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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弥留之际读后感摘抄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摘抄

《我弥留之际》是一本由福克纳著作,北京燕山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8.00,页数:333,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一):到底是经典

一般很少有书会让我看完之后马上想看第二遍,就跟玩游戏一样,其实年纪大了以后,很少会有兴趣与精力去玩二周目。但《我弥留之际》却是这样一本书,在你第一遍看得迷迷糊糊到最后突然警醒之后,忍不住又想去翻看第二遍。

怪不得马尔克斯、余华等作家都对福克纳推崇不已,其叙述手法绝对一流。不仔细看的人,以为是故弄玄虚,仔细看的人,才会知道是一座宝藏。看来文学过去这么多年,其实真不一定就进步多少。市面上的书,大部分仍然无法望这些大师项背。

首先是多人多角度叙述,这里跟马丁的通俗小说不一样的地方是,我们常常觉得人是讲逻辑的、思维缜密的,但事实上,大部分人内心其实是混乱的,无意识的。福克纳的这种叙述,其实才是人类内心的常态。书中的对话常常会呈现一种各说各话的状态,每个人总是喃喃自语,不管旁人怎么说,总是一再重复自己的话语。

然后是场景的转换,福克纳经常二话不说就转换到另一场景,你还没回过神来,他已经在说另一个事了。其干脆利落让你简直跟不上节奏,比如说放火那一节,你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到底是梦呢,还是现实呢。

当然,如果仅仅论叙事手法,未免有点小看这本作品了。归根结底,其伟大之处还是深刻地剖析了美国人的一些丑陋之处,如同序言里说的,如果你不能理解,你就想想鲁迅,想想他的《阿Q正传》,然后你才明白这部作品的伟大,对美国人的意义。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二):无题

难以想象这是福克纳六周内边运煤边写出来的,多了不起的创作力!这本书又是充满了福克纳的特色,跟别的小说不同,听过十几个人的口述叙述了一个家庭荒诞的故事。母亲艾迪是个可怜的被生活抛弃的人,在死后要求丈夫孩子把她和自己的娘家人合葬在一起,丈夫安斯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懦弱的“渣”男,在妻子生前没有理解妻子,让妻子对生活有所期待,在妻子死后还要带着她的尸体颠沛流离,不顾劝阻,美其名曰要实现她的心愿,总是把“在没有人像我一样苦”挂在嘴边,还处处压榨儿子女儿,最后刚埋了妻子,又找了个新老婆;大儿子卡什本本分分,把给母亲做一个做好的棺材为己任,腿断了也听父亲的建议让自己的伤腿涂上了水泥,他逆来顺受,本分得有点迂腐;达尔的口述占了很大的篇幅,他是个不走寻常路的人,是大家眼里的坏小子,但他很理智,既然阻止不了父亲让日益腐烂的母亲尸体颠沛,就干脆一把火烧了吧,做法极端,以至于最后害了自己;朱厄尔是“母亲最爱的孩子”,是艾迪和神父私通生下的,他桀骜不驯,自己连续多晚不睡打工挣钱买了一匹马,却在最后仍然舍得把最爱的马卖了换两头拉装尸体大车的骡子,可见他对母亲也是爱着的;女儿杜威·德尔,和恋人偷尝禁果怀了孩子,一门心思要把孩子打掉最后得不偿失,看似软弱却又残忍,告发达尔放火的是她,用力抓住达尔好让执法人员逮捕达尔的也是她;小儿子瓦达曼,也是个智力低下的人,竟然以为自己的母亲是条鱼!这个家庭每一个人都有问题,注定衰败走向分崩离析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三):福克纳真的很会写!虽然看不懂的地方是真看不懂

上手很难,前期人物很多,每一篇都是一个人的视角。故事很荒诞,送去世的太太尸体回到杰弗逊。安斯,我太讨厌这个父亲了!懦弱、懒惰、愚蠢!!至今不明白达尔怎么疯的,这本书太难懂了!!最喜欢朱厄尔,勤劳,沉默;虽然暴躁,但他真的很像狗狗。“斗牛犬”用来描述他真的很形象。福克纳太会描述了,很多场景我都在想影视化了要怎么拍出来。一家的男人杜威德尔真的很惨没有人关心她钱被父亲抢了,看病被骗炮。以前的女人,哎。

以下是喜欢的描述“我感觉自己好像是一颗在热乎乎的土地里不安分的潮湿的种子”情绪被埋在心底渴望破土而出,在这样闷热的下雨前的天气里。

“当我回头看我的骡子时,觉得它好像是一台小望远镜,我看着它站在那里,好像看见了全部的宽广的土地以及用汗水换来的房子,好像是汗水流的越多,土地也就越宽广:汗流的越多,房子也就更加牢固,因为需要有一幢牢固的房子才能拢住科拉,犹如在泉水里泡过的一罐牛奶。。。”美国的农民靠劳动、骡子的苦干的汗水换来房子、老婆、牛奶

“瞧那儿,你看得见对岸那匹骡子嘛?它到这边来没事干,所以它就不过来了。”城市不需要农民,骡子代表了用苦力汗水换取生存条件的农民。“过桥”桥的一边是城市,一边是农村。

艾迪,我研究不透的女人。写她的时候太意识流了吧!!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四):苦难的延续

本德伦一家六口将本德伦太太遗体送往埋葬地的故事就像《悟空传》语境下的唐僧师徒四人西行求取真经,历经一路艰辛、情感煎熬、背叛的人们那些忍耐、坚持、勇敢等宝贵精神在荒诞的目的和悲哀的结局映衬下只剩讽刺的价值。 也许对朱厄尔的态度能说明艾迪本德伦并非是一个对爱无能的人,但她继承自父亲的悲观人生态度(这点和昆丁很像)、孤寂的性格、与丈夫的疏离以及情人的离弃等因素构成的艰难生活实在无法让艾迪把更多的爱投射到其他的人事物上。她的一生都在苦熬,甚至死后也要苦熬他人——叮嘱家人死后把她运到离家很远的杰夫生。艾迪当然不能料到她的遗愿给家族加注的苦难,正如现实生活中的长辈会将其缺陷毫无自觉、毫无疑问并且毫无迟疑地赋予孩子,它越过我们徒劳的自觉或不自觉的抗争,带领我们回到宿命的起点,直到以永久的精神烙印为终结。 艾迪的丈夫安斯本德伦懒惰自私,甚至作为农民其衬衫从未湿过,但完成亡妻的遗愿却是尽心尽力,却也 因此酿成了家族的悲剧。 总有人一生似乎硬要创造一件值得书写的事儿,接着紧紧抓住以此完成对命运的抗争,可怜地维持一种莫名的骄傲,可以说安斯和艾迪构成了一个命题的两面,却将苦恼以不容辩驳的姿态留给他人,于是卡什难逃断腿的命运,达尔为提早终结这出悲剧纵火被抓进疯人院,朱厄尔失去了心爱的马,杜威德尔没买到打胎药却白白屈身于药房伙计,弱智的瓦达曼没有买到火车玩具的可能。所有人都注定要艰难地在不幸的人生里焦灼,斯人已逝,滑稽的是,安斯却装上了假牙,在众人的惊异目光中终于像个人样儿娶了新太太。 福克纳逼真形象的词汇运用和大量极具想象力的细节描写,给这个充满苦难的故事蕴藏了一股暗流汹涌、时刻准备爆发的力量,这种力量是自觉地隐身于议论背后的叙述者最顶级的能力,似乎没有任何一种语言表达能够比福克纳更好地讲述这股情感奔流。 回到艾迪唯一的那一节,所有故事最美好的部分不在过程和结局,而永恒地伫立在开端,那时艾迪还不叫本德伦,孤独地进行她的孤独,而安斯则一遍又一遍地驾车绕过,他终有疲惫的一天。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五):人在自己亦难阐明的历史中及其痛苦地摸索前进

“诗人的声音不必仅仅是人类的记录,它可以成为帮助人类忍耐与获胜的那些支持与栋梁中的一个。”

我想,这里的诗人的声音可以替换成作家的文字、画家的图画、音乐家的音符以及一切具有人文主义性质的东西。对于优秀的作品来说,其中的角色不仅仅是作品中的角色,他还是人类普遍形象的其中之一。无论它的情节是荒诞的还是写实的,它也总是会从某个方面映射着现实。读者应该能从作品中看见超出作品的本身的内容。每当一个读者阅毕,哪怕只有一点点难以言说的感触,都又焕发了一次作品的生机。作品摆在那里,无人问津,就是无意义的。对于作品的体悟与思考,应是落到人文主义上来吧。关注人的价值与尊严,追求现实幸福,认清欲望和理性,追求自由-------是一部作品应该传递给读者的,也是读者应当收获的。

这是一部关于荒唐的杰作:本德伦为了完成对妻子的承诺,于是决定举家将妻子的遗体运回家乡安葬。在运送遗体的回乡途中,大儿子卡什摔断了腿、二儿子达尔被送进了疯人院、三儿子达尔失去了心爱的马、小女儿杜威没有打成胎反被一个药铺伙计占了便宜、小儿子瓦达曼也没有得到他心爱的小火车,只有一家之主本德伦先生,换上了新的假牙,带回了一位新的本德伦太太。在这次出殡的过程中,充满了苦难与悲凉,写尽了人的愚蠢和恶行。荒诞的是,引出这种种不堪的原由恰恰出自一个承诺,一个代表着高尚的承诺。可是,这个高尚的承诺居然是艾迪·本德伦尽心设计且不为人知报复。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隐喻:卑劣生出高尚,高尚滋长卑劣;而无法认清真相的人们只去经历了苦难,通过愚蠢和卑劣达到了自以为的高尚。

本德伦一家不仅仅是“现实主义形象”,它们在一定程度上是全人类的象征,一如所有的优秀作品,它们在某些方面总是映射着现实。书中描述的苦难也是会发生在人类身上的苦难,书中人物所展现出的高尚与低劣、智慧与愚钝、真诚与虚假在如今依旧上演。而福克纳着重表现的是“endure”。人类已经存在了千百万年的时间,科技的发展已经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人类依旧在endure。每一个时代都有获得幸福的人,同样也有在经受苦难的人。经受苦难是一个人类永远不能忽略的命题,总有人在苦熬------为了生存、为了财富、为了名誉。总有人为了达成永远无法满足的念头,朝着下一个目的地奔去。正如福克纳所说:“人类和他愚蠢的行为会继续存在下去和蓬勃发展。”人会因此登上更高的山峰,也会拥抱无法消失的痛苦。我愿意相信,即使苦难无法消失,人依旧拥有着忍受苦难的能力以及战胜苦难的精神,因为“人是不可摧毁的”。感受苦难的绝不是为了让人意志消沉,而是让人真正拥有拥抱幸福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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