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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們終將逝去的青春》读后感摘抄

《致我們終將逝去的青春》读后感摘抄

《致我們終將逝去的青春》是一本由辛夷塢著作,高寶書版集團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NT$290,页数:352,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致我們終將逝去的青春》读后感(一):给我们还在的青春

我是高中时看的,当时看完,思考了很久。 最后感慨 我的青春还在。 不是盲目的夸,只是这本书确实让我想把握好青春。当我进入大学后,我发现,我的高中是目前我最想念的时光。人要把握好现在,不要到一定的时间,在回想起来 却只有满满的遗憾。但人总是会活在现在,想的却是以后的东西,我认为 想要做一个还算完美的人 就要活好当下。

这是我在这本书中得到的浅悟

《致我們終將逝去的青春》读后感(二):一开始以为那是天 结果才发现不过是最明媚的阳光 转瞬即逝。

许是很久没看过这样的青春故事了,也或许是因为感冒的头疼弄的感情脆弱,总之 我看的哭了。而且 看的很多时候揪心。

我看到微微对阿正那么固执和倔强的爱 看到她那么单纯的问你的屋和我的为什么不能共存 就哭了。

喜欢阿正比林静爱的纯粹 一开始多希望微微和阿正在一起,然而 细细想慢慢品,却也认同最后微微和林静的结合,倘若是我,大概也会选择林静吧。

一个女人,一个执着的女人,在她开始接触和自己完全不一样的人和是非的时候,身边却没有一个可以为她营造童话和美好的人,于是,她只得和自己说再见,和那个只崇尚爱情不言其他得自己说再见,自己成长。最后,选择一个能让自己安稳 得到小幸福得人 也是应该且必须的。

阿正应该永远无法忘记微微,如果遇不到微微,他的人生轨迹大概会一直冷漠且孤独的行走。但,偏偏他遇到了微微,偏偏又爱上了微微。

偏偏为了微微打破来自己的轨迹,我不喜欢他的母亲,甚至觉得他母亲怎会那么糊涂,每个人以后得样子都是在寻找童年的缺失,他的母亲怎么会不明白阿正遇到微微师那么快乐呢 怎么会不明白即使阿正没有得到荣华富贵但有微微却可以满足呢 她怎么就不明白呢?或许 她明白,但她不甘心,所以,她动摇了阿正的心,让阿正顺着原来的轨迹 更加冷傲的行走。可是以后她糊涂的日子 却无比清晰的记得那个在她家切黄瓜的女生 她为什么不能一开始就那样嗔怪她呢。

或许是 我一直在家里的庇护下成长,直到现在也固执的认为,倘若你爱我 我也爱你 那么我们的人生会变的格外的明亮,即使,有所谓的清贫,你说,阿正最后明白了么。

微微爱阿正,从始至终,却无法继续。

一开始,阿正给了她整片天空,虽然在别人看来阿正不那么爱,但,微微懂,微微明白,阿正是爱她的,爱到骨子里的,爱道甚至甘愿一直在远方,怕亵渎了她。

但,后来,微微才发现那片天空原来只是晃眼的阳光,转瞬即逝,就像那天去看杏花的时候措不及防的雨,谁也没料到,一下子会那么冷。

胡乱写了这么多,却好似没写出来什么。

我爱阿正 也爱微微。

爱他们两个在一起,却也接受以后的枕边人不再是彼此。

致那不知所措的 青春。

《致我們終將逝去的青春》读后感(三):《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隐藏在眉间梅边的暗线

最近刚刚回顾了射雕三部曲,准备闲了写二三言毁三观的论调,诸如王重阳和独孤求败的爱情,欧阳锋的嫂子是林朝英的丫鬟之类。折腾一番,必定讨来不少金迷的口诛笔伐,只增玩笑尔,暂且作罢。

室友很早就邀我去看《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鄙人生平最痛恶之事就是看完电影发现电影是小说改编的,然后这个小说并不在自己涉猎的范围内,如此实在是尴尬之极。当初《少年派》就吃了个大亏,如今悟以往之不谏,临阵磨枪,恍惚间画了大半天将小说看完。昨晚和三个朋友心急火燎的去看,路上一路狂奔(原因是大家10点前都有事情忙),说是赶着去投胎也不夸张。除了我提前买了些鸭脖和啤酒,三友的观影准备甚为寥落。

心念一动,《致青春》里是否也可以牵扯出某些隐藏在眉间梅边的伏线?于是疯狂的再读了第二遍,失望已极,虽然略有所得,但想必离辛夷坞的原意甚远,暗自神伤。(笔者不是剧透党,关于该电影的看法,放在文后,尚未看过小说的友人可自行斟酌。)

一.《致青春》究竟是青春几何?

《致青春》既然主题是青春,弄清楚主角肩负的青春到底是哪一代是一个严肃的问题。

辛夷坞书成于2007年,粗略判断,因此主角们应该为80或者70后。

郑微的母亲,林静的父亲是知青,得到的结果同上。

第七章出现歌曲《爱的初体验》,为电视剧《上海之恋》主题曲 ,收录于张震岳1997年的专辑《这个下午很无聊 》,那个时候郑微18或者19岁,从郑微失意之后想要唱来看,应该为当时的流行曲,倒推一下,她最晚应该出生与1978至1979年。该章还出现《爱的代价》,最早由李宗盛创作于1992年,时间早于《爱的初体验》。为无效信息。

第九章原文【她木然的翻转照片,后面是熟悉得不能在熟悉的清隽字体,“我的小飞龙——19xx年2月x日”】据郑微回忆,那时她17岁。可惜辛夷坞不肯多写一个8或者9,本信息无效。

第十八章,原文【电视里播的是最近的黄金强档剧集《哑巴新娘》】,该剧上映于2005年,而那个时候郑微25,26岁,倒推一下,考虑电视台那个时候红剧回锅放N遍的习惯,她最早出生于1979至1980年。

第十九章,原文【电脑里悠悠的放着音乐剧《金沙》的插曲........】2005年4月8日,音乐剧《金沙》成功在北京保利剧院全球首演。验证上一条信息。

第二十二章,阮阮死后,赵世永打来电话,铃声是《我们都是好孩子》,发行于2006年,此时郑微26岁,验证(5)(6)两条信息无误。

第二十三章出现Rush 2,但限于鄙人对香水知之甚少,此信息略去。

所以,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将郑微的出生时间定为在最晚1978至1979年,最早1979至1980年,显而易见,女主是1979年左右出生的人,留有70后的余风,勉强沾到80后的头。陈孝正比郑微大一级,林静比郑微大五岁,阮阮等当和郑微年纪相若,皆可推断。

我没有考据癖,推断郑微的大致出生时间只是为了明白《致青春》里所说的青春到底是给哪一代人的献礼,既然如此,鄙人倒是诚意推荐1980年左右生人去看小说和《电影》,其中滋味,如人饮水,只有你们最知冷暖。而辛夷坞出生与1981年,小说时代背景的埋藏似涓涓细流,绵而不绝。不知道是否灌注了作者自身对青春的怀念?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毫无疑问,《致青春》是献给你们的——在改革开放春风中诞生的一代。

虽然明白了《致青春》和笔者没有多大关系,不免黯然。但后之视今,亦如今之视昔,悲夫!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袖口一吐就半个盛唐。李白的剑气流淌于国人胸膺千百年,李清照的一种相思,两处闲愁仍然落在少女的眉间,元好问的问世间情为何物又何尝逃出过痴儿怨女的心田?《致青春》中的青春是别人的青春,也是我们自己的青春。春江水暖,前赴后继,只是我们不是弄潮儿罢了。

G市的原型

第一章,原文【郑微这才相信这所南方最著名的工科大学,男女比例为9:1的传言非虚。】

既然G大号称南方最著名工科,我们大可将南方著名的工科大学罗列一下:华南理工,上海交大,华中科大,东南大学,中南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武汉理工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排名不分先后,资料来源于2012年中国工科大学排行榜,考虑G大为综合性大学的可能性比较小,故将浙江大学,中山大学等略去。虽然2000年大学合并浪潮席卷全国,但著名工科大学多有原型可考,如华中科大原为华中理工。)这里的南方一中国地理界公认的秦岭——淮河一线为准划分。

所以G大可能位于:广州,上海,武汉,南京,长沙,成都。

第一章,原文【G市有名的大学只有两所,你学理科的,又没有耐心,肯定不能去政法大学,剩下的就只有G大,分数也不低啊。】

在第一部分中我们推断郑微是1980年左右生人,而林静比她大五岁,高考时间应为1995到1998,但似乎以上六城中著名大学都不只两所,该信息可以作废。但以上六城中有著名政法大学配套的只有:上海(华东政法)武汉(中南财经政法)长沙(中南政法)成都(西南政法)而广州和南京显得单薄,考虑相关综合大学的弥补作用,暂不排除。

第五章,原文【郑微掏出了钱拍在窗口上,自己走到了宿舍楼前的一棵芒果树下】第六章,原文【芒果树开始成熟的季节,也就到了期末考试降临的时间。】

在非温室条件下能生长芒果树,且能自然成熟,在中国当在北纬20度以南,排除上海,武汉,南京,长沙,成都。长呼一口气!因此G市的原型应该八成为广州。(不排除在其余五城芒果树可以养活,但必定不能自然成熟。笔者是成都人,祖屋后院有一颗龙眼树,长得枝繁叶茂,可惜常年不结果。热量是其绝对限制因素。)

第五章,原文【他是本地人,在郑微的印象中,岭南人大多黝黑,矮小.......】岭南的定义当为南岭以南,更为广州无疑。

综上所述,《致青春》中G市的原型应该为广州,而G市附近的S市,原文【阮阮都会坐上四个多小时的城际列车前往S市探望她的世永。】1998年前后,距离广州4个小时车程的城市,距离当为200公里左右。(多年来积累的数据显示,1996年,我国铁路平均旅行速度为客车49.5公里/小时。)深圳,珠海等明显排除,距离广州200公里的城市不少,推断的意义也甚寥,这里不再穷究。

老槐树下的故事

婺源的槐树成为了郑微父母一代,郑微一代,整整两代人埋葬青春的地方。郑微的母亲在槐树下送走林介州,林介州曾在槐树下向郑母下跪,企图挽回曾经,而林介州的骨灰最终埋藏于此。几乎就在同一天,郑微将她生命中两个最重要男人的回忆永久封存——林静送给她的《安徒生童话》,陈孝正送她的小木龙。那一天她发誓要做有钱人,那一天她站在山腰咒骂万恶的美帝国主义,那一天玉面小飞龙已在云间隐匿,知道三年后她才发现“她”的消失。

说到槐树,我脑子里冒出的第一句话就是:“问我老家在何处,山西洪洞大槐树”明朝永乐年间迁都北京,由于河北人烟稀少,遂从人口充裕的山西移民,即将背井离乡的人们集结洪洞,怀揣大槐树的种子,移植新家,以示不忘故土。知道现在,豫冀鲁等地该民谚仍然家喻户晓。槐树自古以来,就包含了怀念故土的意味。

槐树树冠繁茂,树荫很盛,其下多晦暗,《说文》载:“槐,木也。从木,鬼声。”崇祯帝在景山自缢的树,恰为槐树。汉代人们认为“槐”字来源于“晦”,槐树即为晦树。虽然给人森然之感,槐树长久被国人视为吉祥的树种。民谚云:“门前一棵槐,不是招宝就是进财。”

东拉西扯的说了这么些,辛夷坞将小说中重要的意象设置为槐树,必然有其用意,取意吉祥,取意晦暗,抑或二者兼有?先看下面几段原文:

第二章,原文【婺源当地有个小村庄叫李庄,那是我妈妈当年插队的地方,李庄里有棵老槐树。妈妈说,她当年就是在那棵树下遇见了她的初恋情人,也是在那里私定终身,最后还是在那里送走了她最爱的人。她年前的时候所有的爱恨情仇都是老槐树作证,太浪漫了。】

第三章,原文【爸妈离婚的最主要理由并非她长大了,再也没有顾忌,而是妈妈跟林伯伯的私情东窗事发了。】

第三章,原文【那时我和他都年轻,插队的时候虽然苦,但是好在有他,后来他得到了高考的名额,考上了大学,才慢慢的跟我联络。他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这个单位,娶了你孙阿姨,事业很顺利,我返城后被招工到了一个纺织厂,经人介绍嫁给了你爸爸............不管你信不信,这些年我跟你爸爸的感情的确不好,但我跟你林伯伯之间一直都是清白的。】

第十二章,原文【向远——郑微在村里用十五块钱请来的当地向导,尽职尽责地陪在她的身边。这个有着狐狸一般,笑起来眯成一条线的眼睛的女孩告诉她,村口的老槐树多少代以来都是生活过的男女爱情的见证。】

第十二章,原文【向远欣然应允,她答应掘坑的代价是二十块RMB,不过她说,如果郑微愿意给她50块钱,她愿意代她好好守护.........】

第二十四章,原文【郑微先去了向远的家,事隔五年,她还记得那个陪过她流泪的女孩,只可惜向远家的土胚房已人去楼空,邻居都说,前几年向远父亲出了意外去世后,她们家两姐妹都去了城里,再也没有回来。】

以上关于婺源槐树的原文,给我们提供了两条思路:(1)郑微的母亲和林介州的爱情。(2)导游向远的来历。

郑微母亲和林介州的爱情

关于此,笔者有几个疑问:

A他们如何相恋?

B林介州如何取得高考名额?

C郑微母亲和林伯伯两人返城的时间差?

D郑微5岁的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

E林介州和郑微母亲恋情东窗事发后何以被迫降职?

关于A原文中提到他们是在槐树下相遇的,发挥想象:一个盛夏的午后,热浪灼人,中华田园犬趴在院子里吐出舌头,他擦了擦额头的汗,眼睛一亮,径直朝一棵槐树走去。树荫将地面染绿,树下的条石上却端坐着一个少女,笑靥千千,目转凝波,见他走来,把头埋在万缕青丝之中.............

关于B,高考名额提供了我们重要的时间信息,1977年冬天570多万人参加了中止了十年的高考。假定林介州拿到的高考名额是1977年的,原文说他大学毕业后娶了孙阿姨。那个时候的大学少则三年,毕业后已经是1980年,林静最早应该出生于此时。

可是!

这里出现了一个bug!

为什么这么说?

在第一部分我们推断了郑微出生于1980年前后,林静既然比郑微大五岁,那么他应该出生于1975年!而这是不可能的!那个时候林介州还在插队,绝对不可能拿到高考名额,也绝对不可能娶孙阿姨,生林静!

但是,看起来是bug,其实也许是辛夷坞给我们的一个重要提示——林静是在林介州插队的时候就和孙阿姨生下的!也就是说早在1975年,林介州还没有离开婺源的时候,他就和孙阿姨发生了关系,在那个时候他就背叛了郑微的母亲!

啊,多么痛的领悟!上梁不正下梁歪,一屋不出两样人,虎父无犬子,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林家父子都不是好人!

可是在插队的时候,未婚知青怀孕当真不是小事!说严重些,林孙二人别想回城了!更不用说什么宝贵的高考名额!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1977年,在槐树下,郑微母亲送别林介州的时候居然毫不知情!而那个时候,林静已经两岁了啊!虽然美人无脑,恋爱中更是智商指数级别下降,但郑微母亲再笨也不可能嗅不到任何蛛丝马迹,无怨无悔的在绿油油的树荫下看着尘土中林介州渐渐模糊的背影...........

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在郑微母亲回城之前,她没有见过或者不怎么认识孙阿姨。孙阿姨也许根本就从未插队,林静是在城里养大的!在毛主席“知识青年,上单雄信,很有必要。”的鼓舞下,全国上下,适龄青年皆皆下乡。而孙阿姨居然幸免于难,这是什么原因?

我们先调一下顺序,研讨一下E。林介州和郑微母亲事迹败露,作为一个大领导,这样的小小蜚短流长何足撼动他的职位?况且到死他也没离成婚。原因可以推想:孙阿姨的父母或在上一辈必然在企业中居于高位,甚至不仅仅限于企业之中!孙家长辈的力量异乎强大,它帮助林介州拿到宝贵的高考名额,他帮助林介州职场平步青云,可谓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笔者甚至怀疑后来林静的少年仕途平顺也不全是其高学历的功劳。

金麟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林介州的事业成功,孙家势力功不可没。分析至此,当年孙阿姨没有插队的原因也水落石出——一个家有权势的白富美,将一切视为粪土,睥睨轻易得到的一切。家人对她的安保措施做得很好,可是有一天他的心却被一个进城办公的知青给偷走了。青春迷惘,一夜留情。本是她精心设计的请君入瓮,却成就了他意乱情迷的背叛。来去匆匆,萍水相逢,意外生发的生命让他泥足深陷。他也许不爱她,可是他不能不爱无辜的孩子。于是他不忍心将残酷的现实告诉还蒙在鼓里的她,那个在槐树下的女子,他只是说:“我不值得你等。”孙家的长辈或喜或忧,但女婿是不得不帮了。后来种种,皆有前因。

关于C,郑微母亲和林介州的返城时间差,林在1977年返城,郑微母亲回城分配到纺织厂经人介绍嫁给郑父,而郑微出生于1980左右,她最晚1980年返城。那个时候,林孙结婚,林静却已经五岁!我们难以想象郑微母亲略经推算后的唏嘘喟叹。

关于D,郑微五岁的时候,她和林介州有远走高飞的打算,起因于一次共同出差。这次出差郑母与林的百感交集,我们自是不得而知。但此时即便林愿意放弃一切,两人的阻力已经不仅仅是孙家长辈了,林静和郑微都还太小.........

导游向远的来历

关于此,笔者有两个疑问:

A向远和槐树的关系

B她何以如此爱财?

关于A,向远曾经向郑林二人表示槐树下发生过许多爱情故事,俨然无所不知。想必她一定是三代以上都住在李庄的人,大胆推测,她说不定就叫李向远,但这并不重要。

关于B,向远的爱财体现在本来20块钱可以办到的事情,她却对郑微说,如果给她50块,她可以好好守护好郑埋下的东西。结果,林静说他给100块的时候,她却欣然违背了诺言,将东西挖给林看。虽然无伤大雅,但毕竟让我对其人格产生了不小的质疑。

后来郑微听说向远父亲死后就和姐姐(或者妹妹)去了城里,那么她姐妹俩必定是走投无路才离开李庄的。联系(1)郑微母亲和林介州的爱情,时光逆流——20年多年前,李庄有个村支书,贪财好利,受了城里人的恩惠将宝贵的高考名额给了一个年轻人。多年后,他的两个女儿也是一般势力。这样的人,在郑微母亲和林介州的爱情悲剧中扮演了配角,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终究算不得好人。后来他的乌纱帽不保,在时代的浪潮中不免淘汰,其圆滑世故依旧可以让他养大两个女儿。悲哀的是势力的血液永是流淌。

苦心孤诣的陈孝正

关于《致青春》中陈孝正抛开郑微去美国的事件几乎成了他感情生活中最大的污点,而且颇有些难以洗脱的意味。笔者个人认为陈孝正的所有不当行为中隐隐身不由己,但究竟如何,我们先看几段原文。

,原文【这家伙居然还小有名气,院里不少人都听说过他,无非是去年高分录取的状元........】

,原文【不管有课,没课或周末,他都会在清晨准点起来,洗漱,整理床铺,扫地.........】

,原文【他是本地人,在郑微的印象中,岭南人大多黝黑,矮小,颧骨高且嘴唇厚,陈孝正肤色也偏深,不过个子高挑,脸庞偏瘦,有着南疆人特有的略深的眼眶,鼻梁挺直,双唇菲薄,显得眉目疏朗。】

第九章,原文【不一样的,你至少父母健在。我爸爸却很早就病逝了,我是遗腹子。我父母都是那个大型机械厂的职工,我爸很有才华,他在的时候是单位里的总工,只可惜去的太早.........】

第十一章,原文【黑白照片里的男人她不用大脑也猜得出应该是他爸爸,那样清朗疏淡的五官,阿正简直是照片人的翻版】

第十一章,原文【妈坐定之后,看了儿子和郑微一眼,再将目光投向身边摆着碗筷的空位,用略带暗哑的声音说了句,“老陈,吃饭了。今天我们阿正也回来了,你高兴就多吃点儿。”】

第十二章,原文【我不是不懂快乐,以前你爸爸还在的时候,你在我肚子里,我们一家三口在一起,我觉得我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女人都幸福。你爸爸事业多顺利,两千人的国企大厂,不到三十岁,他就从厂里的技术科科长升任总工程师.......是我福薄,天生就留不住好东西,你才在肚子里三个月,你爸爸去工地出了事故,就在没回来.......我身体不好,工种却一变再变,岗级越来越低,照顾你的时间越来越少,我去找厂长,找工会主席,只求他们,能够把我换到一个不用三班倒的部门,他们过去跟你爸爸是那样称兄道弟的朋友,那个时候却只会满脸的为难跟我说厂里的难处.......】

第二十四章,原文【我说过不会放过冯德生,就一定要他在这一次付出最大的代价!】

陈孝正给我的感觉活得太过压抑,最明显的就是他常常放在口头的那句话:我的人生是一栋只允许修建一次的大楼,只要存在一厘米的偏差,就会前功尽弃,万劫不复。(大意如此,不必拘泥。)他的生活习惯也异常的循规蹈矩,这种极端的强迫性人格笔者很少见到,但可以肯定的是万事有因果,世人不自知。陈母是一个非常可怜可恨的女人,她用高压的方式挤压了陈孝正的人格。对故去丈夫的怀念也显得震撼人心,斯人已去20余年她仍然顿顿饭都记挂着,深情之余,也让人骇然。

笔者一直觉得陈孝正离开郑微的理由实在是难以站住脚,不愿意让心爱的人忍受贫贱?虽然贫贱夫妻百事哀,但是有情喝水饱也不是凤毛麟角。陈孝正对冯德生的态度之憎恨也是我无法理解的,难道仅仅因为冯德生摸了一下郑微的手那么简单?他不是一个肚量如此之小,睚眦必报的人。像康敏一般,因为气恼乔峰没有正眼看她就设计一场江湖仇杀的人委实不多。

有一章的名字叫“一见杨过误终身”,一开始以为是写给林静的,因为他们相差五岁,正好扮演一个杨过,一个郭襄的角色。当我发现杨过居然指陈孝正的时候,就一直在思考辛夷坞的用意。后来当我发现陈孝正是遗腹子,父亲早死的时候好像明白了一些,当我发现他屈尊降贵进二分的时候又隐约猜到了些什么,当最后我发现他对冯德生的态度的时候,心中的猜想似乎有所印证。

提醒一下诸位,杨过在《神雕侠侣》中前35回的所思所想的出了小龙女还有什么?报仇对不对?杨过一直以为自己身负血海深仇。中建公司是搞建筑的,而陈孝正父亲是机械厂的总工,二者有什么联系呢?很简单,建筑公司通常需要机械厂提供各种大型机械。还记得陈孝正的父亲死在哪里吗?不是机械厂,而是工地!原文说出了意外,工地上的意外有什么?他为什么出现在工地?联系前面,大型机械使用之前,免不了机械厂的检查和调控,陈的父亲的意外应该发生在调试大型机械的时候。仅仅是意外那么简单吗?如果是这样就好了。如果是这样,陈孝正的母亲也就没有压制陈孝正离开郑微去美国的法宝了。原书中当时陈母似乎是没有完全说服陈孝正的,以至于包括笔者在内的不少人认为陈会为了郑微放弃去美国。我有理由怀疑,在陈孝正离家的那个早晨,母亲道出了他父亲真正的死因——他是被人设计害死的!

二十多年前,机械厂里出了一个奇才,深得上级的赏识。平步青云后,本来寡言少语的他身边多了好些朋友。在一个好友的介绍下,机械厂的大型建筑机械的销路大开,他更是一跃成为总工程师,风头一时无二。但是日盈昃,月圆亏,表彰大会的背后恫射的一双嫉妒的寒光。不久,在工地上调试机械的时候,出了意外,没有人知道为什么。留下一双孤儿寡母。

设计害死陈父的人如果不是冯德生就和他有着莫大的关系,这也许可以勉强解释小说中陈孝正种种不合常理的行为。辛夷坞对我们还有一个暗示,原文中说陈父不到三十岁就成为总工,而结尾处陈孝正成为二分的副总的时候也是不满三十岁。苦心孤诣了三十年,就是为了报仇,多少是有些讽刺的。

机关算尽的林静

在第三部分槐树的故事里我就提到林家父子都不是好人,身边不少看过书的友人也觉得郑微最后选择林静多少有些求仁得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想法。但是在我看来,林静的恐怖程度丝毫不亚于苦心孤诣的陈孝正。

鼠宝。大家还记得那只肥猫吧?一开始我就非常怀疑女神阮阮怎么会不顾身份和节操去捡一直流浪猫回家。而且,流浪猫能肥成鼠宝一样也算是基因突变了。况且本来应该安贫乐道的流浪猫,在饮食上居然毫不含糊。最后鼠宝在林静脚边摩挲的时候,说实话,后背冒出了些冷汗。一个男人即便是送一只猫也要精心设计,委托阮阮撒个谎。我丝毫不怀疑阮阮是为了想给两人牵线搭桥的好心,但林静城府之深就可想而知了。

林静一只虽然送给郑微的是猫,但他却是把郑微在当老鼠看待。猫是一种残忍的生物,它们抓住老鼠之前先要玩弄一番,在缓缓下咽,享受胜利的喜悦。而在各种小说和电视剧中,老鼠在这个时候都会伺机反扑,逆袭成功,把观众逗得大快胸臆。郑微,你觉得现在自己很牛逼是吧?你有资本对我如此冷淡?你错了,看我慢慢和你玩儿,当你就范把我领回家的时候,连你们的猫都对我奴颜媚骨,你有什么好骄傲的呢?不仅你要向我臣服,连带你的一切都要向我臣服!

施洁。这个女人其实有些可怜,她不过就是喜欢林静而已。可是悲哀的是她喜欢上了一个城府深不可测的人。他们相识于阮阮和吴先生的婚礼,可是在那个时候林静已经开始谋划捕获郑微的奸计,所以林静继续再和施洁玩暧昧是非常可耻的。他以特有的阴谋家的特质以及检察官的敏锐察觉到了中建的问题,而且有问题的人之中还有郑微的上司冯周二人。他明白郑微不可能乖乖的投怀送抱,他要打垮她!他和陈孝正的思谋最后连郑微也发现了,陈孝正的卑鄙如果说说是迫不得已,那么林静的卑鄙可以说是浑然天成。他跟郑微走近,一面又利用施洁得到中建违法的证据,最后中建被彻查,所有人都觉得郑微有鬼!可实际上,她什么都没有做,只是这计谋太巧妙。林静成功的利用了复仇心切的陈孝正,对自己一往情深的施洁,和自己暧昧不明的郑微,可谓心思缜密,步步为营。

郑微,你在职场顺风顺水啊!那么我林静就要打击你最骄傲的东西,没了中建,你何以依靠?连最后辞职的决定林静都没有劝她,只让她休息一段时间。多么高明的手段,辞职这件事是你郑微自己的决定!还记得陈孝正对郑微辞职的阻拦多么孩子气吗?他虽然知道林静的阴谋,可是他却无能为力,眼见郑微落入陷阱,却只能在一张纸上签下——陈孝正。

孝正的交易。林静本来在这场感情漩涡中是不占上风的,他消失了太久,整整七年。可是他隐约察觉到了孝正的秘密,于是肮脏的交易进行了。孝正用先机换了复仇的机会,而林静这种人,一旦抓住先机就会步步紧逼。行文至此,始终有一种郑微被卖了的感觉,她像一个物品,主动权在两个男人间流转。

满天星

一直没明白到底是谁多次送阮阮满天星,知道后来辛夷坞提到满天星的花语是甘当配角的爱,可见这个人是一个暗暗喜欢阮阮却没有勇气去追的人。电影中说送花的人是老张,倒也合情合理。社团招新的时候,他不是对阮阮青眼有加吗?但这终究算不得准,当时在校园里对阮阮心怀爱慕的又何止老张一人?

只是可惜这个人不勇敢,赵世永是不值得阮阮爱的。如果他勇敢一些,或许阮阮会比后来快乐。吴医生是非常优秀的人,居然指和阮阮见了六次就准备结婚了,除了阮阮的行尸走肉,恐怕吴医生的心思很难猜透。但从侧面看出,这个男人是值得阮阮依托一辈子的人。阮阮去医院拿掉了赵世永的孩子后才决定找个可靠的人嫁了的,而吴江恰好是一个医生。郑微曾经问过阮阮,他知道你的过去吗?阮阮说他不问,不必说。笔者怀疑吴医生是知道的,也曾一度怀疑他是送满天星的人,但好像有时间节点的错误,不再穷究。

曾毓的婚姻

郑微在买结婚床套的时候碰到了正在摸床套的曾毓,曾毓问她,是不是要结婚了,还表明自己知道新郎不是陈孝正。她的出现不是没有来由的,我们沉浸在郑微的世界中,却忽视了曾毓在干什么?她为什么摸流苏床套?很明显,她也快要结婚了,只是新郎不是陈孝正。她为什么断定郑微没有嫁给陈孝正呢?我们可以推断,曾毓在近期遇见了陈孝正,有过一番交流。

那么她到底嫁给谁了?电影中是许开阳,但多少不太和情理。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当年陈孝正的出国名额是两个中的一个,一个被陈孝正占了,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另外一个名额给了谁?是曾毓吗?这太有可能了,毕竟她的父亲是土木系的副院长。电影中说曾毓将名额让给了陈孝正,也不是没可能。但笔者始终觉得当年的那两个名额不可能是陈和曾。为什么?因为后来有人提到欧阳靖和陈孝正在美国是同一个大学,可以推断当年的名额也许是:陈孝正和欧阳靖。

曾毓对陈孝正的爱一直淡淡的,没有郑微那么轰轰烈烈,可是这并不表示她不爱他。

关于电影

看完电影,友人就对我说,不久在网上就会有一部分踩赵薇的,接着就有一部分挺赵薇的,然后双方会展开交火——异常惨烈的论战!过了一段时间,大家就会忘了这件事。

余下的三人都莞尔。绝对的两分法一定是错的。这部电影有它好的一面,也有值得诟病的缺陷。但总体上来说,格调没有和小说齐平,况且就连原小说的主旨也算不上切肤入骨。

第一,笔者认为赵薇不应该略掉在小说中非常重要的老槐树这条线索。电影中出现老槐树的时候,没看过小说的人一定觉得非常突兀。

第二,赵薇将小说后半段职场的斗争略去是非常聪明的,是我也会这样投机取巧,毕竟后面的斗争不是轻易可以驾驭的。但是,电影虽然弃掉了这段斗争,却并没有用一个更为清晰的故事线索来替代,是个遗憾。

第三,在人物个性的处理上,赵薇下了功夫。许开阳的富家子的玩世不恭和痞气得到强化,是小说里说没有的。自尊心极其强烈,颇有些愤世嫉俗的朱小北在小卖部的撒野给了我较大的心灵冲击。但可惜林静处理得过于简单,完全没了小说中的事故圆滑以及深不可测的城府。赵世永的懦弱也被放大,可是既然有意如此,实在是没有必要写他去了S市赴约。他应该向小说里一样在阮阮死后打个电话来说自己有事来不了,手机铃声响起“我们都是好孩子”。

第四,在戏份划分上,韩红不应该抢去郑微母亲的戏份。在老一辈人的爱恨纠葛上,赵薇显得有些犹豫不决。郑微母亲和林介州在小说里是清清白白的,可是电影因为交代得不够,话从林静嘴里说出来之后,多少让人觉得郑母和林介州是可鄙的,即便不是如此也抹杀了他们爱情的纯洁。要么不讲,要讲就得讲清楚。关于陈孝正的母亲,如果没有郑微去陈孝正家里的戏份安排,实在是没有必要让潘虹来打酱油。在片头,童话的场面是用来表示郑微心中对林静的怀恋的,但这种感觉在后来渐渐淡去,直到遇见陈孝正。没有看过小说的人,很难理解片头的童话的真正意味。最后,韦少宜是郑微由大学转入社会的一个过渡时期的配角人物,这一段戏被掐了就跟打断故事的背脊骨一样。

关于青春

看完电影后,一个女生给我打电话,哭得梨花带雨。我和室友在台阶上听她啜泣,断断续续的听她说了她和他的故事。

看完夜场电影已经很晚了,天气微亮,淡淡月光。我和室友出言安慰,效果寥寥。

就在三人都沉默的时候,一个人走了过来,说:“我可以说两句吗?”

从衣服上判断,我认定他是学校保安。

他的经历很有趣,连话也是字字珠玑。

良久,女生说:“我好了。”

我们和他挥手告别。

在回寝室的路上,室友突然说:“那个保安好像没见过,他会不会是天使啊?”

《爱情呼叫转移》的回忆浮现眼前。

“我觉得是。”我答道。

谁也想不到电影之外还有电影,就像故事之后还有故事。

也许多年后我还会记得昨晚,因为我的青春曾在那儿。

2013年4月27日 BY Franki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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