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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察觉的世界》读后感1000字

《未察觉的世界》读后感1000字

《未察觉的世界》是一本由[美] 纳撒尼尔·约翰逊 / 刘晓颖 绘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9.00,页数:261,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未察觉的世界》读后感(一):城市之中的自然

比之中文译名《未察觉的世界》,更喜欢《Unseen City》这一名字。长久以来,在认知中城市仿佛是与自然独立的一般。我与妻子都来自于小城,纵使也未经常接触野外、田地,但幼时家家户户的园子也让我们接触到了许多生命,草莓、李子、海棠、格桑花、荷包牡丹、芍药、番茄、蚯蚓、各种毛毛虫。也让我们可以日常性的嘲讽来自大城市的同学的“五谷不分”。大学时几个同学趁着小假期,来了场短途旅游,记忆颇深的便是同学对乡村中常见植物的新奇。当有了孩子,和妻子也会时常发出对孩子无法接触自然的困扰。当然,也会有作者一般的羞愧,

一直以来,林奈的名字总在心中萦绕。我想我是喜欢植物的吧,虽然总下了杀手。一直以来,都是在想。其实观察植物是多么简单的一件事,只需要你下楼走到绿地,来到城市中这片与你最为接近而却未察觉的世界。

一个放大镜、一个双筒望远镜、一本生物指南,几样简单的装备,让我们好好观察城市中的生灵。立一个小目标,每月认识一个新物种,写好日志,记录下快乐。

感谢Nathanael Johnson,感谢《Unseen City》,我要与儿子去观察未察觉的世界!

《未察觉的世界》读后感(二):生活不在别处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才反应过来自己平时忽略掉了一个多么好玩且丰富的世界。

银杏多常见呀,每个秋天学校里的银杏都会像约好了时间似的齐刷刷地落叶。但我却从来不知道银杏有雌雄之分,而且会产出白果这样的食物。

“乌鸦喝水”这个成语更是从小就听过,但却从来没有想过为什么是乌鸦,而不是喜鹊或者麻雀什么的。这本书似乎给了我一个答案,乌鸦具有超出人类想象和认知的聪明。书中的乌鸦为了戏弄人类而使出的那些可爱的小把戏更是让人忍俊不禁。它在我的印象里再也不是一个浑身黑象征着“不幸”的符号,而是适应了和人类一起生活的机灵鬼。

书中对于蚂蚁的描写更是和我刻板印象中的蚂蚁一点都不一样。蚂蚁的种类居然有上万种,我以为世界上只有一种“蚂蚁”,而且觉得它们长得都一样,但它们其实有不一样的条纹、颜色甚至腹柄的数量。我的认为只是作为一个庞然大物惯常忽视身边的微小之物的傲慢。

总觉得要到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地方,生活才会开始有趣起来。总觉得要逃离城市,走到大自然里面,才能去感受与理解自然的意义。但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是,只要你把熟悉的生活陌生化,随便走到哪里都能算是一场“旅行”。也不用刻意去寻找自然,我们所处的地方就是自然,我们也是自然的一部分,而且是极其渺小的一部分。

虽然渺小,但我们也可以从中汲取到很多能量,并且有着自己的能动性。

放下这本书,决定了明天就要去“旅行”。

《未察觉的世界》读后感(三):我的邻居不是人

住在小区里的邻居们很多,可我最喜欢的那些都不是人。

在我焦躁不安、沮丧不堪的时候,安慰我的是它们。

有一天下班心情很差,大半夜拿着电话在人工湖旁焦躁地走来走去。我一人勉力维持了很久、四处灭火的一个项目,终于还是被猪队友炸开了一个大雷。我欲哭无泪、焦躁不安,但还得把自己支棱起来,一边应付不停甩锅的猪队友,一边试图说服重要参与者不要退出。终于放下电话的时候,我已经力气全无。夜已深,小区很安静,万家灯火中没有一盏与我相关,只有风偶尔撩动凝滞的空气。我坐在人工湖边,心里都是对人类的失望和疲倦。我希望时间能够停下来,因为实在不想面对第二天需要单枪匹马收拾的烂摊子。

就在这时候,我发现了夜鹭。

它站在人工湖边的黑暗里,应该早就发现了我。我们离的很近,我几乎一伸手就能够着它。我能感觉它在暗暗观察着我,犹豫要不要飞到离我更远的地方。

而我在祈祷它不要飞走。当人类世界的勾心斗角让我厌弃和疲惫的时候,一只鸟的信任和陪伴显得无比珍贵。此刻所有的人类都显得面目可憎,我只希望这只羞涩的水鸟能就这样静静地陪我一会儿。我几乎是祈求它能容忍我的存在,对我来说这似乎意味着另一个世界的打开——没有其他人类的、这些奇妙的鸟儿们居住的世界,一个平行于人类世界存在的、由它们截然不同的感知描绘出的神秘地方。

我知道它在捕鱼——踩在岸边的浅水里,一动不动,只等着鱼游过的时候猛地下嘴逮住。我不敢动,只怕惊飞了它。

夜鹭也没动。它歪了歪头,继续等待它的猎物。

接下去的两个小时,人类世界停止存在,只有一个我,一个它。

两个小时后我的坏心情都一扫而空,我甚至是欣喜的,急不可待地想跟同样热爱动物的朋友吹嘘,我刚刚跟一只夜鹭一起捕鱼。我像一个被偶像允许接近的迷妹,像一个第一次推开纳尼亚世界的小孩儿,

这本书描写的就是这样的旅程。

自然是不需要到很远的地方去刻意找寻的,我住在苏南,作者住在加州,我们都住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但自然就在行道树上和鸟儿共栖,在垃圾桶里跟黄鼬共住,在公园里和松鼠一起嬉戏。我非常赞同作者的观点,即对于普通城市居民来说,这些触手可及的城市化的自然比遥远的探险更值得我们发现和研究,因为身边的每一个物种都是和我们息息相关的邻居,而不是某种惊鸿一瞥、某种遥远而无关的存在。我也特别喜欢作者为人父、想为女儿打开自然教育之门而摸索着让自己成为了城市自然志公民科学家的历程。自然教育和公民科学就是有这样的魔力,它抚慰在人类世界中感到沮丧的灵魂,它培养孩子通过观察、探索和项目式研究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它激发平庸的人对世界的好奇心和热忱,它也是阻止人类毁灭自己的希望——让城市的未来一代从小了解物种多样性、打破人类中心主义,才能塑造多物种和谐共处的未来;让未来一代的爹妈们发现自然,才能激发political efficacy、让更多人的人行动起来。

我喜欢看翠翠(普通翠鸟)在人工湖边大柳树上捕鱼,也喜欢白鹭飞过我头顶的风姿绰约。

我喜欢住在我家对面的乌鸫一家,每年他们家都有宝宝在出巢的时候掉进我家院子,于是每年我都有幸把宝宝放回树上,等着它爸爸妈妈来接。它的爸爸妈妈也很有礼貌,虽然会用喷屎战术打得流浪猫落荒而逃、但从来不对我或我家的狗用这一招。

我喜欢住在我窗户外面的白头鹎一家。每年滴水观音结了亮红的小果子、他们就会来饱餐一顿。幼鸟在巢里的日子,只要我走到院子里晾衣服,就会听到小鸟啾啾啾地催取爹妈“我饿啦”、以及白头鹎夫妇气急败坏地驱逐我的粗哑的哒哒声:“人类大坏蛋快走开、你在这儿我都不敢回家喂小孩儿!”

我以前不喜欢蝙蝠,因为他们携带的不明病毒,也因为它们总是在快要撞到人时一个急转弯飞走,留下人一脸懵逼、惊心动魄。现在我却也喜欢蝙蝠了,因为前阵子我看见一只蝙蝠掉进了人工湖里、好不容易游到了岸边上却筋疲力尽爬不上岸,所以我就帮了它一把。我给它递了一只扫把、等它爬上来、抖抖它的两只大耳朵、再把它送到附近的树上,等它有了力气好起飞。我发现它毛茸茸的脑袋很可爱,并不像老鼠,它的眼睛亮晶晶的,大口呼吸,就像溺水的人。

我希望这本书能带动更多人去了解你的邻居们,它们的喜乐悲欢和一年四季的生活。它们给你带来的每一个小惊喜都能让你在人类世界的乌烟瘴气里找到的真正的快乐。

《未察觉的世界》读后感(四):【Notae】人类的乡愁

如果我们不仅能欣赏世间罕见、美不胜收的风景,还能欣赏生活中随处可见甚至扰人清静的自然之趣,我相信我们就可以治愈人类最深的创伤——自然界中主动将自己与其他生物隔绝开来的孤独存在。

人类从蛮荒中走来,却不知自己要去往何方。农业的发明,使得人类必须开拓旷野、劈斩丛林——总之,要让丰富多样的地区生态,变得适合单独的一种或者两种植物批量种植。可是合作、共存、竞争,原本就是亿万年来地球生态的主流,是所有生物习以为常的生存节奏。是故,田间总有杂草丛生,害虫、害鸟纷至沓来,若是地崩山摧、天河倾倒,人也不再能一逃了之。正因如此,人类开始与自然对立起来。人毕竟只是自然之一隅,总是需要某些东西而排斥另一些,他越是能够满足自己的需要,就必须越多地排放那些不需要的东西,那些粪便、垃圾、废料。而且,这两种东西最好不要混在一起,免得那些不需要的东西污染了可以使用的东西。人类成为了一种独特的存在,他努力将自己与自然隔绝开来,至少,要与那无法控制、难以掌握的自然相隔绝。

时光荏苒,人类一度忘却了自己的来历。先辈含糊不清的喃呢,被技术发展的喧嚣浪潮所淹没。人类所利用、所控制、所安排的越多,所排斥、所废弃、所遗忘的也就越多。20世纪以来,城市化进程席卷全球。如果说在以乡村为主的世界里,人们还能生活在一种略微混合的环境中,那么,城市的水泥森林就把自然变成了遥远的梦想。在广告里,自然出现在开车才能到达的地方;在文学中,自然绝对不让电线或者街灯出场。所以,当鸟儿站在电线上歌唱,当小花在墙缝中摇摆,当一席秋风吹动满街黄叶,我们不会觉得这是“自然”,或者说,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种自然。人类的乡愁似乎便是如此。

对许多人来说,童年是一种乡愁,尤其是那些童年幸福快乐、无忧无虑的人。童年意味着永远失去的乐园,各种身体病痛的折磨、家庭的责任、他人的恶意大多可以挥手拂去。这些东西一旦由自己来承担,就再也无法推脱于人。哲学的乡愁,则是那理性还未曾浮现的世界。人们思考、辩论、测量、计算,却未能发现深渊——在我们所见、所闻、所触之外,还有着更深的真实、更崇高的国度。理性的国度一旦被人发现,瞬息间便霸占了思考和认知的界域,分割理性与非理性两个世界的深渊永远无法弥合。乡愁,正在于一旦离开便永远无法回归的源初。

要让人类放弃文明、回归自然,不仅没有必要,而且更是一种自大——好像人类真的已经脱离了、控制了、奴役了自然。其实恰好相反,尽管人类已经极为显著地改变了地表和生物圈,但我们始终在自然之内。哪怕是在城市里,鸽子和乌鸦向来怡然自得,鹰、隼亦能翱翔天际,蚂蚁、甲虫、蜗牛在隐秘的角落悄悄安家,更有甚者,我们发现“过去一百五十年间新植物出现的比例与哺乳动物的灭绝率持平”。

人类的乡愁并不是虚幻的,人类身在自然之中的方式,再不可能同几十、几百万年前一样。但自然就在那里,改变了的不过是人对待自身的需要及其与大地、与其他生命的关系。那无法回去的故乡,是浑浑噩噩、不知自己是谁的世界;人类已经走上了无法回头的文明之路,就应当继续积极进取,正视自己与自然的关系——

《未察觉的世界》读后感(五):小区里的自然探险之旅

和许多人一样,每当有个小假期,我都会和爱人出去转转,除了可以领略不同的人文和风景,也可以顺便亲近一下自然,暂时性的忘记城市的喧嚣。可是自从有了娃以后,这种偶尔短暂的逃离也成了奢望。

如果我们不能常去森林公园,可不可以在家门口的小区里就能亲近拥抱自然呢?《未察觉的世界》这本书的作者纳撒尼尔·约翰逊认为就可以。我们正是因为对自然的陌生才会对它心生向往,这种加了滤镜的自然很可能是我们幻想出来的伊甸园;而如果我们能在城市中看到身边的自然,就能以一种更加现实的方式与自然沟通,从而创造出一套与自然和谐共存的规则。

《未察觉的世界》

作者话说得很漂亮啊,可具体怎么实施呢?其实很简单,甚至不需要工具和装备,只需要带着一颗好奇心和发现美的眼睛就够了。毕竟用普鲁斯特的话来说,唯一的、真正的发现之旅,并不在于寻找新的风景,而在于寻找新的视角。

比如作者和他女儿经常会在他们家的后院里观察蜗牛,这对于挤在帝都老破小的我就有点凡尔赛了。我想起小时候在老家的田间见过蜗牛,不过只记得它黏黏的身体着实让人恶心,可在我们小区里我还真不记得看见过蜗牛。

其实与我们关系密切、相伴成长的物种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只是我们对它们熟视无睹。带着这样的信念,在下过雨的午后,我和小朋友到家附近的公园里寻找蜗牛,功夫不负有心人,还真的在一朵月季的叶子上发现了一只。小朋友紧张又好奇,想摸又害怕的神情我应该可以记好久。

认识蜗牛

只是小朋友太小,还没有办法理解蜗牛虽然有眼睛,却是依靠触角上的化学感受器来辨别气味和估算距离;可能也无法理解蜗牛竟然会把粪便拉到自己的头上;应该更无法理解蜗牛壳的建筑学方向会影响到它们的性行为。

但是我想,从小朋友认识蜗牛的那一刻,就在他心里埋下了一颗好奇的种子,这颗种子会在某一天悄悄的发芽,指引他去了解更多关于蜗牛的冷知识。就像蕾切尔·卡森所希望的那样:所有孩子都能具备“一种坚不可摧、持续终生的好奇心,在他们成年后的岁月里,这将始终是他们抵御单调枯燥生活的良方”。

认识身边的自然不仅可以让我们重拾童年的好奇心,有时候可能还有点“意外收获”。不知道有没有像作者一样的小伙伴,能够在上下班路上从其他人视而不见,以为一文不值的地方挖掘出丰富的资源,其实就是在杂草中能够找到吃的野菜。

挖野菜这门手艺对于老一辈人应该是传统艺能,毕竟在吃不饱的年代这是聊以果腹的必备手段。可现如今,不知道其他人怎么样,我还真是认不出来。有意思的是,随着人们饮食观念的改变,有些野菜竟成了顶级美食食府的座上宾。

我对作者如何在身边搜寻野菜的过程不是很感兴趣,说实话别说作者提到的牛舌草、穿叶春美草、锦葵、繁缕、防风草、旱金莲、酢浆草这些野菜我不认识,菜市场上的很多蔬菜我都分辨不出来,毕竟这些在我们老家统称为“青菜”。

我感兴趣的意外收获是作者的女儿因为挑食而拒绝一切绿色蔬菜,可自从她学会了辨认野菜后就开始慢慢接受自己认识的蔬菜了。可能所有人都会本能的拒绝别人强加给自己的事务,而当我们开始主动探寻时,就会向新鲜事物敞开怀抱。想明白这一点,对我们如何教育、引导小朋友有很大的帮助。

Unseen City

当然作者在书中不止写了吃吃玩玩,通过观察鸽子,我们知道它们是能够接收各种信号的活电线,是战争英雄、飞行比赛冠军和无私的父母;通过观察树木,我们知道银杏已经存在一亿年之久,曾经是恐龙的美食的它现在被人们当作药材;通过观察蚂蚁,引发我们思考人类是否真的有自由意志这种基本的哲学问题等等等等。。。

其实只要有一双乐于发现的眼睛,我们就会有理由爱上身边的自然,如果再有一点好奇心,就会注意到自然背后不为人知的趣事。这种锻炼和体验可以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丰富,对世界的观察也会变得更敏锐,同时也可以让身处都市繁忙的我们,偶尔放慢生活节奏,不用花太大的代价就能注意到周围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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