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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那个男人读后感100字

等待那个男人读后感100字

《等待那个男人》是一本由[英] 杰里米·里德著作,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59.00元,页数:36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等待那个男人》精选点评:

●摇滚乐是一个国度政治品质的尺度之一,在缺乏这种品质的地方,真正的摇滚乐只能在地下存在,而浮出水面或能经过官僚机构默许的摇滚乐,无论怎样声嘶力竭,或是采取多么优秀的音乐资源,倘若不能自由唱出可以自由言说的内容,那就是暗淡的。这本书展示了一个怎样的环境,才能生长出传主这样的音乐人,从而拓展言论的世界。

●很喜欢,叙事客观,不是主角为中心的视角叙事,而是以卢·里德,这个传奇音乐人来展现1970—1990年代的纽约文化状态——“youthquake"之后的青年文化,嬉皮,同志,种种亚文化的叠层,非常有爆破力和青年张力的年代。书以音乐圈为核心,同时也谈到了其他的文化圈,譬如安迪·沃霍尔的工厂。卢·里德很有魅力,性格的层次性和复杂性,有一种黑暗的穿透力。纽约真是个拼贴的城市,非常的多元,不同时代感的历史和不同信仰、民族的文化杂乱地拼贴,无谓高低经典,消解又相互叠加附义。卢·里德,安迪·沃霍尔是这面拼贴墙上闪光的便签之一二

●看了缝纫机乐队过来看看这本书,我依旧不懂摇滚,或许不是所有乐手都是这样的,但是我觉得大部分人都是吧,无drug无音乐?

●读完的那一刻好像结束了一场酣畅的大梦。

●我觉得这本还是超出一般水准的滚人传记

●老李很好,非常好。但不是本人写的我总觉得有些难以下咽。

●三星半。老李自己不写,导致这本“自传”也和大部分传记书一样,内容只能依靠采访记录和过往稿件来拼凑,加上一些作者的主观想法,就300页匆匆概括了老李的精彩一生。好在文字水平不错,大部分当做乐评来看就行了(话说lester bangs对老李太狠了,也是真爱啊)。欣慰的是,翻译很好,基本没有人名错误以及音乐名词乱译的情况。(看豆瓣短评,读这书的怎么多数不认识老李啊 -_-||

●真正是药罐头的一生…… 好想看他拍的河南…传记的内容怎么说还是有点单薄…

●听歌去者。

●人物不出名,可读性不强

《等待那个男人》读后感(一):我吸毒,我搞基,我打太极,但我是第一摇滚词人

多年以后,David Bowie准会记得他在伦敦唱片店里看到'The velvet underground&Nico'这张专辑时的场景。他当时以为他挖到了音乐宝藏,但周围好像没有多认识意识到这张专辑的厉害之处。直到后来,他认识了iggy pop ,joy division等。他终于明白,之所以是宝藏,是因为少有人才能享有。地下丝绒在摇滚乐历史上昙花一现,但lou reed却经久不衰。离开乐队之后,lou一直秉承着他的音乐理念,进行噪音探索和歌词写作。

谈到Lou reed,人们习惯性地把他放在了纽约这个环境里,或者说格林威治村。纽约是lou创作的源泉,也是他出生与死亡的地方。他用身体感知这座城市,他用针管思索冰冷的现实。他曾因性向被迫接受电击治疗,他爱上过一个易装女王。他活跃在少数群体酒吧,在后院的小巷里被人blow job或者给人blow job。他结过三次婚,最后跟一位女性灵魂伴侣度过余生。他是毒品专家,他曾高唱“海洛因是他的媳妇儿,是他的命根子”。他沉迷于毒品的试验与新的体验,就像他的音乐中不断探索的主题。他出生于上层阶级,却自愿坠入格林威治肮脏的街道。他用摇滚乐给我们展现了一个纽约地下社会,那个充满着妓女、基佬、异装癖、变性人、瘾君子、drug dealer、条子的世界。但他不是愤怒地抨击,而是冰冷地描绘。他自傲、专横,俨然一个混世魔王。他又脆弱、虚无,依靠毒品麻木自己。他自诩摇滚第一词人,他瞧不起Raymonds,patti Smith这些后来者。他致力于赋予摇滚以文学艺术高度,但他又蔑视摇滚的吵闹与低俗。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噪音制造者,但却又能让你被这种不和谐之音感动。

Lou reed无疑是一个开创者。他的创作基于他对社会深刻地观察自己亲身的体验。他把噪音带进了摇滚的世界,他为摇滚注入了后现代艺术的灵魂。他的歌词未必像bob Dylan那样得到更为广泛的认同,这源于dylan关怀的主题更为广泛,而lou则将视角定位于纽约,定位于格林威治村。他赋予纽约这座城市一种真实,一种冰冷的真实。

比较有意思的是,他是一位太极拳爱好者。在晚年戒掉毒瘾与酒瘾后,他迷恋上了一种中国的修行方式,甚至还来过陈氏太极拳的发源地河南陈家沟。在晚年,他几乎每天都花3个小时左右练习太极拳。

在我看来,华语音乐里与lou reed精神最为契合的是来自广东海丰的五条人乐队。他们的相似点在于他们都着眼于底层的真实。

《等待那个男人》读后感(二):我厌女、搅基、嗑药、酗酒、坑队友、打鲍伊、揍女粉丝,但我是个好人

“我觉得女人多多少少都崇拜强力,因为她们自己没有那种东西。如果你能杀了一个女人,这一点绝对能打动她,这是真理。如果你对一个女人表示欣赏,这只会让她对你丧失兴趣,因为她真正希望的是被你抽嘴巴。”

放在现在这个社会环境下,光是上面这段话,老李就得被贴上政治不正确的标签。如果读完《等待那个男人》这本传记,读者会发现,这本书的主人公不但厌女严重,而且是个娶了老婆不忘搅基,把毒品当成生命,自我中心,不把队友放在眼里,藐视歌迷,一生气就随时揍人的渣男。

事实确实如实,但作者在最后说:“” 卢·里德是最棒的。”没错,作为地下丝绒乐队以及老李的粉丝,看完这本书,哪怕他是个渣男,我也依旧要说: 卢·里德是最棒的。

老李没有自己写自传,据说他也不赞成别人给他写。当然,你可以说他的歌词就是最好的自传,把他所有的专辑里的歌词好好看一遍就差不多了。说到老李的歌词,乐评人和乐迷自然都是顶礼膜拜,他本人也一直觉得文学要强于音乐,他毕生希望借助摇滚乐的载体,而写出“伟大美国文学”(从地下丝绒乐队时期开始,到晚期在纽约“三部曲”专辑中达成顶峰)。

和大量借助圣经、神话典故的鲍勃·迪伦不同,和将舞台、私人生活完全分开的大卫·鲍伊也不同,老李的歌词写作不借鉴任何典故(虽然写作手法上还是受到巴勒斯等人影响),他的歌词就是自己的私人经历,而纽约这个城市,则是老李取之不尽的素材和灵感来源。

在老李的眼中,纽约没有任何亮色,或者说,它的夜晚比白天迷人,那些政客和社会不公,则比瘾君子 、妓女更肮脏。出生于富裕家庭的老李,却天生对粗俗的事物感兴趣,而双性恋的取向则令他遭到电击治疗。相比The Who乐队的皮特唐僧,能将童年阴影作为创作的素材,对电击治疗的恐惧贯穿了老李的一生,深刻影响了他和其不同伴侣之间的关系。

毒品是命和老婆,但摇滚乐救了我。

说到音乐,我个人认为老李本质上就是个pop歌手,早年在唱片公司幕后写口水歌的工作经历,也让他擅长写一些流畅的流行小曲。说实话,要不是60年代中期和70年代初有Cale爷和鲍伊爷带他玩,难说老李在音乐艺术上会有什么造诣。比起把控文字,音乐还真不是老李的强项,本书作者通过《Songs for Drella》这张专辑的点评,就直接点出Cale在音乐上的贡献比老李更强。

70年代初单飞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老李只能靠地下丝绒乐队时期的素材做个人专辑,而70年代末和整个80年代,可以说老李的作品是不合格的(按他的标准来说)。特别是70年代末,感情生活糟糕、巡演混乱,嗑药成瘾的老李就是行尸走肉,甚至因为鲍伊一句“你该好好做好自己”,而当场把这个摇滚变色龙打了一顿,甚至在舞台上直接揍了一个女粉丝,造成她骨折。

但我个人觉得这倒是他最迷人的一段。这个时期的老李,全然没有早期和后期那些“防备”之心,是一个真正的“现场艺术家” (可以从《Take No Prisoners》这张官方现场专辑,以及一些bootleg音频里感受到)。

大众总是愿意看到一个明星自毁,如果说摇滚乐救了他,感情生活则真正让老李脱胎换骨。因为第二任妻子的悉心照顾,老李开始戒毒戒酒,开始注重饮食、规律生活,还练起了太极拳。而劳瑞·安德森,则是老李的灵魂伴侣,让老李真正享受到交往的快乐。

不过老李毕竟不是你家隔壁的中年大爷,年过60的他,虽然摆脱了过去的糜烂生活,但对音乐和艺术的感情依旧火热,他写出“伟大美国文学”的愿望从来没有消失过,在90年代初推出备受好评的“三部曲”之后,对艾伦·坡的名作《乌鸦》的摇滚化改编,重新将旧作《柏林》《金属机器音乐》带给新一代的歌迷,以及和金属乐队合作推出专辑,老李从来没有想“安定”下来过,哪怕这些尝试会再次引来争议。

“我活一周,胜过你活十年。”

老李已经去世五年了,但你并不会觉得他已经远去,只要社会还有不公,只要纽约的地下还是硝烟弥漫,老李就一直还在。

《等待那个男人》读后感(三):听卢·里德的时候,我在听什么

第一次知道卢·里德,是2013年10月。

他去世的时候。

按照媒体圈装X的习惯,自然是刷了一波朋友圈。

娱乐或文化网站也一样。

按着刷屏的缅怀,去听了他的几张专辑。比如1973年的《柏林》(Berlin)、1989年的《纽约》(NewYork),还有更晚些的《露露》(Lulu)和《哈德逊河风之冥想》(Hudson River WindMeditations)。

说实话,从这些音乐里,觉得卢·里德并不是个好相处的人。

他音乐里有太多刻意为之的噪音,音乐和唱腔的声场还很有距离感,像是他把破铜烂铁和旧吉他放在前场一阵鼓噪,然后自己躲在角落里,浅吟低唱甚至是默念歌词去了。

很显然,卢·里德并不是靠旋律动人取胜的音乐人。

他音乐里真正直抵人心的部分,是歌词,或者说是歌词里的文学性——当我没办法理解某首旋律奇差、唱得不好却总有信徒的歌曲时,歌词总会成为我最留意的部分。也是顺着这个逻辑,卢·里德让我感受到诡异、暗黑和叛逆,比如他那首著名的《Heroin》(海*洛*因):

这不再是一首歌,也不只是叛逆的摇滚乐,而是一部浓缩的微型小说:

他汲取毒品注射进静脉后的癫狂与混乱和极致快感,把它们打包压缩进初听迟缓、后来却顽皮到疯狂的音乐里——倘或不留意歌词里的叙事,听众应该很难坚持听完这聒噪刺耳到近乎金属互相摩擦的吉他弹奏。

这就是卢·里德给我的最初印象:

音乐是聒噪的,充满了不稳定的快慢、情绪和实验性;

唱法近乎吟诵,浅吟低唱的技法里找不到情感的起伏变化;

歌词暗黑又叛逆,相比于常见的歌词,它们更像浓缩后的长篇叙事歌。

如果非要找一个合适的例子去理解,那就是波德莱尔的《恶之花》,遇见了实验摇滚。

读到这本南京大学出版社为卢·里德翻译出版的传记《等待那个男人》时,我更确定了自己的这个感受和想法:

相比于摇滚乐,卢·里德更在意的其实是文学表达。

也就是说,在里德眼里:摇滚乐不过是他需要表达的介质,文学色彩才是最在意的部分。

他自己也曾说:“通过摇滚歌词也能进行严肃写作!”

对歌词的严肃性追求,让他自称是“摇滚第一词人”。

在传记里,作者杰里米·里德试图溯源,为“文学摇滚”找到源头。

除了性倒错导致的青春期阵痛,以及父母为治愈他而施行的电击疗法等,杰里米觉得早年迷恋阅读有很大关联。

深厚的文学修养,不仅是他跟其他摇滚乐人的区别,更是他最终得以在那个时代的摇滚乐圈纵横捭阖的根基——这是他与那个时代的摇滚精英极为相似的特征:

他们的愤怒不是空中楼阁或无病呻吟,而是从“垮掉的一代”的文学精英如杰克·凯鲁亚克、艾伦·金斯伯格手中接过衣钵的传承。

《在路上》《嚎叫》《赤裸的午餐》《麦田的守望者》……这些作品里的颓废、愤怒、失落、迟疑、反叛,混杂着海洛因、性倒错、情与色、爱与欲,迸发在卢·里德的歌词里——再加上他近乎随机的噪音吉他,和演唱时毫无情感、百无聊赖的浅吟低诵,一块构成了他的全貌。

就像作者杰里米·里德称赞的那样:

“卢·里德最出色的作品和鲍勃·迪伦一样,可以成为纸业上的诗句。他的歌词并不逊于正统的诗艺,简练的措辞和意象,足以独立于音乐而存在。”

或许我们需要找一张专辑,才能让那些戴上耳机不足半分钟就停掉的听众,先入为主地感受卢·里德“文学摇滚”的面貌和精髓,比如发行于专辑里着重提及的、发行于1989年的《纽约》。

它可以说是里德最后一张伟大的专辑。

它以现实主义的方式,描绘了这座城市极端的社会不平等与备受破坏:你可以在专辑里听到政府对弱势群体如同性恋、艾滋病、妇女和儿童的政策性冷漠和忽视,也能听到瘾君子、越战老兵及残疾人蜷缩在街角的无助呻吟。

“这张专辑如同旗帜,闪现在里根/撒切尔时代的迷雾之中——那个时代充斥着冷酷无情的物质主义与腐败暴利,意识形态方针抹去了最后一丝创作理想与团结。”

当下的摇滚乐,怕很难再做到这一点:用最擅长的方式,针砭社会弊病。

或许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在当下,全世界摇滚乐都困顿不前。

除了这个问题,《等待那个男人》这本传记里,还能给我们提供更多理解卢·里德、摇滚乐甚至当下世界的切入口——当然,我们也能从书里,找到名人们的相互结识又分道扬镳甚至彼此攻讦的秘闻(比如卢·里德和安迪·沃霍尔之间的矛盾)。

但归根结底,借用乐评人郝舫的话说:《等待那个男人》用细节和尊崇,为我们起底了卢·里德的诗性与挣扎——如果我们想了解他,甚至想去了解那个时代的面貌,这会是一本很不错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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