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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加莎的毒药读后感摘抄

阿加莎的毒药读后感摘抄

《阿加莎的毒药》是一本由凯瑟琳·哈卡帕著作,漓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8.00,页数:34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阿加莎的毒药》读后感(一):经得起反复推敲的科普性读物

发现这本书算是很偶然,在一堆专业书中很扎眼。又刚好是喜欢的内容,一章可以翻来覆去的读,甚至于写了简短的笔记。书里涉及了有机无机的常用毒药来源,作用机理,药用价值,解药。专业性较强,真的是一个很棒的日常读本。有时候在想,自己会不会有用得上这些知识的一天呢。砷,氰化物,阿托品,颠茄,各种植物碱,这些听起来吓人的毒药其实就暗藏在我们的生活中,又有多少吸烟的人能想到燃烧的烟会有氰化物呢?我想,跟化学常年打交道不该是在毒害自己的身体,而是该懂的各种伤害的来源和如果更好的保护自己。

《阿加莎的毒药》读后感(二):《阿加莎的毒药中引用不当的论据》(二)

第143页中的拉姆森案有些疑点,拉姆森债台高筑,处于很困难的经济状态,因此他决定毒杀妻弟凯特以获取该属于他的遗产。但是第一次下毒的地点我觉得有疑点——“在去怀特岛度假期间”。既然债台高筑,为何还有钱有心思去度假?

第170页中说为了获得鸦片而产生的灾难可以大到国与国之间的战争。请注意书中用了哪个动词——“获得”。然而,实际上,围绕鸦片爆发的战争只有我国清末的两次鸦片战争,它并非为获得鸦片而起,是因为列强蓄意打开我国市场,因而甚至不惜采取暴力手段。书中的说法,似有为侵略者开脱的嫌疑。

书中o章专述鸦片,里面说鸦片有数千年历史。我不认同这个观点,我觉得此处作者的观点太不严谨了,他想说的应当是罂粟的历史已有数千年,而非鸦片。事实上,鸦片诞生于19世纪中期于英国。当时,中英贸易中,中国远占上风。英国为扭转贸易弱势,便寻求某种方式。他们发现用罂粟可以制成一种具致瘾性的物资,命名为“鸦片”,并将其倾销于中、印等国。

《阿加莎的毒药》读后感(三):杀人不难 -- 评«阿加莎的毒药»

阿加莎.克里斯蒂,“犯罪小说女王”,“推理小说黄金三巨头之一”,“从古至今最成功的小说家”吉尼斯世界纪录保持者.....在众多称号之外,还可以加上另一个称号--“最会杀人的小说作家”。相比于其他推理小说作家,女王“谋杀”书中的人物更多的使用毒药,较少使用匕首或手枪。女王年轻时曾受过专业的药剂学培训,并做过专业的药剂师,这使得她一生对毒理学充满兴趣,并在自己的作品中选择毒药这种“优雅”的谋杀方式。

在女王全部的作品中,她一共使用过14种真实的毒药,既包括砒霜、氢化物这种耳熟能详的,还包括洋地黄、毒扁豆碱这种少见的,女王在书中对这些毒药的下毒方式、症状、解毒等均做了精准的描述,配合各种犯罪的手法,成功的制造出一个个扑朔迷离的故事。女王所使用的毒药中,很多毒药在她之前从未被报道使用过,同时大部分毒药在她那个年代是症状不明及难以检测的,从一个角度说,女王独创了很多毒杀的方式,她对于毒药的理解超过了她那个时代。

作者凯瑟琳.哈卡帕是一名化学家,也是一名女王的粉丝,她从专业的角度,对女王书中所有14种真实的毒药进行了逐一的分析,包括毒药起源、症状危害、中毒机理、解毒方式、真实案例等均做了详细的阐述。当然,作者分析书中的毒药不只是出于科学兴趣,或仅仅是对作品中内容的解毒,更多的是为了让人们清楚地了解各种毒药的构成和危害,在生活中掌握科学常识,从而避免受到伤害。

在电影“唐人街探案”中,当秦风被问到为什么要当警察时,他说是为了“实现一次完美的犯罪”。假设阿加莎.克里斯蒂是一名罪犯,凭借她高超的诡计,对人们心理的把握,以及她对“杀人于无形之中”毒药的知识,想实现“完美犯罪”的话,我只能用女王一部作品的名字来形容,那就是--«杀人不难»

《阿加莎的毒药》读后感(四):《阿加莎的毒药》中引用不当的论据

1、施蒂利亚食砷人。书中第25页提到奥地利施蒂利亚地区的人们长期食用砷块,并且砒霜具有使人皮肤光洁的作用。这一页还提到,“该地区的女性也长期吃砒霜,因为这能使她们的身材更玲珑,皮肤更洁白。”但是奇怪的是,后文第33页却说长期食砷者的皮肤会变得暗沉,手脚会有斑点,指甲上会出现白线。两个地方前后矛盾,让人搞不清长期食砷对皮肤究竟有何影响。

2、第67页说,桃子、苹果等李属植物的果核中含氰化物,尤其危险,大量摄入有致命可能。但是第69页又举了1845年的氰化物投毒真实案例,提到被告方辩护律师认为被害人死因是因为她爱吃苹果核。书中反驳这一观点的理由是,吃苹果核摄入致死剂量氰化物需“吃下成千上万只苹果核,而且必须经过充分咀嚼”,那这么说苹果核就并不危险了,前文说的苹果核尤其危险的观点也就不成立了。前后文两个观点中必有一个不成立。我还有个疑惑,爱吃苹果核是什么情况?吃苹果时不是吃完果肉就扔了核吗?

3、第72页中,纳粹的氰化物使用中有两个地方我不认同。第一,“大量的氢氰酸能够达到速死的人道主义效果”,纳粹使用毒气屠杀犹太人是人道之举吗?显而易见,这并不人道,而是人类历史上的可怕暴行。第二,希特勒咬下氰化物胶囊自杀?希特勒之死至今是谜,纵使按传统说法,希特勒自杀了,他也不是服氰化物自杀的。按传统说法,纳粹德国覆灭前夕,希特勒与心爱的女子爱娃·勃劳恩结婚,然后共赴黄泉,希特勒举枪自尽,爱娃·勃劳恩服氰化物自杀。

4、第76页,“俄国女沙皇的密友,绰号叫‘疯和尚’的格里戈里·叶菲莫维奇·拉斯普丁”,拉斯普丁一般译为拉斯普京,是俄国历史上的一个神秘人物,被称为“妖僧”,他自称“先知”,用各种手段使人们相信他却有魔力,并以此接近皇室,干涉朝政。在这儿必须说一句,书中对他死亡过程的描述虽然夸张,却是真的,也正因为如此,拉斯普京被称为“最难杀死的人”。但是书中对他的描述仍存在错误,拉斯普京并非女沙皇的密友,当时的沙皇是俄国末代沙皇尼古拉二世,是男性。所谓的女沙皇恐怕是指皇后吧,据说拉斯普京与皇后关系非比寻常。

(书刚刚读到《闪光的氰化物》这一章,先找到这四处错误,后面如果找到其他错误,,会继续发表书评。)

《阿加莎的毒药》读后感(五):不论是理科生还是文科生,应该都会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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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ciencecat(来自豆瓣)

来源:https://book.douban.com/review/8323577/

看完了,感觉非常棒!我自己是理科生出身,以前学物理后来从良不干了,高中化学学的很烂,生物还挺好。看这本书在化学方面对各种名称略懵逼,但是整个理解上并不吃力。生物医学方面的原理讲的也非常顺畅好懂,猜想文科生应该也不会觉得有很大问题。但是就算对于科学原理完全无法理解,这也是一本非常值得看的书。出乎意料之外的是,很多毒药的使用都有悠久的历史了,好多都是上古时期就开始用了。作者就从该毒药最初如何被人使用开始,一步步随着人类对该毒药的认识加深,也随着大时代背景中的医学、化学、生物学知识进步开始,给出一个个现实中的案例来阐述这种毒药的应用。总之不管你感兴趣的是科学原理还是谋杀案,阅读这本书都不会感到无聊。

这本书对我来说有另一个启发点。原来学近代物理的过程中对于19世纪开始的物理学的发展基本上有了个时间线的了解,但是对于同时期的生物、化学、医学知识的了解却比较蛮荒。在我之前的错误印象中,19世纪的时候西方医学还没有进入到现代医学程度,还是略惊悚的。但是阅读了这本书之后才发现其实19世纪开始的化生医的发展已经比我想象中要厉害很多啦。那个时候虽然没有很多现在先进的比如色谱法来判断,但是至少已经有能力做到一定程度的分离提纯了,医学也开始有了现代医学的循证医学雏形,医生开始详细的记录自己的病例,对于用药也开始给出适用计量。总之对我而言也是个填补科学史空白的过程,非常有趣的。也许之后会再去阅读一些19、20世纪医学史的书籍,然后把这些知识全部成体系的串起来。

另外还可以感受到的就是其实科学发展历程中的黑历史也很多,比如19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那段XX、XX和XXX的疯狂旅程。也许是那个时候的循证医学发展程度还不够高,很多药物在没有经过足够的(动物实验、人体实验)之后就被投放入市场,等之后再发现“卧槽这玩意儿高度成瘾”“卧槽这玩意儿毒性这么强”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希望现代医学的不断发展能够尽可能的让这样的情况不再出现。当然也希望中医早日不再害人。(中医现在还在用乌头,我tm还能说什么)

第232页有一个物理学错误。啧,你们这帮搞化学的。

最后夹带私货推荐我看完全书之后最喜欢的毒药ww:毒芹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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