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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的读后感大全

社会契约论的读后感大全

《社会契约论》是一本由[法] 让-雅克·卢梭著作,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圆脊硬精装 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224,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一):我们拥有自身吗

《社会契约论》p48梭罗大概这样说:“当你作为社会公民的时候,你的生命已经不再只是自然赋予,而且还是国家有条件赋予,因为是你同意了成为社会公民,而不是自然人,所以假如国家要你,你必须。” 想了一会觉得确实对,社会契约之所以存在是因为要从理性角度保护公民,因此假如社会契约出于理性考虑要我,只会有一种原因就是我杀了人或者说做了足以判处死刑的事,所以这时候我的确得。假如社会契约论要求我在不符合理性的情况,我就不应该,因为此时契约已经不存在。

我想到公正里一个问题,我们拥有自身吗?提这个问题的依据大概是这样一些问题:我能不能随意把身体器官捐献别人换钱?

我才发现是提问方式有问题,或者说“我们拥有自身吗”这个问题想要问的实际上是“我们是否能随意使用自己的身体?”根据安兰德的《自私的德性》我想,我们当然可以随意使用自己的身体,但是出于理性,假如随意使用身体,比如随意卖器官,自己是不会生活很久的,所以我们不能/不应该不经过理性思考就使用身体。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二):自由吗?

▫西安呆了一周回老家直接居家隔离19天,三月份就这样拉闸了,刚好有心情就把《社会契约论》看了看。

▫其实对“考试内容”都挺无感的,高中政治历史和大学外国文学在我的记忆中都没有很喜欢。

第一卷

▪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时无处不被世俗的枷锁禁锢。

▪自认为是世间万物主宰的人类,却比世间的一切更受奴役。

▪向强力屈服,只是出于形势的必要,而非出于主观意愿,顶多算一种出于谨慎考虑而采取的行为而已。

▪人与人之间合法的统治权都是建立在协约的基础上。

▪导致战争的,是物的关系而不是人的关系,战争不会产生于简单的人际关系,而只能产生于实实在在的物权关系。

第二卷

▪主权行为不是上级与下级之间的约定,而是共同体与其组织成员之间的约定。

▪人民本身总是想要得到利益,但是他们自己并不总是能够看到利益所在。

▪习俗一旦建立起来,偏见一旦根深蒂固,再希求变革就会是一种危险而徒劳的行为。

第三卷

▪自由不是任何水土气候都能结出的果实,也不是所有人民都有福消受。

▪判断成员生存和繁荣的最可靠特征是人口数量。

▪在其他一切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在不借助外力、不依靠外援、没有殖民地的条件下,能让公民安居乐业、人丁兴旺的政府,毋庸置疑就是最好的政府;人民数量减少而日渐衰败的,就是最坏的政府。

第四卷

▪人总是爱美的,或者爱着他们认为美的事物,但在评判何为美的问题上却会犯错误。

▫不得不说捅鼻子会直接飙泪,太恐怖了。

▫晚安。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三):一个以自由与意志缔结而成的契约

在开始这篇书评之前,我们有必要重温一下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中提到的对于他所向往的社会的描述:君主与人民的意志相统一。任何人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法律的变更由官员提出,人民审议,立法权属于全体人民。人人享有自由,国家不受侵犯。人们选举产生执政者,执政者们贤明而行为合理,不负众望。女人们给予男人幸福,维护共和国安宁,善良的风格。人们需要做的就是,保持一颗虔诚的心和适当的信心,根据自己真正的利益和义务,从理性出发去做你们经常应该做的事情。 别着急,待我们一起读完《社会契约论》,再回头欣赏这段无可挑剔的箴言。 正如《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回答了“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是什么?”这一问题一样,《社会契约论》试图回答的问题是“在社会秩序中,是否存在一种合法又可靠的政府管理规则”。这也不奇怪,凡名字里头带有“论”这个字的书或文章总是为着回答某个问题而写,比如说之前赏析过的密尔《论自由》,他要探讨的问题便是“政府凌驾于个人之上的限度”,顺便说一句,密尔是卢梭之后,古典自由主义的最后一人。 《社会契约论》全文由四卷构成,依次递进回答这一问题。 第一卷的主要思想便是书名——社会契约的缔结。在卢梭看来,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时无处不被世俗的枷锁禁锢。这“枷锁”便是人类不平等的基础,它包括富人主导的法律、君主的暴政等等。欲实现人类在自然状态下的平等,便只能通过社会契约实现,社会契约产生社会秩序,而社会秩序产生其他一切权利。 社会契约是什么呢?“我们中的每一个人将自己的人身和所有力量奉为公有,遵循公共意志的最高领导;我们将每一位成员都视为整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换言之,一群自由人以契约的形式结合成一个整体,每一个人都是自由的,因为在这个整体中,每一个人的意志共同汇聚成公共意志,而公共意志又主导每一个人。听着像什么?没错,共产主义!社会契约论正是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的论述的源泉。 在这样一个契约缔结的社会中,每一个相对于其他孤立的个体,都是主权者;而相对于主权者来说,他们又是国家成员。在社会契约中,人们失去了天然的自由,却得到了公民自由。国家对于成员而言,是成员全部财物的主宰。 如果你愿意对比一下我国宪法的描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就能够更好地理解这段话。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是毫无疑问的主权者,但同时又兼有国家成员的身份。 社会契约解决的问题是,人或许在能力或天资上不平等,但通过协约,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 在确立了社会契约的基础后,第二卷便开始对主权等若干问题展开讨论。既然主权由全体人民共同享有,行使公共意志。那么,它便不可出让,不可分割。公共意志既然由全体人民的意志汇聚而成,便不可能存在对某一事物完全一样的看法,于是关乎公共利益的多数票通过的决议成为公共意志,对这一决议贯彻的行为属于主权行为,具有法律效力。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人们能否就某一事情达成一致,而在于是否人人都享有平等的投票权。 从这里开始,卢梭便用主权者这一概念描述具有支配每一成员的绝对权力的政治体。这一权力由社会契约保证。主权者只承认国家本体,而不能区别对待国家的个体,它针对的是公共事务而非私人事务。 由契约联合起来的社会中,法律是全体人民为整体做出的裁定,受法律约束的人民本身必须是法律的创制者。无论立法者是谁,立法权永远属于全体人民。法律可以划分为四类,政治法用于调整主权者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民事法用于调整成员之间或成员与整体之间的关系;刑法用于调整违法与处罚之间的关系;宪法则无需明文书写,它铭刻在人民心中,是穹顶正中心那块拱顶石。 有了主权与立法的概念,卢梭随即在第三卷中展开对于政府的论述。 卢梭用一个等比式来描述主权、政府与人民的关系。如果说,主权是比例首项,人民是比例末项,那么,政府就是介于两者之中的比例中项。它的职责是协调双方的沟通,执行法律,维护社会与政治的自由。 关于政府存在一个基本准则,那就是,行政官的数量越多,政府便越衰败。从这个准则出发,如果行政官数量占比超过全体公民的一半,那么这样的政府便是民主政府,也就是说,人人都是政府成员,人人商议决定国家大事,这样的国家,一定是小而精的,人民一定是淳朴而单纯的;如果行政官数量相对于人民来说趋近于零,那么这样的政府便是君主政府,(试想中国封建时期,一人的天下而已。)这样的国家一定是疆域广泛的,才不得不以集权的方式统治,这样的国家中的人民不需要过多善良的品质,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都不能够决定公共事务;介于两者之中的,便是贵族政府。 贵族政府分为三类,一是自然形成的,这样的政府只适合质朴的民族;二是选举产生的,这是最好的,真正意义上的贵族政府;三是世袭的,这是最糟糕的。 卢梭认为,最好的也是最自然的秩序,便是让最有智慧者统治着大多数人,前提是人们确信智者考虑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而非一己之利。也就是说,卢梭赞成第二类贵族政府的形式。 对于民主政府,卢梭认为,这是根本就不可能存在的完美的秩序;而对于君主政府,卢梭看到,大多数情况下统治者都显得十分无能,当偶然出现一个具有雄才大略的统治者时,便是太平盛世之日。 不过既然政府的形式如此多样,对不同民族而言,什么样的政府才称得上是良好呢?答案是人口数量。能使人丁兴旺的政府,毋庸置疑就是最好的政府;而使得人民数量减少而日渐衰败的,就是最坏的政府。值得注意的是,真正能使种族繁衍昌盛的,与其说是和平,不如说是自由。 卢梭强调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分离,并主张行政权位于立法权之下。他是这样描述的,“立法权是国家的心脏,行政权力便是国家各部分行动的头脑,头脑瘫痪的个体仍能继续存活,而心脏停止跳动的生命体便即刻死亡”。 在最后一卷,卢梭主要讨论了以往的一些政府形式,例如古罗马。此外,卢梭还提出了关于宗教与国家关系的论述。当一国的子民一方面需要服从政府统治,一方面又要服从于教会统治时,便会陷入毫无益处的矛盾。这是最糟糕的情况。穆罕默德做到了政教合一,这或许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这时,我们再对卢梭提出的关于社会的构想分析: “君主与人民的意志相统一。任何人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法律的变更由官员提出,人民审议,立法权属于全体人民。”在社会契约中,君主即是公共意志的代表,人民即是主权者,因此,“君主与人民的意志相统一”;立法权属于全体人民,全体人民必须服从自己制定的法律。由于人民不总是聪明而有远见的,因此法律的变更需有眼光的官员提出,人民进行审核。 “人人享有自由,国家不受侵犯。”签订契约将自然自由转换成公民自由,因此“人人享有自由”,契约连结众人,因此“国家不受侵犯”。 “人们选举产生执政者,执政者们贤明而行为合理,不负众望。”主权者是人民,政府调节的对象也是人民,因此执政者由人民选举产生。当执政者行为乖张时,人民有权以主权者身份将其罢免。 “女人们给予男人幸福,维护共和国安宁,善良的风格。”卢梭向往民主共和国,但又认定这是过于完美的过度,不可能在人间出现。但至少,共和国应当具有安宁,善良风格。 “人们需要做的就是,保持一颗虔诚的心和适当的信心,根据自己真正的利益和义务,从理性出发去做你们经常应该做的事情。”契约中的任何人都是自由的。“虔诚的心”意味着对自身作为主权者享有的权力保持虔诚,对作为主权者与民众沟通的政府保持虔诚,对法律保持虔诚;“适当的信心”一方面要求人们相信自己有能力为治理自己的国家作出贡献;另一方面要求人们不要谋求过多的权力与财富,以至于将信心演变成为令人堕落的野心。 至此,这纸以意志和自由缔结而成的社会契约便已成形。但数百年过去了,仍然没有得到实现,究其原因,实乃太过完美。我还是以《桃花源记》里头的村子为例,这纸契约就像那个村庄,只是一个神话,在人世间是找不着的。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四):读书日记丨痴言陋见,仅与同为社会之人的你分享

此片小字仅是个人的痴言陋见,写个痛快而已,若有人费心一读,那么全文共计2470字,分成三个部分:一、整体感想;二、核心内容概述;三、对卢梭本人的好奇。

一、为什么要读《社会契约论》

如果说《看不见的城市》是适合每个城市之人读的书,那《社会契约论》就是社会的每一份子该看的,就像卢梭在开头说到的:我的投票权使我有责任和义务去了解ZZ和公共事务。前几天朋友还问我,我的书单都是从哪里来的,怎么能一直有书可看?我回答说当你读完一本,自然而然就牵扯出之后的五六七八本。《社会契约论》是连同《一个孤独漫步者的遐想》一块买下的。阅读过程不轻松,但绝不枯燥。我是个缺乏历史和zz知识积累的人,对于从小到大所受的教育,只有被动的接受,没有主动的思考,以至于我眼里只有现实的结果,却看不到它形成的原因,把一切现象当作是“想当然”的东西。当我意识到这点的时候,我便选择了这本书。

读完书,我思考一个问题:已解决生存问题的我们,奔走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

毋庸置疑,普世的第一层追求只在两样东西:智慧和财富。前半生学习智慧,后半生借此换取财富,积极点的,再反相为之。人要想在现实中活得安乐,停留在这一层就够了,追求他所能达到的智慧和财富的极致,收获名与利,让世人钦羡不已。

但人不知足,物质基础被满足了之后,开始追求上层建筑,“自由”开始被人们挂在嘴上。但这词本就很难定义,连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都表示自由的概念太过复杂,在此不多作论述,我姑且把自由描述成“使人感到愉悦自在的精神状态”吧。若拿生活中的行为事物举例,我想真正的艺术创作是通往自由之路的途径,绘画、园艺、雕塑、文学、音乐,种种皆是,但我绝对不认为自由是脱离生活之外的东西,恰恰它来源于生活,只有深入过生活的人才有资格谈追求自由这件事,否则他只是以此作逃避生活的借口而已。

而人生追求的天花板是“真理”,没有比这更高的追求了,可但凡踏入这一层的人都是极不快乐的,在现实生活中也过得不如意,原因有二:

一是真理难以求得。在中国文化里它被称作“道”,在我的认知里,庄子是得道之人,我刚毕业工作那会,喜欢读《庄子》,其中有句话被我挟带至今,但凡有谁能将它实践,我也认其为得道: 举世而誉之而不加劝,举世而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内外之分,辩乎荣辱之境,斯已矣。此话我知而不行,但也不妨碍我奉其为真理。

二是追求真理这件事容易让人产生莫名的崇高感,从而忽略了现实生活。我坚信人一辈子只能做好一件事,只因时间和能力的有限,而追求真理是一条艰难痛苦的路程,那些为事业、家庭奔波的人不可能完成的,反之亦然。所以我在上文说人要活得快乐停留在第一层的追求就够了,“自由”和“真理”何等珍贵,不亚于伸手摘星和水里捞月,不跨越荆棘怎能获取?

之前看过一篇关于读博经验的分享,作者是位留学海外的在读博士生,她说圈子里很多人在读博之后就消声觅迹了,甚至不乏自我了结的,惋惜之余,我想学术的尽头或许是通往真理,学子们耗费青春,翻山越岭,好不容易望见巅峰上巍然不动的真理,但他们又好像西西弗斯一样,似乎永远无法将自己推向山顶,意识到这点之后,顿生绝望。这段只是我的臆测,就当是胡言乱语吧。

二、《社会契约论》写了哪些我不知道的东西?

全书的核心在于“契约”二字,也是我们当代社会形成的终极解释:“人类曾经达到这样一种地步,自然中威胁人类生存的种种困难超出了个体能够抵御的限度。原始的生存状态无法再维持下去,人类若再不能改变生存方式,就会灭亡。然而,人类不能创造新的力量,而只能联合并充分发挥现有的力量。除了凝聚力量形成合力协同行动,并由唯一的动力发动起来共同谋生外,再没有其它方式能够保全自己的生存。”概括来说就是人类因生存和发展需要,创造了一种“联合共生”的方式,以“契约”为条款开展共同协作的种种行为。基于此而产生的公共意志、主权者、立法者、法律、GJ、ZF、臣民等概念就比较好理解了。

卢梭的这本《社会契约论》无疑让读者瞥见人类的伟大,也夹杂着人性的弱点与丑恶,全书有两段内容最让我触动,一是对立法工作和立法者的解释;二是人类对自由和利益的取舍。

立法者的伟大之处在于:任一伟大的君主不过是依照立法者先前建立的法则行事罢了;

立法者需具备的能力是:必须是一位智者,能看清人类所有的情感冲动,自己却不能被影响分毫;他与人类的天性没有任何牵连,却对这种天性了如指掌;他的幸福不取决于我们,却愿意为我们的幸福奔忙;在时代的更迭中精心筹划着遥远的荣光;能够在这个世纪里播种,甘愿在下个世纪里收获果实。(这段写得极其精妙)

立法者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改变人类的天性,甘愿将原本孑然独立的自己转变为庞大整体中的一份子;

立法工作的艰难之处在于:它是破旧而不是立新,难以将人类与生俱来的赤子之心与社会需求完美结合。

上文我提到人在获取物质条件之后,开始找寻所谓的自由,而卢梭在书里揭示了一条残酷的事实:与自由相比,人们更在意自己的利益,对贫困的畏惧远胜于奴隶制度。现世中,我认为真正勇敢的是那些对自由的渴望战胜了对贫穷的畏惧的人,可他们寥寥无几啊。人类胆小怯懦,贪心又懒惰,更愿意选择轻松少争斗的方式生活。在乐观主义和悲观主义中,我选择中间的客观现实主义,即便如此,我也不断在轻松和清醒、安乐和超越之间纠结徘徊。

卢梭在一七五九年写的书,放到如今依旧合理,没读过的人也许从这段话中能体会些许:城市的围墙是在田野和废墟中建立起来的,每当我看到一座首都建立起来的宫殿,都会在头脑中看到遍及全国的漏屋破房。

三、卢梭是个怎样个性的人?

有这样的好奇是源自此书最后罗列的生平事件年表,虽然从《一个孤独漫步者的遐想》中已隐约感觉他是个受屈之人,晚年郁郁不得志方才写出了一番抱怨文字,可再看到频繁出现的“与***决裂”的描述还是觉得好笑,也许争论是学术界始终的行为,坚守己见也是每个学者皆有的个性。此外,卢梭前半生似乎是以研究音乐、植物为主,为何能在接近半百之年写出关于社会学科的著作呢?不过读完此书已耗费了我许多心力,对于作者的生平,留到以后再去研究吧。

小字就止于此,谢谢阅读。

取名:猫与书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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