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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同桌的作文开头

描写同桌的作文开头

提升写作能力,做到手到擒来,希望这篇文章对您的作文能力提升有帮助,特地精心编写的描写同桌的作文开头。

第一篇

我怀着光冲冲的心情急急忙忙冲进了教室,坐到了我那熟悉的座位上。我猛地一抬头,目光接触到前面刚刚扭过来的脸庞;嘴角弯弯地牵扯着笑容。眼中浓浓的是一种笑意,传给我一股般温暖的感觉。我也禁不住笑了。就这样,两年前我接受了新来的朋友——张人梦。

我没有想到她那样一个外表文静、秀气的女孩,薄薄的嘴唇却很是能说会道,加上我也能说,我俩就天天在教室里海阔天空地吹了开来。她是从肇东来的,我爷爷家也是在肇东,聊起来就更带劲了。她谈着她的老师、同学。谈以后、将来,眼睛忽闪忽闪着一丝光芒,黑黑的长发在空中飘啊飘,带动着我也不禁兴奋起来。那时候,我就发现她是一个外柔内刚、活泼开朗的女孩。

而那以后,她不时地给我出乎意料的感觉,这感觉在日后的朝夕相处中,使我越发地感到她的可爱。我们每一个人都能从朋友那吸收到一些自己缺少的东西。她是个非常认真细致的人,看她对待一切都小心仔细的神情,每每使我羡慕和佩服。我总是对待事物不认真,每当我不认真时,总会想起她对待事物认真的样子,我渐渐地也细心起来。

她外表给人以林黛玉型和弱不禁风的感觉,没想到她参加起体育比赛来却干劲十足。我压根没想到她会参加学校的运动会,没想到她却一本正经地指着报名表上的项目说:“这个,这个!”她的样子让我感到了那跃跃欲试的感觉。她那身体里还蕴含着巨大的能量呢!上吧,凭着她那劲头,“铁杵也能磨成绣花针”呢!

她还是个讲原则的人,每天中午已成了同学们的作业时间,可她,无论旁边的事物怎样变化,她仍旧每天一笔一划地练习着钢笔字。几个星期下来,无气派的字,早已变成了另一副模样。看她捧着被我表扬的字嘻嘻笑的时候,我不禁觉得,她是一朵发出淡淡清香的花。

这两年的相处里,有一句话安在她身上正合适:“人不因美丽而可爱,而因可爱而美丽!”

第二篇

我以前的同桌是李靖楠,或许因为有了她的鼓舞我才会学习,才会将作业写完,才会把学习成绩拉上去吧。也许是因为与老同桌分离了,有点不舍得感觉,也许是因为要离开同学们了吧,反正我几天的心里一跳一跳的像一只兔子在我的心。离开同桌的这几天,我开始不爱学习起来了,数学作业有拖拉的现象(今天,全班都好了的试卷,就我没好)。

而我现在的同桌“与虫咬”,他这几天看起来格外高兴,或许是因为有了一个我这样的同桌吧。在课上,余崇尧和黄天宇就开始烦起来了,叫我报告老师不是,因为这样伤害同学之间的友谊;再不是,我看我连两天都忍不住了。天那,我宁可回来原来的位子也不愿在这个位置上呆一天。

但我也有一个希望,希望换座位的同学全都换回来。(除石吉平)在换回位子之后,或许有些像我这样的人会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努力的去复习,迎接着我们的期末考试。

第三篇

电影“同桌的你”讲了“青梅竹马”的一男一女从初中的情愫暗生到大学相许终身,而后却因不明所以的原因天各一方,千百人去看这部电影会有千百种感受,而同一的是对自己以前那份青春的追忆。电影的宣传语是同苦,同笑,同青春,这是一个很好的总结。每个人的青春都有笑有泪,有乐有苦,有欢声有笑语,有悲伤有后悔,但站在追忆过去的节点,我们终究只能低叹一声,俱往矣。电影最后播放着《同桌的你》,那熟悉的旋律,引起了多少人思忆去拿过的他/她和那似水年华。

林更新和周冬雨还是蛮适合的演员,带着羞涩的脸庞演绎青春的舞曲。在周小栀的婚宴上,林一要求要按分别的时间来定酒的杯数,()两人觥筹交错间,泪流满面,我突然很庆幸我不曾有过异国恋,一段从学校出来的纯真却终结于各种理由的异国恋爱,否则看到那片段,想起以往种种,或者电影中泪会决堤,无法控制。那些以前有过一个信誓旦旦的等候,却终究敌但是遥远时空距离的异国恋,若置身电影情节,内心该是怎样的汹涌澎湃。吴奇隆最近的新歌叫《如果缘只到遇见》,就算明白这份缘只到遇见,我们还是会期望遇见,如果没有他/她,青春就不完整了。只是记忆中的那个人,是不能再去见了,就让一切都存在记忆里,因为在记忆里的彼此才是最完美的,不用泪流满面的对着彼此安慰着说我们都输给了现实。现实是彼此都输给了彼此,输给了不够深爱的彼此!

电影的最后,所有的青春终结于女主角于教堂的一句“我愿意”。作为一个女生,对于这样的结尾我是不认同的,周小栀说她的愿望是在教堂办一场独一无二的婚礼,在与林一的长达数十年的纠缠中,就算迫于现实最终要嫁了,我想一个女生也不会再选取以前想和最爱的他举行的婚礼,因为那是为他专属。以前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如果不是那个他,那一切都不重要了!所以教堂的婚礼不会再是周小栀想要的,那个在梦里已经完成过无数次的梦想中的婚礼已然不重要了,因为新郎不是他!我不明白编剧是怎样度量这一场戏的,或许仅仅只是为了引出那后面的抢婚事件,而后拉出10年前的那场青春的逃奔,然后切回现实,告诉我们一切都回不去了!只是这少了对女生心理的拿捏,当然是小节。而最后在未知抢婚的情节只是想象时,我是感动的!而回到现实后,却是嗟叹的,哀,哀,哀,罢,罢,罢!

每个人的青春中总有一个他/她牵动着你的思绪,可能不是感情,可能只是悄悄的藏于心底,可能是不明白为何就结束了的一段感情,可能是少不更事时不懂珍惜的失去,可能着一切的可能都已悄然远去,却是心里最深的存在,只要想起,嘴角终会扬起,不管是嗟叹还是欣慰。

回到这部电影,单从电影来说,也就是一部完美青春,清纯初恋的回忆录。个人感觉情感十足,架构却欠缺。不管是为何最后深爱的二人没有在一齐的原因,还是男主角到美国的心路历程,再到女主角最终的选取都交代得不清楚,或许电影受限于篇幅。但正是由于电影的前面用了较大的篇幅去渲染那深爱的二人过去种种,以致于到了最后却没有时间去交代这些细节,个人觉得是不就应的!因为若最后结束种种交代得不清楚,那二人过去种种如胶似漆,非君不嫁,非君不娶的情谊,最后何?止于何?确是令人无法理解的。

不管怎样,我们还是能从电影得到些许慰籍。透过电影回忆起往事中的那个他/她,从心底荡开一层涟漪,对青葱岁月的依恋终究是人的软肋。看完电影其实已经蛮多天了,最后才写完这篇文章,仅作纪念。

第四篇

在这人才济济的学校里,我是初一(2)班的学生,在这人才济济的班级里,我和胡炯成为同桌——这,就是同桌的缘份。经历了这么多天,我已和胡炯创造了三部曲,希望朋友们都来听听我们的创作。

友谊

当我知道老师让我和胡炯成为同桌时,我面对全班同学大哭了一场,心想:我怎么和男生成为同桌?为什么不能和女生做同桌呢?我的脑子里有许多疑问,但一直不敢去问老师。无奈,我只好收拾书包,朝胡炯奔去。“让开!”我大吼一声,他可能被我这一声吓着了,坐着看着我一动也没动。我更生气了,使出吃奶的劲儿将胡炯拽出,自己“独占鳌头”,昂着头坐在座位上,暗想:我一定不要和他说话。这样坚持了两天,第三天晨读后,胡炯突然对我说“你政治作业写错了。”我听了,急忙从组长那夺过政治作业本一看,哎呀!抄错题了,我即刻将作业订正了一遍,交给了组长。嘿!这小子人还不错!

火山爆发

不论是在小学,还是在中学,我总是被男生公认为“火山”,所以他们一般不敢碰我,生怕我这火山灰随时“喷火”。胡炯的座位靠墙角边,每当到了上课时间,他总是用一句口头禅“让一下”。“日转星移”,我越来越烦燥,常对他大吼:“一会儿进,一会儿出,你烦不烦哪!”他呢,总是站在一边耐心的等我站起,默不作声。有一天,我烦急了,竟然将他的笔袋扔在地上,他仍然什么也没说,并且自己捡起了笔袋。这一次,我对自己的举动有些后悔,下课时,我抱歉地说“炯炯,对不起!”他似乎有些生气地对我说:“算了,算了,但你千万别叫我‘炯炯’,你们女生脾气不好还爱叫我‘炯炯’。我听后,“扑哧”一声笑了。

通行证

虽说我道歉了,但我还是厌烦他的口头禅,最终,我决定办一个通行证:胡炯出去玩时要将我开给他的通行证带着,进座位时要将通行证还给我,否则,将不得入内。哈哈!现在胡炯的口头禅渐渐少了,我“喷发”的次数也少了,这还真是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不过,大家不要学我哦!我过一段时间就会撤销这游戏的哦!

“12345671——”,同桌三部曲已经演奏结束,希望各位听众提提意见,使这首曲子更加动听谢谢!

第五篇

在文章的开头,运用景物描写,为文中所写的人和事渲染环境、提供背景,能给人以美好清新的印象。写景的内容,可以是天气情况、自然风光、建筑设施,可以是动景静景、远景近景、美景劣景、大景小景等。小朋友们都爱好景物,也最喜欢写景,这种开头,会一下子抓住读者,有助于增强读者的阅读兴趣。

当然,开头运用景物描写,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写景的文字不能过多,不能一写到景物,就没完没了,无始无终,结果,景物写了很多,显得头大身子小,文章不匀称;二是要重点突出,主要景物多写一些,次要景物点一下即可,不能样样都写,结果都没有写好;三是写景是为人和事服务的,要与文中所写的人和事有密切关联,景与人事不能脱节,更不能把景物写成了文章的累赘。

请看下面这个开头:

瓦蓝瓦蓝的天,丝丝缕缕的轻云如烟般缭绕,夕阳的光辉洒满田间,万条金线接天浮动,玫瑰色的光彩,映在绿得发黑的菜上,叶面上像抹了一层油,亮闪闪的。

这段文字,是习作《路过天堂》的开头,用的全是景物描写,主要是仰视之景,夕阳下的美景,蓝天、轻云、夕照的光彩、碧绿的菜叶,渲染了美好的情境,为写“我”下文“路过天堂寨”提供了优美的环境背景。读后有身临其境之感,令人心驰神往,显然是一个好的开头。

第六篇

我总是很不习惯与男生同桌,但事与愿违,我的同桌就是一个男生。他留着碎碎的又有点乱的短发,薄薄的单眼皮盖在小眼睛上,显出一点可爱之气。他的皮肤白又滑,许多人都说捏他的脸蛋一定很好玩。的确,它是很可爱,跟他坐久了,你就会发现你几乎是每天都在开心的笑。有好几次,我都笑得胃痛。

还记得前几天,我们数学遇到难题,就去请教老师。老师打趣说:“你不会我就更不会了,你比我聪明。”他心里美滋滋的,一回来就炫耀。瞧他一副虚荣又故作甜蜜的样子实在蹩脚,弄得周围都哈哈大笑起来,他自己还一副无所谓的模样,也跟着笑了。

不仅仅如此,我还发现他的书包不放进抽屉里,每天都放在自己大腿上,我禁不住好奇,问他为什么。他说:“没地方放嘛。”我不相信,瞧他后面那么宽的地方干吗不放。他就说这是他的宝,放在大腿上看着。我就耍他说:“书包大减价,一元一件。”而他则说买一送一,我气得无话可说。

有时,他喜欢跟别人说话,谈论的话题是很无聊的,但经过他的嘴之后,就变得幽默好笑,真不得不佩服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啊。连我不擅长说话的人,都被他调教的活泼起来。

他虽然顽皮,但也算是孺子可教也。有些题目,他一点就通,有时我还要请教他呢。尤其是数学,我发现自己好像进步了许多,这不正是“三人行必有我师”吗?

总之,有了他这个同桌,不知该喜该忧,但我知道,我的日子是快乐的,因为有他这个“大活宝”在,想哭都难了。

第七篇

自从上中学以来,我就只有两次和女生同桌的机会。去年刚升初中时,我就有一个女同桌,她叫王娜娜。这不新学期开始了,我又换了一个同桌。

哎!又是一个男的。他,走起路来贼头贼脑的。表面看来挺老实。可一到下课,他就与杨昆闹起来了。什么千手观音之类的耍的一套一套的。

他的头脑很好,想象力很强。特别是数学,更是他的强项。他的数学成绩在班里名列前茅的。所以,我认他做了我的师傅。每当我遇到难题时就会厚着脸皮让他教我。而每当这时,他都会说:“叫师傅,还要拿阿尔卑斯。否则不教!出去别说我是你师傅,连这么简单的题都不会做,你干什么吃的!”我只好说:“师傅,徒儿无能,您就教教我吧!”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我心里想:这样的烂师傅,比我的另一个师傅于安静差多了,要不数学不如他,我才不这样呢!

他很内向,从来不与女生多说一句话,只是偶尔和杨昆说说话。这些同学们也都知道。刚开始,我们同位时,前两三个星期,我们几乎没说过几句话。

不过,与他同桌,我也学到了他的一些优点:节约啦!好学啦!……但有时他又节约的过分,那一次,明元凯向他借钢笔。他就把我的给了明元凯,并说:“这是我的,你用吧!”害得我找了好长时间。我想骂他,想给他一拳。没等我骂出口,他就说:“徒弟要造反了,要背叛师门了。”

有时,他也很幽默。他说杨昆是西瓜皮,虾皮子眼等等。杨昆便说他是熊猫,火柴棒子眼。

这就是我的同桌-----安永杰。

第八篇

曾记否小学时

你我互不认识

却成了同桌

你不言我不语

真的好尴尬

岁月让我俩成朋友

转眼间时光又让

我俩天各一方

相处时的点点滴滴

又像春雨淅淅沥沥

我不会你教我

我困难你帮我

我生气你哄我

春夏秋冬会循环

期望大学又同桌

第九篇

朋友,是一支随日月滋长的诗,是一曲跟随时间行走的歌;是我们病苦时默默关注的眼眸,是我们快乐后脸上留存的笑意。朝夕相处,心心相知的是朋友;陌路相逢,偶尔伸出援手的也是朋友。也许多年以后的日子里,还有老友相伴;也许一日为友,却无缘再见,但朋友这首歌会常唱不衰,感动你我。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李欣,他是我在小学的时候的一个同学,他是我的同桌。他的个子很矮,大大的眼睛,却有一 张能言善辩的嘴。虽然他的个子不高,但是他却很聪明,每次考试都能考前几名,他最大的优点就是爱帮助人,所以他有很多的朋友。

记得那是在三年级的时候,早晨我去上学,发现我的语文书不见了,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和老师说。李欣看我愁眉苦脸的样子,他问我怎么了。 我把事情的原委全告诉他了,他说:“没有什么,我们俩用一本不就行了。”一直到第二天,我才把语文书找到,原来是被其他的同学给借走了,我非常感激李欣,因为他总是在帮助我,我在小学时数学很差,李欣给我要讲了多做题,只要有题不会,我就去问他,他总是耐心的给我讲解,所以我的数学提高的很快,我为我有这样的朋友而高兴。

我认为:人的一生应该结交很多朋友,但是,能够结交像李欣这样的朋友,应该算是我一辈子的福分,就让我们用感恩的心来共同分享这种幸福吧!

第十篇

此刻在我旁边那个哼哼的家伙是我的新同桌.

他,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细而弯的眼睛总是透着智慧的光芒,他的嘴唇总是抿着,只有在笑的时候,才能看到他那副白但不怎么整齐的牙齿.他的脸就像是七零八落的零件组成的,显得独特但又那么协调.

他,成绩超好,总考全班第一位.对于从小被老师教导“要认真学习,才能取得好成绩”的我看他简直比看外星人还稀奇.上数学课,他在底下做英语作业;上英语课,他在底下做语文作业……有一次在班队课上,班主任让他和大家交流一下学习方法.刚做科学作业做得兴致勃勃的他,突然听见老师叫他名字,急忙问我老师老师在说什么.作为同桌,我很义气地告诉了他.他缓慢地站起来,慢条斯理道:“其实学习只要上课听好就好了……”我差点吐血,你这叫上课听好,想想前半分钟你在底下鬼鬼祟祟干什么.可是没办法,人家就是成绩好……

他有一个爱好,唱歌.周杰伦是他最崇拜的歌手,所以上课时免不了哼上几句.开始,我一直以为他在念经,后来才知道他在唱周杰伦的《龙拳》.请注意,这个“后来”是指30分钟后!他在练他的唱功,同时也在练我的“听功”.经过他现在的哼哼,我发现我的“听功”的确有了进步,便得意地告诉他:“小样儿,唱周杰伦的《黑色幽默》呢!”谁知,他瞥了我一眼,说:“你耳鸣吧,同学.我唱的是《黑色毛衣》.”我晕~~

看着他那么自我陶醉的样子,我不禁觉得——他真得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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