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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文学史(上卷)读后感1000字

剑桥中国文学史(上卷)读后感1000字

《剑桥中国文学史(上卷)》是一本由[美] 宇文所安著作,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75.00,页数:742,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剑桥中国文学史(上卷)》读后感(一):看之前以为评分给低了,看之后发现给高了

鄙人才疏学浅,可能给分有些偏差,见谅见谅

第一章:四星,讲得很流畅,自然地把文明的开端娓娓道来,美中不足在于“历史虚无主义”,怀疑色彩太浓(我大中华历史岂是你能怀疑的)(大雾)

第二到第四章:一星,知识很多,但联想到本书目的“读起来舒服的文学史”,这三章读起来让人感觉如鲠在喉

第五章:三星,中规中矩,勉强讲完,有些随处可见的错误

第六七章:二星,介于第五章和第二到四章之间,有些意犹未尽,没有讲完

总评分取平均值:二星(没算错吧),实在后悔自己难得花钱买一次书,竟然买到如此昂贵却让人无奈的书

《剑桥中国文学史(上卷)》读后感(二):劍橋版「隋唐五代文學研究」英文參考書目

English reference attached to of studies on literature during Sui, T'ang and Five Dynasties (A.D.581-960)

Sequenced by the alphabet of the authors's name

Recommended by Stephen Owen & Xiaofei Tian

Doulist: http://book.douban.com/doulist/3510586/

《剑桥中国文学史(上卷)》读后感(三):中国早期诗歌的传播方式——以诗经为例

印度雅利安人在婆罗米文字产生之前通过口头传颂的方式记忆、传播《吠陀》。即使文字出现后,印度人仍然长期靠口头传颂《吠陀》。直到公元3世纪左右,写本才正式固定下来,取代口颂传统。

相似的例子就是有1000多年历史的《格萨尔王传》了,总诗行数超过100万行,全凭口头传诵,至今仍在藏地和内蒙流传。说唱人现在当然是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了。

西方学者也认为,《荷马史诗》早期也是通过口头传颂流传下来的。因为里面存在大量的程式化的词语,比如形容不同的人,重复使用“飞毛腿阿喀琉斯”等等;大量典型的场景;大量的相似的故事类型。

到20世纪60年代,西方一批学者开始尝试将这一口诵传统逐渐推广到各大文明的早期,因为文明早期人们的识字率还很低,用口头而不是文字来传诵诗歌、民歌显得合理又靠谱。以普林斯顿大学的柯马丁(剑桥中国文学史第一卷第一章作者)、挪威汉学家何莫邪、华盛顿大学的台湾学者王靖献为代表,都认为中国的《诗经》甚至最晚到三国时期,依然是通过口头传播的。与之针锋相对的是芝加哥大学汉学家夏含夷及一大批中国学者,他们坚持认为《诗经》从先秦开始一直就是通过文字传播开来。

这两派的争论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 不同出土文本中出现的大量异文,比如郭店简、上博简中的异文。口诵派认为,《诗经》的传播没有固定的写本,只能口头传播。因此导致不同的说书人将《诗经》记录下来时,会使用同音,但是异形的文字,举个例子“伏羲、宓羲、庖牺、包牺、伏戏”等等。但是,文本派认为,这些异文士传抄过程中理所当然的存在,假借字直到20世纪依然大量存在。

2. 诗经中大量存在的程式化的语言,或者叫做套语。比如“悠悠我思”就在 《秦风·渭阳》、《邶风·终风》、《邶风·雄雉》、《郑风·子衿》中重复使用;“既见君子”在《小雅·页弁》、《周南·汝坟》、《小雅·菁菁者莪》、《秦风·车邻》、《小雅·蓼萧》、《唐风·扬之水》、《郑风·风雨》、《小雅·出车》和《小雅·隰桑》中重复使用。这可以理解为民间说书人习惯性的用语。类似于后代单田芳等说书人常用的口头禅:“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或者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等等。

《剑桥中国文学史(上卷)》读后感(四):一点读书感受

9月9日开始,9月28日结束,历时19天。读完这两本大书,既有一种长嘘一口气的轻松感,更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惆怅感。浩荡五千年的中华文明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清晰和厚重力量冲击着我的心智。感谢联合作者们沉静宽广的历史观,细致缜密的考证,连带着中华民族的政治历史变迁都重新梳理了一遍。

正如作者在文学史中点评巴金,“其在写作事业中并非技艺超群,他的文字充满无法自控的热情,过于戏剧化的情节和说教”。 这段点评大概是不少初涉写作领域人士的通病,我也不能出其左右。不能用广阔而精准的文字表达情感才会出现情感大于文字的失控感,不能用绵延而简素的文字通过情节传达思想才会流于说教的弊病,不能将日常的生活和玄妙精深的人生根本含义有效地结合才需要借助戏剧化的情节寻找佐证。

如果说最初阅读此书的意愿是为了更加清晰地了解中华文学的发展史,了解历史长河中的文人命运变迁,那么通读结束之后,最深的感受竟然是自身的浅薄和浮躁。

无论是近代定义文学是政治的附庸,还是古典时代文化作为士人修身养性的根基,我都处在遥望千里远山的位置。

文学有何意义?这要问生命有何意义。张爱玲推崇生命的意义存在于“不相干”的琐碎东西中:时尚、饮食、音乐、跳舞、绘画、室内装潢-城市的一切声色味道。如今的社会生活将这一观念贯彻得可谓淋漓尽致。人民无不殚精竭虑丰富自己的物质,尽享太平时代的享乐生活。

在这一切中我觉得虚空而无趣。可是意图退出这样时代怪圈的自己,又能何去何从。

文学,文字于我,是一种情趣,自以为高尚的情趣,只是它和“时尚、饮食、音乐…”等那一切的情趣比起来,难道有根本的区别吗?

和ZL谈起人生意义是在促进人类更美好地生活中发挥一点光和热,可是,你能说,人们现在的情绪不是美好的么?明朝的《金瓶梅》开了情色文学的先河,连汪曾祺在《做饭》里都言说,明代之前不见札记里记录补品饮食的记录,可能是因为在明代之前,并无纵欲之习惯,也无大补之必要。可深思即是谬论,人民大众不曾在公众场所讨论,传说,并不代表背地里没有行为,没有需要。不然,何来的几千年人类之繁衍生息,三妻四妾,勾栏情话也并不只是摆设。

乔治.奥威尔自述到,当他缺乏政治目的的时候,他写出来的是华而不实的空洞文章,尽是没有意义的句子、辞藻的堆砌和通篇的假话。此即我心。文字没有效用,即是虫蛀之洞。政治之类的狭隘事物不是我心之所向,却不知道彷徨而往何处。

人对生命有热情,须有一些盲目的信仰,为之热切,为之一心向前不徘徊反复。

不算是书评,一点感受。且行且寻找。

《剑桥中国文学史(上卷)》读后感(五):閒來翻書:宇文所安主編《劍橋中國文學史》(上卷,1375年之前)

儘管書剛出的時候就知道是個刪節版,但還是沒有忍住買了下來。剛買的書是最有興趣讀的,間隔久了容易“審美疲勞”,所以也就儘快開始看了。

是書所謂“文學”,並不僅限於以往人們所認為的具有藝術性的文字,而幾乎包含了所有以漢語言文字書寫的文本——愈早期愈是如此。作者從甲骨文、金文寫起,除一般人們所理解的文學作品外,涉及《易》、《書》等經典、戰國諸子、史書、筆記、書信等等。涵蓋範圍之廣,遠超我個人的閱讀體驗。既然各種文字都被納入到“中國文學史”的寫作之中,也就涉及一個何謂“文學”的問題。編者在《導言》中寫道:“一部新的文學史,是一詞重新檢視各種範疇的機會。”他的意思並不在反思“文學”概念本身,而是在提出“中國文學”的研究領域時的一種自覺意識。但在此過程中,他實際上將文學視作人們藉以表達其認同與定位的“工具”。也就是說,人們通過文字來表達自我,對個人與群體在宇宙——時間的歷史與歷史中的空間——的位置進行思考;反過來,文字之中都貫注著作者的理性與情感追求。如此說來,一切有形的文字乃至無形的口頭言說都屬於“文學”。更進一步,就特定的文字形態與其所以形成之國家民族而論,不同文字形態的“文學史”在範疇上是不同的,也是無法統一的。在對不同國家民族的文學史進行研究的時候,是需要進行不同的處理的。

當然,這種擴大化的“文學”概念也引發另一個問題,即如何界定文學史與其他對歷史上遺存下來的文字進行的研究如史學史、哲學史等的區別。比如《史記》,在文學史、史學史乃至思想史、哲學史的不同“學科”內,其研究方式與視角究竟是否有所不同?其根本之區別又何在?如果說“文學史”更注重表達的形式與特色的話,形式與內容之間的內在關聯實際上又無法使之成爲純粹的“文學史”。我這兩年讀的“文學史”著作如商偉《禮與十八世紀的文化轉折》、李舜華師《明代章回小說的興起》,便總能不自覺地引發到對於史學史等問題的思考上去。這是我個人的胡想,抑或表明在對“文學史”進行反思的同時,也需要就“學術研究”之劃分領域提出質疑?

由於作者放大了“文學史”的視野,本書在多數時候都沒有孤立地討論文學的變遷,而放在更爲廣闊的社會文化背景之中,這也就是編者所尤其強調的“文學文化史”。這是比較可喜的地方。儘管很多時候並無法兼顧到,有時甚至相當薄弱,但整體上畢竟是在此方向上努力,還是值得肯定的。

上文中提及了“文本”一詞。在我看來,該詞包含了一種“意識性”,即這種文本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不是它們本來的完整的樣貌,而是經過了某種加工整理,甚至是某種有意識的選擇的結果。比如:柯馬丁提醒我們,先秦文獻大多經過了漢代學者、尤其是劉向、劉歆等人的整理和編輯,不考慮到他們進行整理時對於文本分類的性質、範圍等的認識與處理,就很難接近先秦文獻尤其是戰國論說文的原貌。田曉菲指出,六七世紀的選集和類書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我們勾勒的唐前詩文的圖景,像《文選》和《玉台新詠》都按照編者自己的口味和標準進行整理,並由此建構一個可以將自身置於其中的文學史敘事。宇文所安也提到,“我們對於唐代文學的理解取決於幸存下來的作品,取決於反映了特定時代和特定個人的興趣的保存行為,取決於物質世界裡面發生的意外事件”。這樣的一種基本立場,使得他們在描繪一個時代的整體圖景時往往採取審慎的態度——我們所認識的只是我們所能看到的,我們所理解的未必是歷史的全部真相。當然,這種對待材料的態度在歷史學研究中是比較基本的,但在文學史、哲學史領域,似乎并沒有引起國內學界的廣泛重視(其實在歷史學界也有相當多的人並未意識到這一點)。但既然名之爲“史”,對於遺存下來的文獻就不能不考慮到其撰述、流傳等過程中本身所蘊涵的意義,而不能僅僅視作絕對客觀的認知“客體”。

由於成於眾手,各章風格不同,側重點也各異,此原也難免。然而,一方面,前後討論頗有重複之處,尤其是由二人分撰的第六章;另一方面,在我看來,各章的水平也不盡一致。對我來說,第一章和第三章寫得較好,我的收穫最大;第四章的寫得最差,敘述淩亂,沒有明確的系統;第五章過於偏重對詩詞的討論,其實對於宋代的“古文”著墨太少。而更爲重要的一點是,我沒有在全書中看出貫穿歷史的“文學史”脈絡。作爲一部通史,並不能讓我對中國文學的演變歷程有一個清晰的認識,而更多的是點的擴充。當然,歷史上是否確實有所謂的一條線索本身即是值得懷疑的,但就我個人來說,至少需要發現一道軌跡,不然是不會滿足的。

2013年10月28-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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