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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家与狼》读后感1000字

《哲学家与狼》读后感1000字

《哲学家与狼》是一本由[英] 马克·罗兰兹著作,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8.00,页数:308,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哲学家与狼》读后感(一):《开卷八分钟》里的小故事

北美有一支印第安部族, 叫作易洛魁族,说他们有一个神话:

因为他们是狩猎民族,要到处迁移地点。有一趟他们开部落会议,决定下一趟的栖息地。没想到他们最终选择的地点是狼群的栖息地。于是这个易洛魁族成为狼群反复攻击的对象,渐渐削减了他们的人数杀死了这些族人。这个族会怎么做?

他们来到的地方是狼的家园。他们要想,他们来到了狼的家园,他们是要躲到别的地方去,还是要把这些狼给干掉。然后,这些印第安人明白后面一个选项会贬低自己,让自己成为自己不想成为的那种人,来到狼居住的地方,把狼杀掉,干这样的事是很无耻的,是一个很不高贵的行为。

终于这个印第安部族决定迁移,为了避免发生同样的事情 ,他们决定以后所有的部落会议,都要指定一个人来代表狼。每次开会他们就问这个人,谁为狼来说话?

《哲学家与狼》读后感(二):人与狼的故事和哲学

很难想象,一个人可以和野性十足的狼生活在在一起十多年。因为在常人眼中,狼是凶残的,具有侵略性的,能够致使人处于危险境地的动物,即使是闻名也能够让人丧失勇气,更别提主动去饲养了。不过英国哲学家马克.罗兰兹却做到了,所以他与他的狼兄弟――布朗尼度过了一段非常珍贵的温情岁月。

他初到他身边时,是一头年幼的小狼。没错,在马克.罗兰兹的心里,布朗尼不是不仅是一头狼,还是他的伙伴,多年的朝夕相伴使他们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因此,在《哲学家与狼》这本书中,我们始终可以看到在对布朗尼进行第三人称叙述时,使用的是“他”,而不是“它”。可见,作者是把布朗尼放到了与他自己的平等地位上来尊重的。

正如书名标题所形容的那样,《哲学家与狼》讲述的是作者将一只小狼带回家,并与其相互陪伴多年,直到后者因病逝去的故事。那些人与狼生活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读起来令人颇为感动。但与此同时,书籍的内容又不仅限于此,因为身为哲学家的马克.罗兰兹在与狼兄弟布朗尼的相处中,更窥见了很多人类与动物之间的真实本质。

“大部分关于生命、关于生命意义的理解,我都是从他身上学来的。如何做一个人――这点是一匹狼教给我的。”作者认为人类总自以为聪明,拥有凌驾于动物之上的优越感,说到底是因为拥有它们不能比拟的智慧,可事实上有些所谓的“聪明”却并不一定能用到好的地方。因为人性中有很多阴暗的地方,相比之下,动物的行为就要简单直接的多了。

在与布朗尼相处的十多年中,马克.罗兰兹一直在进行思考,比如我们猿类所自持的,相比其他生物的“优越性”,究竟是怎样的东西?那些我们所看重的“价值”,具有怎样的相对性?我们最引以为傲的理性、道德底线与社会契约,是建立在怎样的人性弱点之上的?……当然,作者并不是一味地通过解读狼的行为而表达自己的观点,而是通过深度了解自身所具有的“猿性”,和布朗尼身上的“狼性”进行分析和探讨,进一步让读者主动去思考这些哲学问题。

生命循环不息,当看到曾经强壮的布朗尼变得满身病痛,我的心情颇为沉重,更想起了自己故去的狗狗。当一旦有了感情联系,失去之后就会伤心难过,但正如马克.罗兰兹和布朗尼之间的情感,尽管不能再想见,不过那种缠绕在两者之间的爱意却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改变,只能历久弥新。

《哲学家与狼》,真实的生活场景中穿插着哲学,哲学思考中穿插着故事,你可以把它看作是人与狼之间的生活传记,也可以当做是哲学入门读物。当然,最重要的是它能够打动人心!

《哲学家与狼》读后感(三):布朗尼与我之间的纽带来自不变的爱

我承认,我是一个肤浅的人,我喜欢精致漂亮的外表,喜欢精装的硬壳,喜欢隽永深刻的书封设计,喜欢磨砂的手感,SO,我喜欢《哲学家与狼》这本书,喜欢深刻的哲学思想和野性的狼之间的碰撞,这其中微妙的交换生活的火花,互相依靠生存下去的情感,互相无法理解的部分和相互依恋的部分此起彼伏,是什么带来情感的共鸣,是什么让我们的心灵彼此远去?在哲学的思考命题里面,又有哪些思想迸发?

就让我们走进《哲学家与狼》这本书吧。

黑色的磨砂封面, 一匹狼的头像和一个人的剪影,既有相连又有距离的占据着书的两个对角线。这就是人和狼可以共营编织出的关系。

人对狼复杂的情感由来已久,狼在古语中有代表光明的意义,同时狼又代表了人类的阴暗面,人类对动物又藐视又仰慕的复杂情感在本书中得到了很好的延伸,它们最不会的就是撒谎,这就是它们在文明的社会没有位置的原因,这就是它们独特的不文明,这是最可爱的野蛮。

作者也讨论了人和狼的关系,就如同人饲养的其他动物,狗或者猫,作者在书中讨论了为什么人要自称为这些被饲养的动物的:“主人”呢?主人是相对奴隶而言的,我们饲养家庭的动物是源于互相陪伴和喜爱,它们自然不是我们的奴隶,而我们也不是它们的主人,所以我们没有权利利用它们做残忍的实验,伤害它们。

在书中不止讨论了狼,还讨论了狗,人类对于狗的伤害让我觉得愤怒和毛骨悚然,在书中作者讲述了一个哈佛大学的“穿梭箱”的实验,在这个穿梭箱里面两面安置了电流来伤害被关在里面的狗,直到它没有力量逃离电流,喘息抽搐甚至死亡,这种非人的实验因为是施加在动物身上,所以永远没有人禁止,没有人付出代价,这就是人类社会的所谓文明,作者为人类文明的定义是:人类文明,以及最终的人类智力,都是一场武器的竞争产物,谎言是其最基本的导弹头。我认为不单单是谎言,人类最大的特点是残忍和利己,人类可以为了自身利益牺牲自己的后代,所以,更不用说其他人甚至其他物种了。这就是我对人类的看法。

当然了,人类文明也不是彻底的悲观,人类文明之所以延续千年,因为他的极端有两边,就像南极和北极,比如18世纪的哲学家伊曼纽尔。康德曾经写道:有两件东西永远让我感到赞叹和敬畏,一个是头上的星空一个是心中的道德律法。就是道德律令在我们人类心中的最佳位置,令人敬畏,让人不轻易忘记。

讨论了很多人类,书中更多的是讨论动物,动物的单纯和爱,动物的善良和野蛮,都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是美好的不变的,这就是作者永远挚爱和怀念的布朗尼的原因,因为爱,爱是人类和动物之间唯一的纽带,最坚固的纽带,永远不要挣脱这条纽带。

《哲学家与狼》读后感(四):狼与哲学家相处一室

关于狼,我们更多地是从绘本上认知的。真实生活中的狼,是在动物园里的。作者,一位哲学家,在思想无法与人类交流的情况下,选择了狼作为替代,这是一种退而求其次的方法。

之 前,很流行的一本书叫作《狼图腾》,讲的是狼比人类的强大,多少有点牵强附会,说狼性在于坚持,在于团结,好象人类之间就没有耐性或者是各自为政似的,所以这种书在畅销之余也就成为了废纸。同理,要想一本书能够让读者认知,不可以通过哗众取宠的方式。《哲学家与狼》,只要大家从书名上理解就知道哲学家与狼在精神上是平等的,也只有这种平等的关系,才能让社会和谐自然安定,固然这是一厢情愿,但也是可以想象的事情。

狼,多半是食肉动物,而不是思想的动物,与狼交流,显示的是资本主义的冷漠与虚伪,如果这么先入为主,也是拾人牙慧的,狼就是狼,谁规定狼不可以思考呢,你不知道它的思考能力,只能说明作为人类的失败与无助。

有些时评,认为狼的某些天性比人性更尊贵,其实还是站在人类的视角上的,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狼关心只是它的肉,它从来没有想表现出来对于哲学的向往与追求。还有些时评,说这本书是具有温度的,这可是滑天下之大稽了,哪本书不是纸印出来的,要是有温度,是不是想说明作者的观点很有人情味,但反而没有人情味,还是人吗,如果不是人,就算说他是开天辟地的哲学家,我们也会暗自嘲笑的。哲学家有智慧,诚然是可以成立的,但是狼要是有智慧,岂不是颠覆我们对于动物界的评价呢?

马克•罗兰兹与狼相处一天,对于我们来说就已经是新闻了,更不要说相处了十一年,还是朝夕相处的,这与我们熟知的成语与虎谋皮很类似,狼为什么要成为你思想的听众呢,无非还是为了你养它,只要你养它,哪怕相处一生一世,狼也是含笑九泉的。

无论如何,即使狼没有心思与哲学家相处一室,但是哲学家就是那种标新立异的人,他希望自己能够对更多的人说清楚幸福、死亡和生命,从书中展现的观点看,哲学家估计还是自封的为好,只要自圆其说就可以,根本就不要有论据、论证、论点的统一。对于哲学的观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才是最好的状态,不要因为它已经成为众人吹捧的哲学家,我们就奉之为神明了。

《哲学家与狼》读后感(五):未完

——读《哲学家与狼》

作者:苏术

有人说哲学晦涩难懂、枯燥无味,其实这是一种错觉。哲学是每一个人内心潜在的,却不是每个能都能激发出来,它需要一定的悟性,没有悟性的人,是成不了哲学家的。

我应该算是一位没有什么悟性的人,索性这本书并没有特别晦涩难懂。作者马克作为一名哲学教授,有着对哲学的敏锐,写过多本关于动物权利的书,而这本《哲学家与狼》也正是关于动物权利的。

讲到此不得不问一句:动物有权利吗?

“动物权利”话语是现代合理多元主义的结构特征,是后现代生态文明的合法话语。从话语上讲动物权利是成立的。

1824年,世界上第一个动物保护组织“防止虐待动物协会”(1840年更名为“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在英国成立。

1876年世界上第一部动物保护法《防止虐待动物法》在英国通过,标志着动物保护运动进入了制度建设的层面。

1975年,澳大利亚哲学家彼得`辛格出版了“当代动物权利运动的圣经”《动物解放》一书,把动物保护运动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即从关注动物的福利到关注动物的权利。

作为食物链最顶端的人类,动物很早就已经是满足人类口食之欲的必备食物。然而就像这个社会,并不是你可以随心所欲从而为所欲为的,它从原始到法制社会,一步步走来,是人类的进步和约束。只有假定动物也拥有权利,我们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人类对动物的无谓伤害。

马克在书里说:“一些人说,狼,甚至狼与狗的混种,在文明的社会中都是没有位置的。对这种断言经过多年的思考后,我不得不说其结论是正确的。不过,这些人的理由并不正确。”没有看完最后一句的时候,我并不是很认同作者的看法。与动物的权利相比,人的权利是一种较强的权利,主要是由于人不仅是生命的主体,有能力且能够在道德的意义上把彼此视为具有平等的基本道德权利的存在物来看待,而且人是有理性的存在物,能够听从理性的声音,这使得人们彼此之间相互合作,并以非暴力的方式解决彼此的冲突的可能性大为增加,但是,我们与动物之间却不可能建立一种以理性和道德为基础的合作关系。

哲学家与狼,或者说人类与动物,马克与小狼布朗尼相处了11年,从相识、磨合、相处到死亡,这其中的情感变化也是从小到大。书里有大量的关于小狼布朗尼的描写,比如在与布朗尼玩耍中,学到了关于劝狗架的方法,更是在狼与猿猴的对比中将人与动物的关系通过哲学带入更深层次的思考。

猿猴,是人类进化之初始,所以猿猴与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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