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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不辞而别》的读后感大全

《昨日不辞而别》的读后感大全

《昨日不辞而别》是一本由锤子著作,鹭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58元,页数:392,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昨日不辞而别》读后感(一):江湖走一遭

探索一个人要先探索他的过去,他的童年、青年,探索一个城市也如此,它的过去对于它的现在产生了不可否认的定性,就算不能回到过去切身感受,也该知道历史发生了什么。

我更愿意把这本书看成一本记录历史的书,只是这个“历史”是西安摇滚乐的历史。凡是历史总会让人感慨万千,特别是逐渐走向没落的时代历史,西安摇滚乐恰恰是一段逐渐没落的历史。

“八个半”酒吧、月亮钥匙、EM7唱片店、二府庄已经没有了,那些乐队解散的解散,离开的离开,曾经还是摇滚少年的他们如今少了棱角多了平和,有人依旧前仆后继在摇滚乐的长征路上,有人半路转弯,他方潇洒。

读完书像是去江湖上走了一遭,一路走一路看。看到留着长发纹身抽烟的乐手,眼神相交几秒又离开;看到灯光迷幻的酒吧里摇摆甩头的乐迷,疯癫又可爱;看到城中村的乐手们苦中作乐,坚信着摇滚乐能抵抗一切苦难;看到酒吧、琴行、唱片店老板像传教士一样献身摇滚事业;看到时代突然急转直下,繁华逐渐消减,回头发现这条路上的人越来越少。

庆幸并且感激有人记录了这段历史,才能如此幸运去回味那一番光景。我虽不是西安人但生活在这城市中,摇滚乐于我是生命不可割舍的一部分。相比十三朝古都的历史我更喜欢摇滚乐的历史,那些把青春奉献给摇滚乐的人比皇帝名臣更有趣,那些纯粹而躁动的摇滚乐比秦晋之声更让我热泪盈眶。

《昨日不辞而别》读后感(二):燥动的青春

我听说当一个人总是不断回忆起过去,就表示他已经老了。我还听说认清过去才能真正放下,轻装上阵,才能走出更好的路。

上世纪九十年代,一种新的音乐形式在内地年轻人之间流传,它让人迷恋,使人疯狂,它让坏孩子变乖,乖孩子变野,它让迷惘的青年找到生活的方向,给过剩的精力以挥霍的理由,这就是摇滚。直到现在,一提起摇滚,很多人脑海中仍会浮现出刺耳的贝司声和那些大长头发的形象。的确,在没有更多方式表现出自己另类时,长发、牛仔以及虚无的眼神就成为一种标配。到今天为止的中国摇滚史也就是六零七零后青年的青春史,当年华逝去,曾经的热血青年腹上生出肚腩,那些曾令人血脉喷张的记忆也只剩下一个个名字:崔健、黑豹、唐朝、眼镜蛇……

而在西安,这座偏于一隅的老城,同样也有一群年轻人为摇滚痴狂,他们或成熟或稚嫩、或持久或短暂、或名声远播或默默无闻,以几间酒吧、乐器行、超过二百支乐队为代表的这群音乐人共同组成了西安摇滚群像。如果不是这本书,恐怕这些摇滚青年的故事大多将被人遗忘,也正因为有了这本书,才让更多人认识了他们。毫无疑问,这是迄今为止国内最完整的城市分类音乐史,尽管并不严谨和专业,但是仅凭作者认真与热忱,就已经足够让人尊敬。

一篇篇记录与访谈,让我看到的是青春的燥动,虽然原始、幼稚、不知所措、找不到方向,但那是生命的活力,那是每个人都有过的经历。所以当我回味他们的讲述时,有激动也有羡慕,有唏嘘也有感伤。青春不就是用来燃烧的吗?在人生中最有能量的时刻,发出最强的光与热,那才是真正的价值。

摇滚在中国近三十年的发展,成熟而衰落,但我相信仍有很多热爱摇滚的年轻人在坚持梦想,也有很多曾经的摇滚青年没有放弃希望,例如仍在坚守的习明。也许几十年后的某一天,在西安某个小酒吧里,几个白发爷爷仍手持吉它放声高唱,他们没准就是本书中曾经出现过的摇滚青年。

《昨日不辞而别》读后感(三):摇滚是一种无愧于青春的精气神!

文/河北小珊 评《昨日不辞而别》

在我很小的时候见过舅舅年轻时候的一张照片头,那时候他不过二十岁的样子,头发长到能到肩膀上下,穿着棕色的皮夹克,一手插兜,一手拄着一个吉他,带着墨镜,头微微斜着看向天空,身体也是微斜的,照片上还竖着写着四个大字:北方的狼。

最初的时候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张照片,就是觉得和别人的照片不一样,再大点就听姥姥说他不正经,再大了就觉得舅舅原来还挺酷的,当然这种想法没有说出口,不然也要被姥姥一起归为“不正经”了。二十几年过去了,如今我都比舅舅当时的年纪要大了,再看那张旧照片,有时候会想笑,我们心里一直认为很威严的舅舅也有那么不羁的青春!其实舅舅并不擅长音乐,也不怎么会弹吉他之类的乐器,但是年轻时候确实很喜欢听,特别是摇滚乐,听也算是一种热爱吧!

谈到摇滚,很多男孩子在十几岁的时候都会痴迷其中,时间有长有短,有的很快觉得没什么意思,有的爱上不能自拔。作为一个女孩子,我对摇滚没有什么热爱,甚至有的时候嫌它太吵,但是我喜欢喜欢摇滚的男孩子,直到现在,每每看着老公开着车或是在空旷的户外大声唱摇滚还是会觉得酷酷的!老公说,不仅仅是他酷,和摇滚有关的人都很酷,不管是主唱,还是负责乐器的,因为他们身上都有摇滚精神,摇滚精神让他们Bling Bling的发光,闪闪惹人爱,闪闪惹人爱,唱着唱着就不正经地唱成珊珊惹人爱……(汗)

言归正传,作为一个摇滚界的门外汉,对于摇滚精神有些感受。摇滚人身上有一种放荡不羁的劲头,是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勇敢,是要把所有的喜悦、愤怒、希望、不满都要吼出来的坦荡,是为了梦想可以忍受一切磨砺的勇猛。如封面上所写:这是来自民间的叛逆,是永不寂灭的灵魂。折让我想到最近在书中看到一句话:Always Zuo,Never Die!(常作不死是为生),个人认为有相通之处,不知准不准确。

看这本书是被西安三杰吸引了,一是因为比较喜欢他们,二是因为其他对我而言都太过陌生!看过之后觉得有几点很出乎意料:一是西安这座在我心里一直以兵马俑、泡馍闻名的文化旧都竟然有如此疯狂的一面;二是在这片土地上竟然有这么多摇滚乐队,这么多年轻人为了梦想奋斗;三是作者锤子能够把时间跨度长达二十几年的摇滚记忆变成书,其中艰辛可想而知!四是书中信息量之大,近40万字,200多支乐队,100多张照片,80多张唱片,近30副珍藏海报,称之为摇滚的历史一点不足为过!

摇滚是一种无愧于青春的精气神!就像Beyond唱的: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

背弃了理想

谁人都可以

哪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

……

(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

《昨日不辞而别》读后感(四):为了那些曾经炙热的灵魂

——读《昨日不辞而别》

文/大隐隐于山

对于一个90后的妹纸来说,我是不曾真正触碰过中国摇滚乐的,“魔岩三杰”一度离我有些遥远。第一次对中国摇滚有印象还是有次看一个音乐电视台在放《一无所有》,听到的一瞬间就被惊艳到,之前我没有听过哪个歌曲那么用力,仿佛看到一个带着沧桑的男人在唱出所有的渴望和不解,于是就知道了崔健。大学时候迷上许巍,但是那时候他的歌曲,我已经不知道是该定义摇滚还是民谣了。在充斥着口水歌、商业唱片、强说哀伤的当代,突然去听书里提到的这些歌曲,好似有一个炙热发烫的声音有力地敲击到灵魂里。

这本书是我第一次这个全面贴近的去了解中国的摇滚往事,了解西安这个城市对于摇滚的意义,了解摇滚对于摇滚人的是怎样的存在。全书一共分为五辑,介绍了西安摇滚乐的整个发展历史,当时著名的乐队,以及那时大型的活动。每到它提到西安摇滚史上的或辉煌或衰败的转折时,心情也跟着忽高忽低。打口带、走穴、金属、朋克、离队、新成员、理想、现实等字眼被频繁提起,让人逐渐走进那个年代的他们。

摇滚需要什么?像所有做音乐的一样,需要才华、技巧、热情,然更重要的是一颗虔诚的心。能把摇滚当做信仰,才能在万难窘迫中不放弃走过来,才能不顾世俗不解的眼光固执前行。他们做到了,书中的他们一次次的重组仍然坚持排练和演出,一来二往的买个唱片就能成为朋友,大家因为摇滚聚集,简单粗暴,不做他想,多好。

最让人感动的是对于唐明、曹石他们人那些采访,每个人的经历都不尽相同,但是回忆起当年的事情,不管是成功的还是心酸的,都庆幸自己青春里曾经有过这样赤诚热爱着的东西和为之疯狂的年月,以及那个被人用烂的词——情怀!用书中的话说——“我们都曾在那些被传统认定虚度的青春泥沼里走过一遭,沾一身泥还彼此鼓掌欢呼”。然而,最难过也是看到这些口述的时候,我看到曾经一个个盛放过的梦想在现实面前逐渐凋零,感慨即使是最无畏的信仰,也无法抵抗生存的现实。

作者锤子,本身是超级马力乐队的主唱,玩重金属,他写歌写诗,写西安摇滚,也许正是他自己身在其中,才能如此准确地把每一个历史每一个人和事收集在一起,记录下所有属于他也属于那些所有炙热的灵魂的记忆。

全书的最后附上了1990年—2014年西安摇滚乐队的不完全统计,可以看到西安摇滚一路的历程,一个个乐队的成立,再后来一个个的衰败,“... ...年后没有演出”“......年解散”,都是理想璀璨过之后幻灭的痕迹,但ROCK OR DIE,打开书的第二页,那一个个名字,会有人铭记他们曾经疯狂滚烫的年月。

2015.8.3

阴天有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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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不辞而别》读后感(五):ROCK OR DIE

“我们奋力前行,小舟逆水而上,不断地被浪潮推回到过去。”

我对音乐并没有多深入的了解,不能够给摇滚乐下一个精准的定义。但如果你给我一首摇滚乐,我想我能够知道它是ROCK,摇滚有一种区别于其他类型音乐的特质,比如疯狂,比如激情,比如歇斯底里的投入,那是摇滚的灵魂,让它得以在众多的音乐品类中脱颖而出。

我最开始听摇滚的年龄和大多数同龄人一样——青春期,现在已经不记得当时听的第一首曲子是什么了。但突然发现有这样一种风格的音乐和自己的心理完美契合,心中的惊异到现在还是可以想见的。当时并不知道这样的音乐叫做ROCK,只是觉得它酷极了,和锥筒裤、黄头发、斜刘海一样,和对一切“迂腐死板”的不屑一顾一样,也和对老师对父母的叛逆一样。这是一种能够让人着魔的音乐,是ROCK OR DIE的那种疯狂,让人一听到就会不由自主的抖动身体,一听到就会情不自禁的跟唱,一听到就想歇斯底里的发泄。就是这个样子,听音乐的时候没有烦恼,没有不开心,一切都“酷”极了,“酷”毙了。

后来,稍稍长大了些,各种类型的音乐都听一些,不再那么专注于摇滚了。

再一次开始大量听摇滚是高三。在高考面前,一分钟的时间都很珍贵,那时候每天中午都在床上写很久作业,然后只舍得抽出十分钟小睡一会。午休后来到班里总是要90多号人起立唱完一首班歌才上课,班歌从来都是老班精心选取的摇滚歌曲,原因很简单,摇滚可以提神,可以鼓劲儿,可以发泄压力。不像那些矫情的小情歌,听了伤感。然而,可能是苦于当时的日子,想要早早寻求解脱,因此心里往往会更希望听到田园或者民谣。

终于,在一曲接一曲歇斯底里的摇滚音乐中,高三结束了。暑假里我能够有时间从容优雅的欣赏民谣和田园音乐了。反而对摇滚“深恶痛绝”了,因为总觉得摇滚和那段“暗无天日”的日子捆绑在一起。

再后来,读了大学,时间更多了,事情更少了。会听各种类型的音乐,包括摇滚。尤其是心情不好的时候,要么去KTV吼个天昏地暗,要么一个人塞上耳机,把音乐音量开到最大,让耳膜分担一下心里撕裂般的难受。心烦、抑郁的时候是不能听伤感音乐的,伤感的音乐不能治愈,而听完摇滚却会觉得神马都是浮云,然后浑身轻松该吃吃该睡睡。

摇滚的是生活的,因而是丰富的。单恋可以唱摇滚,相恋可以唱摇滚,失恋可以唱摇滚,怀念旧时光可以唱摇滚,畅想新生活也可以唱摇滚,甚至在人民广场吃炸鸡都可以唱摇滚。

《废都摇滚记忆》中太多的乐队和歌手都是陌生的,他们把最美好的年华献给摇滚乐,把最美好的青春留在那座城市。不仅如此,他们还把摇滚深深地烙印在一代又一代人的心中,从此再听见“ROCK”这个音节就会莫名的心动,不仅仅因为奔放的旋律,更因为旋律中传递出的自由和魂灵的解放。

可能时间再久一些,曾经唱摇滚乐和听摇滚乐的那些人的名字都会被新的名字取代,没有谁会再记起,但是,还有一个名字,会让所有热血的、渴望自由的人的心脏以同样的频率跳动,这个名字是——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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