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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回群众》读后感1000字

《找回群众》读后感1000字

《找回群众》是一本由吕德文著作,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8,页数:284,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找回群众》读后感(一):深入调研、理性思考,恰是时代所缺,值得阅读!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社会结构失衡、农民价值剧变、矛盾冲突层出不穷,都给党的群众路线的贯彻带来了挑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仅要着眼于对党的组织方式和工作方法的研究,更重要的是结合农村社会基础的变革,理清农民、村集体与党和国家的基层组织之间的互动机制。因此笔者认为,三农研究者一定要走出书斋,走进农村、走近农民,才能真正厘清群众路线的基本问题。

作为马克思主义研究方向的硕士,农业经济方向的在读博士,常常苦叹当前的农村研究者“逃离群众”的现实,很多三农研究既“不接地气”、更“不接仙气",文字飘在半空中,对现实和理论都没有太大推进。“三农”研究很“热门”,很多学者都乐于分杯羹,但实际都是在“消费三农”,走马观花地看了看或是为某种“情怀”就做出了大量文章,漫天的“三农研究”却常常让我这个小博士生感叹“无书可读”。

偶然在“新乡土”的微信公众号看到吕德文老师的《找回群众》便买来看了,终于找到了“实在的”感觉,读完非常畅快,一种久违的阅读快乐。这本书最大的优点在于作者扎实的农村调研经验和深刻的理论思考,他绝不是在自说自话,而是在与听农民说话、在与社会对话,回应的是农村社会中最真实、也是最紧迫的问题。虽然作者没有刻意追求时髦的理论或概念,但这种直面现实的研究却恰恰都是最前沿的问题,作为一个农村研究者,给我带来了很大启发。

这个时代并不缺少阅读,也不缺少书,但好书却真的不多。我觉得《找回群众》是一本很不错的书,找个静静的夜晚,放下手机,认认真真地听作者讲述自己的调研和思考,让我们的思想也跟着他慢慢沉淀下来,也是一种难能可贵的精神享受。

《找回群众》读后感(二):城管聊天室第十三期聚焦街头执法困境 理顺机制是关键

社会转型时期,面对人群结构复杂、流动性大,小业态繁华,管理交叉点多的街头执法难题,如何破解?近日,由武汉市城管委主办,人民网湖北频道、凤凰网湖北频道、新浪湖北及长江网承办的《城管聊天室》走进洪山区,看看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吕德文,洪山区城管委主任赵扬,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魏程琳博士,洪山区城管执法队员桂文静如何破解街头执法难题。

拥有“卓刀泉商圈”的洪山区,拥有37多高校,这个没有大商场的“商圈”是武汉市流动人口、服务业、小业态最繁华的区域。大量的学生和流动人口决定了洪山区的消费特点特别适合小商贩,街头执法难度凸显,矛盾集中。

街头执法如履薄冰柔性执法得到更多善意回应

吕德文教授认为,与室内执法管理相比,街头执法的开放性以及多种外力的干扰导致其可控性更低,执法者与商户原本平等的关系在执法的弱势环境下,显得地位不对称,执法力量不协调。赵扬主任说,促进执法能力的提升,一方面需要依法依规,另一方面则需要文明执法,这个过程需要商户的积极配合。桂文静作为一线城管队员,在长期的街头执法工作中常常觉得自己是“弱势群体”。每天面对形形色色的的人群,稍有不当,就会被曝光放大,“街头执法如履薄冰,压力很大。”桂文静说。

对于执法人员社会公共形象的树立,近年来武汉市也做了不少探索,比如柔性执法、鲜花执法、微笑执法等。对此,吕德文教授认为,这种探索实际上是群众路线的演化。柔性执法在群众中也慢慢褪去了“作秀”的舆论色彩,桂文静在执法中也觉得对于柔性执法,外界舆论从一边倒的谴责逐渐转变为谅解。为了规范小商贩,引入更多的夜市,帮助残疾商贩协调物业费等,都让城管执法队员的工作得到了更多群众的点赞,柔性执法得到了更多的善意回应。

卖萌执法要有一定限度实际功效有待考量

魏程琳博士认为,卖萌执法在实际操过程中要有一定的限度,其实际功效还需要考量。柔性执法能初步改善街头执法的矛盾,但根本上还需要建立执法权的权威。赵扬主任认为,执法水平的提升,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是基础,除了提升城管队员和协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外,还要鼓励多途径解决占道经营等问题,综合推进城管工作,要落在实处,具体到每个路段、每个城管中队。对此,魏程琳博士认为,很多行政指令的落实力度差,这主要是末端治理问题,需要理顺体制机制。

街头商贩仅20%属弱势群体执法过程要平等对待

街头执法难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社会舆论普遍认为街头商贩是社会弱势群体。对此,曾经“卧底”体验街头商贩的城管队员桂文静说,在闹市街区的商贩,只有20%的人是真正意义上的“弱势群体”,社会大众用“弱势群体”的概念去定义这个群体是不准确的,群众对于这个群体的不正确认识也会让街头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承受很多的压力和不当的指责。对此,吕德文教授解说,闹市街头商区,其资源是有限的,很多商贩是有限资源的占有者,与大众意义上的“弱势群体”无关。“执法工作不能戴着有色眼镜去执行,这与法治意义不符。”赵扬主任认为,城管队员在执法的过程中不能走偏了,不能基于对一个群体强势或者弱势的判断来进行执法方式的选择,执法过程要提升效率,必须疏堵结合、公正对待。

吕德文教授认为,十八大以来,对于城市的系统化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城管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作,需要各个部门提供一定的资源保障“大城管”体系的有序运作。关注公共效率、维护公共利益,需要在全会树立法治观念,达到共治共享。

《找回群众》读后感(三):贺雪峰:三农工作如何走群众路线?

群众路线大致可以分成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是群众观点,二是群众工作方法。群众观点的核心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了解群众、服务群众,认真对待群众提出来的要求,与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群众工作方法的核心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办法来解决群众的问题。也就是说,群众路线一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是要依靠群众来解决问题。群众观点与群众工作方法之间存在着复杂且微妙的关系。

在实践中,丧失了群众观点,就容易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正是当前中央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所要解决的问题。当前各级政府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不只是让群众办事不方便的问题,而且严重影响了我党与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

但是仅仅强调改变工作作风,强调为群众服务还是不够的,还必须要有服务群众的办法,要有做群众工作、解决群众问题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否则,作风的改变就不可能持续,群众工作就依然无法做好。

基层治理是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领域,这个领域集中体现了群众工作方法的实践效果。但基层治理并非只是基层干部的事情,更非基层干部服务态度的问题那么简单,因为本质上讲,基层治理的规则来自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来自中央对基层治理制度的安排。仅就乡村治理来讲,取消农业税前,乡村干部面临完成税费任务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巨大压力,而不得不与群众“打成一片”,以致于出现了很多恶性事故,“三农”成为问题,“三农”工作成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后来,中央下决心取消了农业税费,之前“打成一片”甚至严重对抗的农村干群关系很快得以缓解。与此同时,中央财政开始向农村进行大规模转移支付,越来越多的资源进入农村。本来,按我们的想象,不仅不向农民收钱,而且给农民越来越多钱,农村干群关系应该十分亲密,三农问题应该不再存在了吧?出人预料的是,新的时期,转移资源仍然有问题,其核心是,国家资源进村了,农民却丧失了主动性和主体性,成了看客,甚至还在有机会时敲国家的竹杠。更糟糕的是,在国家资源下乡的过程中,农村有关系、能力强、兄弟多的人,可能“会哭的孩子有奶吃”,通过向上面伸手,通过提无理要求,“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从而得到远比一般农民多的资源。既然关系可以获得资源,哭闹可以获得资源,那么,那些身体有残疾、精神有问题的人,也就可能凭此向上级要更多好处,且一次得到满足而次次都来伸手。

这样一来,在取消农业税,国家大规模向农村转移资源的背景下面,地方政府陷入到与各种有关系(比如有兄弟在北京当官或在媒体当记者)、拳头硬(兄弟多,兄弟中有人是黑社会老大)、身体有残疾、精神不正常的“刁民”打交道之中,陷入到要花钱买稳定买平安的怪圈中。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越是态度好、有耐心,越是花钱买稳定,就会激起越多人走入到“刁民”式的维权中来,由此出现了当前农村基层治理中常见的“刁民”代表农民,农民变“刁民”,最后基层治理陷入困境的情况。

从群众路线的内在矛盾来看,取消农业税前的基层治理,也许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真有问题,群众观点贯彻地不好,但是,接近群众、依靠群众从来不是问题,基层治理甚至将群众工作方法制度化,形成了吕德文所说的简约治理、中心工作、综合治理等工作机制。这是因为,乡村干部在收取税费过程中,与农民“打成一片”,每向农民收一块钱上来,都会听到农民无数的抱怨、要求。等到税费征收任务完成了,乡村干部坐下来,不用讨论就知道应该在农闲季节办哪些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实事,然后合理利用乡村有限资源,办上一件是一件。这个意义上讲,取消农业税前,因为收税必须与农民面对面打交道,而使乡村干部极其了解农民需求。而为了降低下一年收取税费的难度,乡村干部也一定会想方设法解决农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表面上看,取消农业税后,基层治理中的国家与农民关系变好了,群众观点得到了贯彻,因为很难再出现涉农恶性事件。可实际上,这却暴露了基层治理中更为深层的矛盾,连最为基本的接近群众、依靠群众也成了问题。地方政府不向农民收取税费,没有再与农民“打成一片”的动力,农民有什么需要,地方政府不了解也不关心,农民的喜怒哀乐与地方政府几无关系。只有当农民找上门来,地方政府才被迫应付。而在资源下乡背景下,在维稳思路下面,地方政府倾向于“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币解决”,这让占农民人数1%的“刁民”首先捕捉到“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和“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获取资源的机会,“刁民”获得好处,就会刺激其他人学习,“刁民”越来越多,地方政府不堪应付。

当前基层治理的主要问题是,地方政府不深入到基层与农民建立血肉联系,没有动员群众所形成的正气,在原则问题上态度模糊机会主义盛行,不讲政治。当地方政府所接触到的“群众”只是极少数的“刁民”时,基层干部的作风改变,迎合的是特殊人群的利益,反而会损害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仅不能化解基层治理的困境,反而会进一步加剧危机。

因此,真正的群众路线就不只是要转作风,而且要真正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群众的真实需求,解决群众真正的问题,就必须有与群众观点相适应的群众工作方法。无原则的息事宁人的工作作风,与其说是群众路线教育所要求的,勿宁说是群众路线教育所反对的。讲原则讲政治及通过动员群众所形成的正气,正是吕德文所要找回的政治吧。

2013年8月22日下午于九宫山

原文系《找回群众——重塑基层治理》序言

《找回群众》读后感(四):武汉城管“柔性执法”新政

一提起城管,大家就觉得是暴力的代名词,但在中部最大的城市武汉,却悄悄掀起了“城管革命”,其柔性执法手段引起各界广泛关注。

以近期当地媒体的报道为例。2月28日,《城管招聘招来富二代、白富美》;3月1日,《江城首次开通网上“城管聊天室”》;3月14日,《城管“小鲜肉”充当马拉松陪跑兔》;3月16日,《城管助力拆除社区“孤儿”广告牌》……这些做法都让人耳目一新。

其实,武汉的探索并非刚刚开始。整整5年过去了,如何评价柔性执法的价值呢?

柔性执法“36计”

相对于强制性执法的单一性、僵化性和机械性,柔性执法注重运用多种手段来引导执法对象,给其一定的灵活度,既体现了现代法治理念,也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实践中看,武汉城管的柔性执法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女子执法。女子执法之所以是柔性执法手段,是因为与强制执法相比,女子执法队员具有耐心、精细及善于沟通的特点,采用微笑、“帮忙”、劝说等方式进行柔性执法。这一执法方式由江岸区执法大队创建。江岸区城管执法大队创建的“美女城管队”,共有队员24名,其中新队员22人,都是公开招聘而来。这些队员身高在1.60米以上,年龄25-30岁之间,大专学历,有亲和力,发挥女性亲和力强、耐心细致的长处,进行文明执法。

卖萌执法。江岸区城管局在执法过程中采取举牌宣传的手段,警示语言采取了网络流行方式,被称作“卖萌执法”,此后,这一方式被迅速推广,比如,《城管手册》配有漫画进行“卖萌”,城管队员扮熊猫执法。“卖萌”执法或举牌执法的实质是,从宣传和劝导入手,尝试直观地表达执法意图,从而让执法对象和群众认可城管执法。

眼神执法。在“卖萌执法”之前,武汉城管已经广泛使用了“眼神执法”。武汉市城管局开展大排档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活动,但要求只能采取宣传、劝说的方式。因劝说、宣传无效,迫于无奈的洪山区执法队员只能站成一圈注视食客和老板,终于制服了占道摊贩。

鲜花执法。武汉市洪山区的美女城管执法队队员在劝阻占道经营商户时,如果商家配合地将占道物品搬回店里,城管会给其献上一束玫瑰花或康乃馨,寓意“予人玫瑰,手留余香”。这一柔性执法方式着眼于改善执法者与执法对象之间的关系,将柔性执法理念贯彻至执法全过程。

大学生城管。这一做法是对早些年城管粗暴执法的回应,尽管粗暴执法并不一定与城管素质相关,与城管学历更无直接关系。但就街头执法的过程来说,大学生城管确实更容易理解与文明执法相关的理念、原则。曾有一段时期,武汉市2281名执法队员中,大专及本科学历1833人,占80.4%,硕士56人,占2.4%。据笔者调研,武汉市这些年招收的协管员,也大多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应该说,柔性执法创新并非一时兴起,而是伴随着文明执法、“疏堵结合”等理念产生的。武汉城管早就总结了体现出柔性执法内涵的“三步式”执法。“三步式”执法已成为当前武汉城管执法的标准程序,其全称是“三步式”有情操作执法程序,即: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处罚。近些年武汉市柔性执法手段的创新,其实质是尽量避免使用强制执法措施,在“教育规范”阶段即实现执法目标。

倒逼城管执法体制改革

笔者在一个城管中队进行了跟踪调研,发现大多数情况下,城管执法并不采用强制手段,而是与执法对象保持“默契”;即便是因偶然原因发生城管执法冲突,城管队员受伤的情况也要多于执法对象。甚至有研究表明,由摊贩主动挑起、制造的暴力冲突并不少于城管暴力执法,人们普遍相信的因城管施暴而引起摊贩被迫反抗的叙事,只是一个“失真的镜像”。这表明,这些年武汉城管的“两暴”现象得到了较好的控制。

柔性执法最深刻的影响可能不在于抑制“两暴”现象,而在于改善城管执法环境。就武汉城管实践来看,柔性执法实际上倒逼了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一线执法困境:

其一,2011年《武汉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的意见》指出,按照城市人口每万人配备4名城管执法队员的标准足额配置城管编制,这将充实一线城管力量,直接改善了城管的街头工作环境。

其二,在“城管革命”期间,市领导要求各区区长每天抽出两小时,到马路上找问题,市、区两级城管局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也需每天“马路办公”,机关干部也需要包区包街马路办公,一线驻点,要求“处级干部每月要有一半的时间工作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成效体现在一线”。一些重大的专项整治行动,都有领导在场,即便是不在场,也可能以某种形式给予一线执法人员支持。上级领导进入一线工作界面,减轻了一线执法的城管担责的风险。

其三,着力制造舆论,动员公众参与,让民众更理解城管工作,客观上增强了城管执法的正当性。武汉城管多年来组织开展城管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进乡村、进企业、进机关的“六进”活动,发动大学生、共青团员、志愿者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实践,并通过设立城管聊天室等方法,引导公众客观认识城管执法。

柔性执法能走多远

柔性执法的价值谱系主要有两个。一是法治话语,二是群众路线谱系,从总体上看,群众观念而非文明执法在主导了“柔性执法”。从正当性的角度上看,城管在群众工作中获得执法对象的“服从”,并不仅仅是对法律的遵从,更重要的是对人情、政治的遵从。因此,从城管执法的实践过程看,“三步式”程序远不止“三步”,柔性执法也并非纯粹的行政技术,具有很深的政治内涵。

与此同时,柔性执法的局限也很明显。从根本上说,丧失了强制性和严肃性的执法,是不可能实现城管的政策目标的。一方面,城管柔性执法与执法对象遵纪守法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联系,在一些情况下,柔性执法反而鼓励了执法对象执法犯法。在武汉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创新的2011年下半年,媒体即公开报道了6起城管执法对象遭遇暴力抗法的恶性事件。就执法程序而言,柔性执法实际上只实施了“三步式”执法中的第一步,它并不可能代替强制执法。因此,因强制执法引起的冲突仍时有发生。2015年底,江夏区还发生了一起“武汉城管殴打女摊贩”事件,事因店主出店经营不听劝阻、辱骂城管,从而导致城管打人。

可见,仅从柔性执法手段本身来看,它很容易受到质疑,因为它虽然体现了文明执法理念,却与严格执法理念相冲突。如果将之看成是文明执法和为人民服务理念的表现,视其为执法程序的一部分,则有其合理性。尤其是在“大城管”体制下,它能部分消解运动式治理的弊病,缓解城管与执法对象间的冲突,改善街头工作环境。

就武汉城管实践经验来看,当前的城市管理体制仍存在不足。“大城管”体制依靠中心工作、综合治理及压力型体制与锦标赛体制等运作,具有运动式治理的特征。但是,运动式治理从根本上说是官僚体制动员的产物。官僚制行政的扩张,将原有的群众性组织如协管纳入其中,反过来使得群众动员慢慢式微,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困难重重。柔性执法根本上说是群众路线的产物,它的有效性建立在合理的城市治理体系基础上。显而易见的是,当前的城市治理体系现代化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柔性执法要真正发挥作用,也需假以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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