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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功爵制研究》读后感精选

《军功爵制研究》读后感精选

《军功爵制研究》是一本由朱绍侯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98.00,页数:50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军功爵制研究》读后感(一):笔记

大秦是一个值得反复琢磨的朝代,它在制度上的很多细节有着现代性意识,既与后世勾连,又显出自己独特的个性。如果你深入扎进去,会发现在“暴秦”的标签底下,是一台泛着金属光泽、有着很多切面的复杂机械。

军功爵制度,是这台机械上至关重要的一个大零件。它把整个秦国变成了一款升级游戏,驱动着国民们走上一条嗷嗷扩张之路。想了解秦国的社会运作源动力和国民性格,这个专题不可不了解。

朱绍侯先生的这本书,对我来说深度刚刚好。它介绍了军功爵制的起源、发展以及在汉代的消亡。尤其重要的是,这本书不止阐释军功爵的社会意义,还仔细考证出这个体系如何运作——对于史学家们来说,前者是最重要的;对于文学创作者来说,后者才是真正的素材宝库。看完这本书,读者基本上能对这个制度了然于胸,再去读其他秦代研究专著便有了一块基石。

《军功爵制研究》读后感(二):学习秦汉史的一块基石

本书应该是唯一一部关于军功爵制研究的专题著作,读完后对整个制度的产生、确立、轻滥、衰亡可谓了然于胸,对秦汉史的学习非常有帮助。 朱先生治学严谨,用毕生精力将散落古籍的只言片语和简牍中的残章断句拼凑起来,细心地梳理和考证,推演出军功爵制度原本的模样。 1.兴起:军功爵制是随新兴地主的产生而出现的一种军政制度,与西周五等爵制处于对立面。最早出现在春秋时期,齐、晋、楚、秦等国都建立了军功爵制,是一种底层人民跃升阶级的渠道。根据《管子》等书的记载,齐国可能是最早建立军功爵制度的国家。 2.确立:战国时期征伐频频,在形势变化下,各国的军功爵制相继完善起来,对后世影响最深的是商鞅变法建立的秦早期军功爵制度。 按朱先生的考证,秦早期的军功爵制共有十八级,与秦汉二十级爵制相比,除缺少两个侯级爵外,还没有驷车庶长的踪迹,相应多了一个公士以下的小夫爵位。 在“明尊卑爵秩各以差次,明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的核心理念下,商鞅将军功爵制和名田制紧密联系起来,奠定了秦兼并天下的基础。 但因为“尚首功”的缘故,秦在兼并战争中受到阻碍。到吕不韦、尉缭以“义兵论”奠定新的军事思想,从而顺利兼并六国。 军功爵制颁赐程序:劳、论、赐。 3.轻滥:秦始皇晚年军功爵制已出现轻滥趋势,刘邦起兵后实行楚爵,到汉五年颁布“复故爵田宅”诏书,改用秦制,同时在军功爵体系外增加王爵。 从秦到刘邦时代,以七大夫以上为高爵,但不久改为五大夫以上为高爵,公乘以下称为民爵,从此军功爵制度成为统治阶级集团间斗争与保持平衡的工具。 自文景之后,军功爵趋于轻滥,大量赐爵、卖爵使军功爵制失去价值,同时民爵与吏爵分离。到汉武时虽有“武功爵”昙花一现,但却更加轻滥,到王莽托古改制恢复五等爵制,废除军功爵。 4.衰亡:光武帝虽然恢复军功爵制度,但因为政治形势,军功爵制彻底成为了没有实际价值的空头文书。人民得爵不喜、夺爵不惧。民爵八级制变成了统治者的装饰工具。 直到曹操正式废除二十等军功爵制,将其肢解,建立新的六等爵制。但民爵八级并没有被取消,而是保留下来,在之后魏晋南北朝依旧大量使用,直到唐朝中期彻底消失。 本书考据严谨,论述清晰,逻辑分明,读完受益匪浅。但因为是论文集的形式,存在前面观点被后面新观点推翻的情况,让人措手不及,再加上许多论文颇有重复,显得略微啰嗦和混乱,但并不影响这本书的优秀价值。 先生已逝,不胜惋惜,真希望有优秀的后继学者能继续深入研究,造福学界。

《军功爵制研究》读后感(三):一点杂想,姑妄言之

看到朱绍侯这个名字,就想起被十院校版中国古代史教材支配的恐惧。。朱老先生毕生精力倾注于军功爵制的研究,用力之勤和成就之大,学界所共知。然而就本书而言,槽点不少,首先是注释的不规范,页码版次都没有注释。在书中几乎见不到引用今人著述,也没有见到对同时代学者的不同观点进行评判与采用,像是作者一人在故纸堆中闭门造车。就这点而言,这本书只能算作作者本人研究的最高成果,未必能反映整个学界在这个问题上的分歧与研究现状。

就内容来说,在论述春秋战国的早期军功爵制时,对于史料的采用很成问题。作者认为在管仲时的齐国就已存在军功爵赏,依靠的材料是战国时成书的《管子》,在此书的成书年代很成问题的情况下,得出这种结论是相当武断的。作者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进而用《说苑》进行佐证。那么,既然战国成书的《管子》不足征,西汉成书于刘向之手的《说苑》就可信了吗?(《说苑》一书说古事多诳语,历代学者有辨之);再次,还存在的问题是,作者没有提到很重要的一点,即军功爵制中的各爵名最早都是军职(军职系统中的严格统属关系使得其带有强烈的军阶化倾向),早期的军功爵制中,军职与爵级是很难分辨的,庶长、不更早期都是军职(如11页因《六国年表》“庶长将兵拔魏城”,此“庶长”很明显是军职),后来才品位化成为军功爵中的一级爵称。作者显然没意识到,仅凭献公时期有庶长、大庶长的记载说明,就认为春秋时期秦国存在军功爵,未免考虑不周;此外,对于《商君书.境内篇》文字的属读与解释,作者犯了许多低级错误(如转引俞樾之说时,误将俞氏改“出”为“士”之说看作改“公”为“士”),对照蒋礼鸿《商君书锥指》和高亨《商君书注译》很容易发现作者的问题所在(窃意高氏校读最为精当),当然,作者的释读也有很多可取之处,如依照汉简解释“论盈”为军功满十分独到。

总的来说,读完这本书收获还是很大的,最初读的时候总不自觉地讲阎步克关于品位结构的理论观点代入,所以特别关注军功爵制与禄秩体系的关系:

首先是早期的军功爵制中,军功爵是否构成任官资格(这涉及到“爵——秩”之间是否存在对应关系),阎步克认为爵级和任官不存在对应关系,《韩非子.定法篇》所言“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实际上说的是军功是任官或拜爵的依据,而并非“军功——爵级——官职”这种以爵补吏的关系,即便存在以军功得官,也只是一时之事,所补仅为军吏(《从爵本位到官本位》,75-82页)。而朱绍侯则认为《境内篇》“故爵不更,就为官大夫。爵吏而为县尉,则加赐虏六,加五千六百”是说明拥有大夫爵位即可任县尉官职(本书23-24页),《汉官旧仪》记载“赐爵九级为五大夫,以上次年德为官长、将率”是秦代必须拥有七大夫以上爵位的人才能任官长、将帅,同时睡虎地秦简也有相关记载(本书68-69页)。窃意两者说法并非完全矛盾,也有可调和之处。阎氏看到了爵级与官职之间并没有严格的对应关系,不像魏晋时中正品那样构成任官的一般资格,同时认为以爵补吏存在于军职系统中,这是正确的,翻检史籍我们看不到关于军功爵与官职一一对应的记载。但并不能认为军功爵不构成任官资格,显然在秦代,军功爵与任官是有关系的,朱氏已经指出来了。有秦一代任吏者可以无军功,有军功者未必都任吏(这可能与当时吏的地位低下有关),并不存在严格对应关系。这与汉代不同,汉初的军功阶层充任政府要员,这是人所共知的,但安定下来以后,军功爵就与任官脱离关系了,汉代官吏的任用还是以公府征辟为主。从这点上说,称军功爵不存在资格要素,也可说得通。

其次,是军功爵与禄秩体系间是否存在其他的对应关系。朱绍侯注意到,在汉代中后期的赐爵中可以分为四个等级,即御史大夫赐爵关内侯,中二千石至六百石赐爵五大夫以上,五百石以下小吏,天下男子。其中,第二、三个等级,赐爵是以官吏的禄秩做划分的,这也是“爵”与“秩”构成关系之处(本书132-133页);作者引用居延汉简《捕斩匈奴虏、反羌购赏科别》中可以看到,在东汉初期沿用王莽旧制无军功爵的情况下,吏捕杀敌人的赏赐是“增秩”,由此不禁让人想到,也许官职与禄秩的对应关系,并不像《汉书百官公卿表》和《续百官志》中所记录的那样整齐严谨的对应,而是存在一个浮动的空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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