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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书虫.牛津英汉双语读物读后感锦集

汤姆.索亚历险记-书虫.牛津英汉双语读物读后感锦集

《汤姆.索亚历险记-书虫.牛津英汉双语读物》是一本由本社著作,外语教研出版的Paperback图书,本书定价:3.9,页数:63,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汤姆.索亚历险记-书虫.牛津英汉双语读物》读后感(一):美国的校园暴力

写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相当于清光绪皇帝时期),美国农村小孩的生活。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校园暴力事件。汤姆很穷,平时没鞋穿,只在节假日去教堂做礼拜时,才有鞋穿。一天,他看到一个有钱人家的男孩,竟然在平时也穿鞋。汤姆直接过去将对方按倒,胖揍一顿泄愤——阶级仇恨(仇富心理)跃然纸上。这种情况,现在也经常发生。

我读高中时,那时大家都很穷,冬天都是穿棉袄或军大衣,没有钱买羽绒服。班里有一个自费生(男生),家里很有钱,全班只有他穿羽绒服——很漂亮的蓝色羽绒服。一天早上,他来到教室,只穿毛衣。班主任老师很惊讶,问他:为什么穿这么少。他回答:在学校围墙外,被人扒掉,抢走了。老师报告学校保卫处,保卫处老师在学校外围,巡查了一大圈,没能找到抢劫者及那件羽绒服,只好作罢。老师没办法安抚学生,只好找了一件自己午睡用的棉大衣借给这个男生。这个男生又高又帅,差不多有一米八,就在学校围墙外的人行道上,距离学校大门约的二百米的地方,被人抢劫扒走外衣,其伤心和耻辱难以言表——我猜,如果不是班主任老师主动问,可能他羞于主动说,因为在学校门口有其他的老师和学生,但他没有向学校门口的老师报案。

在我感觉校园暴力的基础是阶层间敌视或仇富心理,常常是穷的打富的,学习差的打学习好的,因为穷的和学习差的小孩,承受的压力很大,他们通过欺负富的或学习好的学生,来排解压力。富的或学习好的学生,只能通过更加努力的学习,考入更好的学校,来脱离这个群体。这样,学校分好几个等级,将不同阶层的学生分开,校园暴力的发生率会有所降低。

《汤姆.索亚历险记-书虫.牛津英汉双语读物》读后感(二):记两个点

1.小孩儿汤姆终于当众指认了墓场凶案的真正凶手——乔。乔当场遁逃,不知所踪。

乔始终没有落网。汤姆很害怕,夜夜噩梦。

糟糕的是,一次,在一条杳无人踪的偏僻山洞里,汤姆迷路了,在黑暗中摸索时,竟与乔狭路相逢。

之后的情景如图。

令人感慨的是,小时候读,不明白汤姆为什么害怕;现在读,不明白乔为什么害怕。

(前者原因有三:1.汤姆说的是真话,为什么要害怕;2.汤姆实在杞人忧天:被戳穿的人一定羞于见人,上门报复无异于天方夜谭。3.汤姆这么茂盛有趣的野孩子,应该会很快重新高兴起来,为什么会害怕这么久。

后者是因为,逃逸的凶犯,在荒郊野岭中偶遇落单的弱小仇人,“天时地利”,按照当代新闻事件里的逻辑,该情景几乎只有一个结局——汤姆会永远消失在无人知晓的山洞里。而事实是,突然面对汤姆,乔害怕地跑开了。)

2.重读《汤姆•索亚历险记》,仍旧非常有趣。小时候读,汤姆的种种幻想和只有我们小孩儿才能懂的隐秘心理,给我留下了强烈印象,觉得我隐而未发的幻想和快意在汤姆身上看到了巫术般的实现。若非如此,此次重读,就不会发现,小孩子那些珍贵的视角和心思,已经不知不觉地离我而去了。大人的视角即将攻陷我看待世界的全部方式。重读时,某些情节,觉得汤姆有些不懂事,无法理解他为什么故意这么做,每当此时,我就试图凭借印象唤起初读时的理解,然后一下子就明白了。那种感慨,不足为外人道。可惜的是,更多时候,回忆不起来了。

正因如此,当知道马克•吐温发表这本小说时,是四十多岁的时候,相当震惊。

那个年纪初读汤姆的强烈乐趣,也永远离我而去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书虫.牛津英汉双语读物》读后感(三):汤姆式的童年随风而逝了

上学的时候哥哥买了这本双语书,他看完了我又看,那时只是感觉好玩,没有特别的感慨。

现在已年过30,收拾家务的时候,又翻到了这本书,利用早上起床前的时间读完了,书中的趣事竟然令自己感动。

读到汤姆的童年,很容易想到自己浑浑噩噩、不谙世事的童年,自然封闭的小村落,三五成群的孩子,旧时光一去不复返了。

汤姆式的童年永远随风而逝了。

恶作剧、逃学、探险、早恋,汤姆是典型的不良少年,估计所有家长都不希望孩子和汤姆做朋友,更不用说和他早恋了。

可是汤姆是最最天然的一个孩子,不喜欢上学,不喜欢读书,喜欢海盗,喜欢探险,淘气又不失善良的本性。

谁的童年没有幻想呢?我儿时希望拥有魔法(最好可以隐身),希望拥有显赫的身世(最好是皇帝的私生女),希望飞到宇宙中某个星球,在野外某个树洞藏过东西,把玻璃埋在地下希望变成钻石……

天真,爱幻想是孩子的天性,喜欢把想象中的东西搬到现实中,喜欢各种各样的恶作剧,想去丛林里冒险,做自由的海盗,想去挖掘宝藏,这才是孩子。

那些背诵自己如何热爱祖国的,不是孩子,是大人的傀儡。

但是,汤姆自然式的童年理想吗?

显然不,安全系数太低。离家出走扮演海盗,午夜出来遇到杀人犯,在溶洞里迷失方向,作为母亲,我的心脏是受不了其中任何一项的。

怎样的童年才让人回味无穷呢?像周杰伦,童年付出了很多,长大成名之后最感谢的就是自己的母亲。但是我想有更多的孩子被监督练琴,最后依然默默无闻,没有童年,只有黑白。

最好的童年,有书,有自然。如果我的孩子热爱自然,他会有一颗永远不老的心,如果我的孩子热爱读书,他一辈子都不会变坏,书和自然会陪伴他一生。

在孩子上小学之前,让孩子多接触一些自然环境,小溪、丛林、荒郊的山坡,认识风雨雷电,认识无名的花草,认识蚱蜢和螳螂。

有孩子的好处就是,可以和孩子再经历一次童年,和孩子处在一个空间,完完全全的去感受自然的频率。

我想再回到童年,有书,有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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