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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山在呼唤》的读后感大全

《远山在呼唤》的读后感大全

《远山在呼唤》是一本由[日]植村直己著作,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页数:24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远山在呼唤》读后感(一):我这一生放荡不羁爱旅行

植村的生活很纯粹,登山。当征服了五大洲最高峰及其他若干群峰后,他又将生活转向极地。植村只为自己而活。所以,他必须独自登山。独自漂流亚马逊河六十天。独自横跨南极3k公里。危险,喜悦,一切都应有自己。

朴实无华的植村用他最朴实的文字记录了自己进入大学以来的登山冒险经历,感觉如此真实,仿佛就在身边。引用巴顿将军的话,一个士兵最好的归宿,是在最后一仗中被最后一颗子弹打死。植村亦在33岁冬季独攀麦金利峰时下山途中失踪。

我毫无体力对登山的人一直高山仰止。我想,与植村相似的是我亦有呼唤我的,或者我属于的东西,旅行。其实直到大学毕业我才开始真正旅行,独自上路。不是为了去过多少国家,而是就想出去走走。看看别人怎么生活的,回来后感觉自己更真实,更感恩,更热爱我现在生活的城市。

远方在呼唤。

《远山在呼唤》读后感(二):世间事,百无一是是登山

二十年前,我每一天都觉得自己是个牛逼的人;二十年后,我还是这么觉得。因为我的自视甚高中,有一条比一万个局中人都高的,是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我总想往哪里去?我总想死在哪里。

北京这几天过得犹如“人间仙境”,每走过一步,身边都是呼呼的霾。要是一个跟头摔在自己的脚尖上,一脚将自己踢死,倒也迅捷,可是这动作太高难度了。

只好躲在一个角落里读这本百无一是的书。

读彼得梅尔的普罗旺斯时,就想将来一定死后埋在那里,但一转移就举得可笑。

读到托斯卡纳时,还推荐给一个朋友,说那里值得你将来死后埋身体,岂料遭她一通臭骂。(没文化!)

登山,不是王大大那般,弄一帮人扛着自己,快到顶上了自己再狗熊一样爬几下,于是登顶了,于是呼呼了,于是登报纸了。

不是那样。应是植村直己这样。

安安静静的登,没有多少人知道,没有照片,没有镜头,甚至没有登顶,甚至死了。

十一期间,重看了电影into the wild,读了一遍植村直己,为故事感动,为人感动,为生死感动,为自己感动。

晨鸡初鸣昏鸦争噪哪个不去红尘闹?

想起这句,心中愈是悲哀。还是“仙境”中闹!

世间所有事,唯登山最百无一是。

世间最没用的书,竟常常无耻地能传世。

《远山在呼唤》读后感(三):山就在那里

阅读途中不断感叹植村的行动力:假装会滑雪,得到巡逻的工作;申请阿空加瓜山签证时的交涉,亲自登峰以作证明;靠言语和手势传达自己想独自登麦金利山的愿望。为何要登山,因为山就在那里。植村沉浸于为了一个目标全力以赴的感觉,至于独自登山的形式,即靠自己的双脚从山底走到山顶,我认为意义其实不大,途中总要坐车,坐飞机到达人所设立的登山口。 我一直感觉关于山的文字比海要多,我们可以踏入山中,贴向岩石。海却太危险了,开弓不能回头。记得唯一一本关于海洋的纪实是《孤筏重洋》。与托尔·海尔达尔、约翰·缪尔和星野道夫相比,植村直己基本不做描写,没有十分漂亮的文笔,但胜在经历丰富,代入感极强,可读性上佳,非常推荐给喜欢爬山的读者。然而其笔下旅行的艰辛随处可见:攀登博朗峰时掉入冰隙、挤在火车底层、非洲的猛兽、南美的亚马逊河漂流、极寒下冲击麦金利山、大若拉斯山的绝壁……所以他的文字也没有闲情去散发诗意吧。我喜欢爬山,终究是喜欢观山,这么危险的还是算了。在书的结尾处,植村提到自己从垂直运动转向水平运动,他有无限多的梦想,我却五味杂陈地联想到伊藤润二的《漩涡》,多巴胺只会提供无穷尽的想要而不是满足。追求与知足是一个非常难以平衡的问题吧。 最后还想夸一下书的封面,蓝白的山峰十分养眼。我非常喜欢的几本自然文学,《孤筏重洋》《风沙星辰》和《永恒的时光之旅》都是蓝色封面,蓝色该是自然、浪漫、孤独、忧郁的颜色吧。

《远山在呼唤》读后感(四):梦想光环下的局促现实

植村是个伟大的登山家,他是首个成功登顶五大洲最高峰的人,他徒步过日本三千公里,他用狗拉雪橇,完成了上万公里的北极穿越。他在日本风靡一时,是那个时代青年的英雄。炫酷到不行。

我第一次看他的书,是极北直驱,记录他在格陵兰岛北极圈处,同当地爱斯基摩人一起生活和学习狗拉雪橇技术的日子。那个时候,他大概也算小有成就了,因此旅行的资费上应该并不特别窘迫,也就未被特别提及。日子粗糙而清苦,但在爱斯基摩这种生猛的极北部落面前,植村甚至还多少带有一些并不故意的文明世界的高级感。

我看得兴致昂扬,这本书既满足我的猎奇心,又有这个柔弱时代所没有的强韧品性,是所有困在钢筋水泥里的文艺青年的梦想生活。我食髓知味,又开始看他的另一本书,远山在呼唤。

此书记录他青年时攀登五大洲最高峰的经历。登山中的危险与坚持,很多资料里都能看见,倒不稀罕。但这本书,与上本书相比,让我感觉唏嘘胜过激情与热血的便是:未成名之前,身无分文的植村想实现登山的梦想,钱和生存的问题,其实解决得非常窘迫,尤其是在文明社会的衬托下。大多时候,文艺青年们敬仰和羡慕另一个人或另一种生活,更多地,还是受他人最后的成功光环吸引,成功前的艰难,更多地成为了美谈,并不会被具体地仔细揣摩体会。但这本书里,植树诚实地记录了最初的几年里,他如何心酸以及艰辛到不那么体面地为登山攒钱的过程。他在法国一家滑雪场工作,为了攒钱,从来不参与同事们的聚会,即便圣诞夜里,也独自在滑雪场煮土豆和面包。摔断了腿也不敢不工作,只是从巡逻员变成了检票员。刚意气风发登完7646米的戈尊巴峰,回头回法国的轮船上,为了补贴上岸后的口粮,每天都要垂着腰搜集他人吃剩的面包和肉。你看,当他登上山顶,出现在报纸上的时候,他当然是你的英雄。那这人作你男友如何?你确定你梦想的生活,就是跟随他,去拾捡剩菜剩饭么?

此书看得我头脑清醒。

不过,我身边有个朋友也这样。他比植村更为激进与果敢。我问过他,羞耻心也许不是不能放下的。但是我怕。我怕没钱的时候生病,他回答我他不怕。他认为,只要他还对某人有价值,比如他能让父母爱他,能让世人对他有道德感,政府想在他身上体现政府的责任感,那他就会被救助。

最后,1984年,植村在麦金利山下山途中掉入冰缝遇难死亡。20年前,他第一次攀登阿尔卑斯时也曾掉入冰缝,差点死亡。自此以后,他无数次在书里写到这段经历,并提醒自己小心冰缝,多做准备。20年后,他终究没能免于这一难。

《远山在呼唤》读后感(五):远山在呼唤

整本书可以说是流水账式的记录,没有像《进入空气稀薄地带》那种仔细的描述,对危急时刻的心理的剖析,一边仿佛是享受着的撕开那种伤口那种记忆,没有采访很多人,没有开上帝视角去看整个遇难的故事。而本书则是很简练的描述,也可能因为作者大多是独自攀登,只能写自己。而自己作为一个非专业文字工作者,一心只想着攀登,写出来的自然很难有很多的描述让人觉得身临其境。

书讲了作者加入大学登山队,只身一人跑到语言不通的国外,做非法劳工、普通劳工,省吃俭用、日子过得粗糙但乐在其中,一个人攀登了戈尊巴峰、勃朗峰、乞力马扎罗山和麦金利山,还和团队一起登顶了珠峰。作为一个在国外身无分文流浪了5年的人,面对语言不通,他比划描述,求助当地人,装傻让官方机构请来翻译者;没有钱,他试过打非法工被移民局抓,在滑雪场干活,省吃俭用存钱登山;也因为没有钱,他坐四等舱、做挤满了人人向窗外尿尿的火车、坐破破的经常出故障的巴士,在南美,在印度,在非洲,他的足迹踏遍了五大洲。

一个人攀登勃朗峰过程中掉入冰隙;和向导仅仅两人穿过非洲热带雨林;只身一人用木筏在亚马孙河漂流了60天,遇到了强盗、风雨、锅具被冲走、蚊虫;在大若拉斯山与队友悬挂在岩壁上……他还攀登了很多山,厄尔布鲁士山,肯尼亚山。他还想徒步纵贯日本列岛、基地越冬、北极圈雪橇之行、横穿南极大陆……

一个不管不顾、星行动力强、有点莽撞但是不失谨慎的人,一个走到哪活到那、为了攀登可以不惜很多事情的人……不会过多的修饰,印象最深的是他对于在雪山上硬扛过一晚只是一笔带过,对过程中的种种煎熬最细致的描述不过“我简直连死的心都有,我用冰镐砰砰敲自己的头试图无感睡衣,每走五步或者十步就摔倒在雪中。”但是也因为这种直白,这种不加修饰,更显生命的极限,更显他的生活态度的可贵。毕竟,只身一人只带着能勉强活十天的钱出走美国的勇气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我只能想到红娘。

我们总是说着,长大后,自由之后,我们会去哪里。但是现实常常是我们最后囿于这些或那些,时间,金钱,无法脱身。并不是谁更可贵,并不是努力的维持生活就是错的,并不是赚钱养家负起责任反而成了懦弱不顾一切出走反而成了勇气,只是说,如果想要,如果能舍弃,我们始终是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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