生活小事能够有这样的奇妙效果;有的可以影响社会潮流,就像网络上流行的一句话“神马都是浮云”,说这句话的人肯定也不会预料到它能成为一句家喻户晓的流行语。

青霉素,是拯救过无数人生命的一种药品,它的出现,改变了多少人的命运,它可以称作是世界医学史上的一个奇迹。然而,它的出现是那么的偶然,无声无息。它的发现者是英国细菌学家弗莱明,当时他正在做一个细菌的繁殖实验,可是过了几天,他发现他的实验槽中有一些青色的物质,而当时他并没有在意这些青色的物质,而是任其发展。

又过了几天,一个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他发现,实验槽中的细菌全都死光了,而且青色的物质有所增加。这时,这位细菌学家便开始意识到这种青色物质有一些特殊作用,但也不敢肯定,于是他提取了一些青色物质放在另一个有细菌的生物实验槽中。

几天后,实验槽中的细菌与他预料的一样,全都死了。这时,他就下定了结论:这种青色物质一定可以杀死或抑制一些细菌的生长。于是他便想到,是否可以用这种青色物质来治疗一些疾病呢?说干就干,他先找了一些生病的小动物来做实验,将青色物质注入小动物体内,过了几天,那些小动物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这种青色的物质就这样被运用到了医学上,取名“青霉素”。它的发现完全是偶然时间,但它对人类的贡献是不可估量的。

关注偶然,奇迹可能就藏在其中。

第四篇

阳光普照大地,青青绿草,花儿芬芳,小溪轻快地流动如同一首乐曲,好美丽的大自然!好清爽! 大自然,它是我一位好友,以无边的翠绿,清香的芬芳,动听的声音,和煦的风,绵绵的雨向我打招呼,告诉我它来了,有时,它还会邀请我与它共进晚餐,有时,它会邀我共同歌唱,有时,它会邀请我与它跳一支舞,有时,它还会邀请我吟诵一首诗篇。 在着个着个世界里,我没有多少朋友,没有多少珍贵的友谊,所以,我在着个世界里,显的孤独与无助。然而我第一个朋友就是着变化莫测的大自然,它用美丽的花朵挽着我的手,让我有一份兴奋,它用清澈的湖水抚摩我的脸蛋,让我有一份温暖,它用温暖太阳向我打招呼,让我多一分快乐。 童年,我享受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无拘无束。大自然以比乳汁更甘甜的水养育我,以比老师还博学的知识教育着我,以比同学更亲近的友情与我戏耍,让我成长的更加完美,更加快乐,可以说童年如果没有大自然着个好朋友,哪里还会有现在的我? 尽管童年已经过去,但我还用超过一般的感情爱着我这个好友。在没有事情可做时,我总会做在阴凉的院子里,看着赶劲挺拔的树木,闻着花儿沁人心脾的芬芳,踩着松软的泥土,抚摸着柔软的小草,有的时候,还会吹来一阵微风,飞来一只蝴蝶或者蜜蜂。可是谁会注意到着很平常的现象,里头却有我和大自然着位好友的私语。 我的好友大自然我喜欢你,爱你,同时,也谢谢你!

第五篇

绍兴一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夜,细雪飘飘。

美丽的西湖杭州,满城欢腾,街上张灯结彩,车水马龙,每个人都沉浸在新年的喜悦当中,但是,那热闹的喜悦气氛之中,却透着一丝丝悲凉。

时值傍晚,一轮明月冉冉升起,静静的散发出惨白的月光,清冷的映照在雪花之上。城中之人,望着漫天的白雪,清冷的月光,似乎是同时明白了什么,都静静地伫立在原地,眼中隐约有水气升腾,脸上挂着苍凉。

城中,一处茂密的树林之中,却没有一丝虫鸣,一丝鸟叫,一丝说话声,只有细细的白雪“嗤嗤”的落地声,仿佛在向人们诉说一件悲壮的往事。

丛林之中,丛林之中,矗立这一座巨大的房院,里面灯火通明,一声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不时从中传来。撕心裂肺的惨叫声。院前,紧闭着一扇血红色的大门,仿佛一座地狱之门。门上,一块漆黑的牌匾上深深地刻着三个更加血红的大字“风波亭”。在清冷的月光的映照下,一片惨白,牌匾上的字愈发血红,说不出的妖异与阴森。乍然,一道霹雳划破漆黑的夜,仿佛一条雷龙,不断暴怒的狂吼。

阴暗潮湿的牢房,布满发霉的枯草,细细的裂纹悄悄地爬上房梁。一位衣衫简陋的老人静倚在布满灰尘的牢门边,一双明亮的眼睛默默地注视着那高悬的明月。他的面容是那样苍老,却又是那样坚毅。那始终挺立的脊背上,爬满了一道道令人触目惊心的红色伤痕,如毒蛇口出的血红信子,狰狞而可怕,有的还正在滴答滴答地流血,惨不忍睹。可是,满身的伤痕依旧磨不掉他那颗炽热的心。他,依旧高傲的挺立着脊梁。

倚栏而坐。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荡气回肠的歌声在牢房中低低的徘徊着。刹那间,凶狠的狱卒放下了手中沾满了鲜血的长鞭,痛不欲生的犯人停止了撕心裂肺的嚎叫。

每个人,每个人,眼角噙着晶莹的泪花,脸上露出浓浓的伤感。心,却如烈火般燃烧着。

“时辰已到,传岳飞。”一声怒喝如冷水般泼灭了众人心头的烈火。两个凶神恶煞的大汉快步来到岳飞身前,不由分说,狠狠地拉着岳飞来到堂上。何涛身穿锦衣华服,一桌,一椅,一令牌,一扶尺。但闻扶尺一下,何涛沉声喝道:“岳飞,本官最后再问你一次,你可招否?”声音之中充满了得意与轻蔑。岳飞微微张开干破的嘴唇,声音嘶哑,却饱含深深的豪情,大声说道:“大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草民是否有罪?是否当斩?大人心中自有定数,为何还要问在下呢?”

“你,你你你你你……”何涛一时说不出话来,一脸怒气,面色极其难看。他怒吼道:“岳飞,别以为本官不能把你怎莫样,你克扣军粮,拥兵自重,抗旨不尊,通敌叛国,这些罪证样样属实,够你岳大人死好几次了。”岳飞听了,不怒反笑,放声大笑起来,豪气云干,气冲斗牛。“大人,草民知道今天我是在劫难逃,但既然今天大人口口声声说我通敌叛国,我自知此时说什么都无法证明我的忠心,也唯有此举,才能证明我的一片赤胆忠心。”话毕,岳飞撩开衣衫,露出了那布满伤痕的脊背。四个漆黑如墨的大字“尽忠报国”深深的显在他的背上。何涛顿时哑口无言,望着那四个大字静静地出神。好一会,他赶紧抹了抹脸上的汗珠了抹脸上的汗珠,色厉内茬的喊道:“岳飞,不管你今日如何,都难逃一死,你认命吧,来人,让他画押。”

岳飞颤颤微微地画上了押,忽的提起笔,饱蘸浓墨,写下了八个苍劲有力的大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绞刑台上,岳飞仰望明月,一行浊泪沾湿了他枯黄的双手。除夕之夜,北风呼啸,大雪飘凌,荡起满腔热血!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待重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一将功成万骨枯,一代旷世名将,就此陨落。带着满腔的热血,带着深深地不甘,就这样走了。临行前,他更是放声大唱:“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

岳飞走了,永远地走了,只留下一帧流传千古的《满江红》。

它的一撇一捺,充满不屈的骨气,如马刀破阵,响谒行云;他的一竖一横,贯入满腔激荡的热血,仿佛震荡寰宇的鼓槌;它的一点一逗,植入荡气回肠的号角,依稀万马驰骋的奔腾……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岳飞,我依然为你流泪。

第六篇

在迷妹盛行的年代,很荣幸我也欢乐的融入到了其中。周边的朋友经常笑我是花痴,好像他占据了我所有欢乐的神经,但我真的想说我很高兴能有一件用青春去期待的美好事物,在我眼里,那不是偶像,是信仰。

他叫华晨宇,就是那个沉默内向,却又阳光纯真的吃货。正经的说,我不属于迷妹,因为最吸引我的并不是他的玉面郎君,而是你真正能去了解到他的内心。“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是一个沉默孩子的低调告白。“亲爱的小孩,快擦干你的泪珠,我愿意陪伴你走向回家的路”是一个孤独孩子对亲情的默默渴望。“落叶不眷恋树,雪花不眷恋天空的想念”是一个单纯孩子对爱情的简单幻想。“那我就拿一个冠军吧”是华晨宇比赛前的采访。他说就是希望站在最高的舞台上爸爸能看到他。参赛的原因简单的让人心疼。

人总是在慢慢成长的。他现在已经变成了“不在意流言蜚语,也不屑人们非议”的异类少年。坦白讲,能真正做自己,不去理会别人想法的人又有多少呢?有一个画面我总觉得温暖,他高高的把妹妹举在手上,笑的像个孩子。他会在妹妹玩危险游戏时在后面默默的保护妹妹的安全,会注视着妹妹的脸,会把妹妹抱在怀里,会喂妹妹吃东西,会是一个好哥哥,将来也会是一个好爸爸。总之,他幸福你会比他还要幸福。他承认自己以前确实很小白,但现在他会学着做饭,学着照顾照顾自己的人,学着让别人感到幸福的人。

关于他的话题总是说不完,但我真的不是花痴,更不是迷妹,只是拥有一个能让我哭,让我笑,让我期待,让我觉得很荣幸遇见的人,是我用青春去喜欢的信仰。

第七篇

诸葛亮说过的两句话令我印象十分深刻: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日后真的做到了这一点。他直到最后一刻也再为蜀国着想;也安排了“死诸葛亮吓走活仲达”在蜀地留下了一段佳话,他也安排了斩杀魏征的计,平定了他死后魏征的叛乱。他的神机妙算不得不让后人为之折服。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我想他的一生已经很好的说起诸葛亮相信大家一定不会感到陌生,他就是在《三国演义》中那位大名鼎鼎的“卧龙先生”。我现在依然为诸葛亮感叹

他原本隐居在一个山庄之中,过着安稳平静的生活,但上天注定他的生活不是平淡的,刘备的“三顾茅庐”感动了他,把他带到了这乱世之中,以他的聪明才智一次又一次的化解了危机。如果没有他,就不会有三气周瑜并且令周瑜死时还感叹:“既生瑜,何生亮”;如果没有他,就不会有“空城计”;如果没有他,就不会有“死诸葛亮吓走活仲达”;如果没有他,就不会有“魏吴蜀”三国并立的局面。但是好景不长,由于关羽的“大意失荆州”之后又“败走麦城”致死。导致了张飞大怒不止,令士兵造功吴的器具。令他的两名手下因担心被张飞砍头而杀了张飞投奔了吴国。

刘备听闻了这个消息后痛不欲生,出兵攻吴,并且攻势势如破竹。但没有听诸葛亮的提醒而造成了“火烧连营”,出现了刘备在白帝城托孤之后西去,但危机并没有过去,司马懿率领了大军来犯,诸葛亮大摆“空城计”才渡过了这次危机保住了蜀国。之后,诸葛亮又“七擒孟获”。并且还还回了所夺的土地,使孟获及诸蛮兵无不感戴。之后他又出祁山造了木牛流马在陇西截取了魏的粮草。人不能永生,在建兴十二年秋八月二十三日离去,寿五十四岁。诸葛亮诠释了这一点。现在,我依然为诸葛亮感叹。

作者:胡鲁珂

第八篇

纵观历史的长河,仰望人类的星空。我们看所有所有的一切都需要一双眼睛。眼,仍是我们对接受周围事物及信息的载体。古人言“眼见为实”,其真正含义并不是说眼睛看见的是真实的,而是对某件事物的见解是实在正确的。就有这个定义出发,我认为眼见不一定为实。

首先眼见只是伴有太多主观理解,难以为实。这从个人角度出发,你可以问问自己,自己会不存在感性而成为一种只剩下理性的机械吗?你不会。人是一种感性与理性并于一身的动物。康德说我们人类是集大成者,但也是矛盾者。正因这一点,《麦田里的守望者》中那玩世不恭的主人公才会被看做一个坏学生。他在别人眼里才会是放荡不羁,不守规则的小流氓。但他说“我只想做一个麦田的守望者,看着成群的孩子在麦田里玩耍,奔跑。”这番天真的话,但他毫不避讳的攻击那些成年人的虚伪时,他周围的人的看法是无半点改变的,因为他们的主观理解,早就给这个人下了定义,而被贴上的标签的人,别人怎么看他,都不可见“实”了。所以眼见的主观看法存在着,眼见如何为实呢?

还有眼见之事只是他人做出的浮于表面之事。你无法知晓他人是否由于某些原因,在被迫做某事。如同俄国的克拉索夫为了俄罗斯硕果仅存的文学园地——《现代人》,做一个拟态求生存,为沙皇幸免于难写了颂诗。那些目光短浅,心胸狭窄,毫无智慧的革命者就抨击克拉索夫,说他背叛了人民,但又何知他自己内心的抑郁,他坚持的信仰依旧存在。所以你看见的事又怎是那人本来的想法和动机呢?没有远见卓识的人是不会像几十年后的叶夫图申科一样高喊赞扬克拉索夫:“超过普希金,超过了,超过了!”

综上所述,眼见不一定为实的原因无非有二:一是我们在理解自己眼见之事时带有主观看法而儿不能准确判断真实之况;二是不知他人的真实态度。因此人格的光芒,怎由凡人之眼来捕捉?“当你拥有世上智者十倍的智慧,仁者十倍的人仁爱。眼见才为实,耳听才为真。”而我们这些泛泛之辈,眼见当然不是完全的实实在在之物了。

不过我不会否认“眼见为实”,不是因为眼见不一定为实,就去步步为营,草木皆兵,感觉生活处处充满危机。我既然举出《麦田守望者》和克拉索夫这两点例子,是告诉大家看人看事不要浮于表面,这样眼见则不实。而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去掉成见,这样眼见则实矣。

去除心灵的尘垢,换来伟大的灵魂,那是眼见自然为实。

第九篇

记忆中,他还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就像春天里的蒲公英,即使力量单薄,个头又小,还没有能力长出远行的翅膀,借着风力也要吹向远方。回想起青涩的少年时光,这么近又那么远。如今少年已硬朗成熟,我也踏上了远行的路。

仍记得,在电视上初见他的样子,虽然并未谋面,但他对舞蹈的坚持和热爱深深地打动了我。记得他当时说了一句话:“给我一双翅膀,我能接近太阳。”

虽然很多事情随时间流逝已经记忆模糊,但这句话我一直记在心里。这句话也一直激励我前进,每当我遇到困难,犹豫要不要放弃时,我告诉自己咬咬牙,再坚持一下。

十五岁的我是这么地单薄,十五岁的生活是这么地反复、枯燥。他就像一道光,照进了我的生活,让我知道成长路上,我不是一个人。他曾是公司的一名普通的练习生,但他一直默默努力着,兼顾学习和跳舞,周末也不能休息。早起坐车到舞蹈室练舞,训练时间长、训练强度高,他常常训练结束后满头大汗,汗水沾湿了衣服,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短暂的休息时间,席地而坐,放松肌肉,以免第二天肌肉酸痛。周末结束,照常去学校学习。这样的生活不是一天两天,而是他整个少年时期。试问,如果是我,要在坚持爱好和学业两不误的前提下,能不能坚持下来,而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但他很谦虚,当得到夸奖时,总是觉得自己做的还不够。他在不要求训练的时候也自己训练,从不喊累。在公司最困难的时候,其他练习生都选择离开,而他选择继续坚持。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仿佛长出了翅膀,越过了生活的荆棘,站上了舞台。从地铁站到大舞台,从无人问津到舞台下掌声不断,这就是他的梦想。他让我看到,坚持的力量。

如今,青涩的少年已经拥有宽厚的臂膀,他终于度过了最不被人理解和最寂寞的时光,迎来了春暖花开。

梦想不易,坚持很难,需要十分的勇气和毅力。就像歌词里说:“如果梦想有捷径,那么这条路的名字叫坚持。”

他是易烊千玺,成长路上,感谢有你。

第十篇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亡;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但我要说:“与自然为友,可以笑看人生花开花落。” 有人说:“人生如茶,意气风发时,漂浮于大海之上,不可一世;遇挫失败之后,便沉沦于谷底。”我想说:“为什么人们只看到人生的结果,而不能体味在沉浮之间的快乐呢?人生沉浮间便与自然接轨了。”

与自然为友,笑看人生风雨。滚滚红尘几人能体味其中真谛。面对人生中的风雨,他拥有“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豁达,无畏。因为他在山川边,树林中,鸟鸣里体味到了平日在尔虞我诈的官场上体会不到的一切,在自然的洗礼下,在与风雨的交流中,他的灵魂得到净化,他的心灵得到解脱。于是他大声吟咏:“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与自然为友,感悟人生得失。在茫茫人海中,她总是寻寻觅觅,但总是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于是她选择了以花为友,以梧桐为友。“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是她对黄花的怜悯。但同时,更是对自己人生境遇的无奈。这时,也只有这梧桐更兼细雨,陪她度过这漫漫黄昏。失意辗转时,与自然为友,她的心灵得到慰藉,也让她更有勇气去感悟人生的得与失。也正因与自然为友,劝慰了她暗夜之后会有新的希望,转机。 与自然为友,体验人生哲理。瑰丽绚烂的日出告诉你,人生刚刚开始,一切皆有可能;夜空中的皎月会告诉你,人生就应该贡献自己,为别人照亮;百草丛中的知了会告诉你,人生就该为别人唱歌,不觉得疲劳。

与自然为友,赋予了我们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的慧眼;赐予我们看红了樱桃,醉了芭蕉的超然;更给了我们沧桑为饮,年华果腹,岁月为衣的乐观的心态。 与自然为友,受益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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