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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房间的秘密》读后感摘抄

《黄色房间的秘密》读后感摘抄

《黄色房间的秘密》是一本由(法) 勒鲁著作,重庆出版社出版的260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2010.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黄色房间的秘密》读后感(一):密室题材的开山之作,意义大于故事本身。

上一本书看了《三口棺材》,里面提到了这本书是最伟大的推理小说。其实读《三口棺材》就有点觉得没有说的那么好(可能是我对欧美的书不太感冒。),这本密室推理的开山之作我也是久仰大名,但是,也确实有点小失望。

谜面很吸引人,解答却没有期待的那么强。是不是密室小说都是这样呢?读到最后都像一个揭开谜底的魔术?

《黄色房间的秘密》读后感(二):说一些我无法理解的地方吧(有泄底)

网传bug满天飞,果真如此,看看成书年代就释然了,不能过于强求啊。以下,说一些我自己无法理解的疑问吧,也请看过的朋友不吝赐教!

1、关于马蒂尔德小姐包庇凶手的动机。我个人是神烦那种明知会出事还故意卖关子的(虽然是为了剧情需要),本作中很多人是这样,侦探是这样,各种和案件有关的人也这样。阅读过程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这人真是作啊……”要说是什么真心隐瞒的秘密还好,到最后解谜,竟然是因为凶手是前夫,来要挟的。不知是不是我理解能力有限,我就是想不通马蒂尔德小姐为什么不愿让别人知道这人是凶手呢?甚至是自己的生命一再受到威胁,甚至是最后自己的爱人都遭到诬陷即将锒铛入狱的时候,还在那儿“作”?只是因为不想自己那段不光彩的往事被父亲知道?无法理解。

2、关于侦探放走凶手。侦探凭什么就把凶手故意放走了?是要突显作为侦探的自己行事标新立异?好像这凶手还是犯过很多罪案的臭名昭著的罪犯?

3、关于做噩梦,撞到头,走廊里一秒换装,追击时怎么突然就变成在窗户上之类的bug,就不说了。

综上,所谓的“密室”不过就是个神经衰弱的女人自己“作”出来的,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也是这个女人自己故意遮遮掩掩有话不说而“作”出来的。有点失望,勉强给个三星吧。

《黄色房间的秘密》读后感(三):还在犹豫吗,看过此书你也能写推理小说!!

如果你还没有读过此书,对你来说绝对是一个巨大的损失,因为本书中给出了一个简单的推荐小说写作方法。

下面用几个步骤简单概括:

1设置不可能悬念

先给案件设置一个悬念,越匪夷所思难以理解越好。例如密室杀人、孤岛杀人等等。

2渲染恐怖氛围

给破案过程增加恐怖氛围,增强悬疑色彩。具体方法可以参考《无人生还》或者本书。

3卖关子迷惑读者

用尽可能多的笔墨描写无关紧要的场景人物对话之类的,丢出一些明显的指向性证据,尽可能误导读者(别忘了把关键证据留给侦探)。具体手法可以参考《砂器》或者本书。

4揭露事实真相

这个时候读者大概率相信你笔下的故事可能是一个天衣无缝环环相扣的高智商犯罪,期待值已经max。

现在到了侦探说出他的关键证据,揭露真相的时候了。

咳咳,如果你发现前文铺垫了太多可能圆不回来,没有关系,现在提供几种方法来说服读者,比如巧合、做梦、堪比整容的易容术等等,尽量蒙混过关就可以了(如果有人在别的小说中安利会大大加分),如果成了经典之作就更不必担心书中的bug,反正最终读者是不会介意被愚弄的。

好了,现在我们大家都可以写推理小说了。

《黄色房间的秘密》读后感(四):不可能犯罪的滥觞制作

《黄色房间的秘密》写于1907年,那是法国侦探小说最黄金的时代,而加斯通•勒鲁的这部作品也成为了不可能犯罪的经典作品,入选“世界十大密室推理小说”之列。

本书讲述了在法国格兰德庄园里发生了一起案件,科学家女儿马蒂尔德在黄色房间里被袭击,但是现场是密室,而凶手却凭空消失,不见踪影。案件发生后记者胡乐塔贝耶跟侦探拉森开始调查,但是两个人的推理思路却截然相反。更恐怖的是,凶手还明目张胆进入庄园,并在两人的面前上演了瞬间消失的奇迹!

不愧是黄金时代的作品,在当时那个年代,本作将不可能犯罪的魅力进行了近乎极限的发挥,一次密室消失,一次走廊消失都穷尽了想象力,谜面相当华丽,而且都是比机械密室更加高阶的心理密室,看起来十分过瘾。

个人蛮喜欢主角胡乐塔贝耶,这个报社记者只有18岁,却已经是闻名遐迩的神探,他对解谜如饥似渴,但是有的时候又会显得腼腆羞涩,这种工藤新一式的侦探形象当时必定圈粉无数。当胡乐塔贝耶说出那句“神坛没有损失任何魅力,花园也没有损失任何光彩”的时候,简直帅气得要死;而当他说起“黑衣女子的香气”的时候又显得那么忧郁,也是忧郁的要命。更加天才的是作者在本书中采用了双侦探设计,但是却并不是毛利小五郎和工藤新一这种天才和蠢材的对比组合,而是怪盗基德和工藤新一这样的强强对话,两个人对于案件推理的不同角度和不同思路是不是就能制造燃点。

文笔的话比较优美,整个故事通过作为律师的“我”缓缓道来,这种第一人称视角的叙述更加增加了案件的迷雾感。

另外吐槽下:本书再次无情泄底了爱伦坡的《莫格街凶杀案》。

《黄色房间的秘密》读后感(五):《黄色房间》漏洞百出

因“不可模仿、不可超越的推理小说杰作”的评价而去看了这部小说,失望之极。话不赘述,以下是我总结出来的漏洞:

1.关于马蒂小姐的伤。故事开篇这样描述“据医生诊断,她受了重伤。”并且当博士等人闻声终于破门入之后,“也许马蒂小姐是被人从床上拖到地上的,她全身是血”……,做出这样的交代之后,文章的焦点集中在凶手身上,接下来则是对凶手如何进入房间以及如何逃离的重点推理,而关于马蒂小姐的伤只字不提。“重伤”伤到什么程度,一直是否清醒?能否配合警察调查?后来当谜题揭晓,侦探把所有线索窜到一起的时候,说马蒂小姐在案发前几个小时前就遭受袭击,不过只是被掐而已,后来流血的现场只是因为撞到桌角流血而已。这么说来,马蒂小姐的伤不可能是“重伤”,此处,医生对于“重伤”与“皮肉之伤”判断不免令人大跌眼镜,说白了就是作者在安排上出现了硬伤。倘若没有出现重伤的昏迷或者大出血之类,那么警察一定会在第一时间询问马蒂小姐,而不至于使使如何出入黄色房间成为本篇最大的疑团。倘若被讯问,马蒂小姐又想隐瞒的话,她该怎么回答呢?她的回答一定会左右整个推理局面。所以作者在这里避而不谈,而只是在文章已经过半的时候让她作为一个对于凶手无所知之的纯粹的被害人出现。

2.关于拉桑如何住进她家的?对此文章这样交代:“案发时,他正在伦敦出差,警察局慌慌忙忙把他从伦敦召了回来。”关于“伦敦出差”拉桑自己可以谎报,但警察局把他从伦敦召回来该怎么理解呢?方式可能是电报,我们知道,凶手是拉桑,此时他不可能在伦敦,那么警察局如何朝伦敦的某家住宅或酒店发电报给一个不在伦敦的人呢?最有可能的解释是,所有的一切只是拉桑的说辞而已,他独自来到这里,捏造了这一切。但作者直接以称述事实的方式叙述拉桑的行踪,而不是转述某人的话,我敢说这绝对又是一个安排上的硬伤。又或者拉桑安排好这一切,制造他在伦敦的假象,让伦敦那边转述警察局对他的召回。至少文章没给一个合理的交代,因此这文章虽说是长篇小说,却只有中篇小说的规模。

3.仍旧是拉桑,他如何一定要杀死马蒂小姐。文章说:爱她,她要嫁人了,就要杀死她。这绝对不是一个正常人的逻辑。我在这里想说的是,文章可以这么安排,但由于缺乏对人物的渲染,使它仅仅是一个漏洞百出的故事而已,而不是有血有肉的小说。

4.关于受伤的手。既然年轻侦探已经认定凶手有手伤,并且检查了博士,却没有勒令检查所有人。而是费尽周折地去查找手杖的来源,故事这么发展太过刻意。

文章还有其它不能自圆其说的地方,我在这里抛砖引玉,请大家踊跃找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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