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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從未不認識》读后感100字

《我們從未不認識》读后感100字

《我們從未不認識》是一本由林宥嘉 / 萬金油著作,自轉星球出版的2013-7-29图书,本书定价:240,页数:,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們從未不認識》读后感(一):透过文字 识宥嘉

看了后 好像离宥嘉更近了 他写的部分应该都是平时的所思所想 很吸引我 可以透过这些文字了解更全面的林宥嘉 是否跟前面文章链接已不重要 非常期待以后能有更多的文字出现

《我們從未不認識》读后感(二):走钢索的人

一路上听着yoga的歌走过来的

听抒情的歌会心酸,听摇滚的歌会触动

可是怎么样的你我都会喜欢

一直喜欢。

《傻子》里唱过:

等爱的人很多,不预设你会在乎我。

《我总是一个人在练习一个人》 里唱过:

我不孤单 孤单只是 情绪泛滥。

《背影》里唱过:

躲在安静角落 不用你回头看 不用珍惜。

《浪费》里唱过:

有一个人能去爱,多珍贵。

《爱情的背影》里唱过:

其实幸福是一种感觉,无关现实,我的心 决定一切

我喜欢着这样的你,却又心疼着这样的你。

爱就没有非要完美的权利 。

《我們從未不認識》读后感(三):出乎意料

看这本书五年了,不是看过五年了,是这五年一直都有在翻这本书。这本书大陆发行的时候,我在念高四,虽说是高四,可是一点高四的样子都没有,甚至没有从念高四这件事本身上汲取到任何教训,反而变本加厉地又荒废了一年学业。显然,那段时间闲时真的很多,一年中也看了不少书,但是唯一这本《我们从未不认识》,看了又看,还把它带到我大学床铺下的书架上。有空想找本书看的时候,手从一排书背上划过,每每不是直接拿起了这本书,就是在划到它的时候停顿停顿。

这本书是一位和我友谊深厚的高中同学送给我的,他在成都念大学,出去逛书店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我猜他也只是抱着我喜欢林宥嘉,就会喜欢这本书的心态送我的。而我,实话实说,我十分欣赏林宥嘉在音乐上的非凡造诣,但是,至于“嘉哥的书”这新鲜玩意儿,我还是揣着那种对普罗大众明星出书的刻板印象——应该没什么看头。

事实打脸了,你们可以想象我看过的书并不多,也可以想象我没看过几本好书。但是,你们也无法改变《我们从未不认识》几乎已经成为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个事实。我以前从未读过万金油的书,倒是因为桂纶镁拿了金马影后的原因看了《女朋友,男朋友》。所以这本书,算是我第一次直观地去了解作家身份的万金油。

对于这本书专业上的探讨我并插不上什么话,可是好歹我也是号称自己看了那么多遍的人,印象深刻的书中内容我还是能想起几个来。从第一篇《早开的晚霞》开始,智障哥哥和弟弟的故事就让我一度类目,温情动人的主题,从一始终贯穿整本书。年幼时被妈妈抛弃的女生当上了临终看护,抛妻弃子的丈夫多年后又回来了吗?两个奇葩竟然在相亲节目上看对了眼,两个好基友骑着一辆摩托跑了一整晚都没开到房......这些小故事的切入点都很浅,可娓娓道来之后又让人意犹未尽,深刻了我的认知。

同时,这本书对了解台湾文化有很好的作用。与那些我们经常看到的台湾影视剧还是有所不用。尽管后来很多作品的细节拿捏的吸引人。但我更喜欢从文字中了解这个贴满了文艺,清新标签的台湾省。

《我們從未不認識》读后感(四):前半本和后半本

我是个普通人。我没有兔唇,不是男同性恋,没有因为模仿大众文化产品中的情节而完全放弃自己的感受性,我愤世嫉俗的盛女朋友们中也不出大草之类离谱的人才,我一个人住,喜欢看恐怖片,但恐怖片和暴力视频的心理效用是不一样的,这个我分得很清楚。就算这些在不同纬度上超出平均值的小概率事件,在世界某个角落真得幸运或不幸地发生过,我也只能拍拍手或惊呼一声。所以,别人的故事,还是别人的故事,何况故事里这类“奇人”,我在生活里真的一个都不认识。电影《出埃及记》里的台词,说“当事情荒谬到一种程度的时候,就没人会相信。”现在有人用“情节”的形式白纸黑字地写出来,以当代现实社会为背景,那要不要认识一下呢?(为什么要认识?)

我奶奶先于我爷爷过世。后来我爷爷执意要再婚,甚至为此付出了很大代价(不再拥有的时候,主动选择忘记或者尽力不忘记);我高中最好的朋友,直到她大学改了名字,我才知道他爸爸7年前变成了“汉堡肉”,我们小学2年级就认识了(我是白痴);Dr.Milk的瓶子确实可爱,以及,砸马桶盖的声音提神效果立竿见影;老师将要惩罚不识时务的同学,如果不主动用“那个同学就是这么讨厌”来合理化老师的行为,场面一定会有写的那么恐怖,我见过(谁没见过?);还有,“再也见不到那个人”的绝望感(梦里潜意识总是很专注地照顾情绪),无论如何也不会喜欢自己的人,这些我都认识。

好的小说从来不靠情节取胜(这并不是说好的小说就不能有好的情节。毕竟只有当好小说同时是个好故事的时候,它才可能被拍成一部好电影,吸引到更多受众。(受众?他们感受到什么?))。有些事情从未发生,或者说从未被当事人之外的人感受到,但它们不是不存在,甚至他们就像doctor who 某集中的外星人——被很多人见过,但只要目光移开就会被忘记,或者说,那些只存在于意识的东西,一但被别人认识,我们自己瞬间就变成了尴尬的外星人。它们在当事人肉身毁坏之前或之后,被扔进海里,而小说将它们打捞上来,由于事主姓名未标,谁都可以认领,谁都可以否认。

ps,"她就像被逼迫硬要假装是墙上一部分的黏土,好像随时都会剥落,一旦剥落就再也黏不回来那样"这个比喻很棒。

《我們從未不認識》读后感(五):WHO(盲人)认识WHO(唱歌的老灵魂)?

WHO(盲人)认识WHO(唱歌的老灵魂)?

他无法记住这个画面的任何细节,任何细节都是针,往他的瞳孔里刺去。他眼球酸涩,却流不出任何眼泪,他想说什么,喉头却被哽住不出声,他想逃离现场,双脚却使不上力……

所谓的宽容坚强我做不到啊,往后的寂寞年华怎么去消化

我没有给你翅膀,你为什么要飞翔

剩我,一个人,听他们劝我,你在天堂

……

你抵抗不了这些片断文字的唯美和触动。似乎只有丰富回忆的人才能够真正懂得:原来我们都不认识。可是《我们并未不认识》似乎在寻找一种我们都认识的东西,何必谁都认识呢,匆匆过客,谁在你的世界里面曾经践踏过呢,谁在你的世界里面给你留下美好或者痛苦呢?你细数过吗?

我喜欢月光,月光是浪漫的事情,走在路上,月光一波又一波地扭动,我记起来那个晚上,那些事情,曾经令我疯狂的那些事情,这点我与作者是不一样的,作者不喜欢月光,所以刻意把夜班排在月初。

WHO认识WHO?你听过这首吗?尤其是在有月光的夜里。这是林宥嘉唱的,也是传说中:21岁的身体,住着会唱歌老灵魂的男孩诠释的,你是我的眼,我才能认识你!

如果我能看得见

就能轻易分辨白天黑夜

就能准确的在人群中牵住你的手

如果我能看得见

就能驾车带你到处遨游

就能惊喜的从背后给你一个拥抱

如果我能看得见

生命也许完全不同

可能我想要的我喜欢的我爱的

都不一样

眼前的黑不是黑

你说的白是什么白

人们说的天空蓝

是我记忆中那团白云背后的蓝天

我望向你的脸

却只能看见一片虚无

是不是上帝在我眼前遮了帘

忘了掀开

你是我的眼

带我领略四季的变换

你是我的眼

带我穿越拥挤的人潮

你是我的眼

带我阅读浩瀚的书海

因为你是我的眼

让我看见这世界就在我眼前

就在我眼前

就在我眼前

眼前的黑不是黑

你说的白是什么白

人们说的天空蓝

是我记忆中那团白云背后的蓝天

我望向你的脸

却只能看见一片虚无

是不是上帝在我眼前遮了帘

忘了掀开

你是我的眼

带我领略四季的变换

你是我的眼

带我穿越拥挤的人潮

你是我的眼

带我阅读浩瀚的书海

因为你是我的眼

让我看见这世界就在我眼前

你是我的眼

带我领略四季的变换

你是我的眼

带我穿越拥挤的人潮

你是我的眼

带我阅读浩瀚的书海

因为你是我的眼

让我看见这世界就在我眼前

就在我眼前

唱完之后,让沉默许久的盲人歌手萧煌奇被台湾访谈节目争相邀请;他用一种不伤情、不玄虚的方式彻底颠覆了王菲的《你快乐所以我快乐》;他一意孤行地选择了李泉的冷门歌曲《走钢索的人》,并赢得高分;在最后的决赛中,他不听导演和工作人员的劝阻,选择了一首极其冷门的歌曲《creep》,用一种一览众山小的态度,举重若轻地摘得了这个大赛的选秀冠军。参加第一场《超级星光大道》,林宥嘉拿了13个满分,直到现在,4届还无人能超越他的纪录。歌曲\文字\在这本书中,似乎找不到主流,但是又充溢着主流,回家路,早餐等等那些生活气息的东西,总是勾起生活最唯美的片段。这就是我们想认识的,也是我所读《我们从未不认识》的最大收获,你是我的眼,我才能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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