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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弥留之际经典读后感有感

我弥留之际经典读后感有感

《我弥留之际》是一本由[美] 威廉·福克纳著作,北方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9.80元,页数:19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一):对于那些认为罪孽只是言语问题的人来说,救赎也不过是言语问题

《我弥留之际》

是能读的下去的书,

但有些地方的语序好像不大对,

我愿意在换个翻译本在体会下

母亲的弥留之际以及身后事

以多个人物 本身的视角 来述事

母亲在我读来好像是 早就对生活有了自己的结论

父亲在找借口满足自己 他悲伤吗?

读下一次时希望能了解多一点。

文中的孩子们如何表达自己的爱,

信仰对人的影响力,

让我不禁好奇。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二):人的一生不过是一场牲口棚的大火

震撼!不过一百八十页,柔软悉簌地勾勒出一个家族奥德赛般的命运。

福克纳对故事情节的处理和意识流的时空剪裁相当于一场掰碎。人物被掰碎轮番上台讲述自己、讲述他人,视角多变;情节被掰碎,一场由安斯做的草率决定就这样荒谬地、摇摇晃晃地上路,其间险象丛生,结局却并不着墨,好像所有事情都是早已注定好了的;语言被掰碎,很多描写隐秘地铺就在每个章节的细枝末节,在恰当的时机自然地呼应相叠。

语言超越情节太多,以至于故事的主人公已经成为语言本身,情节只是语言发展的需要,足以给还在情节上苦下功夫、吸人眼球的作家一个重击。不同于普鲁斯特华丽冗长的直给手法,福克纳十分擅长运用有着孩童般天真,又有赫拉克利特朴素哲理般的比喻,这完全是自成一派的。

“人活在世上就是为长久的死亡做准备”,所谓时间的孕育过程,不过是骨骼扩张时的痛苦与绝望,是硬邦邦的腰带箍住被激怒的内脏。安迪的清醒克制和安斯的自私荒谬一遍一遍加深着“爱”的冷峻。认罪确实没什么用处,就像这场固执的送葬,一切动机只是在填补人心空缺的框架。爱即是恨,鱼即是马,人的一生即是达尔在牲口棚放的那场大火,一片红色,然后向上旋起,不见。

可以描述苦难,但切记真实,人在悲苦的生活里展现出来的任何面貌,包括狭隘、自私、各怀鬼胎、渎神、淫荡、懒惰,都是合理的。人也不该因着隐忍苦难就被歌颂,这是不道德的。

《我弥留之际》读后感(三):读书|威廉·福克纳《我弥留之际》:看似杂乱无章,实则章则有序。

由于我是第一次接触到“意识流小说”导致读这本小说的时候一度不知道该从何入手,完全理不出个头绪。不得已之下我停止了阅读。简单的查询了“什么是意识流小说”和它的文体特征。

我先简单的介绍下:“意识流”本来是心理学术语,最早由威廉·詹姆士提出。由英国小说家梅·辛克莱把这个名词引入文学。

其突出特点是打破传统小说的表达方式,采取直接叙述人物心理、思绪的飘忽变幻。使情节段落交叉拼接。它可以打破时空界限,进行立体交叉式的描写,象征性意象及心理独白的多重展示,进而使叙事显得扑朔迷离。

我带着懵懂的认知继续读了这本小说。小说一共有五十九章节,每个章节就是标题所写人物的一段独白。他们各自站在自己的角度去看待所发生的事情。每一个篇章的“我”都不是一个人。

故事倒是很简单讲述一个美国南方小镇,妻子去世,丈夫为了实现对妻子的承诺,带领着子女一路上披荆斩棘,不辞万苦把妻子的尸体运到了老家进行了安葬。然而这并不是一个感人励志的故事。子女堵上一切完成的却是一场彻头彻尾的荒诞闹剧。只为了给这个“老爹”贴上好男人这张标签。最后却成就了他们的老爹。

大儿子-卡什

性格隐忍,憨厚,没有主心骨的老好人。对于母亲的病逝文章中多次从不同人的视角描述他无论刮风下雨都在耐心地,不厌其烦地反复去打造这副棺材。在送行中为了保护母亲的棺材导致腿部再一次的骨折。他对母亲的爱是隐忍的他不会用语言来表达,他一直在用行动去证明。一路的颠簸忍受钻心的疼痛。其后又因家人为他用水泥固定骨架导致严重灼伤,造成了终身残疾。面对着这些伤痛他总是对他们说“没关系,我还好,谢谢你们”能看出他憨厚,隐忍。但是面对着大家把弟弟达尔送到精神病院时,他明知道也许达尔并没有做错,却遵从了大家的意愿。也不难看出他没有主心骨一副老好人的本性。

二儿子-达尔

达尔是篇章最为多。他是主导型人物全书基本上是以他的视角进行阐述的。其中达尔篇章中有一篇是全书唯一一篇以第三人称书写的!可见这个人物的重要性。

达尔是所有人中最聪明的。也是把问题看的最透彻的。他知道他的妹妹戴尔送行最大的目的是为了堕胎。他还知道他弟弟朱尔是个私生子。但他也是鲁莽的。他会当着她妹妹的面拆穿她不可告人的小心思。面对着私生子的朱尔一直追问着他爹是谁。他看出了这场送行就是荒唐的闹剧后想放火烧毁棺材结束这场闹剧。最终被戴尔告发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他的鲁莽造成了很多人的不舒服。让人有“如鲠在喉,拔之为快”最后毁在了他弟弟妹妹手上。

三儿子-朱尔

从名字上就能看出,朱尔英文jewel有宝贝之意。他是母亲最疼爱的儿子。他孤傲,暴躁。因为私生子的身份令他备受煎熬。他总是孤身一人和家里所有的人都保持着距离。小说中总是描写他和他的马在一起如何的亲密形影不离。对于他来说马就是他的家人,是他的一切。但是他却是家族中表达爱最为炽烈的。他非常爱他的母亲为了完成他母亲的遗愿。他忍痛卖掉了自己的马换取了两头骡子。在看见达尔放火企图要烧掉母亲的棺材。他发疯般地闯入火海搬出了母亲的棺材为此对达尔恨之入骨。他敬重大哥卡什看见大哥为了母亲的灵柩不让大水冲走不惜被压断腿差一点被溺毙。被救出后心心念的是自己那套掉入河中木匠工具。只有朱尔一次又一次跳入冰冷的河中寻找,全部找齐后放在了卡什身边。

虽然朱尔平时对家人表现出极强的疏离感也许是碍于他私生子的身份。所以他的爱是既克制又炽热的。

小女儿-戴尔

戴尔虽生得漂亮却很自私而且还比较愚蠢,她注定和她母亲一样饱受孤独之苦。她一心想促成这次送行并不是因为对母亲的爱而是想着如何能早点到城里去打胎。为了这个原因她甚至希望母亲能早一点的死去。她这点小心思却被达尔看破,为了自己的秘密不被揭穿告发达尔将其送入精神病院。在达尔被钳制的时候她冲上去像恶猫般对他进行撕咬,挠抓进而来发泄她的愤恨。

同时她也是可怜的人。由于她的愚蠢相信了药店里伙计的说词被其奸污。最后连情人给她堕胎的钱也被老爹骗走落个人财两空的下场。

小儿子-瓦达曼

这是书中最特别的存在。他单纯到我曾怀疑他是个智障。他一直说他母亲是一条鱼。把母亲放入棺材中怕母亲无法呼吸在棺材上钻了洞。天真的每天数着天上的秃鹫。用稚气地童言讲着这次送行的荒诞。用天马行空的想象来表达送行中的人和事。他是这群人中最“真”的人。在达尔被抓入精神病院后只有瓦达曼一遍又一遍念着“达尔,达尔,达尔是我的哥哥,我哥哥是达尔”在这群人中只有他还有着“温度”也许作者有意保留这么纯真的孩子来展现他们之间还有亲情这条纽带。

老爹-安斯

这个虚伪,懦弱又好吃懒做的老男人。他吝啬,自私,冷漠。在妻子病入膏肓之后他才去请医生。还有他的吝啬造成了大儿子卡什终身残疾。他联通众人把二儿子达尔送进了精神病院。他自私虚伪打着要满足妻子遗愿的旗号。装饰着自己虚伪的外表。给自己儿女造成了几乎是毁灭性的打击。他却衣钵满体,收获颇丰。用女儿堕胎的钱换了一副假牙还迎来了自己人生的第二春。

最具讽刺意味的就是结尾那一段。「他的牙齿全部补齐了,带着那种卑躬屈膝却也志得意满的神情“来,见过本德伦太太。”他说」

他的口头禅就是“天知道,我尽力了”“天知道,我可不想麻烦别人”然而什么都没做只会动动嘴的他却成为这次送行中最大的受益者。这也是全书中最大的讽刺。

死去的母亲-安迪

书中只有一章写了安迪。如何与安斯相识结婚的,婚后又如何的绝望。最后带着遗憾与怨恨的死去,简短的概括了她一生的不幸。

安迪一位隐忍,能干,勤劳的女性。却嫁给一个自私,虚伪又好吃懒做的男人。她唯一的一次任性就是出轨当地牧师生了朱尔却造成了她更大的不幸。为了赎罪她又为安斯生了戴尔和瓦达曼。最终带着怨恨结束了自己可悲的一生。

结语:福克纳用出色的心理活动来展现了这场闹剧的荒诞性。以达尔的视角为主,每个人物都站在自己的角度对同一件事情各说各话。最后进行融合,进行拼凑把一件事从多方面进行阐述让读者看见事件的更多面。令整个故事更加的生动立体。这也许就是意识流小说的魅力所在吧!看似杂乱无章,实则章则有序。

写于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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