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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弥留之际读后感精选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精选

《我弥留之际》是一本由(美) 威廉·福克纳著作,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2.00,页数:255,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一):极端的清醒是一种疯狂

据说是福克纳意识流小说里最好读的一部,但前面不同角色的转换还是读得比较吃力,不过后面就流畅起来。书名叫《我弥留之际》,看完全书想到村上在《挪威的森林》里写的:“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在书的开头女主人艾迪就死了,但她的意志、她的性格和她的诉求通过这一家人围绕她进行的旅程而活着,甚至福克纳让她在书中间的位置开展了自述,让我感到也许消失的标志也许不是死亡。

父亲的角色是最让人生恨的,他夺去儿子视为生命的马,抢走女儿用来堕胎买药的钱,最后不顾全家人对于刚下葬母亲的哀思而找了新的伴侣。但正是这样的一个人,却以近乎执拗的态度,坚决组织一家人完成妻子的遗愿,甚至不惜付出失去赖以生存的骡子、没办法拥有一直梦想的假牙的代价。我想到原来伟大和自私、善和恶并不是完全对立,可以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存在,让我对于人的复杂性有了新的理解。

朱厄尔大概是最讨喜的角色,这原于人们对于“恶人”的低预期,他生性孤僻暴躁,固执己见,不顾别人的想法,内心对于母亲却爱得深沉,他本可以带着马一走了之,却亲手把它送到了商贩手中,这让我想到《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中卖马的父亲。年轻的时候人的情绪比较激烈,我们很可能因为自己渴望的东西而不顾一切,说走就走,这其实也无可厚非,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也许世界上还存在比自己的极端渴望还要宝贵的东西,为了这个放弃和牺牲,是勇敢而不是懦夫的行为。

达尔是最清醒的人,却在最后被当成疯子关进精神病院,而真正存在问题的人却被无视,这种荒谬并不是只在小说当中发生,现实中比它精彩的故事要多得多。谁有权利说什么是疯什么是清醒呢,在一个极端的清醒被当做疯狂的年代。

还有卡什的忠实和对于痛苦的忍受、艾迪与安斯婚姻中的支持和背叛、杜威心中对于家人的爱和突然的恨、瓦达曼对于母亲的眷恋和救赎……都在这薄薄的一本书里喷涌出来,读完久久不能平静,过了几天还沉浸在故事当中。福克纳通过这一次旅行,记载了一家人迥异的性格特点,让我看到人是如此复杂,也多了一些理解和包容。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二):“丑陋的美国人”

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是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1930年出版的长篇小说《我弥留之际》让他一举成名,这部书也被誉为“二十世纪美国长篇小说最出色的开篇”。

《我弥留之际》说是长篇,其实只有170000多字,比一般的中篇小说长不了多少。故事很简单,写美国南方农民本德伦,为遵守对妻子生前的承诺,率全家将其遗体运回家乡安葬。十天的行程灾难重重:大水差点把棺材冲走,拉车的骡子被淹死,大火几乎将遗体焚化。不止于此,长子失去了一只脚,次子因放火而坐牢,三子失去心爱的马,女儿遭欺凌,弱智的小儿子也没有得到渴望的玩具火车。倒是本德伦本人却装上一副假牙还娶回一位新太太。小说描绘一幅南北战争后美国南方贫穷、落后的真实图景,并隐喻了现实人生的重重苦难。

福克纳笔下的人物都很猥琐,尤其主人公本德伦懒惰、自私,让妻子郁郁而终;又不断剥夺子女的权益,使他们也成为狭隘、自私的人,不但缺乏手足之情,还彼此仇视。他是毫不留情地揭露了人性的阴暗,可以说是塑造了一群“丑陋的美国人”。不但是这部小说,他的其他作品,同样也是突出描写美国人性格里丑陋的一面。

1955年他访问日本时,有人问他为什么要把人写得那么卑劣,他回答说:“我认为理由很简单,那就是我太爱我的国家了,所以想纠正它的错误。而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在我的职业范围之内,唯一能做的事就是羞辱美国,批评美国,设法显示它的邪恶与善良之间的差别,它卑劣的时刻与诚实、正直、自豪的时刻之 间的差别,去提醒宽容邪恶的人们,美国也有过光辉灿烂的时刻,他们的父辈、祖父辈,作为一个民族,也曾创造过光辉、美好的事迹。仅仅写美国的善良对于改变它的邪恶是无补于事的。我必须把邪恶的方面告诉人民,使他们非常愤怒,非常羞愧。只有这样他们才会去改变那些邪恶的东西”。

我所以大段引用这段话,是因为说得太好了。有些国人指责张艺谋的电影、莫言的小说是“丑化”和“污蔑”,是“媚外”,那就可以看看福克纳上面这些话。在我的记忆里,经典的传世之作和诺贝尔文学奖作品,没有一部是歌颂型的,揭露、批判才是它们的主旋律,这里的深意值得深思。良药苦口,忠言逆耳,这是再朴素不过的真理,可惜当下被许多人置之脑后了。

《我弥留之际》的故事很简单,但作家却用不同人物的51段独白来叙述。这就是所谓的“现代主义”,而福克纳便是这个流派的领军人物。我也奇怪,为什么要把一个故事说得那么曲里拐弯、扑朔迷离呢?我读得很吃力,好几次想丢在一旁。但细想想这也是人类思维的发展吧。生活里也没有纯粹的故事,它总是节外生枝,开放式发展,它不但有主干,更有大环境、大背景。“现代主义”捕捉到了潜意识、多角度,细细掰开,解剖刀式地分析,这就更加准确地反映了现实的真貌,告别了“非黑即白”的思维;但是这也让文学远离了大部分读者,因为多数人还是喜欢听故事,早一点知道“好人”和“坏人”。

读现代主义的小说,常常要朝前翻页,还要查阅人物表,时间花得多,但收获也不小,那就是知道并非“从此他们过着幸福的生活……”,也从鲁迅式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里读出了希望。人物丑陋,书却闪烁着光芒。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三):他们在苦熬 | 《我弥留之际》

痛苦该怎样描述?受损害者伏地嚎啕大哭、目睹不公者语句凝噎或者以心理建设与崩毁去展现此人的绝望……形式的清单是无穷无尽的,福克纳从中摘取一条。“细化”,把令人烦躁的事情铺陈,不停地“细化”,使每一个人围绕一件琐碎烦闷至极地事件展开行动和念想。“细化”此事件本身,直到此事件的原初意蕴被繁杂的衍生物所淹没,直到原本能够直观感受到的痛苦变得不值一谈,直到令人崩毁的痛苦被另一种看似平淡的情绪取代——烦。

烦,稀疏琐碎,是对庞大痛苦的消解。此种情绪一经产生,立即使人变得疲惫、颓废,进而麻木。福克纳所描写的苦楚扎根于泥土,每一笔一划能够嗅到干旱和蚊虫的气息。菲茨杰拉德的苦楚漂浮在空中,人在金钱和社会的双重压迫下朝着他所期望的方向崩毁;加缪的苦楚半漂浮半扎根,人在高层与底层之间辗转,绝望和期望并存;马尔克斯用诡谲的笔触使一切人的痛苦消弭,取而代之的是巨大的宏伟和宿命。

当痛楚扎根于泥壤,变得易于理解,在理解中消弭。“承诺”贯穿《我弥留之际》的始终,美国南方农民安斯遵守对妻子的承诺,率全家将妻子的遗体运回家乡安葬,一路上灾祸重重。数不清的苦楚衍生,随即在漫无边际的燥热和烦闷中被忽略。

妻子艾迪,年轻时对生活丧失欲望。“你们还有旺盛的生存欲望吧?”芥川龙之介曾如是发问。如果说地狱存在,必然是人为创造。免遭地狱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与之同化;另一种需要卓绝的毅力——在地狱中寻找非地狱的存在,使之持续下去。艾迪选择第一种,与地狱同化,成为地狱的一部分。她年轻又年老,丧失欲望,对生命感到无止尽的疲惫和烦闷。安斯,他的丈夫,同样的忍受生命的冗长和燥热,“活着的理由就是为长期的死做好准备。”

存在这样一种可能,艾迪在原初时期渴望的是与麻木枯燥相对立的事物。鲜活而有力,充盈而孔武,之后的冗长岁月的数不尽的细碎事件磨损她的期望。艾迪的原初渴望可能是多数人的原初渴望,诸如鲜活、热力这样的词汇在创造之初即象征着正面。及此,一个关于人类的自我演进与外在变迁的结论产生:人的原初渴望被外在事物磨损是不可避免的,无法阻拦的。会有数不清的观者对安斯的麻木朴素产生厌恶——另一方面,同样存在一种可能,安斯的原初渴望也是鲜活,而艾迪也是麻木本身。

……

三子朱厄尔的性格刻画是极成功的。朱厄尔特立独行,拥有他人无法企及的坚忍执拗。为了心仪的马驹,夜间出去熬活,攒钱。漫长的困乏与劳累后,朱厄尔得到心仪的马,他骑在马上,展现出平时极难见到的兴奋。痛苦只有在这样的二元对立之下犹能深刻——得到马驹,兴奋;失去马驹,麻木。

福克纳不会心慈手软,任何慈悲即是对真实的诋毁。朱厄尔将失去心仪的马,在父亲安斯的逼迫下,在安斯为安葬母亲艾迪的路途上,理由无懈可击:路途遥长,需要拖运棺材,需要资金。艾迪的夙愿是死后回到故土,为达成这一承诺,整个家庭陷入不可休止的困顿。路途中,洪水冲击棺材、长子再次断腿、次子因精神错乱被捕、女儿遭到羞辱、幼子呢喃发怔……似乎,朱厄尔的苦楚是微不足道的一环。苦难泛滥之际,其本身的深沉意义开始丧失。

面对横陈的所有杂乱,朱厄尔的眼神仍然执拗,怒意,像把所有人刺穿。

朱厄尔的反抗意志隐藏在巨大的沉默和怒视之后,背着家人购买马驹,即是最大的反抗。命运之神没有怜悯之心,上帝的长夜没有尽期,朱厄尔的所有反抗在无数细微琐碎的苦难中被磨损殆尽,变得毫无意义且荒诞。及此,一个消极的思考产生:当反抗的结局是磨损消散,还要反抗吗?此种境况下仍坚持反抗,究竟是媚俗刻奇还是超人意志?

没有答案。

反抗是荒诞的,正如不反抗一样。

……

这一切苦楚,都在细微的描述中失去其原有的意义。

“我们的生命怎么就悄然化为一些无风、无声、疲惫地重复着地疲惫的姿态;化为没有手在没有弦上拨动的古老的振响的回声;夕阳西下时我们凝成了狂怒的姿态,玩偶们的僵死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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