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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为家》的读后感大全

《何以为家》的读后感大全

《何以为家》是一本由航月著作,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页数:277,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何以为家》读后感(一):触动心灵,值得一读

转发朋友的:作者和我是同乡、也是我高中时的语文老师,我们曾经拥有同一片草原、我们曾经都同样向往和憧憬翻过南天山,我们也是前后南下广东寻梦……书名《何以为家》这本书讲作者的家,讲你我的家,讲这个时代的家…触动心灵,值得一读![太阳][太阳][太阳][玫瑰]

《何以为家》读后感(二):记忆

节假日的小伙伴每天早上要跟随父母下地,十岁以内的象征性的干活,春种时坐在红柳编制的磨上面当做配重被毛驴拖着把刚刚播种完的耕地磨平,十岁以上会有一些稍具技术性的活,比如牵驴、跟在母亲身后在田埂两边撒小麦种子等。 秋收时先要下草湖打草,父亲将青草用钐镰整齐的割下后小朋友必须及时用铁丝制作的耙子把属于自己家草搂在一起铺平晾晒,大概一周左右时间所有晒干捆好的青草已经码成一垛垛城堡了,紧接着小麦到了最佳收获季节,十岁以下小孩子的捡掉在地里的麦穗,十岁以上的最起码也要拿把镰刀以不割伤自己为前提的参与割麦子。 从割到捆~拉到场上~摊场~打场~扬场~装袋......一整年的收成全在父亲一铲一扬间慢慢的堆积在眼前。

《何以为家》读后感(三):带着乡愁的诗人

这是一本乡村散文集,透着浓浓的乡愁、忧伤和诗意的散文集。作者航月,原名杭月华,诗人、作家、资深媒体人。出生于新疆哈密,后在南方成长和生活,这本书记录了她从乡村到城市、从北方到南方的个人成长经历。

作者文笔功力深厚,前半部分对自己和家人、村庄的描述中最常见的一个词就是“灵魂”,个人的灵魂、村庄的灵魂、城市的灵魂,作者一直在强调。整本书的气氛和内容让我想起了《鸿雁》这首歌的凄凉和哀婉。作者的诗人出身导致这本书里也透着诗意和浪漫。第一次阅读这种类型的书,还行。作者不只是抒发感情,同时以她的视角对中国城乡、南北差异、漂泊异乡、留守儿童等社会现象进行了描述和思考,引起读者共鸣。

《何以为家》读后感(四):梦中的巴里坤,梦中的故乡...

天下之大,何以为家?

一个大大的问号,时刻拷问着流连在乡村与城市间的人们。

他们带着与生俱来的深深乡村烙印,在广阔的世界中摸爬滚打,寻找生存的意义。有人走了却回来了,有人走了终也不回头,从此再无留恋。是什么让人们离开,又是什么让人们归来?是什么让手中的石头变为黄金?又是什么让手中的宝石化为石头?什么值得追忆?什么善于遗忘?一万个人心中有一万个答案。

梦中的巴里坤,水是生命的源泉,山是生命的高度,草原是万物主宰,人便是那造物主。风从各个方向吹来,越过人们的头顶;拂过清凉的草原;推赶着成群的牛羊;剥落着成熟的谷麦……对于多愁善感的航月,遥远的巴里坤和大河在她的记忆中始终闪耀着如童话般的斑斓色彩,虽然曾决绝离开,可那里埋藏着母亲的青春和父亲的魂;那里留有写给白家爷的诗和浸满汗水的苦涩青稞饼。外面的广阔世界始终如一块吸力巨大的磁石,让年轻的她目无其它。可当回望故乡时才最终发觉:天堂原原本本却在这里,从未改变。

中性的文笔模糊了文字的性别,再大的风浪也折不断雄鹰的翅膀,再大的引力也牵绊不了一颗归家的心。乡愁犹如一段萦绕不绝的旋律,在那充满阳光和紫荆花的繁华快活都市里,听不到;可每当夜晚降临、失落来袭,那便是耳里的最强音;乡愁犹如一道紧锁的门,人儿们如倦鸟归巢,却遗忘了钥匙,屋里落满灰尘的柜子那点点红色,浸染着一双双焦急的眼睛;乡愁犹如那父亲的二胡和古木老家什,旧了无用,却占据着心里最大的空间;乡愁犹如那毛毡房里传来的奶香,四处飘散,呼唤呼唤……

离开了,却不忘家乡,口中念叨着,说话音量升高着,都是对巴里坤乡情的留恋。拉条子和酸汤饺子在温暖满足着曾经被喂养于这里的孩子们的胃的同时,也让外乡人对这里充满了幻想与憧憬。人类的迁徙始终无法脱离围城的怪圈:里面的人儿想出来,外面的人儿想进去。而巴里坤的繁荣与衰落,荣耀的变迁,也随着新时代的来临,翻开了新的一页,一个城市有着古老的灵魂和年轻的活力,人们终将回来,繁衍生息。

《何以为家》读后感(五):故乡,我永远的故乡

最初想看这本《何以为家》是因为特别喜欢它的书名,何以为家,以何为家,家为何处。翻开书本,看看简介,它说:“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灵魂的村庄,是《诗经》里的河之洲,是杜甫诗里的茅屋,是陶渊明诗里的田园,是孟浩然的《过故人庄》里的田家,是余光中诗里的乡愁。作者航月生于北方,成长和生活在南方,对于城市、村庄的亲身经历和感受,颇具张力和暖色情怀。她把离开家乡后在城市的路途中,重识的故乡、游历的村庄、相遇相知的他乡人整理成这本纪实的乡村散文集《何以为家》。在书中,她带我们重回乡村,重觅内心久远的味道、颜色、历史,以及村庄厚重的乡土文化和我们赖以生存的生命元素。”我很赞同这段介绍,这本书就是带领着我们重回故乡,重回农村,感受乡土气息,不忘本不忘根。

乡村是人口稀少、比较隔绝、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经济基础、人们生活基本相似,而与社会其他部分,特别是城市有所不同的地方。相对于城市的繁华与喧嚣,乡村是寂寞与单调的。文化在城市里根深叶茂,精彩纷呈,丰富多样。代表休闲娱乐一脉的茶楼、迪吧、酒吧等充盈于城市的大街小巷,制造了城市灯红酒绿的不夜城景观,繁华与喧嚣与之俱来;电影城、戏剧院、书店、健身房等高雅的文化消费场所,给城市带来尊贵与典雅。丰富的文化大餐,让都市各色人等各得其所,自得其乐。然而,那些散落于山野的村落,由于人居分散,文化显得相当低落。这不是文化的过错,是文化在乡村的走失。而在这本书中,我能感觉到作者想要找回遗落的乡村和记忆里的乡村。

谈谈我自己,我也是个从故乡迁移到城市的人儿。但与作者不同的是,我的故乡不能完全算是乡村,应该算是城乡结合部的地区,因为它没有农田,没有老黄牛,没有稻草人,也没有长地高高的稻穗。可是,就算时间过了那么久,就算我已远离故乡十余年,我依然记得故乡傍晚带着青草味的潮湿空气,依然记得夏日外公接我放学的嬉笑场景。太多的美好,封存在记忆的铁盒里,那是我永远的故乡,我永远的爱。我喜欢书中的乡村,更爱自己的故乡,听着作者的诉说,就仿佛让我也回到了十年前的家。无论城市如何变迁,无论过了多久,我都会很热爱我的故乡,爱那一片曾养育我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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