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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光荣与信仰读后感100字

我的光荣与信仰读后感100字

《我的光荣与信仰》是一本由[美] 克莱伦斯·丹诺著作,金城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80元,页数:359,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的光荣与信仰》读后感(一):监狱与信仰,孰能救赎

司法考试教材: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因此,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发展需要“创造”或改变社会。

看到这,想起丹诺,曾经在书中讨论,死刑和监狱并未减少犯罪。我们的社会并未因此改变。

那么可以救赎我们的,是不是只有单纯的信仰,比如做一个纯粹的基督徒或者虔诚的信佛,每个人都除了大爱而无其他。

核泄漏,也是对人的惩罚吧。

《我的光荣与信仰》读后感(二):本书最大的价值在于成功塑造了一个励志的榜样形象

看的电子书,粗略看的,讲点自己的看法,希望有助于大家了解这本书。

整本书大概一直在讲丹诺在漫长的律师生涯中的困难、成长和感悟,而且是穿插在他处理的几个重要法庭审判的故事中,以讲故事的口吻道出他对法律、社会、人性的基本看法,及其这些观点如何形成的背景和原因。很显然,这些叙述都是建立在丹诺所处的特殊时代和自己独有的个人经历上的,它已离我们远去,不过我们仍然很容易理解他当时的那种坚持、奋斗、感恩,并为他的付出、执着、斗争中显示出的机智和胆略感动不已。如果你想透过这本书学到多少精深、独到的法律概念和理论那我不建议看它,但如果你已经立志一生从事法律行业,并身处迷茫时期,这本书会给你呈现一个卓越、伟大的律师的榜样形象,以此助你肯定你的选择。

《我的光荣与信仰》读后感(三):读书笔记 |《我的光荣与信仰——大律师丹诺回忆录》

港真,我能看完这本书,简直是奇迹!!! 一句话证明拖延症: 五年前买的《拖延心理学》,至今还全新状态,躺在我的书柜里。

《我的光荣与信仰》读后感(四):丹諾最後自殺了嗎?

各位好:

我今天看完了 丹諾的 自傳,偉大的 辯護律師 (非訟棍),專為弱勢發聲,相信大家透過不同的心得對丹諾一生的評價已有些許瞭解

只是,今天看完後繼續在網路搜尋關於丹諾的相關文章時,看到寫著:81歲的丹諾於芝加哥的辦公室,自殺身亡

歷經社會上的大風大浪,為什麼丹諾最後選擇了自殺,自傳的未幾篇,還寫到了:他的兒子數十年來都不曾頂撞他,帶給他的天倫之樂是最大的幸福之一

為什麼?

為什麼老獅子 丹諾 最後選擇了這樣一條路?

目前我還沒有找到相關答案的文章,盼各位集思廣義,提供分享

《我的光荣与信仰》读后感(五):为信仰的坚持而造就----大律师丹诺自传

丹诺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著名的辩护律师。他1857年出生在俄亥俄州的一个小村庄里,在8个孩子里排第五。丹诺的家庭重视教育,虽然父母亲都只是普通工人,他却能在一个书香门第的家庭氛围中长大。丹诺的成长氛围较为宽松,度过了轻松快乐的童年时光。从本地学院肄业后,他当过乡村老师,干过一些零活。1876年,丹诺将近20岁时,在已工作的大哥与大姐的建议和支持下,丹诺去读了一年法律学院,并且次年一边在事务所实习一边考取了律师资格。 在俄亥俄州的乡下,丹诺成为了一个“乡下的小律师”,也并没有太多生意。他大多负责的是一些无关紧要的案件,例如马匹买卖、土地划界、欺瞒诈骗等小案。丹诺认为他的基本信念是“胜诉第一,收入其次”,那个时期他唯一提及的具体案子是为一个小男孩追回价值15美元的马具。虽然当事人只能付费5美元律师费,他自掏腰包一直从一审二审上诉到民事法庭,最终一路上诉至最高法院。这也许体现了丹诺的职业原则。 丹诺在自传中也觉得,如果他一直没有前往过芝加哥,也许他的就会一直作为一个默默无闻的乡村律师告老。29岁时,由于向他卖房的房东毁约,他一气之下移居芝加哥。在芝加哥,他在几次辩论赛中精彩的表现受到了市政府要人的关注,他被邀请去芝加哥市政府担任特别税务员,后又得到机会成为市政府法务人员。 在政府的法律部门工作两三年后,丹诺辞去工作就职于芝加哥西北铁路公司,负责法务主管工作。在那里他经历了1894年美国铁路工会大罢工事件,工人要求更高的薪资和更好的工作环境,但被公司所拒绝。丹诺的工作让他本应站在铁路公司一边,但丹诺的本心让他的意愿站在工会这边——当看到穷人们为了争取权利而放弃工作时,他实在是感受不到拒绝帮助劳方的借口。他决定辞去工作,转而为铁路工会承办此案。自此,他成为了一名专职出庭辩护律师。 因为他娴熟的辩论和辩护技巧,丹诺屡战屡胜。自此之后他承接了一系列辩护案件,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和很高的知名度,还做过一段时间的州议员。这些震动全美的案件包括无烟煤矿区罢工案、华莱士森林杀人案、洛杉矶大楼爆炸案等。 丹诺是坚定的废死派,态度明确的反对死刑。他也特别喜欢为被控犯罪的人辩护。据他的自传论述,这源自于他对于“罪”的思考。他认为罪行是一种人类社会的保护性规范,而这种规范是与人的天生本性相悖的。例如,一个未经训练的婴儿无法本能的意识到自己拿取一个糖果,是违反规范的行为。因此,他认为人不应该为自己的出身和早期环境负责,也不该为同年所受的教育和教导欠缺负责。这构成了他职业生涯所坚持信念的原动力。在他看来,用远古野蛮世界的刑罚,如围墙和牢笼来制止邪恶,就像企图在急流中筑坝挡水一样,是堵而不是疏。 此外,丹诺对世界大战的观点也相当新颖,他认为所有参战方只为自己的利益行事,从大角度来看都无可指责,但参战国的人民需要相信他们是正义的,因此他对一切关于敌国暴行的报道和宣传都持有怀疑态度。结合今天的国际关系,可谓是细思恐极,在此不做展开了。 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丹诺都展现出了一种强烈的同情心和对人类自身的怜爱。他同情弱势群体,同情有色人种,同情社会主义者。他为罢工的工人辩护,为进化论的授课者辩护,为个人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而辩护。他在职业生涯中常常听从他自己的内心与弱者站在一起,尽管这从经济上来说可能是得不偿失的。他是法律界的侠盗罗宾汉。这也成就了他巨大的声名。 丹诺并非含着金汤匙出生,也并非出身于光鲜亮丽的学院或社会阶层。他曾经做过乡村儿童,乡村教师和乡村律师。他之所以能够成为美国20世纪初最为著名的辩护律师,除了机遇和自身的才能之外,更重要的是他对于做一件事的决心:对他而言,坚持他的理念而打赢官司,才是最主要的;正如他自掏腰包为那个俄亥俄州的小男孩追回马鞍而一直上诉到最高法院一样的“执拗”劲头所说明的一样。经济收入或者成为一个有名的律师,对丹诺来说可能都是次要的东西。但正因为他能着眼于基本的最终目标,他才能走的稳,走的远,走出一条真正的属于自己的伟大职业生涯之路。这一点上我想我们都应该反思——尤其是在这个浮躁的时代,人人都想着成功成名,一夜暴富的时代,这样的精神更是值得我们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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