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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初作文招生简章500字

小升初作文招生简章500字

提升写作能力,做到手到擒来,希望这篇文章对您的作文能力提升有帮助,特地精心编写的小升初作文招生简章500字。

第一篇

报考专业

三年制大专

专业

学制

名额

学年学费(元)

招生类别

招生对象

生源范围

舞蹈表演

三年

50

9000

舞蹈类

高中毕业,

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

陕西省

音乐表演(声乐、器乐)

三年

80

9000

音乐类

电视节目制作

三年

50

9000

编导类

装饰艺术设计

三年

90

9000

美术类

填报志愿及录取

凡高考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高职(大专)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志愿,我院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直到招生计划满额为止。

奖助学金规定及其它

1、国家助学金:凡考入我院的学生,家庭贫困的三年制大专生可参加每人每年2500元助学金项目的评定,特别困难的可参加每人每年3500元助学金项目的评定。

2、三年制大专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项目的评定。

3、学校设有天丰艺术教育奖学金:为优秀学生每人每年资助7000元。

4、学院设立其它奖学金:特定、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学生干部奖、品德优秀者奖、突出贡献奖。学院分别给予3000、1500、1000、600、500元奖励。

第二篇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要求,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院校名称: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国标代码:13864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6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制:三年

外语语种:不限

一、学院概况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5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保留中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职能。学院校区共占地500亩。现有冶金化工系、建筑工程系、机械系、自动化系、工商管理系、基础部六系一部。开设的专业有:应用化工技术(煤化工、化学分析方向;稀土冶炼及应用方向)、冶金技术(钢铁冶炼方向)、材料工程技术(轧钢方向)、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设备安装与维护检修方向;自动控制方向)、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液压与气动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电设备、冶金机械方向)、矿山机电、建筑工程技术(施工方向)、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工业控制智能化方向)、检测技术及应用(测控技术及自动化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物流管理、酒店管理(酒店方向;烹饪方向)、共计21个专业。

二、2013年招生计划

2013年计划为1800人,其中包括少数民族预科生60人,对口中职110人。2013年招生的专业共21个,分省分专业计划详见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专刊。

三、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即按投档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3、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作退档处理。

4、不限定男女比例,不限制外语语种,因受现有师资条件的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5、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酒店管理专业身高要求: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

6、我校对特困生将通过奖学金、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减免学费等多种途径予以资助。

四、收费标准: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学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并通过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学院招生部门名称: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讯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6号,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电话:0472-2897331(兼传真)、2897332(兼传真)、2897333

e-mail:

第三篇

2017年西安工业大学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7年全国招生50人,艺术文理兼收。

二、报考要求

1.考生须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须有一定书法基础,身体符合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相关规定;

3.陕西省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仅限陕西省考生,不接受外省生源报考;

4.其他省份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书法学专业考试且专业成绩合格,未组织省级书法学专业统考的省份,我校不安排招生计划。

三、校考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预报名:

(1)时间:2017年2月15日至3月1日。

2.现场确认:

(1)时间:2017年3月10-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地点:西安工业大学金花校区(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北路4号)

(3)携带资料:

①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②陕西省2017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的《西安工业大学2017年书法学专业校考报名表》。

④根据省物价部门收费标准,专业测试收取报名费100元。

四、校考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各科满分均为100分。临摹分两部分,一部分为临摹楷书,另一部分为临摹行书(内容节选“怀仁集王圣教序”部分)。

2.考试时间:2017年3月12日(星期日)

科目名称考试时间地点

科目1临摹9:00-12:00西安工业大学未央校区

科目2创作14:00-17:00

注: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考生须持西安工业大学发放的书法学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用具自备,考试用纸由学校统一提供,为3尺生宣。

4.校考成绩将于4月中旬查询,届时考生可在西安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校考成绩合格者可在本科招生网打印专业考试合格单。

5.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考试纪律等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考生的违纪、作弊事实以书面形式上报陕西省招办,违纪作弊信息将记入考生的电子档案。

五、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要求,校考合格总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

2.考生书法类专业省统考合格(陕西生源校考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控制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按文化课成绩相对值(即考生文化总分与艺术类专业本科控制线差值)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3.录取时不分文理,对于要求文理分科的省份,按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费

书法学专业为9000元/学年(如有变动,按2017年陕西省财政厅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七、报到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需凭专业准考证、文化课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请务必妥善保管。

八、其他事项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要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学校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学府中路2号(西安市北三环未央大学城)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29-86173115

第四篇

2017年浙江中医药大学高考招生简章(章程)

第五篇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一、为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要求的学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二、学院全称: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283

学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新区中心城规划三街二号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三、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以自治区和有关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收费标准

1.学费护理、口腔医学技术、生物制药技术、旅游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煤炭深加工与利用、应用化工技术、食品生物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每年4500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每年5000元

2.住宿费4人间900元/每年

四、录取规则:

(一)我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录取新生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考生录取规则为: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考虑其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

(二)我院提档时承认各省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三)音乐表演专业投档考生按文化课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学生待遇:

学院对特困生通过奖学金、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减免学费等多种途径予以资助。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

(二)证书种类: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规划三街

电话:0470-2283111、2283112、2283113

传真:0470-2283113

e-mail:

外语语种:外语语种不限。但受师资、设备等因素限制,学生入学后学校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呼伦贝尔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3月26日

第六篇

2017年浙江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

浙江师范大学位于浙中历史文化名城金华,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型省属重点大学,是浙江省首批五所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发布的2017年中国大学排名中,学校综合实力居第77名,稳居全国高校百强,在浙江省属高校中继续位居第2名。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先后被评为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普通高校”。

体育学科现为浙江省一流学科、校重点建设学科。体育教育专业为浙江省重点专业、特色专业。2004年学校开始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现有教育部确定的田径、篮球两支高水平运动队,多支校运动队保持常年训练。学生中有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培养了一批国际级、国家级和一级裁判员。拥有室内游泳馆、综合体育馆在内的室内外体育场馆20余万平方米,体育场地设施一流。为中国大学生网球协会、中国大学生攀岩协会副主席单位,浙江省大学生体协篮球分会主席单位。

学校先后承办CUBA东南赛区比赛、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赛事。近年来,我校体育健儿在全国、浙江省大学生各类运动竞赛中奋勇拼搏,取得优异成绩。田径获得百余枚金牌,多次获得浙江省大学生篮球、足球、武术、健美操、网球、定向越野、游泳比赛冠军;攀岩、跆拳道、体育舞蹈运动员获得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冠军;男篮获第三届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东南赛区第四名,连续多年保持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浙江省大学生篮球联赛体育专业组冠军。2010年第五届全国高等师范院校田径运动会,共获得5金2银5铜的成绩,打破两项记录,列总分团体第三、女子团体第二;2015年浙江省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共获得52枚金牌,列体育专业组总分第一;2013年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夺得2项冠军,获得浙江省参加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突出贡献奖”;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上获得4银1铜;2014年,在第六届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夺得团体总分第二名,获8枚金牌,打破5项赛会记录。2016年田径队在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上获得2金2银3铜,位列团体总分第八名,在浙江省参赛队伍中排名第一。2016年获得浙江省大学生篮球联赛男子丁组第二名,丙组第一名。

一、招生项目、人数及范围

1.高水平运动员:篮球(男子)、田径项目,面向全国招收40名左右(其中省外考生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其中篮球5名左右,田径35名左右。

2.体育专业特招生:田径、足球(男子)、篮球(男子)、武术、网球、游泳、乒乓球、排球等项目,面向浙江省招收18名左右。

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测试成绩和项目建设需要,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报名条件

1.高水平运动员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此条仅限浙江省考生);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者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此条仅限浙江省考生)。

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体育专业特招生(仅限浙江省考生)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体育专业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或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一)高水平运动员

1.报名办法:

考生可在本通知挂网之日起,直接向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投寄以下材料:

(1)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见附件)。

(2)考生近两年内参赛的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用特快专递寄至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

2.报名时间:

非浙江省考生截至2017年2月19日(以邮戳为准);

浙江省考生截至2017年浙江省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当天(2017年3月12日)20:00。

(二)体育特招生

于我校专项测试当天(2017年3月13日)到指定地点报名(地点另行通知)。

四、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

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的浙江省考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在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再行组织测试。我校专项测试费110元/人,测试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

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非浙江省(市、区)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在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再行组织测试;对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的非浙江省(市、区)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我校专项测试费110元/人,测试时间为2017年2月26日。请于测试前一天(即2017年2月25日)携带运动等级证书、身份证、成绩册等报名材料原件到我校体育学院进行现场确认。

4.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至23日。考生须在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缴费。其他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

五、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及我校招生专业的需要,我校专家评审委员会择优确认入围名单,及时通知入围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予以公示,并报生源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和教育部备案。

入围考生须在2017年3月14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快递至我校体育学院办公室:

(1)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近两年内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

2.高水平运动员

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我校将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所有考生成绩分布,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后方可录取(人数控制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20%以内)。

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一级运动员以下考生,须参加浙江省统一文化课高考,高考文化总分须达到浙江省普通类二段分数线。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普通类二段分数线的65%,由学校提出申请,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人数控制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30%以内)。

3.体育专业特招生

体育专项测试、术科考试、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浙江省要求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六、联系方式

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0579-82282245 陈老师、卢老师

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0579-82282575 李老师

传真:0579-82297990

通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邮编:321004

第七篇

陕西高职院校2017年招生简章公布 可不高考上高职

春节刚过,即将参加今年高考的考生就进入了备考阶段,记者日前了解到,有关今年高职分类招生有关高职院校的招生简章,近期已陆续公布,通过高考前进行的高职分类考试的考生,若按时到录取学校注册报名的,将不再参加今年高考,就可直接被高职学校录取,其学历待遇等与高考录取学生一致。

记者了解到,我省实行高职分类考试已经多年,今年高职分类考试将成为高职教育招生主渠道,省内所有普通高职院校将全面实施分类考试招生。

分类考试招生包括4种模式: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

省内6所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和9所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可在自愿原则下联合或单独组织单独考试招生,也可选择参加综合评价招生,但只能二者选其一。省内其他高职教育院校参加综合评价招生。参加高职分类招生的学生,必须是参加高考报名或高职单招报名通过资审的考生。

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且有申请意愿的考生,将于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之间,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根据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提出入学考试申请。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学生,按照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院校将根据生源类型,分别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具体内容可参阅各校招生简章。

经过预录取公示,报到注册等规定环节(被多所高职教育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教育院校报到注册),考生在4月18日17时前到校完成报到注册的,将不再参加今年高考,直接被高职学校录取,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的新生完全相同。没有按照规定期限到校报到注册的,仍可参加高考。

第八篇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为了不断加强我校招生工作的规范性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学校标准代码:19127

校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高专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简介: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包头医学院,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较早建立的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坐落在世界闻名的稀土之乡、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城市、美丽的草原钢城——包头市。

建校50年多来,包医人秉承“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校训,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勤俭奉献”的精神,办学实力不断增强,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先后培养输送5万多名德才兼备的合格医学人才,为国家和自治区医药卫生事业的进步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学校设有研究生学院、临床学院、基础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口腔学院、麻醉学院、药学院、法医学系、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思想政治教学研究部、继续教育学院、外国语学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体育部、职业技术学院等17个教学单位,有14所附属医院(其中直属一、二附院为全国三级医院)、46所临床教学实习医院、15所自治区全科医学临床及社区教育培训基地、37所公共卫生教学基地、8所药学、10所法医学专业教学基地。

学校普通全日制教育包括硕士、本科、高职高专三个层次。目前有40多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一级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3个,二级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13个,专业学位授予权学科2个,涵盖医学、理学、法学、史学四个学科门类;设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护理学、麻醉学、口腔医学、法医学、药学、运动康复与健康、放射医学、中医学、法学(医事法律方向)、应用心理学(医学心理方向)、英语(医学英语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信息方向)、市场营销(医药营销方向)等19个本科专业,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美容技术等5个专科专业。临床医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检验等4个本科专业为内蒙古自治区品牌专业,护理为内蒙古自治区高职高专品牌专业。其中预防医学专业为国家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内科学(风湿病)、内科学(心血管病)等4门学科为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学科,药理学、生理学等2门学科为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学院附属医院的肾脏内科、消化内科等2门学科为内蒙古自治区临床医学领先学科,神经外科学、风湿病与自体免疫病学、急诊急救医学等3门为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临床医学重点学科;营养学实验室、人体解剖学实验室和医学生物化学实验室等3个实验室为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临床基本技能和医学技术等4个实验教学中心为内蒙古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生理学、环境卫生学、人体解剖学、病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药理学、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内科学、食品卫生学、病理生理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儿童少年卫生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基础护理学、麻醉药理学、基础化学、麻醉生理学等18门课程为自治区精品课程,其中人体解剖学、生理学为自治区优质精品课程。内蒙古基因诊断研究所、内蒙古应用解剖研究所、内蒙古消化病研究所、内蒙古高血压病研究所、全科医学培训中心等设在我校。

学校目前有各类在校生17000多名,已形成集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和教育体系。

学校现占地面积1100多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其中教学楼面积25100平方米,有83个教室,可容纳9000余名学生同时上课;图书馆面积21900平方米,有18个阅览室、自习室,同时可供2000人阅览学习,馆藏图书64万余册(种),电子图书29万余种(册);有1万多平米的体育馆及近5万平方米的室外运动场;实验室面积33600平方米,一次性可供4000名学生做实验。公共服务体系日臻完善,建成了现代化的校园计算机网络。现有教职工(含附院、职院)2200多名,其中正高职称203名,副高职称580名,硕士研究生导师191人,19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8个“5521”创新团队,26人领军人才,34人学术技术带头人,51人中青年骨干人才,“321”一层次3人,二层次11人,包头市优秀教师5人,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优秀德育工作者2人,2012年青年创新人才项目1人。

学校注重发挥学科综合优势,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近3年来,先后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35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项,科技成果推广项目12项,省部级和包头市科研成果奖励26项,获各类教学成果奖励5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166篇,主编或参编出版教材120部,其中国家级规划教材42部;主办的《包头医学院学报》为省级公开发行刊物,曾获第二届北方优秀期刊奖。

学校注重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北京大学医学部、首都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山东大学医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等国内多所知名院校建立密切合作关系,并与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合作办学,与英国设菲尔德大学、韩国极东大学建立友好关系,与英国北方总院、巴恩思利医院、设菲尔德大学儿童医院建立友好协作医院,聘请部分国内外知名人士为名誉教授。

招生计划:以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公布数据为准。

录取批次:

1.本科:本科第二批录取(其中免费医学定向本科二批b录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本科二批c)

2.高职高专:专科批录取。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入学后,本、专科各专业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外语成绩要求:报考我校英语(医学英语方向)专业的考生仅有英语教学,并要求英语成绩在合格线以上,同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笔试及听力)在合格线以上。

男女比例:法医学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其他专业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肢体严重残疾者不宜报考,其他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中对各专业的要求执行。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教育部高招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

1.录取原则: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规则:

⑴录取时,先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再进行变更。

⑵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①采取“专业清”方式录取。

②已投档的志愿考生,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成绩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

③已投档的区外非志愿考生,服从学校及专业调整的,根据成绩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已额满,则不予录取;对于服从学校调整而不服从专业调整者,不予录取。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只接收志愿考生,并按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与同批志愿投档考生同等对待。

4.我校在区内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凡符合要求的考生报考我校且体育测试合格、高考成绩符合要求的依据教育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按成绩排名及计划数依次进行录取。

招生专业:

1.本科:预防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护理学、药学、卫生检验与检疫、放射医学、法医学、中医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信息方向)、法学(医事法律方向)、应用心理学(医学心理方向)、市场营销(医药营销方向)、英语(医学英语方向)、运动康复。

2.高职高专: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医疗美容技术。

学费标准:

1.本科:各专业均为3500元/学年.人。

少数民族预科班:2800元/学年.人。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各专业18000元/学年.人。

2.高职高专:各专业均为5000元/学年.人。

住宿费标准:

6人间:900元/学年.人

奖学金及助学贷款:

1.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400元/年。

获奖人数比例:一等为学生人数的5%、二等为学生人数的10%、三等为学生人数的15%。

2.单项奖学金:200元/年.人,用于奖励在精神文明建设、体育、文娱和宣传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获奖人数比例按学生总人数的5%评定。

3.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比例为在校本专科学生的28%,受助金额为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比例占学校总人数的3%。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奖励学习特别优秀的学生,受助比例为在校生总人数的0.3%。

4.国家助学贷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教育厅、财政厅、内蒙古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及各地政府共同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联系方式:电话:0472-7167734

邮政编码:014040

电子邮件:

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负责解释。

第九篇

2017年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11034

办学层次:专科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位于邯郸市邯山区渚河路141号,拥有63个招生专业。学院现有二级学院-一个——银隆新能源学院,与三一重工、保利集团、中船重工等企业共建了一批校内外实习实训就业基地,是首批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是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副会长单位、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就业工作委员会主任单位、全国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创新发明教育基地。

1.招生对象

取得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考试安排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命题和考试均由牵头院校负责。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统一为语文、数学、外语,满分360分;职业技能考试可采取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以院校规定为准,满分390分。

3.录取规则

(1)专业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在充分尊重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基础上,按总分(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填报志愿情况,各专业计划可进行调整,以满足考生志愿要求。

(2)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成绩相同者全部录取。

(3)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专业要求。

(4)录取专业无语种限制。

(5)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有一项缺考或任一项考试成绩为零者,不予录取。

(6)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4.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为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为7000元/年。

(2)住宿费:500元/年和800元/年两档。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具印、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6.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渚河路141号

邮 编:056001

联系电话:0310-3162951、3162938、3162937、3166290

第十篇

内蒙古科技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为更好地实施高考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内蒙古科技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校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见招生来源计划表

语种要求:除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日语、俄语三种语言教学,请考生慎重选择。

外语口试要求:无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各专业的要求执行。学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开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我校在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以及内蒙古科技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4、艺术类专业录取:

(1)美术类:

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只承认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四川省:我校只承认上述省份2013年美术类专业统考(河北省为联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2013年本省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类:

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只承认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专业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乘以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河北省、山西省、四川省:我校只承认上述省份2013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河北省为声乐联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2013年本省音乐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报考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的学生要求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入学后加试美术,如美术基础太差,致使无法完成上述三个专业学习者,则由学校安排根据具体情况调入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工程力学、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任一专业学习。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工程管理(普通文科)、工程造价(普通文科)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7、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1)美术类: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四川省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类: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专业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乘以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河北省、山西省、四川省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非艺术类:

①内蒙古自治区: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务外包方向)本科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②江苏省:学校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

③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④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务外包方向)本科专业外,其它专业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随机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学费标准:

1、本科:

(1)、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为7000元/学年.生。

(2)、音乐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为7200元/学年.生。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务外包方向)专业学费为3500元/学年.生,实践技能培养费为9500元/学年.生,合计收费为13000元/学年.生。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

经济与贸易类(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专业为14000元/学年.生;

材料类(中外合作办学-冶金工程)、材料类(中外合作办学-金属材料工程)、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专业为15000元/学年.生。

(5)、普通本科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学费第一、二学年为4000元/学年.生,第三、四学年为8000元/学年.生;其它所有普通本科专业均为3500元/学年.生。

(6)、少数民族预科班为2800元/学年.生。

2、高职:高职所有专业均为5000元/学年.生。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联系方式:电话:0472-6896222、5951605、5954333、5951531

传真:0472-5954391

邮政编码:014010

邮件:

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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