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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经典读后感有感

基督山伯爵经典读后感有感

《基督山伯爵》是一本由亚历山大·仲马著作,湖南文艺出版的976图书,本书定价:55.00元,页数:2011-11,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一):基督山伯爵

看完这部书,有如下感慨:

1、这是一本奇书,故事情节耐人寻味。虽然每个人直接的外貌描写并不多,但通过许许多多事情,逐渐能够非常鲜明地看出人物的性格。法利亚教士的睿智,隐忍,理想远大;基督山的沉稳,爱憎分明,慷慨,复仇之心等等,都让人印象非常深刻。

2、也许有人会抨击这部书,对人们造成的“拜金主义”观,以及有仇必报、冤冤相报何时了等等,我觉得这并不是主要的,作者只是将它们视作一种载体,告诫人们,坏人必有恶果,在等待和希望中能够看到上帝对于坏人的惩戒。金钱在理想与抱负的实现过程中当然是必不可少的,但并不是核心,不能说一个人有钱就一定能实现自己的目标,但是可以说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金钱能够发挥很大的作用,至少可以解决一些困难。

3、对于我自己来说,我更加欣赏法利亚教士,我也真心希望在自己的人生中能够遇到这样一位导师。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二):《基督山伯爵》等待和希望

《基督山伯爵》(大仲马著)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述了19世纪法国皇帝拿破仑“百日王朝”时期,法老号大副爱德蒙·当泰斯受船长委托,为拿破仑党人送了一封信,遭到两个卑鄙小人和法官的陷害,被打入黑牢。狱友法利亚神甫向他传授各种知识,并在临终前把埋于基督山岛上的一批宝藏的秘密告诉了他。当泰斯越狱后找到了宝藏,成为巨富,从此化名为基督山伯爵,同时拥有知识和财富,经过精心策划,报答了恩人,惩罚了仇人的传奇故事。故事情节充满传奇色彩,奇特新颖,引人入胜,令人寻味。

本书揭露了当时社会如何的暗无天日、金钱至上。当泰斯的悲惨遭遇足可以说明这一切。当格拉斯、费尔南、维尔福三人的飞黄腾达也证明了这一点,但事实不仅仅是如此,金钱、名誉对人性的毁灭超乎了想象。且看维尔福一家,维尔福先生自私自利,为了名誉、前途不惜违背自己的父亲,为了金钱,他凭借法官的身份不知出卖陷害了多少人;维尔福夫人贪恋金钱,为了一份价值可观的遗产,她不惜毒害四个人,其中有她丈夫前妻的父母和女儿。由此可见人性的卑劣。当格拉斯这个精明的银行家最终也为自己的虚伪和自私而满头白发,无家可归。费尔南为他的背信弃义、自私自利而落得开枪自杀的下场……但是,存在丑恶的同时自然也会存在善良的一面,莫雷尔一家就是不被金钱所吞噬的好人,助人为乐,诚恳坦荡,最后金钱却不请自来。

这本书触动我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幸福滴活着吧,我亲爱的孩子们,永远不要忘记,在上帝肯向我们揭示未来奥秘的那一天到来之前,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囊括在这两个词中:等待和希望。”这也使我受益良多,无论遭遇什么挫折或困难,想想我们的基督山伯爵,一定要坚持下来,不灰心,不放弃,心怀希望去迎接明天的太阳。

总之,这是一部非常精彩的复仇小说,描写了基督山伯爵惩恶扬善的传奇故事。小说充满传奇色彩,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读完之后受益匪浅。力荐!最后谢谢大仲马,也谢谢孙桂荣和一峰译者。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三):大仲马《基督山伯爵》

记得是在初中就翻开了这本书,翻了四百多页,最终不了了之。对这本书的初印象不是很好,以致于在《茶花女》的阅读感悟中说出了:《茶花女》以十倍少于《基督山伯爵》之篇幅,百倍胜于《基督山伯爵》之内容的偏颇说法。如今看来,应当只能两倍胜于其内容了。毕竟纵观全书,不少奇妙动人之语,其爱情故事虽然不及《茶花女》之缠绵悱恻、感人情深,却也别具一番悲剧意味。 该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和现代网络小说套路颇为相似的复仇故事(这也是为什么当初我对这本书略有贬低的原因),被陷害的水手唐泰斯机缘巧合之下,逆袭为基督山伯爵,通过种种手段,间接促使当初的四个仇人一个身死人手,一个自杀,一个疯狂,一个破产。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在我眼中,是一条正常的自然法则。不过,回到本书,我有一些简单的不满意之处:唐泰斯的越狱实在过于巧合,颇有些无巧不成书的感觉;我个人最同情费尔南,检察官次之,当格拉尔最次。但是最终却是费尔南自杀,检察官疯狂,当格拉尔幸存于世,这种结局令我颇为不爽。费尔南的一切行为都是出于偏执的爱,是爱促使他栽赃唐泰斯,是爱促使他出卖将军(唐泰斯初恋的原话),是爱促使他开枪自杀(看到自己穷尽一生追求的女子却那么容易的离开自己,心会一瞬间化为灰烬吧),如此偏执的“爱”者,令人不禁在伦理道德之外产生一点点同情和怜悯;而当格拉尔,这个商人,纯粹为了利益,为了自己的私利和一些所谓的羡慕、嫉妒情绪,就改编了无数人的人生,毁灭了一个年轻水手天真善良的心,一生的行为最为龌龊不堪,最后竟然能苟活于世,实在令我不爽。书上附言说,是因为大仲马之前的报复过于过分,引起了读者的不满,促使大仲马安排了唐泰斯的自我宽慰、自我解脱,并宽恕了当格拉尔。呵,作者怎么能被读者所左右呢。作者是神,神创造一个世界,让读者置身其中,而非让读者参与创造。当然,或许参与感也很重要,仁者见仁吧。最后,我对于作者最终安排海伦和唐泰斯共度余生的结局也有一丢丢的不敢认同。 这本书貌似是我做读书计划以来看的第三本大部头,前两部是《三国演义》《中国人史纲》。阅读长篇小说的确是个考验人耐心与毅力的工作,不过,比阅读长篇理论大作要容易得多了。其实阅读的时候产生了感悟挺多的,但一到写出来的时候,却一瞬间忘得一干二净了。悲哉。

18.04.28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四):人性的善恶美丑,都囊括在这部巨著中。

几年前看过的一部电影里,囚犯钻进裹尸袋里被抛向大海从而重获自由,那个镜头看得我心潮澎湃,却没有记住电影的名字。关于越狱的著名电影还看过大名鼎鼎的肖申克的救赎,对于名字的模糊记忆使我把这俩位主人公搞混。趁假期读《基督山伯爵》,当讲到主人公奇迹般逃脱监狱的情节时,我才恍然大悟,那位机智勇敢到让我震撼的主角,是大仲马笔下的埃德蒙·当泰斯——基督山伯爵。

两本砖头一般厚的原著,3、4个小时的电影也只能讲述个故事大概,删减了很多人物,也就删掉了相当大篇幅的精彩故事,少了“原来此人和此人有着这样一种联系!”的惊叹。我不由得开始怀疑那些觉得不错的名著改编类电影,它们到底拍的如何,非读过原著者没有发言权。

小说读完内心空落落的,不舍得那些栩栩如生的主人公离我远去,不舍得一段段引人入胜的故事画上句点。因此找来各种版本的影视剧改编,但无疑都失望了。作者那非凡的想象力、高超的智慧、对人性善与恶的刻画,令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书中出现的若干人物之间,不是相互孤立的,反之,在他们之间有一张紧密的关系网,把每一位出场人物联系在一起。大故事中有小故事,细节中埋有伏笔。其精彩程度,甚至要超过侦探小说。伯爵成了我继福尔摩斯之后最喜欢的文学虚构人物。

各个时代的文学作品,都带有那个时代独有的烙印。《基督山伯爵》也不例外。书中有着明显的宗教情结,上帝是人世间的审判者,那些因不相信上帝的约束而为非作歹的人最后都受到了惩罚。这些惩罚不是来自伯爵,而是上帝的旨意。伯爵计划能够顺利的实施,本人也能多次在危机时刻柳暗花明,也都是上帝在幕后操纵。如此一来,上帝为故事的顺利开展、一切能够按照伯爵的意愿实现提供了充分的理由,但也削弱了伯爵本人的传奇性——毕竟有上帝这个帮手,他怎么会不成功呢?

从书中得以窥见,19世纪的人们对名誉、爱情的珍视要远远高于生命。血可以洗刷一切耻辱,一位破产了的船主,唯有开枪自杀才能保住家族信誉,使后代免受世人的指指点点。而对爱情是否忠贞的衡量,也是以要看是否愿意为对方牺牲性命。爱人不在了我也要执意,罗密欧朱丽叶式的爱情观。莫雷尔如此,海黛如此,书中唯一违背这一价值观的就是当泰斯的未婚妻梅尔塞黛斯。所以当泰斯化身伯爵重新归来时,按照作者的价值观,这个没有为他死去而嫁给了别人的女子,早已配不上当泰斯了。而电影里为了符合现代观众的价值取向——对初恋情人能够在一起的愿望,便安排了他们两人的美满结局。而真正理解作者的读者,绝不会欣赏电影所改编的结局。

100年后,当年倡导的罗密欧朱丽叶式爱情早已被时代摒弃,取而代之的是《泰坦尼克号》中杰克露丝式的——替对方好好活下去。从两代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中,我们看到爱情观的演变,看到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现今社会虽仍有诸多的不完美,但可喜的是,我们的自由、人权、平等以及对生命的珍视从未停止向前迈进的脚步。

在书的结尾,伯爵在信中说,人类的全部智慧都囊括在这两个词中:等待和希望。而人性的善恶美丑,也都囊括在这一部巨著中。大仲马能被请进先贤祠当之无愧。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五):杂乱的不成章的想法

由于小说是在报纸上连载的,后期故事情节的发展难免会受到大众思想倾向的一些影响,这是比较遗憾的一点。

书中体现出的人性论 《基督山伯爵》无疑是一部宗教色彩很浓烈的小说,基督教的人性论认为现实中的人性是完全恶的,恶的本性深深地植根于每一个人的生命之中,伴随着人生的始终。可以说,人性恶是基督教对于现实人性的基本观点。然而,认为人性为恶并不是基督教人性论的全部。基督教也认为人性中包含着善,据《圣经》说,人是上帝的创造物,是上帝按照自己的 "形象 "创造的,并赋予人以灵性,人性就其先天本质而言是善的。亚历山大•仲马无疑是一位虔诚的基督教徒,大仲马认为,自然状态下的人是善的但是社会上的人性为恶。从一段当泰斯与法利亚教士在狱中的对话可以看出来: “您为什么没在那个夜晚,用桌子腿砸死您的看守,穿上他的衣服逃走呢。” “那是因为我从来没有过这种念头。” “那是因为您对这种罪恶有一种本能的厌恶,所以您才连想都没有想过。我们天性中的那些欲望告诫我们,在一些简单和允许的事情上,我们没有超越自己界限的权利。老虎天生嗜血,它们生来如此,命中注定,它只需要一件事,就是他的嗅觉告诉它附近有个猎物,它会立刻冲向猎物,将它踩在脚下,把它撕碎,吃掉。这是它的本性,它顺应它的本性。但人正相反,他憎恶血。厌恶杀人不是人的一种社会属性,而是一种自然属性。” 诸如此类例子,十分之多,在此不一一例举。 书中能体现出基督教色彩的描述更是屡见不鲜,亦不一一例举。 时代背景下浓烈的拜金主义和自私自利的色彩 故事发生的背景是19世纪初,那是个动荡不安的年代,地中海沿岸的法国、意大利等国家和地区都刚刚结束工业革命,进而带来的一系列科学上的、思想上的、政治上的、经济上的变革,加剧了这个社会的不稳定,同时对人性也提出巨大考验,对财富、地位的争夺使人更加自私自利,崇拜金钱至上,是个吃人的社会,不吃别人,就会被吃。 书中用了大量的语言描写,通过不同人物之间的对话,挖掘他们各自的想法,挖掘事情真实的发展情况,语言的艺术被大仲马发挥地淋漓尽致,充满了工业革命后的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当你看出来每个人表面上说的话与他们的真实想法时,你会觉得十分可笑却又那么真实,因为自己所处的社会就是这样的,而自己以后踏入社会也势必要这样说话,是一种无奈的笑。 其他 故事一开始,在动荡不安的社会政体变化下,帝国与共和国的交替仿佛就是一瞬间的事情,来来回回,让人心慌,个人的命运与国家命运紧密相连,却又似乎毫无瓜葛,因为谁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可能与这一秒一样,更可能与这一秒截然相反。一个人可能这一秒是罪犯,下一秒变成了英雄,而后又成为罪犯……这样的社会环境下,法律怎么可能让人信服,怎么可能得到执行。很欣赏怒瓦尔蒂埃先生说的一段话:在政治上,不存在什么个人,只有思想;不存在感情,只有利弊;在政治上,人们不是杀人,只是清楚一个障碍,仅此而已。 此书无疑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复仇的故事,但他想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呢?是因果报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还是在逆境中不要放弃希望,耐心等待? “人类不平等的根源在于财产的私有”,一切罪恶的根源也在于财产的私有 水懦弱民遐迩玩之则多死焉。 作为一个法学学生,对书中体现出来法国人浓烈的法律意识无疑是十分震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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