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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锦集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锦集

《撒哈拉的故事》是一本由三毛著作,陕西旅游出版社出版的32开 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95,页数:173页,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一):心醉了

一边看,忽然感觉很开心,发现自己的心并没有在担心中老去。开始看清浮华世界后,我总是害怕梦想会失去,纯真不在,变得世故。三毛真是个奇女子,勇敢,一直在成长,真性情的人,也是很聪慧的女子。我很开心能与书中的三毛共鸣。

撒哈拉不是天堂,但它有着震撼人的力量!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二):又一本怀念类书籍

怀念小时候,就像大家说的,开始老啦。我也是一名不断落伍不断低调下去的80后呢!

表姐海燕,喜欢在一个精致的硬皮笔记本里,细心地用优美的笔迹去逐个描绘书中文字——时隔十多年,我记忆犹新。刚开始拿她的笔记本来看,看到末了,一篇文章却还远未结束。呵呵,就悄悄窃来原书!

沙漠中的饭店、荷西、巫师,这些词语不时便荡漾在脑际,虽然迄今为止也只读过那一遍。偶尔想起“我”洗着澡忽然就没水了,急着出门只好用毛巾擦掉满身肥皂泡等等糗事,更情不自禁开怀自顾自地笑出来!

很欣慰豆瓣里找得见这么多版本,当然最重要的,是凭着残存的几分印象挖出了当年所读小书的原貌啦。陕西旅游出版社,1993年版,嗯~上世纪90年代的关中小孩,不会错!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三):撒哈拉

读书笔记223:撒哈拉的故事

我有一次陪女朋友去参加外语补习班,可能是生面孔,被外教发现了,他问我英文名叫啥,我说Echo,这是三毛的英文名。

陈平是43年生人,初二就辍学了,一直在外游荡走学,到1976年发表了第一本散文集,撒哈拉的故事。89年到大陆,与王洛宾相爱,91年动完子宫手术的第二天,自缢身亡。留下十四本散文集和滚滚红尘的剧作。我大概是94-95把这套书买齐,现在新华书店买的湖南文艺版,因为钱不够,每周只能买一本,买到第七本,就没有了,后来在公园路的小书店又凑齐了其他七本。那个版本不太好,有错字,排版也有问题。

三毛属于野路子出身,没有受过系统教育,就是看在家看书自学,而后全世界游历,所以在学院派看来她的文字是没有章法的,这种作家评选的时候很吃亏,比如乔伊斯和康拉德,都是意识流,康拉德是水手出身,评论界就很看不起他。

三毛的文字是很平实的,没有什么技巧,讲起故事来也是絮絮叨叨,前后颠倒,就是这样的文字却足以打动人心,可以跟着她一起快乐和悲伤。某种意义上三毛是个纯粹的人,固然她也爱着父亲母亲和荷西,但是她始终属于自己,任何东西都无法牵绊到她。

第一本散文集还是相当稚嫩,不过很快就在台湾出名了,沙漠的故事大致写了五本,随后荷西死了,两年以后他才写了第六本背影。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四):在西南非再读北非的《撒哈拉的故事》

没经历过的,将它拿冒险记看,搞文学研究的就更不齿了;在非洲大陆活过的人会明白,这都是拿命在活。在没有被文明、道德和教育侵蚀的古老而隐秘的大陆,一切越过想象力的界域、惊心动魄啼笑皆非神秘血腥暴力温情的事都有可能发生。

欢迎有缘人来非洲。三五十天是“外国人”能喋喋不休的异域风情;再深一点,非得住下来、走出去跟当地人打交道不可。事实上,想理解点什么都一样吧。

公司在纳米比亚的图书馆里竟翻出了一本《撒哈拉的故事》,在非洲大漠之央摸到此书,恍如隔世。

高中时很迷恋三毛的文笔和她笔下的世界。所以一口气将所有能找到的她的作品都买来读了,给当当贡献了不少银两。

后来自然也看一些评论的书,有的研究来研究去,质疑她笔下的真实,认为是夸张出来的、带有虚构成分的文学。反正三毛是个奇怪的人,会幻想好像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但当时我可不管,对于她的叙述节奏、安放动词的精准和所描述的生活大为欢喜,经常是笑出了泪又哭出了泪。十多年后,还记得一些细节,不知为什么,三毛不同时地的生活经历,记得最清楚的还是撒哈拉这个时期。还有她穿着白袍子在沙漠里低头若有所思的一张照片。大学时去大西北,特意买了条白的长裙子到沙漠里头天不亮去骑骆驼,昨夜星辰昨夜风。白裙子带到纳米,没穿几次——根本没处儿穿,平时嫌麻烦,在野外就更不方便了——到处都是带刺的灌木和粘衣袜的种子,一点也不浪漫,白裙子被带了回去,继续做穿牛仔裤的灰姑娘。

再后来在NJU念古典文学,当时流传一个段子:某博士学长去相亲,约在一个吊车还是什么地方,想说安静好说话,那位学长问妹子读书吗,妹子说,读呀。读什么?妹子说,读三毛呢。那学长一听,扭头就走了。读三毛也算读书?当时也笑,读古典文学的人就是这么的清高,但几年来的确,经典都读不完,儿时的书就束之高阁了。舍不得送人,也不知何时还会再读。

毕业之后我竟鬼使神差地来了非洲,也是大漠之央的绿洲。很多朋友都很感叹,说我走了三毛的卢。我并不觉得这是赞美(是因为读古典文学的缘故么哈哈),也没有想到效仿。长大之后,经历了一些事情,那些异国的奇幻的梦就渐渐隐去了,虽然骨子里还是一贯的叛逆;而到了这把年纪,更少会效仿什么——连思忖怎样走好自己的人生都不及。三毛是被吸引来的,认识沙漠的心愿在她小时候念地理的时候就有了;我呢,一开始非洲根本不在选项里头,我被命运召唤着,好容易做了这个决定,既兴奋向往,又带着恐惧,来了却是难言的亲近。回看也会感叹命运的草蛇灰线,经历者并不知情。

这本书当时可能觉得是不可思议的奇幻历险记,真的生活在这大陆,那些以为是传奇的,实在是因为乏善可陈的想象力的缘故。直到今天,还是有那么多人误会三毛,而她只不过是将生活的另一种可能写出来,很多人大概会觉得她是个巫女,当然也会有朋友误会我。这些都是可以谅解的,因为在那么现代摩登的城市里,过着那么现代的颠三倒四的生活,再怎么描述和看照片,也是没有办法再现另一种完全不同的生命体验——描述的贫乏就在这里;即使经历者回到城市,也会变成一个失语的人,因为脱离了当时滋养的土地;或许也因为,如同外来的物种,仍是outsider,保留着无法自我克服的,异域的习性。事实上,听当地人讲部落之间、人与自然、自然界发生之种种,根本与三毛所经历的惊险奇幻相类,还有更匪夷所思,瞠目结舌的,只要想想非洲丛林、大草原所能发生的捕猎之惊险、动物之间种种坑蒙拐骗、相亲相爱的模式,当地部落也是别无二致,都是古老大陆遗留着的无善无恶、未受教育、道德和文明侵蚀的原始能量的显现。

一直记得开篇第一句话:我的先生很可惜是一个外国人。高中时很喜读外国书,就觉得这女人怎么这样说话,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现在每想起来不仅哑然失笑。这话实在说的很到位的,她还说:

这种因为心地好,志趣又相通的感情基础,的确是颠扑不破的。虽然语言和文化的差异确是一个很大的断裂带,会有摩擦甚至震动,但大陆却是一块很牢靠而完整的大陆。

再看三毛荷西在撒哈拉过的日子,还是很好笑,离自己的生活近了,看起来也觉得亲近。虽然一个在北非,一个在西南非,一个当时还保留着原始的样子,一个已经受到现代习气巨大的影响;各部落、民族的文化、信仰也不尽相同;可那遗留的,虽然换了现代的新瓶子,酒还是老的酒。比如为了庆祝去一家五流沙漠电影院看个好片子,野外捡个骆驼头骨,部族用羊群作为女方聘礼,也有用钞票来代替的,而从男孩到男人仍是割礼;原来三毛也喜欢细麻布的长衣服,还有他们放假会租吉普车去大沙漠露营;三毛在沙漠里读了一千遍《水浒》,我也带了一本《三国》,一本《史记》,夜里读着,可以搓着手慢慢体会,以前都像是在赶着向前走,沙漠里面好读书。而在太阳下山的大漠里开车令人不安却是一点也没变。

《撒哈拉的沙漠》版了又版,三毛在《回乡小笺》里说:

还记得自己第一次从纳米回国,在纳米习惯了夜晚的清静早睡、现钱买卖(偶尔摆地摊卖手工艺品的当地人问我有没有物可换)的日子,面对城市的珠光宝气的夜生活、纷纭的手机付款、刷卡各种也是意乱情迷,但还是以是有现钞的人自傲,虽然付款抢不过刷手机的小伙伴,可是手机是会没电的啊,这时候有现钞就是一件很得意的事了。

三毛在西属撒哈拉不用朝九晚五地去上班。现在的我却很好奇她日常生活的安顿,反正那时无手机可刷,也没有信号,所以绝对不会无聊到哪里去。 不知那时她住的镇上是不是也类似如今乡下的农场?在农场实在有太多需要打理,一点也不会闲;而有成片的时间写作真好,能够培养和沉淀自己也真好,可她家人也说过,有时写起来昏天暗地,几日不吃不喝,写完了倒地说,送医院。也是在拿命在分享。总之,好玩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听过也开始经历,就会好奇众人所谓奇女子平白的日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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