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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读后感摘抄

追忆读后感摘抄

《追忆》是一本由荷尔德林著作,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8.00元,页数:217,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追忆》读后感(一):一点感想:《人,诗意的栖居》《故乡吟》

《人,诗意的栖居》这首诗虽不在《追忆》里,但却是荷尔德林很重要的一首作品,写这首诗的时候,差不多已是贫病交加而又居无定所,他只是以一个诗人的直觉与敏锐,意识到随着科学的发展,工业文明将使人日渐异化。而为了避免被异化,因此他呼唤人们需要寻找回家之路。栖居于大地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但要做到诗意的栖居,便很困难,科技的不断发展,人类的生活趋于科技化,节奏加快,内心世界却极度空虚匮乏;当然,荷尔德林并不是预言人类的发展,他只是简单的寻找自己的精神家园。经常说诗意的生活,我认为不过是知足常乐,有一定审美素养,满足这两个条件其实很困难,正如朱光潜《谈美》中所讲到的“我坚信情感比理智重要,要洗刷人心,并非几句道德家言所可了事,一定要从“怡情养性”做起,一定要于饱食暖衣、高官厚禄等等之外,别有较高尚、较纯洁的企求。要求人心净化,先要求人生美化”。文情怀和审美素养是一个人必须具备的一种生活素质,其实每个人都很现实,追名逐利,为了事业、工作、金钱、权利、身份、名声,在追逐的过程中,还经常怨天尤人,但这是自己的选择。怡情养性并不是形式上的读书旅行之类的,它可以存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今天和家里人一起做饭,一起吃饭,这是幸福;又比如看到一些令自己内心有感触,或者与自己想法不谋而合的文字,这也是美,但这些东西不必被附加到那些刻意的事物上,也不必说出来,自己想到过,经历过,就足够了。我们要有感情的对待身边的一切,并且很多都是需要抱着没有一丝目的的心态去观察、思考。比如帮了同学一个小忙,看了一场喜欢的球队的比赛,一部电影等等,当这些发生过后,我们内心会有一定的满足,并且对于明天有了新的希望和期待。但不能否认,任何一种精神境界都必须依赖一定的物质基础,否则就沦为了自命清高、孤芳自赏的格调。人,诗意的栖居,寻找能够让内心安稳的大地,而这,存在于生活的点滴。

《故乡吟》 船夫即使没有收获,但平安回到平静的内河,已然是一种收获。看似写的是爱情的伤痕,但却道出了游子的心声,如果带着一身疲惫和痛苦归乡,你是否已然宁静的迎接我?儿时的所有已成记忆,不论快乐痛苦,都是美好的回忆;山峰、河流,母亲,兄弟姐妹依旧,但却都无法抚慰我的烦恼。荷尔德林的诗歌是一条看不见波浪的河流,确切地说就是他家乡的那条内卡河,这条河哺育了少年时代的他,慰藉着成年以后的他,而当他精神失常之后,这条河就在他身边默默地流过。尽管这条河表面看来没有任何波浪甚至给人一种静止之感,但是河面之下的涌动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荷尔德林所有的痛苦和欢乐都来自他与众不同的追求,荷尔德林生前的希望是“有个安定、简朴的住所,任凭外面/时代的大潮不顾一切地/变幻着在远处呼啸而过,/让宁静的太阳推动我的创作。”(《我的财产》)。故乡,无论是功成名就,有权有势,富甲一方,还是一无所有,穷困潦倒,四处流浪,都永远都慈悲的,怜悯的,宽容的,亲切的等待着她的孩子。她能容纳所有卑微的、受伤的灵魂,原谅孩子所犯的错,不去计较孩子将她遗忘,甚至永远的离开。这是我的故乡。

《追忆》读后感(二):荷尔德林见过大天才诺瓦利斯

1795年5月的一天,费希特和荷尔德林会面,当时在场的还有一位年轻人,看起来相貌俊秀,气质迷人,总是羞涩少语。自我介绍中,荷尔德林才知道他的名字叫做弗里德里希•封•哈登贝克,在邻近县的政府机构担任书记员。不久后的1798年,这位天才发表了第一部作品《花粉》,并采用了“诺瓦利斯”的笔名。

诺瓦利斯(Novalis,1772-1801)德国浪漫主义诗人、思想家。诺瓦利斯作为大名鼎鼎的德国早期浪漫派的天才,被歌德、席勒等人视为“百年难遇的奇才”。他更是思想家和基督教的先知,守望着一种现在的和未来的基督教的到来——就根本而言,他堪称基督教的秘传大师。翻开任何一本德语诗选,诺瓦利斯的《虔敬之歌》和《夜颂》都是保留篇目,前者甚至至今还在教堂里面传唱。诺瓦利斯的作品有一种信号作用,以一种特定的精神——灵魂的经验为根据,这种经验在诺瓦利斯身上有着清晰的轮廓。他的抒情诗代表作有《夜之赞歌》(1800),《圣歌》(1799)等。他还写过长篇小说《亨利希·封·奥弗特丁根》,书中以蓝花作为浪漫主义的憧憬的象征,非常著名。1772年5月2日生于曼斯菲尔德附近的上维德施泰德一贵族世家,从小受到严格的宗教教育。1780年,诺瓦利斯孩童生活出现了一个很大的转变。那一年他九岁,不幸患了痢疾,以及作为此病后果的胃下垂。在使用了令人痛苦的刺激药物并进行了旷日持久的疗养之后,他的健康状况才得以改善。而经此一病,他的心智似乎一下子苏醒了。诺瓦利斯于1788至1790年间创作了300多首诗歌,这远远超过了他后期抒情作品的规模。此外,这个时期他还写出了大量的、部分未完成的诗体叙事、寓言、戏剧残篇、小说开头和翻译作品。它们集中于对人的思想、信仰和知识等领域的探索,同时也记录了诗人纯真的经历体会和生活感觉。1791至1793年在莱比锡大学学习。后在法院、盐务局供职。未婚妻索菲的离世让他悲痛万分,从此他走上了一条通往内心的道路,在内省中他触到了天籁。作为当之无愧的天才,诺瓦利斯以其深邃的历史眼光和对人类未来的准确预言,以其政治上的稳健、哲学上的睿智和宗教上的感悟,也以其优异的艺术才华显得格外耀眼。1801年 3月25日死于魏森菲尔斯。

诺瓦利斯的代表作《夜颂》(1800)一诗,是在他的未婚妻去世后写成,诗中表现了对死者的悼念,追求“永恒之夜的奇妙王国”。这是一首优雅的诗,对整个欧洲的浪漫主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的《宗教歌》一诗表明了他对于宗教的信仰。他认为诗歌的真正的题材和值得追求的内容,是一切神秘的、奇妙的、童话般的东西。在《基督教或欧罗巴》(1826)一文中,他希望出现一个理想化的社会,人们和睦、知足,一切政治、社会的对抗矛盾全被消除。他批评欧洲基督教因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而分裂。他丑化启蒙运动和法国革命,要求在一个新的持久的教会领导下,建立一个欧洲的国家联盟。 他的未完成的长篇小说亨利希.封.奥弗特丁根(1802)描写中世纪诗人奥弗特丁根的生平,以与歌德的《威廉.迈斯特》相对。

“这个无比丰富,灵活而勇敢的灵魂,这位人类灵魂的目睹者和阅读者,他在他那个时代就已经远远遥想到、梦幻到数百年后德意志思想文化的理想所在,是的,他把人类根据科学思想和精神以历获得的理想,从整个形式和内容角度进行了极其强有力的综合,惟有歌德才可与之相比拟。我们在他那里听到了早已成为神话的德意志思想精神的声音,这种虔诚性,如今已被许多人所否定,因为它从表面看来已不再统治德国人的生活。在这位几乎纯粹属于灵性的人的艺术创作里,在他的充满魅力的语言中,具有一种独特的感性美和圆满,人们惟有在这位罕见的早逝者身上才找得到这种精神和肉体的和谐音。

我们怀着深深的感谢和激动追随着他有翼的步伐,我们以感激的心情纪念他的为人,诺瓦利斯的第一本传记的作者对此讲过一些很动人的话:‘他的生活正像他自己所说,乐意活动于感觉领域,而不是感官世界,因为他的内在世界是外部世界的领导者。他便这么生活在可见世界里而写作出不可见世界。这才是他渴望的世界。他早早完成自己,而回归了故土!’(1919年)

《追忆》读后感(三):刘皓明:直译者的任务(转载)

直译者的任务

作者 刘皓明 发表于2011-11-05《东方早报》

在诗歌翻译中,既然我们翻译的文本是某个文学传统中最杰出的作品,倘若译者要把这样的文本“打造得漂亮些”,就免不了要给原文化妆整容。如果原文已然是绝世姝丽,这样的化妆整容,大概只能戕残原文的丽质,不可能为之增色的。

刘皓明

不久前在图宾根举行的荷尔德林与中国研讨会上,我幸会了德语诗歌翻译家林克先生。林先生近年来的德语诗歌翻译作品我并不陌生,因为他翻译的诗人与我自己的翻译对象和研究领域有相当大的交叉,他去年出版的荷尔德林诗选《追忆》我也收集、拜读过。在图宾根研讨会期间,同为荷尔德林译者的顾正祥先生表示,我们这些荷尔德林的译者应该相互批评,以利学术的发展;林先生本人也主张批评必须客观诚实,无需忌讳。林先生的豁达我十分欣赏,而顾先生的主张也是大义凛然,我只好不揣冒昧,信口雌黄一番,对他的荷尔德林翻译评点一二,就教于林先生和所有方家读者。

首先从我拜读的林先生的一篇文章《创造抑或模仿》说起。林先生在这篇文章的末尾回顾自己的翻译生涯时说,最早在德语诗歌翻译上初试牛刀,“各方面的准备还不够……因此只好倾向于直译”,后来渐入佳境,“喜欢意译,总想把中文打造得漂亮一些”。最近这些年来,“对待翻译比较慎重,译笔也较为收敛,侧重于直译”。林先生的这段夫子自道,可能并不是他一个翻译家的经验之谈,大概也表达了许多中国翻译家的经验和心得。

翻译是个扯不完的话题,作为一个做过一些翻译工作的人,我对此也不免有自己的看法,在其他场合也有所表述。这些看法在中国当下的话语环境中尚显得很另类,我不指望目前对我的翻译“哲学”有广泛的认同,自然也就不好用这种哲学去绳墨别的翻译家。但是在这里,我只想以大多数人可以接受的标准和概念来对林先生的荷尔德林翻译做些讨论,并不会固执我个人对荷尔德林诗歌翻译的一些比较特殊的看法。

虽然“意译”、“直译”这样的词本身就需要缜密的考察和严格的定义,才好拿来做翻译的讨论,但我想我还是理解了林先生所表述的意思,而且在一般的意义上赞同他的心得:林先生抛弃“意译”、“把中文打造得漂亮”这类想法在我看来是对的。在诗歌翻译中,既然我们翻译的文本是某个文学传统中最杰出的作品,倘若译者要把这样的文本“打造得漂亮些”,就免不了要给原文化妆整容。如果原文已然是绝世姝丽,这样的化妆整容,大概只能戕残原文的丽质,不可能为之增色的。其实,从西方诗歌汉译的历史上看,行意译者,缘于没看懂原文的为多,就像个水平很低的编辑,看到自己所编辑的文稿中有不懂不认识的地方就“斧正”之,倘若文稿的作者是方家硕儒,这样的“斧正”就成了代大匠斫,结果不免点金成铁甚至佛头着粪。更毋庸说,“意译”无非是用本土所熟悉的“意”或“绎”替代异域里陌生的概念、观点和想象,因此实际上屏蔽了原文而非迻译了原文。我跟本雅明(Walter Benjamin)一样都赞同一种观点,最理想的翻译是透明的翻译,所以认为诗歌的“直译”无论如何要远胜过“意译”。

那么“直译”是把The Milky Way翻译成“牛奶路”、把He lies on his back翻译成“他躺在他的背上”吗?当然不是。直译首先是要在忠实于原文和忠实于原意之间跳踢踏舞,直译由于没有意译总要诉求的那些冠冕堂皇的借口为懒惰和不解遮羞,其实是最费力、最危险、最不讨好的翻译方式,因为这种翻译方式要求译者把原文里里外外字里行间的意思都弄明白,再殚精竭虑地找到既忠实于原文原意,又在译者母语里正确贴切的词句,既要斟酌用词的语义精确,又要顾及每个词每种语句的风格水平、感情色彩、价值取向、社会内涵等无数因素。但直译是让读者能获得最多营养的翻译方式。每个译者的语言审美观、节奏感各有不同,但倘若他在“直”这一点上满足了上述这些要求,纳入了所有这些考虑,在译文中足够有效地执行了这些要求和考虑所给予他的任务,那么他起码就是一个称职的翻译者。

林克先生的荷尔德林诗集译本《追忆》应是他转向直译之后的译作。这部译诗集收罗广泛,有赞歌、哀歌、父国咏歌以及一些病疯之后的作品。译者似乎是自行将这些诗分卷,分卷的分法也很随意,并没有依据任何特定的德文荷尔德林诗集的篇目和分类。就语言的艰涩、典故的丰富和篇幅的庞大而言,对任何一个译者来说,荷尔德林从1800年左右到1807年病疯这段时间写作的哀歌、六音步长诗、父国咏歌等作品都是最有挑战性的。正因为如此,翻译诗人这一部分的作品就要求译者对诗人及其作品要有相当的研究。《追忆》一书所含篇目中最多的就属于诗人这一时期的作品。林先生多年来在德语诗歌翻译中涉猎广泛,从特拉克尔到里尔克,从荷尔德林到诺瓦利斯,已经出版了多种译诗集。但是广博的代价往往是失于不专精,这在《追忆》这部译诗集中就有反映,例如《漫游》的第一句:“幸福的苏埃维山,我的母亲!”“苏埃维山”原文是Suevien,是诗人的故乡士瓦本(Schwaben)的拉丁名称。Suevia或士瓦本是地域名,意思是Suevi (或作Suebi)人的国,不是山也没有这样一座山。而父国咏歌 Patmos 的标题林先生翻译为“帕特摩斯”,我数年前在另一篇书评中指出过其不妥,盖因为这个地名出自《新约》最后一部书《启示录》,和合本《圣经》译作拔摩岛,宜遵从权威的译法。与此类似的,是短歌《岁月》中的地名Palmyra,林译“帕尔立拉”,这也是《圣经》中出现过的地名,和合本作“棕榈城”,盖因该地名来自棕榈(其实是椰枣)一词,这个城位于西亚,是沙漠中的绿洲。此外类似的问题还出现在《唯一者》中,林译“斯米耳那”的,其实是《新约》中提到的士每拿(Smyrna)。林先生取作诗集标题的名篇《追忆》的最后一节中有一行,他译为“已起航去印度”,也有问题。“印度”在这里原文是Indier,首先是说人而不是直接的地名,其次诗人在这里使用的词是个流行于十八世纪的德文旧词,一语双关,明里指印第安人(今日德语作Indianer),暗里才指印度人(今日德语作Inder),故译为“去印度”不确。而林译《伊斯特尔河》中“从幼发拉底河”应该是粗心了,因为原文是Alpheus,是一条希腊阿提卡地区的河。我核对了这首未完成的咏歌的手稿影印件,诗人的修改中也没有出现幼发拉底河字样,应是译者疏忽之过。

除了这些涉及专有名词的段落,还有不少普通名词的译法也值得商榷。盖因这些名词多来自《圣经》,无论是和合本还是教会,都有固定的译法和说法。比如诗人最著名的哀歌Brod und Wein,林译标题为“面包与酒”,“面包”是今日的俗称,和合本作“饼”;该诗最后一阕Kinder Gottes,林译“上帝的孩子们”,在和合本中作“神[或:上帝]的儿女”,等等。在这些非专有名词方面,为什么和合本的译法比人们现在使用的俗称或现今德汉词典里给出的中译要好得不可以道里计,写一篇长篇论文恐怕也说不完。从这个话题说开去,就能引向我对当代汉语、特别是当代诗歌和诗歌翻译汉语的批评,引向我自己对像荷尔德林这样西方经典诗歌翻译的“激进”观点,不过这不便也不应在此展开细论。然而无论任何,既然这些名词概念明显来自《圣经》,那么这些名词的翻译,译者是否可以随心所欲,特别是是否可以用当下的流行语、“标准语”来翻译,至少应是个值得深思熟虑的问题。

在这些与知识和研究相关的可商榷处之外,在更一般的语言风格方面,林译在我看来也有一些相当突出的问题。语言风格这样的说法听起来不免让人感觉玄虚,但我要讲的是概念比较清楚的所谓风格分类问题,在文学史和批评史上曾有过广泛深入的讨论。奥尔巴赫在《摹仿论》中就特别强调风格分为高中低这三类在文学分析中的重要性。比如荷马史诗、特别是《伊里昂记》的风格是崇高的、效果也是崇高的;《圣经》,特别是《新约》的风格是低下的,但效果是高尚而有震撼力的;古代晚期的一些作品风格和效果都是低下的,等等。荷尔德林诗歌的风格,特别是1800年到1807年之间的后期诗歌,总的来说是高尚、严肃、崇高和深刻的,作为一个诗人,他与幽默、调侃、油滑、轻浮、低俗等喜剧诗人或讽刺诗人的代表品质无缘。尼采曾感叹过荷尔德林过于严肃,这也正是其风格品质的反映。那么,翻译这样风格严肃崇高的诗歌,如果更细微的风格传达需要因每个译者个人对外语的理解和对母语的感受而有所差异,那么至少不应该在高低、雅俗、庄谐等大的风格分类方面发生混淆。但是在林先生的翻译里,我们常常看到一些同诗人风格完全抵牾的遣词用句,例如:“我为此感到惊异并傻傻地说”(《浪游者》);“当大家打开话匣子”(《乡间行》);“但只要仍有某个贱种按神类命名”(同前);“有啥奇怪!”(《还乡》);“现在他开窍了”(《面包和酒》);“膝盖哆嗦”(《斯图加特》);“因为人颇有本事”(《在多瑙河源头》);“必须来到 / 那圣地,胡搞一气”(《和平庆典》);“因为做恐怖营生的”(同前);“这是播种者的绝活”(《帕特摩斯》);“家里/更寒碜”(同前),等等。这些词句恐怕更适合喜剧小品而不是荷尔德林的诗歌,而且这样的词句同译文中半文言的以及其他高度书面语的一些词句羼杂在一起,尤其给人风格混乱的感觉,不断破坏着作品所要建立的氛围和情绪。这些风格上的抵牾之处,有的来自对原文背景的不解,例如上面所谓“开窍了”,原文是指神揭示开启了自己,“播种者的绝活”有《圣经》典故,与“绝活儿”无关;有的缘于更一般的字句理解错误,如“做恐怖营生”;但是更根本更共通的原因,恐怕还在于对作品的研读不够深入,没有弄懂原文的所指、典故、语境乃至总的内容等,在翻译之前、之中和之后下的工夫不够,对自己的语言不曾做过检讨。

诗歌的直译作为译者努力的方向我并无非议,但是要做到直译却远比想象的艰难,因为直译不是把一个个外文词换成你在词典里找到的第一个词条,也不是你粗看一下原文头脑里涌出的第一个词句。直译是你要彻彻底底地成为原作的最最忠实的仆人和“遒人”。不仅要听清他说出的每一个字,而且还要听话听音,掂量他每个字的分量,揣摩他的喜怒哀乐,弄懂他说的是正话还是反话,是明说还是暗示,是自己的话还是别人的话,是否话里有话,话里有何所指,把这些都弄懂了,然后再尽可能囫囵个儿地,而不是大卸八块地把他的话用另一种语言转述出来。能做到这些的翻译才算直译,而这样的直译只能是对原作深入研读的结果。

西方诗歌的汉译工作迄今为止大多比较粗放,不管那是什么样的历史原因造成的,现在应该是我们开始精耕细作的季节了。我愿以精耕细作为座右铭同所有有志于诗歌翻译的同仁共勉。

录入编辑:陈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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