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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奇案读后感精选

洞穴奇案读后感精选

《洞穴奇案》是一本由彼得·萨伯著作,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3.00元,页数:157,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洞穴奇案》读后感(一):司法

法律之所以存在,就是要保证国家的秩序,保证守法公民的基本权利在不被自愿同意的情况下不能被侵犯——无论这种侵犯被冠以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而一旦公民权利被侵犯,侵犯者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既是保证公民的利益,也是为了警醒后人法律的存在,防止以后再在这样的情况下为所欲为。当然,面对最后讨论这一个小空间中的人是否应该遵守该国法律,作为一个业余学生,无从判断

《洞穴奇案》读后感(二):无营养的碎碎念

适合入门者,就算是不读法的人也可以看得津津有味。属于超越法律条文层面的对法理的探析,包含对社会、政治、哲学、伦理等的讨论。透过此书,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些因素如何影响法律。 大法官们的观点醍醐灌顶。每看一份意见,都会惊叹人与人之间的差距–这么精妙的切入点是如何产生的;本以为山穷水尽的解释又是如何被有力反驳的。不知再苦学多少年,才能达到如此高度了。

《洞穴奇案》读后感(三):我倾向于有罪判决

第二种观点令人眼前一亮,从它提出的脱离政府所及范围建立新的契约的条件出发,无罪判决是逻辑自洽可被接受的。

然而,除此之外我还是倾向于有罪判决,司法部门依据成文的法律判案,不该受到道德和民众舆论的影响,对法律的解释也只能在一定的限度内进行而非肆意而为,同时生命独一无二的绝对价值也决定了一命换多命以及紧急避险的说法不能成立。

《洞穴奇案》读后感(四):14種法理爭議

五人在洞穴探險遇上山崩,為了救他們犧牲了十名救援人員,然而在漫長的待救日子,為了維持生命,他們選擇吃了其中一個同伴,自此踏上被審批的道路。

第一種,殺人賠命,法律條文不允許任何例外,然而可以選擇行政特赦。這樣既不漠視法律,也讓正義得到實現。

第二種,

第三種,

第四種,

第五種,

第六種,

第七種,

《洞穴奇案》读后感(五):哲学观念的必要性

现在,我也才刚刚读完这本书的上半部分,脑袋,内心都十分沉重。长时间不愿意继续思考其他的东西,唯独感到有一种十分迫切的东西:建立自己哲学观的必要性,即在以后碰到的生存,生活的选择时,能够通过自己已经建立的哲学观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来做出自己的选择,可能一次选择会不尽如人意,但是整体上的所有的选择的平均性却一定是明智的。当然在建立这种哲学观念的过程中,需要接触尽可能多的哲学思想,去粗存精,生成属于自己的思想,并且,还需要自己在以后的过程中不断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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