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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骏马的读后感大全

天下骏马的读后感大全

《天下骏马》是一本由[美国] 科马克·麦卡锡著作,北京日报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6.00元,页数:412,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天下骏马》读后感(一):行者无疆

这本书很好读,非常流畅,经过翻译之后的作品也许并无法直接领会那种鬼斧神工笔墨天才的感受,但是一气呵成无处躲避,读的很是痛快!!跟随格雷迪策马奔腾在一张篇幅辽阔的画卷里去了,看那风土人情,看那人生跌宕,有尘埃有烈火。

这是整本书最让我感动的一页,当你经历过生死终极命题之后,很多活着的事情都不那么能牵动你的神经。包括人的冷漠跟冰冷的眼神,唯独那动物老友的一颗心 始终炽热。喜欢它们,喜欢它们的情感直接、真切!没有弯弯绕绕。永远饱有热情的迎接每一次走向它们的我们,还有什么比这更加感人啊…

All the pretty horses. To all the animals.

超五星。

《天下骏马》读后感(二):编辑渡边,我谢谢你,真是nb好书

麦卡锡先搭建了一个世界,给这个世界的所有物件都设定了独一无二的程序,然后用一个天神一般游离自持的镜头跟随其中的一个物件——约翰。约翰有幸受作者垂怜,游走在所有他精心设计的世界之中。

不同于别的小说讲主角身边的环境和人物作为衬托他的背景板,本书的世界完全不以主角的意志为转移,约翰所看见遇见的每一处景色、每一个人、每一种生灵都有自己的个性。他们/它们都走在各自的路上,在一瞬间于约翰擦肩而过,不惊喜,不诋毁,而是使用自己素来的个性与他打交道,然后扭头又回到自己的道路。也许这一路上会遇到许多人,但更重要的是过好自己的人生。 用友情爱情、多处哲学探讨十六岁少年的视角中和了骠骑野性的雄性气质,执拗却温柔,暴烈又细腻。而无处不在的极为精彩的环境描写,则是一双更为宏阔的宇宙之眼,增加了一种造物主一般悦纳生死的态度。 海明威式的留白+比《燃情岁月》更美的景色+美国墨西哥大地图+哲学探讨+牛到炸裂的人物群像,王中王了我只能说

这书里的配角给我印象太深刻了。好喜欢罗林斯,暴躁又心软的可爱男孩,骂布莱文斯最凶,人走的时候哭得也最惨。

监狱里那段打戏畅快淋漓!我好像在看JOJO第六部一样。我永远喜欢一些监狱情节,看不够。

约翰和断指老太太的对话太有意思了,值得反复品味。

《天下骏马》读后感(三):天下,骏马

在读完整本后,我又回溯到最开始。不难发现麦卡锡刻意构造的闭环的结构。 在最开始,格雷迪骑着马走在古道上,仿佛看见古老的民族消逝在旧日的回忆中,"就像最后晚餐的圣杯中贮了血一样。" 在最后,格雷迪缓缓骑着马离开旧乡,他突然看到,"一头离群的野牛在如血的残阳中,在漫漫的红色烟尘中滚动,活像即将被宰杀的祭品。" 过往与当下,人与生灵,大千世界。是麦卡锡想在天下骏马里谈论的东西。在这样巧妙的联结中隐晦地浮上水面。 而他精巧的闭环结构也与主人公格雷迪的执拗坚持产生了微弱却又极其特殊的联结,小格雷迪又何尝不是要将枪插回原来的地方,骑着原来的马才愿意踏上故土吗?我太喜欢这种作者与人物之间的呼应了。 作为一本以西部牛仔为主角的作品。《天下骏马》当然有浓重的西部牛仔的暴力,血腥,无畏的色彩,但它绝不是一本典型的西部牛仔。 主人公从最开始的二人组格雷迪与罗林斯,到中途加入的布莱文斯,再到最后只身一人的格雷迪,都不是强壮,勇敢无畏的猎手形象。相反,他们都是15,6岁横冲直撞的毛头小子,靠着一股莽劲就想闯天下。而正是主角这种性格上的残缺才让天下骏马变得不只是一部西部牛仔作品。 而麦卡锡本人神一般的景色描写更是让阅读《天下骏马》的过程中极其爽快,堪称洋洋洒洒,宛如看了一部又一部西部电影。 撇去极其不友好,无比晦涩的开篇,其实《天下骏马》非常好读,像是西方武侠小说。麦卡锡本人的态度不轻慢,非常尊重笔下人物,个人极其喜欢里面姑婆与警长的长对话,当然还有末篇。 其实我完全想不到这样一部在前期充满冒险主义色彩的作品的落点竟然会是最简朴纯粹的幸福,和黄昏下萧瑟的牛仔背影。 我觉得《天下骏马》就像文章里被反复提及的意象"血色",像燃尽的一把火,烧的时候轰轰烈烈,燃尽的时候又留下厚重的尘烟。 感谢遇见麦卡锡

《天下骏马》读后感(四):《天下骏马》:少年牛仔之中,隐隐有传统武侠的气息

格雷迪去拿回他们三个人的马的时候,有一种传统武侠的气息萦绕在书本中。

传统武侠,在我的认知里不是快意恩仇,更不是引刀成一快。而是情义,是惺惺相惜,是士为知己者死。

《天下骏马》里的这段剧情并不是惺惺相惜,也不是士为知己者死,更多的是一种对自我的审视与救赎——

但这当中隐隐散发的传统武侠气息还是让人着迷——那是罗林斯的马,是布莱文斯的马,是我的马,我不能让这些马留在这里。

这让这本小说充满传统武侠的古意气息。

抑或说,是少年心性的彰显。

失去牛仔精神(祖父)与传承(牧场)之后,两个少年从汽车纵横的美国穿越山林戈壁去到道路泥泞的荒野牧场,企图寻回牛仔的精神与生活。

看着少年在墨西哥牧场的肆意与洒脱,像是看到少年踏上一条走回荒野的、充满虔诚的朝拜之路。

少年的成长自然离不开爱情。

马尔克斯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写爱情有苦杏仁味的芬芳。

在麦卡锡这里,也有这种似有还无的苦味,只是这种苦味带给少年的只有一种必须有的成长,以及一个墨西哥老太太的人生与墨西哥简史——

这种失去与获得,又源于他起初的少年心性——对闯入的第三人的善意,对被杀掉的第三人的情谊与自审。

最后,这本书翻译有很大的问题,长句太多,但又缺乏驾驭长句的能力——简介明了的叙述,不知道是原著就这样还是译者自己的修改,总之,每逢长句,总是灾难。

《天下骏马》读后感(五):传统的浪漫主义

读麦卡锡的第一本书是《老无所依》猎杀追逐,特立独行的杀手,西部荒漠的原始风景,语言瑰丽,充满了力量感。后来我又读了麦卡锡的《血色子午线》超大段的风景描写,极致而原始的暴力,狂妄暴力的法官,鲜明的人物,宗教寓言式人物对话,和情节安排都让我印象深刻。

而这部《天下骏马》却有着传统的浪漫主义,西部,牛仔,骏马驰骋。边境、草原,峡谷风光让我感受到纯粹的自由。但是毕竟这是麦卡锡,浪漫都是带着血色的。我甚至有时候为格雷迪感到悲哀,毕竟上路的少年是因为家园的失去,母亲的离去,纵有一身牧场的本领却无处施展,窘迫的成为浪子。不是嘻嘻哈哈潇潇洒洒,红尘作伴的,追逐梦中的美丽草原的浪漫主义,而是被迫上路,实实在在,天为被地为席的流浪生活。 同时也为主人公感到高兴,因为他几乎天生就是马背上的男人,本性纯善,面对萍水相逢骑手能出手相助,不对命运的不公发出抱怨的语言。熟捻野外生存的技能和驭马的技巧。

读第一章的时候多少有点没有带入,甚至觉得有些枯燥。直到麦卡锡展示处壮美的边境风光和主人公们骑马时候的状态,我才精神为之一怔。碰见布莱文斯喝醉酒的时候念叨着自己的各种亲戚被闪电击中,我突然想到《本杰明巴顿奇事》中也有类似的多次被闪电击中的桥段,可能西部武无常的气候真的有许多干雷炸响吧,作者借布莱文斯说了实话。这个多少有些直性子,脑子不灵活的,可爱孩子是很招人喜欢的,可惜了他早早的离开了世界。到了第二章,天堂才徐徐展开在男主的面前,在牧场生活篇章中,那风景的描写真的让人心驰神往。尤其是和女主一同在原野中骑行,那种牛仔式极致浪漫击中了我。

“他们沿着沼泽路和湖沼边一路奔驰。太阳升起的时候,浅滩上惊起了一片飞翔的水鸟。有水鸭、鹅,还有沙秋鸭。它们纷纷从水面上鼓翼飞上高空,冲散了薄雾,披着一身的光华,飞进朝阳,变成了金色的鸟儿,此时沼泽地面上朦胧一片,阳光还没有照过来呢!”大量意境深远画面感极强的桥段,"还有一次,他看见她牵着马穿过湖畔的浅水在湖藤草中走过,裙子提到膝盖上面,这时,红翼的小黑鸟围着她翻飞,鸣叫。她停下来,弯腰采摘白色的睡莲。那匹黑马站在她身后的湖水中,温顺得就像条狗一样。"

当然,作者是费了不少笔墨描写女主的美貌,乌黑卷曲的长发,白皙纤细的身材,我总在脑海里面想到莉莉柯林斯,不自觉把她的形象映射到女主上。果然,天下读者都一样,都希望男主搞漂亮对象,哈哈哈,少了一点对女主心境和世界观的描写,多少沦为了一个符号式的人物,略有遗憾。

美好的爱情一定是没有结果的,这里是西部。后面两章我已经完全进入故事,主人公们被抓,监狱打斗,与杀手搏命,离开监狱,男主与女主分别,复仇,找回朋友的马并且历经艰险再次穿越边境回到德克萨斯。有个值得记录的桥段是,布莱文斯死前靴子里面的最后一点钱,也帮助了男主买到匕首,最终也帮助他击杀了来要他命的杀手。而布莱文斯悄无声息的被枪决的时候,男主什么也没做,这点良心的谴责,构成了男主后面冒着风险把马弄回来的动机。善良的格雷迪啊,挣扎的活着吧。

这部书还有几个显著的特点,一个就是所谓反高潮的处理,无论是布莱文斯的死亡:“约翰·格雷迪瞥了他一眼。就在这个时候,乌木丛中传来手枪射击的声响,声音倒不大,只是闷声闷气的“砰”的一声,接着又是一声枪响。”还是最后布雷迪抢回他们的马被追杀,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你们都是干什么的?”约翰·格雷迪大声喊道。那位递给他披肩毛毯的骑手刚走到篝火火光的外围。他转过身来,用手碰一下帽檐致意,答道:“乡下的村民。”说完他们这一伙人就继续上路了。” 只是一帮农民的追杀。

还有一个,描绘景观的时候特别喜欢描绘“光”, “太阳已经升上半空,给大地带来一片鲜艳色彩。金合欢和绿皮树闪着绿光,路边沟里的草一片青翠,带刺的奥科提罗树也闪着金光。好像这雨是带电的,雨线接地,给大地通上了绿色的光网!” 当然,我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问题,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多次用光来描绘那些特别的景色。

最后一个是拟人化的写那些马儿,兽类比人还可爱,尤其是那些骏马。无疑,作者是喜欢马的甚至说,天下的骏马都是拥有共有一个灵魂,骑手的最佳状态也是与马儿的灵魂合二为一。

“马儿端详着眼前的流水,小心翼翼地用前蹄去试探水中大块的暗色页岩,并注视着水下激流中漂散着的各种形状的水草:有的舒展地张开,有的盘绕纠结,在晨曦中闪耀着碧绿晶莹的光彩。”

总的来说,《天下骏马》是传奇,也是浪漫的西部故事,只是西部故事总是有血色。特别喜欢作者安排的宗教寓言,充满象征意味的结尾:“ 然而,他突然看到一头离群的野牛在如血的残阳中,在漫漫的红色烟尘中滚动,活像即将被宰割的祭品。如血的烟尘在日光中翻腾飘荡。约翰·格雷迪用脚后跟猛夹一下马肋,催马向前,西天的红霞给他的面颊涂上了一层古铜色。红色的西风掠过暮色笼罩的大地,栖息在沙漠中的小鸟,叽叽喳喳地在干枯的蕨枝之间飞来飞去。马、骑马人和另外那匹马继续前行,他们在身后投下的长长的影子前后相连,仿佛是一个单体生灵的影子。那影子慢慢消失在渐暗的大地上,消失在未知的世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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