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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恋人间经典读后感有感

迷恋人间经典读后感有感

《迷恋人间》是一本由蓝星人著作,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0.00元,页数:132,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迷恋人间》读后感(一):dream

一个追梦的孩子,用文字激活其他追梦孩子的回忆……

很多人在看别人的故事的时候,都会产生一种羡慕的情绪。其实,美好的东西,每个人都拥有,何必羡慕他人?最重要的是,当我们看到这份美好的时候,要懂得回头看看自己拥有的一切,想想那些因为现实而丢弃的梦想。

如果不想后悔,就从觉悟的那刻开始,重新踏上追梦的征途。不为别的,仅仅是响应心底里最真实的那个声音的号召。

《迷恋人间》读后感(二):有关迷恋和成长

终于看到大陆版本的《迷恋人间》诞生了,一如既往的清新可爱,虽然比当时从版权会上欢天喜地拿回来的原版要薄了很多,但封面的设计,个人觉得倒是出色了不少。

我应该不是这本书的第一个大陆读者,但或许会是前10名吧。

蓝星人的厉害之处在于,她以一副非常普通的香港80后面貌出现在书里,普通到没有距离感,让你觉得“啊,小的时候我也是这样的!”在书里写出的她自己,感觉有些痴笨跟孤僻,其实,这个女生的文字非常非常漂亮,内心戏更是刻画得好,不非常用力,而是有一种淡淡的味道,说尽迷恋带来的温暖与悸动。

不要去联想“明星”或者“粉丝”,这只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生命中掠过的那许多迷恋,哪怕是收集的糖纸或是爱看的漫画,是它们轻轻推着你走,直到成为现在的这个自己。

《迷恋人间》读后感(三):《迷恋人间》试读之《理想酒店外的快乐时代@序》

我知道感情丰富和缺少桃花运不是崇拜男明星的藉口,但就像万千少女一样,我还是摆脱不了这样的宿命。

家父除外,陈奕迅是在下

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

我眼中的陈奕迅和别人眼中的陈奕迅是不一样的。

第一次遇见他,是在尖沙咀的某个商场中,他是DJ选拔赛的评判,我是参赛者,我在那次比赛里的最大收获,便是被这个纯真可爱的年轻歌手彻底地征服。

我加入了歌迷会,差不多出席了所有的聚会。

在那个世界,我再不是受保护动物,再不是循规蹈矩的乖学生,和其他癫婆拼命地为自己爱的人尖叫时,仿佛抓住了青春。

我受幸运之神眷顾,得到从天而降的门券,和志同道合的伙伴建立了一段难忘的友情。

后来,我终于等到陈奕迅再次站在我的面前……

我从没有想过故事的下半部会是这样的,一年后,我开始在“现实生活”里发展自己的感情故事,不再迷恋这种虚无飘渺、远在天边的偶像,我没有察觉的是,虽然我完完全全离弃了他,他却没有离弃我,他的歌声依然伴随着我生命里每个重要的时刻,一个不认识我的人竟然成为我最好的朋友。

被人撇下后,我又重新迷恋陈奕迅和其他东西——起码在迷恋的世界里,我不会难过得想跳海。

那一年是中五,一个十七岁的人,又回到了十二岁。

《迷恋人间》读后感(四):爱是那颗摘不到却足以温暖我们的星

窃以为世界上值得看的书莫过两种——一种让你看见别人,另一种让你看见自己。《迷恋星球》就给了我这种照镜子的感觉。

我爱《摘星记》里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字都是那么地深入骨髓,伟大的蓝星人就像是把我的心掏了出来掰成一瓣一瓣再磨成粉按进每一页的每一个角落一样。原来每一个站在角落里偷偷看着另一个人的胸腔里都跳跃着同一颗心脏吗?我们同样地有种被自己理智否定却被感情坚信的莫名自信,相信那个人也许总有一天会看到我们的爱而感动;也都有那种永远在那人面前抬不起头的卑微的心情。最神奇的是,原来启示我们都明白,喜欢,或者说是爱,其实不过是我们用来温暖自己的哪颗星。我们深知摘不到,却觉得攀登的过程其实最美妙。

每个人都有过这样的时候吗?或者至少,每个女孩都有这样的时候吧?蓝星人做过的傻事,我也多多少少有做过,或者想过要做。当然,最后那个人还是不知道我的名字,我也不敢打电话去要求他多送我一声生日快乐。那颗星,好像什么都没有给我,却实实在在给了我一段美好的时光吧。至少,也给了我在看这本书时可以产生的共鸣。该有多美妙呢?人生中这样美妙的事,大概也只有那么一次了吧?

后面写的所有的迷恋,我都也有相似的经历。哎,也许我也是有那种强迫迷恋综合症吧?(因为书不在手边所以自己先想了一个名字来描述一下-_-)迷恋,大概也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之一了吧?

多爱这样。

P.S.最初关注这本书,还是因为作者“蓝星人”这个名字呢?这样看来,她是不是也喜欢军曹呢?哎,我对军曹也是深深的迷恋呢……不过在书里都没看到一个青蛙的影子~)

《迷恋人间》读后感(五):我愿鸣谢你而不想说后悔

这本书说,是献给粉丝的书。

如果不是前几天忽然梦见那个谁谁谁,我想我也不想说什么。

想当年的那个我,为了这个谁谁谁,从一个城市跑到另一个陌生的城市,还特意麻烦了我亲爱的舍友们,住在舍友的家,要舍友陪我一起去,还麻烦了舍友的爸爸妈妈。

我怎么可以这么大牌,蓝星人追星都是自己的事,我却把身边的人都拉下水……自从那以后,每次想到我的内心都充满愧疚….

当然也有因此而认识的志同道合的人,当时是瞒着家里人再次去到那个城市,见到在网络上才认识三天,相约前来参加见面会的同是粉丝的人。一起去探路,一起蹲守在别人宿舍楼下……见到了那谁谁谁对fan屎的厌烦的表情,但是让人高兴的是,到现在我跟当时一起蹲守,一起住在宾馆(其实在蹲守的那天来临之前都没有见过…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是大胆,基本上跟陌生人差不多,竟然还住一间房)的朋友,现在依然还有不错的联系。追星这种事情,热情过去了之后,除了回忆真的就没有什么了,但是因此而结识并且保持联系的朋友却是最珍贵的收获。

到现在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当时会那么深入的迷恋那个谁谁谁,也没有什么特别出众的地方,也没有给过我什么深刻的唯一的回忆。而我却好像陷进了流沙里,怎么也出不来,把他当作神一样供奉,迷恋得不得了。迷恋到离开家,一个人到陌生的城市,跟陌生的人住在一起,每天在网络上搜索他的新闻之类更不在话下。现在看来我这些都不算什么,因为其他人做的更夸张。

但是这确是我活了二十年来做的最出格的事情了。

现在我已经做不出这样的事情,虽然还是会迷恋上某些人,我也喜欢eason!但是终究是理性的对待这些,好像开过的花,浓烈的香气已经消散了。即使那个谁谁谁,依然深刻的留在我的记忆里。他有的他的世界,他有他的abcd,1234给他认识的人对号入座,我永远都无法成为其中一个。可是,谢谢你,谢谢你让我迷恋过,谢谢你让我当过了疯狂的粉丝。

那么大的世界,那么多的人,那么好的青春时光,我能遇见你,能为此激动欢喜兴奋疯狂,能够投入百分之二百的精神——

已经很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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