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林网

证言疑云的读后感大全

证言疑云的读后感大全

《证言疑云》是一本由(英)多萝西·L.塞耶斯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4.00元,页数:287,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证言疑云》读后感(一):未能实现的文学性

塞耶斯无疑深具野心,《证言疑云》每章前的引用,文中多处显示的引意、句子,都显示出塞耶斯想把侦探小说写的更具文学性。

然而,这种尝试无疑很失败。

这一系列引用,反而使得小说显得絮叨,不明所以,也显得卖弄过分。

加之翻译实在称不上流畅明白,更使得这本书在很多时候显得语义含糊,莫名所以。

有人说塞耶斯是克里斯蒂后最好的女侦破小说家,实在言过其实。

《证言疑云》读后感(二):dreaming and northing

费瑟斯通先生是一个非常奇特的人,可是——我不知道,他可能非常聪明,不过有一个吝啬鬼的名声。他从来不买一件新外套,从来没有休过假期,一直孤身一人没有结婚,终其一生居住在一间黑暗、狭窄的房间里,是一个无人委托诉讼的律师。但是他从他父亲那里集成了大笔遗产,就放在哪里让它不断增值。这些波尔多是那个老人留下来的,老人死于1860年,那时候我的当事人34岁,他——我的意思是儿子——96岁的时候死的。他说即使完成预期的目标,那也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所以他生活得像个隐士——什么都不做,但是他计划了所有他想做的事情。他有一本记录详细的笔记,包罗万象,一天接着一天,这些幻想的记录存在于他的笔记本中,但是他在现实总从来不敢尝试让它们真正实现。日记中描述了他与他梦想中的完美女人的幸福婚姻生活。每一个圣诞节和复活节,他都隆重地拿出一瓶1847年的波尔多放在桌子上,然后在朴素的晚餐之后,再隆重地撤走,完整未开。每一个圣诞节,他都诚挚地希望能够在死后获得幸福,可是就像您看到的,他把一切幸福都拒之门外。他死后留下这句话:“忠诚一生的人。”——终其一生,都没有作出任何尝试。一个非常奇特的人,非常奇特——远远缺乏现代年轻人的冒险敬神。

... ...

不知道为什么,读完故事,(by the way 很不错的侦探故事)费瑟斯通的故事总是留在脑海里啊。。。

《证言疑云》读后感(三):平淡的作品

这是看的第三本塞耶斯的书,之前两本是《九曲丧钟》和《贝罗那俱乐部的不快事件》。相对比来说,本书既没有《九曲丧钟》里那宏大的诡计,也没有《贝罗那》里那严谨的推理。算是最差的一本了。

首先,本书在谜面上并不吸引人。一个男人死在丹佛公爵家花房中,而半夜两三点莫名其妙跑出来散步的公爵被认为是最大的嫌疑人。而当时在场的证人们的证言也都前后出现了较多的矛盾。这种情节在黄金时期的作品里一抓一大把,没什么新意。而且整篇故事都围绕这一个案件展开调查,显得有些单调。

其次,作为侦探的彼得·温西勋爵在本案中的表现并不出彩,甚至还不如作为配角的帕克警官。除了第一次勘察现场时,勋爵表现出了福尔摩斯式的观察力和判断力外。之后的调查中,勋爵都像一个没头苍蝇般游来逛去。可是线索却像赶着送上门一样落入他的嘴里。无论他走到哪里,都会有某个人带着线索被他碰到。这也充分应验了“有福之人不用忙,无福之人跑断肠”这一说法。如果要算运气最好的侦探,彼得勋爵真的可以排上名次了。

再次,真相比较坑。这种真相应该是会让很多人骂娘的,具体就不说了。可是最后的解答居然是……完全没有什么诡计和推理,全都是巧合……

最后一点是我个人原因,那就是塞耶斯喜欢在人物对话里加入很多英国幽默因素,也许英国人对次会感到很有意思,但是对于我来说可算是味同嚼蜡了。

由于以上的问题,本书对于一个喜欢诡计和推理的推理迷来说可算是十分乏味和平淡了。但是如果作为一般小说来说,本书也算是比较有意思了。

塞耶斯在本书中反复强调了当时的英国贵族与平民生活的差异。包括贵族受审时有什么特殊的仪式。反映了阶级不平等的社会状况。其中英国贵族们那些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性格也颇令人印象深刻。

塞耶斯的语言表达能力很强。对人物的描写颇为传神。其中有一段彼得勋爵在迷雾中不幸陷入沼泽的情节描写的尤为生动。这在整本都显得平淡的书中投入了一块石头,使得平静的湖水也泛起了丝丝涟漪!

另外,之前也提到过,温西勋爵在第一次的现场勘查中,表现出了如同福尔摩斯般的能力。包括对脚印的跟踪,吸墨纸上的痕迹,碎布片等等……然后依据这些线索拼凑出了一幅嫌疑人的图像。这让我想到了塞耶斯对福尔摩斯的推崇和研究。而这段推理也算是本书中推理方面唯一的亮点了。

《证言疑云》读后感(四):上天入地,冒险悬疑

这是一部虽然有着法庭的唇枪舌剑,但并不能算法庭派推理的侦探小说。在我看来,这部小说文学性相对不错,但作为侦探小说,恐怕不能得到较高的评价。

故事讲述外出度假的彼得·温西勋爵(Lord Peter Wimsey)收到兄长丹佛公爵(The Duke of Denver)涉嫌谋杀的消息,急忙赶到案发地。案发地是一个山谷中的狩猎场所,公爵邀请朋友们来此狩猎,其中包括公爵和温西勋爵的妹妹,以及妹妹的未婚夫。一天晚上公爵与未来妹夫爆发争吵,后者负气冒雨离去。公爵当夜秘密外出,在凌晨三点归来后竟发现横尸在花丛中的争吵者,而突然出现的妹妹也看到了公爵在死者身边的场景。受审期间,公爵除了拒不认罪外,始终保持沉默,相互矛盾的证词,尤其是妹妹的证词则为他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温西勋爵相信兄长的清白,决定拼尽全力找出真相,为此不惜上天入地,险死还生,终于真相大白,功成身退。

在这个故事中,仍然是温西勋爵与他的忠诚男仆,以及他的警探朋友共同组成侦探小队完成任务,而且这两位伙伴都发挥了重大作用,尤其是勋爵的仆人,更是将他从死亡之口中救出,否则整个故事就要中道崩殂。

正如开篇所言,本故事作为侦探小说并不算出色。扮演侦探角色的温西勋爵仍然显得玩世不恭,但他的侦探方法还是拿着放大镜在案发现场附近寻找脚印、车辙以及其他痕迹,而在外出寻找线索的过程中,却往往有如神助,很多实际上属于大海捞针的重要线索被他轻松顺利地发现,最主要的证据过于直接,分量太重,明显能看出是作者的意志在作怪。

而形成这个案件的过程,则过于巧合了。我本人不太喜欢过于巧合的侦探小说,认为那样对读者有失公平,毕竟脑洞人人都有,各有方向不同,所以我总是欣赏不来以设计种种巧合来形成离奇的“不可能犯罪”的“密室之王”约翰·迪克森·卡尔(John Dickson Carr)的作品。

至于案件的真相,恕我直言,十分令人失望,同时也十分令人怀念范·达因(Van Dine)。

我完全相信范·达因关于侦探小说创作的二十条准则是站在读者的立场上提出来的。也只有在两三年的时间内阅读了超过两千本侦探小说的读者,才能提出那些完全为读者的观感着想的准则。——虽然很多著名侦探小说作家都没有完全遵守这二十条,但那只是少数几位优秀作家创作的少数优秀作品本身已经超越了准则所限(而有些不太优秀的作品仍然遭到诟病)。不得不说,在普遍情况下,违反这些准则的侦探小说读起来实在很让人郁闷。

本书就缺少了一些重要元素,加上那个过于直接的证据,于是侦探在整部小说中的大冒险就完全失去了意义,敏感的读者恐怕也会有被当成猴耍的冒犯感。若是如此,毋宁说这是一部冒险小说或悬疑小说,而不是侦探推理小说,哪怕温西勋爵真的上天、差点入地也解救不了读者的这种心理落差。

作者作为在牛津大学(Oxford University)主修中世纪文学的女学霸,文学素养毋庸置疑,本书对于人物的刻画和心理的描述很让人印象深刻,温西勋爵的胡言乱语和发散思维,都对读者理解他的性格有很大帮助。

而且这部小说与前作之间有很强的连续性,即使是情节几乎没有交叉,但很明显能感受到是一套系列小说,作者笔下的主要人物都在情节之外过着自己的生活,体现出作者高超的人物塑造能力。

从故事的结尾能轻易看出作者想要大团圆结局的想法,所以再次伸出作者的“上帝之手”,将主要人物都做了相对令人满意和易于接受的安排。

但最后的一段剧情就有点莫名其妙了。可以感受到作者不想仅仅局限于“故事”被讲述完毕,还想要给自己的“小说”一个文学写法上的收尾。但从个人观感来看,这个收尾不算成功,反而让这部侦探小说的结尾拖泥带水。

(《证言疑云》(Clouds of Witness),英国女作家多萝西·L·塞耶斯(Dorothy L.Sayers)著,孙永华译,新星出版社 2009年6月出版。全书共计17.4万字。)

2022年10月11日星期二晚

《证言疑云》读后感(五):多萝西•L.塞耶斯的风格之作

如果说在那个群星璀璨的黄金时代,阿加莎·克里斯蒂是在长街咖啡馆门口坐着的一位双手捧着咖啡杯,凝视远方夕照的少女,约瑟芬·铁伊是一位斜戴着小巧的女士礼帽,游走在伦敦博物馆中的少女,那么多萝西·L.塞耶斯就是一位踟蹰于古典宫殿走廊中,吟咏着华丽诗句的少女——他们是三位古典推理黄金时代的女神——克里斯蒂得之浪漫,铁伊得之端庄,塞耶斯则得之华美。

多萝西·L.塞耶斯从1923年开始出版自己的第一部侦探小说,到1939在完成彼得·温西勋爵探案系列后封笔,前后十六年,创作了11部长篇小说和4部短篇故事集。从其创造的彼得·温西勋爵这一侦探形象我们可以看出,多萝西·L.塞耶斯笔下的侦探是一名贵族,他身着华美的服装,手握马六甲白藤杖,举止优雅、风趣幽默且思维敏捷,是一位传统的不折不扣的英国贵族绅士,而与之相匹配的,多萝西·L.塞耶斯的侦探故事也往往发生在所谓的上流社会、贵族圈子里。虽然塞耶斯本人出生于牧师家庭,但是我们知道,19世纪末的时候,宗教家庭是最容易受到高等教育的,所以塞耶斯从小就接受了非常良好的教育,她精通多国语言,而且爱好广泛,诗歌、音乐、戏剧等都是她的最爱,当然,包括神学。所以多萝西·L.塞耶斯的创作往往有着巨细靡遗的描写、典雅华美的辞藻、偏重社会性的论述和与宗教难解的情结。

《证言疑云》出版于1926年,是多萝西·L.塞耶斯继处女座《谁的尸体》后的第二部作品。描述了一桩发生在贵族之间的案件:

近日,一桩凶案惊动了假期中的彼得·温西勋爵——丹尼斯·卡斯卡特上尉于星期四清晨三点被人发现死于里德斯戴尔公馆的花房门外。公馆日前被温西勋爵的哥哥丹佛公爵租用来度假,丹佛公爵夫妇邀请了马奇班克斯上校、弗雷德里克·阿巴斯诺特夫妇、佩蒂格鲁·罗宾逊夫妇等一众社会名流来此相聚,日常以打猎、游戏、宴会进行消遣。有证据表明,凶案发生当天,丹佛公爵曾经跟卡斯卡特上尉大吵了一架,上尉当时就愤而离开,随后就死在了花房外,死者身边的枪被证明属于丹佛公爵。但奇怪的是,当事人有的说是午夜没到听到的枪声,有的说是三点左右听到的枪声,大家的证词好像充满了矛盾。但没有疑问的是,丹佛公爵被控谋杀。对此温西勋爵大惑不解,于是决定亲临公馆,彻底揭开这场证言疑云……

在这场案件中,故事的主人公几乎清一色都是有着令人尊敬的身份的贵族,当事人丹佛勋爵、死者卡斯卡特上尉、侦探温西勋爵,当事人或牵连者也基本都是上流社会圈子里的人士;故事放生在一座被称为里德斯戴尔的公馆中,这是贵族们的度假别墅,远离尘嚣,是绅士和贵妇们觥筹交错、午后闲话、打猎游戏的最佳场所;案子最后的解决是一场法庭戏,不同于一般英国的大法庭或者巡回法庭,这是一个针对特殊对象的贵族法庭,甚至还有皇家的仲裁官,里面的辩论和叙述既有法律性,又有贵族性。

在这部小说中,我们可以充分领略到多萝西·L.塞耶斯细腻和诗意的文笔。比如当温西勋爵“……调查公馆之后茫然无头绪,穿越沼泽,走向远方的农场的时候,作者是这样描述的

有英格兰广袤原野和乡村的描写,有人物在满怀失意中的行动,有寄托着作者思绪的联想,也有难以描述的怅然若失的感觉,情感非常细致。除此之外,时不时插入几句莎翁的《哈姆雷特》或者《亨利四世》的诗句也是多萝西·L.塞耶斯的拿手好戏:

虽然在文学描述上汪洋恣肆,但是多萝西·L.塞耶斯骨子里还是非常传统的古典推理作家,她笔下犯罪现场的描述非常详细,甚至有些繁琐;她对物证的描写细到毫发,一块裙子上的血迹有多大,应该如何采样都有着细致的描述;她笔下的人物性格鲜明,即便是配角,也往往能够在一两次对话中闪现出亮色,比如侦探帕克,这位温西勋爵的好搭档既不抢戏,又充满了自己的思考力和行动力,性格果敢、意志坚定,完全不同于福尔摩斯笔下苏格兰场侦探傻乎乎的形象。再比如丹佛公爵的妹妹玛丽·温西,这个出身贵族却向往爱情和自由的女孩子既任性又敢爱敢恨,她“若为自由故,一切皆可抛”的性格形象十分鲜明,作者借她之口说出了在当时看来还尚属超前的“男女平等”思想:

而且在对待爱情的观念上,多萝西·L.塞耶斯也跟阿加莎·克里斯蒂一样,有着不凡的执着和无比的坚定。虽然在这个故事中,有上流社会常常发生的出轨、包养情妇、打着婚姻的幌子谋取豪门家财等行为,但是作者都进行了一一批判,而令人印象最深的是玛丽跟社会主义者兼恋人戈伊尔斯最后那句决绝的控诉:

至于彼得·温西勋爵这个侦探形象,我谈不上多喜欢,一位出身贵族、不是以探案为生的侦探总会让我们有种莫名的疏离感。其实彼得完全不需要探案,他学识渊博,可以从事很多方面的研究:

但是温西宁愿选择拿着放大镜趴在地上寻找物证,有时候甚至还要冒着生命危险,因为在他心中,侦探并不是消遣,而是内心对于未知的渴望:

我想从这点上来看,彼得·温西勋爵也许跟其他侦探相比,并没有什么不同吧。

其实从纯技术角度来看,多萝西·L.塞耶斯的这部作品不算上乘。首先几乎可以说没有诡计,看完结果自然会明白,可惜了作者对凶案现场无比细致的描写;期待中温西破解每一句自相矛盾的证言的过程也是雷声大雨点小,失望大于期望;卡斯卡特的爱情故事本应该是重头戏,可是却并不感人,反而农场主夫人更加抢镜;最后贵族法庭的辩论戏份不够激烈,倒是有些像流水账,这是一大败笔。不过多萝西·L.塞耶斯的故事从来就不讲技术性,文学性和社会性才是她重点探讨的,毕竟她笔下的侦探故事更加接近于文艺小说。

此外,新星版的注解中提到一本叫做《五个诡计男孩》的侦探小说,作者是弗兰西斯·毕丁,著名电影《爱德华大夫》就是改编自这部小说,可惜中文版并未引进,非常遗憾。

评分:

本文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或网友转载),绿林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未经作者许可,不可转载。
点击查看全文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