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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读后感1000字

《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读后感1000字

《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是一本由聂珍钊著作,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014-3图书,本书定价:精装,页数:,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读后感(一):一个猜想

作者一方面认为文学伦理学批评“要求在特定的伦理环境中分析和批评文学作品”,主张“对文学的理解必须让文学回归属于它的伦理环境或伦理语境中去”(p.256),另一方面又结合今天的生态理论去观照《老人与海》,认为桑提亚哥是“大自然的破坏者,并且还要受到惩罚”(p.135),而在海明威时代,桑提亚哥实际上代表着“一种人类的征服和强力精神”(p.134)。

此外,在评介布斯和波斯纳关于伦理批评的论争时,作者一会儿说“这场论争很快结束了,但波斯纳的反对显然对美国伦理批评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并成为导致美国伦理批评衰败的重要因素”(p.3),一会儿又说“这场论争很快结束了,波斯纳的反对不仅没有阻止住伦理批评的发展,也没有对伦理批评的意义和地位产生不利影响,相反吸引了更多的人关注和讨论伦理批评,把伦理批评推向了深入”(p.159)

一个猜想:前面是为了说明美国的伦理批评缺乏自己的理论体系,是有缺陷的,不完善的,以此烘托作者的“文学伦理学批评”应运而生的重要意义;后面是为了证明,尽管经受了巨大的考验,伦理批评的理论价值无论如何是不会为批评史所埋没的。

另一个解释:也许作者以后又掌握了更为充分的材料。

总之,这本书读的让人生气。

《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读后感(二):部分信息解释得不是很清楚,术语部分缺乏逻辑安排(不怎么适合人的知识建构)

第一次看这本书,谈谈初印象。

1.首先对这本书在网上的价格感到惊人。原价68,网上二手200-1000不等。

图为当当网

图为正版实体书

2.未对文学伦理学批评中的“伦理”一词的具体概念和范畴作出解释,学术不精的我认为有一种“囊括所有”的自大感觉,对于初次接触该理论的人来说不大友好。

3.应该对术语进行归类,或者对其进行逻辑编排,以符合人的知识建构。例如伦理结(p258)、伦理线(p265)和伦理结构(p260)三者的关系应呈现上下逻辑关系,分布不一,不易形成系统认知。

图为书中术语列表

4.部分术语解释得过于笼统,让读者想象,缺乏实例说明,即实际应用的范围模糊。

5.应该介绍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的理论基础和理论来源。如心理学、哲学等

6.个人认为这本书里有些观点的引用没有标明出处,让人在理解上感到迷惑。

7.阅读时,感觉很多段落是可以独立成文的。我看聂珍钊教授的《文学伦理学批评基本理论与术语》的时候,觉得跨度太大了,有些内容觉得还没说清就到了下一个。后来看到这本书,论文上的内容都在书里可以找到。

《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读后感(三):《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读书报告

《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一书是作者试图将文学伦理学批评专业化、体系化的一种努力,这种努力一是基于弥补现存伦理批评方法论缺失之憾,二是基于对文学伦理价值承担缺位的焦虑。不得不说,这种努力对文学理论本身的发展是大有裨益的,但落实到具体操作层面,却难免有许多不足之处。以下将对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论建构的资源选择、理论论证的逻辑分析及理论术语的二元结构这三个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 一、理论建构的资源选择及其疑虑 在为文学伦理学批评进行理论建构之时,《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一书避开了西方伦理学(道德哲学)已有的深厚传统,并未从西方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及应用伦理学等领域中进行资源选择,而是将目光投向了以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为代表的生物学领域。 《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全书提及达尔文的次数有四十四次之多,可以说,达尔文的进化论是作者建构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的主要理论依据。“自然选择”和“伦理选择”这两个伦理学批评的核心概念就是在达尔文的进化论学说的基础上创造的。但遗憾的是,该书对达尔文进化论的理论内涵的梳理和阐释却极为简略,以下试举几例引文: 1、自然选择指人从猿到人的形式上的选择。19世纪中叶达尔文创立的生物进化论学说,用自然选择对整个生物界的发生、发展作出了科学解释。我们从进化论的观点考察人类,可以发现人类文明的出现是人类自我选择的结果。 …… 2、根据达尔文的进化理论,当人类经过自然选择获得人的形式之后,人类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怎样通过伦理选择获得人的本质,这就需要榜样和说教,即教诲。 …… 3、根据达尔文的进化论学说,人类通过生存斗争而逐渐从猿进化为人,成为一个在兽类基础上发展而成的独立的高级物种。 …… 4、在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人类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什么?就是如何把人同兽区别开来以及在人与兽之间作出身份选择。这个问题实际上是随着人类的进化而自然产生的。19世纪中叶达尔文创立的生物进化论学说,用自然选择对整个生物界的发生、发展作出了科学解释。 …… 5、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究竟是什么?如果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还需要再次回到达尔文自然选择的观点上来,即人类是物种长期进化的结果。达尔文认为,生物在其生存环境中随时间而进化,并最终进化成现代的高级形态,包括人类的出现。……人类的自然选择是一种生物性选择,它奠定了人类向更高阶段进化的基础。 由以上所引的极具重复性的表述可知,作者的确将达尔文的进化论作为自己理论建构的主要前提和依据。只是问题在于,作者在援引达尔文的理论作为论据时,直接预设了其真理的不言自明性。而忽略了,若要证明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建构的可行性,则需要先证明以下两个命题为真: 命题一:达尔文的进化论是具备真理性的 命题二:作者对达尔文的理解是具备真理性的 如若要论证第一个命题为真,则必然要在生物学学科知识储备的基础上,对达尔文进化论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仔细梳理和阐释。必要的话,还需要对达尔文主义后续的发展进行知识谱系学的关照,厘清古典达尔文主义与被赫胥黎、斯宾塞进行了社会化改造后的达尔文主义之间的差别,以及新达尔文主义对古典达尔文的拓展,如孟德尔和摩尔根的遗传学成就、费舍尔的性别选择模型以及种群遗传学的兴起等等。 至于第二个命题,作者对达尔文的理解是否具备真理性,我们却可以从以上引文中推断出来。作者将自己对达尔文的进化论理解表达得很清楚,他认为进化论是物种(人类)形态在生存斗争中变得愈来愈进步、愈来愈高级的必然过程,甚至将“进步”和“高级”视为物种(人类)进化的方向与目的所在。但这种观点常常被认为是对达尔文进化论的误解,“现在的生物学家认为进化是没有方向的过程,也没有任何预先计划的目标。虽然在已知的进化过程中,确实具有逐渐复杂的现象,但是依然有许多物种保持在较简单的状态,如细菌。因此复杂性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或是维持不变,结果取决于天择的机制。”也就是说,进化论其实是演化论,它只是说物种会在时空变迁中改变形态,而这种改变不一定是变得愈来愈进步、高级。就是为了避免对达尔文理论的这种误解,有些中国哲学家(如冯友兰)倾向于将“进化论”翻译为“演化论”。可惜的是,作者并未对此有所甄别。在第二编的文学伦理学批评实践之中,作者依然将自己主观理解的进化论视为重要的文本阐释依据。 综上所述,作者不仅省略了第一个命题的论证过程,而且也无法保证第二个命题的正确性,这无疑会让奠基于达尔文进化论的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的大厦摇摇欲坠。同时,我们也深知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大厦的建构之难,因而我们认为,在跨学科地进行理论资源的选择时理应慎之又慎,而非草率拿之用之。而且,在现有的伦理学(道德哲学)作为独立学科的发展已如此成熟之时,文学伦理学批评没能汲取和吸纳其学科精华以丰富自身的理论资源,却只在如达尔文进化这样的生物科学领域之海里浅尝辄止地摸寻,兴许有缘木求鱼之嫌。 二、理论论证的逻辑分析及其谬误 除了理论资源选取引起的疑虑外,本书在涉及具体的理论论述方面仍有许多使人感到逻辑混乱之处。 众所周知的是,我们在进行推理论证之时,应当遵循基本的逻辑原则,否则我们得出来的结论将会无效。反过来,我们也可以通过一些基本的逻辑原则来推断一些论述是否正确。在此试引一例: 整个人类的文明历史,就是自然选择与伦理选择不断重复的历史。伦理选择是通过教诲实现的,教诲是通过文学得到的。人类的文明史表明,只有文学才能通过一系列道德事例和榜样达到教诲,奖励和惩戒的目的,从而帮助人完成择善弃恶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的伦理选择过程。 在这里,我们暂且忽略“伦理选择是通过教诲实现的,教诲是通过文学得到的……”这些颇具气势的论断背后的论证过程的缺席,只提取其中最典型的必要条件假言判断——也就是断定一个事物情况是另一个事物情况的必要条件的判断: “只有文学,才能通过一系列道德事例和榜样达到教诲。” 若将此判断中的“文学”设为前件p,将“通过一系列道德事例和榜样达到教诲”设为后件q,则这一判断的表达形式为: 只有p,才q 根据形式逻辑的基本原理可知,如果一个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是假的,它的前件与后件的真假情形就是:前件假,后件真。具体可表述为:若“p假,q真”为真,则“只有p,才q”为假。代入以上p、q的所指,则是若“没有文学,也能通过一系列道德事例和榜样达到教诲”为真,则“只有文学,才能通过一系列道德事例和榜样达到教诲。”为假。 而我们凭借经验归纳推理可知,其他艺术形式一样能够通过一系列道德事例和榜样达到教诲,比如连环画、电视和电影等等,因而,“没有文学,也能通过一系列道德事例和榜样达到教诲”为真,则“只有文学,才能通过一系列道德事例和榜样达到教诲。”为假。 类似的存在谬误的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在本书中还有一些,我们同样可以运用形式逻辑法则加以分析。再试举一例: “没有教诲功能的文学是不存在的。” 将它转换为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典型形式就是: “没有教诲功能,就没有文学的存在。” 将“教诲功能”设为p,将“文学的存在”设为q,则可表达为: 没有p,就没有q 同样按照上述法则,我们只需要论证“p假,q真”为真,也就是“没有教诲功能,文学也存在”为真,就可以得出“没有p,就没有q”为假。而要找出并不存在教诲的文学作品其实是很容易的,比如中国古代那些具备“无我之境”特色的写景诗歌,如: 《望庐山瀑布》 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 飞流直下三千尺,疑似银河落九天。 当然,通过个别读者的主观阐释,硬要说其中这首诗存在道德教诲也是可以的,只是这种教诲并不一定是文学本身具有的,而是读者在文学接受时阐释出来的。所以或许应将“没有教诲功能的文学是不存在的”改为“读者阐释不出教诲功能的文学是不存在的”。 除了一些单独的命题判断可以通过逻辑分析其存在的谬误以外,本书中还有许多逻辑混乱是贯穿在整段论证过程之中的,试看下面一段: ①文学的产生是有目的性的,这个目的就是教诲。②文学伦理学批评认为,文学的基本功能就是教诲功能。③文学的教诲是读者在阅读文学的审美过程中实现的。④审美就是认识美、理解美,它是读者在阅读的基础上理解和鉴赏文学的过程。⑤读者是审美的主体,文学是审美的对象即客体,审美是读者如何阅读、理解和欣赏文学,因此文学本身不能审美,只有阅读文学的读者才能审美。⑥就读者而言,审美就是文学教诲价值的发现和实现。⑦审美并不是文学的功能,而是为文学的教诲功能服务的,是文学教诲功能实现的方法与途径。⑧因此,文学的根本目的不在于为人类提供娱乐,而在于为人类提供从伦理角度认识社会和生活的道德范例,为人类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提供道德警示,为人类的自我完善提供道德经验。 在这里,首句①“文学的产生是有目的性的,这个目的就是教诲”,作为一个论点,理应有后面的论据进行补充,然而紧跟着的②句却只是换个角度重复了①句。③句则看似是在提教诲的实现方式,却又由此宕开一笔提及“审美”,又开启新的关于何谓审美的论述,并通过④⑤句强调审美的主体(读者)和对象(文学)。只是我们并不清楚如何通过④⑤句对审美本身的论述推出第⑥句“审美就是文学教诲价值的发现和实现”。在我们看来,第⑥句又是一个悬置着等待论据补充的新论点,它指向的是审美与文学的关系。而第⑦句依然是一个无法在⑥的基础上得出的新论点,因为即使第⑥句“审美就是文学教诲价值的发现和实现”作为前提是成立的,也无法推出第⑦句中的“审美并不是文学的功能”这一结论。 最重要的是,①到⑦句都不存在能够支撑作为结论的⑧句。在⑧句中,“审美”一词消失了,“因此,文学的根本目的不在于为人类提供娱乐”一句似乎在暗示我们“娱乐”就等于“审美”——尽管我们并不知道这种“等于”是如何发生的,而③至⑦句对审美本身以及审美和教诲的关系的论述,都是为了说明“文学的根本目的不在于为人类提供娱乐(审美)”。可问题是,即使我们姑且认同“娱乐”等同于“审美”,认同“审美不是文学的功能和目的”,我们也无法由此得出“文学的根本目的在于教诲”这一结论。因为“审美功能/目的”和“教诲功能/目的”并不是矛盾对立的,即使否定一方,也并不能证明另一方的结论就是正确的。所以这个论证过程(假设作者本意是在论证)依然是失败的。 还需说明的一点是,以上⑧句并没有对“功能”和“目的”进行区别辨析,要知道,“文学具有教诲功能”只是一个事实(实然)陈述,它无法推出“文学的目的/价值/就在于教诲”这个价值(应然)陈述,就像我们不能从“鼻子具有放眼镜的功能”推出“鼻子的目的/价值就在于放眼镜”。当我们要从“实然”到“应然”进行推导时,必须在前提中补充更多的信息。 我们之所以指出书中诸多的逻辑谬误和混乱之处,不是因为对作者伸张文学的道德教诲功能的急切心情缺少同情之理解,而是因为《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作为一本文学伦理学批评的里程碑式著作,我们难免对它行文逻辑的严谨性有更大的期待。 三、理论术语的二元对立及其思考 在本书的附录部分,作者给出了文学伦理学批评术语列表及其解释。其中显而易见的是一组组二元对立的理论术语,比如“人性因子”与“兽性因子”、“理性”与“非理性”、“理性意志”与“非理性意志”、“自然选择”和“伦理选择”等等,几乎每一组二元对立背后都是西方逻格斯中心主义复活的魅影。 只是,当我们试图以二元对立结构建立起理论大厦的时候,我们不能不去处理西方后现代主义已有的批判二元对立结构的理论遗产,我们不能不去思考,一组二元对立术语中蕴含的极具压抑性的等级秩序及权力结构。 这里试以二元对立的“人性因子”与“兽性因子”的术语解释为例: 人性因子(human factor): 人性因子即人的伦理意识,其表现形式为理性意志。……人性因子是控制和约束兽性因子的主导因子。……人性因子指的是人类在从野蛮向文明进化过程中出现的能够导致自身进化为人的因素。……人性因子的最重要特征就是分辨善恶的能力。 兽性因子(animal factor): 兽性因子与人性因子相对,即人的动物性本能。……兽性因子在人身上的存在,不仅说明人从兽进化而来,而且说明人即使脱离野蛮状态之后变成了文明人,身上也还保留有动物的特性。……人同兽的区别,就在于人具有分辨善恶的能力,能够通过人性因子控制人身上的动物性本能,从而使人成为有理性的人。 省略其循环论证的部分,从以上对“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的术语解释中可知,这是一种典型的逻格斯中心主义的话语构造。“人性因子”被认为是理性的、文明的,是在逻辑和价值方面都优越于“兽性因子”的第一位的存在,而“兽性因子”则被认为是非理性的、野蛮的、落后的,居于从属地位的存在。要知道,“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的分野标准不是天然的,而是权力主体基于某种意识形态而建构的。权力主体通过化分他者为“兽性因子”,就能获得改造、禁令或者扫除他者存在的正当性。 因而,后现代主义哲学家往往将二元对立思维视为法西斯主义式的思维,并提倡解构二元中的等级秩序及其权力结构。也就是承认两项之间地位的平等,两者只是存在差异,却无优劣之分,或更多强调二项之间的相互渗透和不可分割。 我们同样可以将这样的反思运用于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之中。我们理解《文学伦理学批评导论》作者对促使文学伦理学批评专业化、体系化的热情,因而可能对二元对立结构的理论术语心存好感和依赖,因为这类术语或许能最直接且迅速地使得一种理论看上去具有系统性。但是,我们仍要思考和商榷,理论术语中的二元对立的独断性思维是否会进一步造成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创造力的压抑和言说方式的贫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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